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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拿自己的精神初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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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5 11: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要想歪了,我知道很多人会……

我是想问书的问题,一本十六七岁读的、对自己影响非常大的书。

先是从同学那儿借来读,不眠不休地读了三天,读完脚都是软的,那几天正学韩愈,他侄子死于软脚病,惶恐了一阵。然后自己买了本新的,这次读了大约两个月。88万字的小说,虽是盗版,当时非常爱惜,用很高级的软塑料购物袋包得严严实实,小心地在书边上给不认识的字标拼音(莫笑,虽然是高中,还是很多字不认识……这也说明作者的水平高,厄,起码比我高)、划道道、写批注;书签是张崭新的五角钱,觉得好像我也在书里了(呵呵,真是傻);一听到班里有人讨论这书,就赶紧冲上去听听;偶然在教科书上发现主角的名字(其实是两个名词,恰好主角名字的那两个字连在一起),就激动得举着到处给人看……

这么疯狂,必然希望有知音,不断地打广告……

然后很多人来借,先是老妈单位的科主任,这个大爷把书斜放在桌沿上,书籍上的塑料皮都磨穿了,还笑话我看小说还跟上学似的……去军训的时候带在身边,这本书比人还忙,辗转很多双疲惫的手和红红的眼,然后比军训了一年的人都憔悴……

面目全非我可以理解,虽然非常地痛心疾首,后来再不敢跟人说自己最喜欢什么书了,大家也莫问了,借怕了……

关键的是这些情况。

一来作者的状态变了,他后来的风格完全不能为我所接受,所以对他有些怀疑,还是那个人吗?他写的是他想说的吗?还是骗骗小孩的?二来,我不敢再看了,怕再看的时候会因为自己的改变而对它有不同的看法。虽说读得深才能读得精,不过这书不一样,如果有什么偏差,可能会动摇我这么多年的信念,毕竟作者当时也是负笈游学的书生。说得有些夸张,我想这种心情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现在它久居高阁,渐渐生尘,我甚至都记不清某些情节了,心里当然还有感动,怕已是由冰至水一般融得无形无影了。

也许应该对它有点信心,也许应该对它、对自己仁慈一些。

欲决然,却惘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25 12:11:00编辑过]
发表于 2009-12-25 12: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尚不明whose what,不过每个人都在演自己的剧本,写自己的历史,即使是看高度浓缩的文字,也只是阅人,不是敬神。自己有多大的引力,要去扯动别人的轨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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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5 13: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说说是啥呀,这么令你魂牵梦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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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5 13: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适可而止,相忘于江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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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5 13: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的阅读,是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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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5 14: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远风老师,不是我不说,是不能说啊,要是大家都觉得不好,我……即便大家面上不好说什么,我也知道那是照顾我情绪……况且就是大家不管好不好的随便说一句,都会引起我很大波动的……

themostwante师兄,我觉得人活着总得有点精神支柱那样的东西,这根柱子是怎么竖起来的、由谁竖起来的,可能不需要很多理性的判断,你说呢?

柳师兄的话,很有启发性。“想象”,恩,我可能就是把想象的当真了。

寒凝mm,放不下啊……觉得如果没看那本书,自己还没开始的一辈子就完全两样了……

想知道大家对自己最喜欢,不,不是最喜欢,是对自己意义最大的一本书的态度。“不打草稿的碎语闲言 ”这个帖子里大家讨论过自己喜欢的书,很受启发,不过太泛了,很多书都让人喜欢,可是不同的程度会有不同的态度,顶峰之上的那一本,应该是怎样对待的?

我可能是太固执地非要问个怎么样了,无谓地较真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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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5 14: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问题还真没法回答。像你说的这个——

“一来作者的状态变了,他后来的风格完全不能为我所接受,所以对他有些怀疑,还是那个人吗?他写的是他想说的吗?还是骗骗小孩的?二来,我不敢再看了,怕再看的时候会因为自己的改变而对它有不同的看法。虽说读得深才能读得精,不过这书不一样,如果有什么偏差,可能会动摇我这么多年的信念,毕竟作者当时也是负笈游学的书生。说得有些夸张,我想这种心情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这样的事,同样可以发生在非比喻意义上的作为一个人的精神初恋对象身上的,而且可能还挺常见。那你说又该怎样呢?只怕每一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回过头说的你想法,感觉上,你的看问题的方式要改变:过去是过去,它已经发生过了,就有它独立的生命,独立的价值,独立的意义;现在如何如何,并不能成为否定过去的理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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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5 14: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唔,谢谢老师。

一直希望自己的世界一点都不要改变。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其实有什么事能留住的?

发完这个帖,看了叶女士的讲座,也许找到了答案。

相见欢  李煜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 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结论是,我庸人自扰了,去写作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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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5 14: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白水在2009-12-25 14:33:44的发言:

过去是过去,它已经发生过了,就有它独立的生命,独立的价值,独立的意义;现在如何如何,并不能成为否定过去的理由啊。

嗯嗯,超级同意。

过去的就是事实。我喜欢过的小东西、喜欢过的书、喜欢过的所有,就算它在别人看来、在现在看来有多不好,那也是我真心喜欢过的,就是这样。

呵呵,我对书很博爱,还真没有像王老吉这样喜欢到顶峰的……忘不了就忘不了吧,想看就随时翻着看看,这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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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5 15: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四岁到二十四岁 这十年中读的书  经历的事  结识的人  能影响人精神层次的人格
哪怕你今后面目全非  可是你心里隐隐觉察到有一个原来的自己存在过
这个自己  就是这十年间你感知到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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