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云间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855|回复: 40

[转帖]王彬彬举报汪晖脱离时代条件不厚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28 16: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彬彬举报汪晖脱离时代条件不厚道

    昨天,网上爆出爆炸性新闻,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彬彬撰文举报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汪晖1987年的博士论文有抄袭嫌疑。

    看到这篇报道以及相应的博客文章,不由感慨系之。

    王彬彬何许人?俺一点也不知道,对于鲁迅研究俺也没丝毫兴趣,虽然十来岁的时候就把《鲁迅全集》十卷读完了。可以讲,在文革时期,尤其是文革的前期、中期,因为别的书不允许看,只能看鲁迅和其他极少数量的一些书,俺的有限文化知识中相当比例是从《鲁迅全集》特别是它的注释中得到的,但是至少从八十年代后期,俺就疏远了鲁迅,后来更是反对鲁迅。至于汪晖他当年的博士论文俺也没看过,但是汪晖俺不仅知道,而且在他当《读书》杂志主编的十来年时间里,俺成为了《读书》比较忠实的读者,虽然没有订阅,但是碰上就会买一本,至少看了一半左右。

    而且这些年上课,俺是经常要向学生推荐汪晖和秦晖,这两位清华人文学院的老师。虽然他们一个是中文系,一个是历史系,一个是自由左翼,一个是自由右翼。俺鼓励学生要去清华想办法蹭这两位先生的课,如果实在蹭不到,那么蹭别的左、右学者的课也可以。

    俺对学生说,清华的这两个都叫“晖”的老师,岁数都不大,秦晖58岁,汪晖50岁,但是他们的学问确实都是中国如今顶尖的人物,并且实际上比那些被后人捧为“大师”的人物强得多,至少他们在学术研究方面比陈、李、胡、傅、吴、周、刘等等强。读他们的文章,包括读如今另外一些“新自由主义”、“自由左翼”、“新权威主义”代表学者的文章,你们会有太多的收获,如果能够蹭他们的课听听,收获会更大,你们的大学才算是没有白上。因为他们都是做学问很严肃认真,极有见地的,能给人提供思想的,真正的学者。别管他们是左右什么派别,作为大学生,兼收并蓄,多学多看多听,好处是多多的。

 

    写文章抄袭,当然不是好事情,把别人的话当做自己的话写进自己的文章,肯定也是极端错误的,在这一点上,俺并不为汪晖辩护——如果事情是发生在九十年代以后的话。

    那么为什么规定在九十年代以后不辩护,以前的就可以辩护吗?

    俺认为可以。

 

    八十年代的学术环境、条件和现在实在差别太大了。

    比如写文章的方法,九十年代以后,具体讲差不多是1993年以后,中国的知识分子逐步都用电脑写作了,虽然打字速度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快,有的人慢,但是修改文章很容易,删除、粘贴、拷贝等等动作简单得很。

    但是八十年代那不一样。写就是用笔一字一画地写,修改则更加麻烦,简单修改可以用刀剪浆糊的办法,修改次数一多,往往你就得重新抄一遍,别说上万字、十万字,就是一篇几千字的文章,往往也能把人折腾死、累死、麻烦死。1985年,俺在《新闻战线》上发过一篇小小的“论文”,写作修改用了一个星期,到编辑部让修改,前后又折腾了好几天,主要就是抄写太费功夫,自己看一遍都嫌麻烦。会书法,字写得好看的人还好说,类似俺这种字体拙劣的人,为了写出的东西勉强能让人看,只能耐下心来一笔一画地抄了一遍,又抄一遍,一篇不到3000字的东西,按照最快的记录速度,大约需要不到三个小时就能抄完,可是如果要写得能让别人看清楚,而且还不至于字体显得太寒孱,让人笑话不已,那就需要一整天。

    所以,那个年代的人写东西,主要考虑的就是文从字顺,逻辑清晰,至于引文等等如今所谓的“学术规范”,可以说很少在考虑范围之内,很多时候是无暇顾及。

    你想想,汪晖一篇三十万字的论文,来回修改抄写不知道几遍,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那肯定早就头昏眼花彻底懵了,你今天在电脑时代要求他当年做到完全符合“学术规范”,引文完全注明出处,那可能吗?

    汪晖当年的博士导师是唐弢先生,凡是八十年代上过大学中文系或接近专业的都肯定知道,他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是那时候的必读书,那本书是唐弢先生和他的同仁群体用了前后二十多年才写出来的,也没人敢说就一点失误没有。所以他的弟子当年论文有问题,弟子自己懵了,老师也老眼昏花看不出来,那都是应有之义。

 

    1984到1986年,俺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资料室,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资料室,在中宣部新闻局资料室,在北京广播学院(后来叫中国传媒大学)新闻系资料室,在北京图书馆(后来叫国家图书馆)看过至少几百篇当年各学校的硕士论文,也有几篇博士论文。那时候的论文多数都是机械打字机(“噼哩啪啦”的那种打字机)打出来的,要想修改一个字,你至少就得请打字员整页重新打一遍,上油印机重新印一遍。那时候打字是一项专门的工作,不经过长期的训练是学不会的,那些打字员大姐们个个脾气都不小,明明你写对了,她给打错了,你还得陪笑脸、说好话,她才会给你重新打一遍。你跟她说,我这里差了引号,这一页的页面下端需要补上一个脚注,她数落你两句是轻的,当场撂挑子不干那也很常见。

    现在想想,当年看过的那些硕、博士论文有多少是符合如今“学术规范”的?恐怕没多少篇!俺看过的那些论文作者,如今不少都成为了知名学者、教授,有的还成了高层领导官员,其中一些人今天的行政级别、学术级别、社会影响比汪晖那是高了很多。

    如果都按照王彬彬那样不管当时条件秋后算帐,那事儿可是太大了,想想不禁要出一身冷汗!

    如果有好事者,组建这么一个班子,把八十年代,直到九十年代初期,把所有写过学位论文的知名人士的当年论文都翻出来比对比对,俺估计往少了说,至少在文科领域,至少一大半的论文都不会符合“学术规范”。想从中挑出点毛病来,那是太容易了。

    李泽厚的《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中国近代思想史论》、《中国现代思想史论》,三部煌煌巨著,那是李先生三十年心血的倾力之作,相隔将近十年出齐,俺当年在出版后第一时间购买到,嗜读如狂,但是如果按照王彬彬今天的标准,仔细回想,在所谓“学术规范”方面,也未必就不能挑出毛病。

    大段落抄袭别人,大部分抄袭别人,全文抄袭别人,那肯定不论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对的。但是仅仅在局部引用而没有注明,或者注明的不清楚,引用但是以自己的语言说出,化人为己但未解释,等等现象,虽然不对或者说不妥当,但是至少在八十年代的客观条件下是可以理解的。

    俺很庆幸,八十年代俺就发表过那么一篇小论文,而且写的时候也根本没参考、引用别人的书和论文,引证的不过是几个当年实际发生的小例子,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观点。否则的话,要是多发表几篇,要是参考几本我们这个领域的书,引用几篇论文,还真说不定会出什么问题,还真的也会被人抓住小辫子痛打一顿。

    而且,九十年代以后俺也不爱写论文,有限发表的几篇也都不是引经据典的探讨,都是结合实际或者自己教书、社会实践的体会而已,否则的话,以俺的懒散马虎,那按照王彬彬的标准,俺肯定的属于“学术极端的不规范”!

 

    有手机时代的年轻人,你想不出没有手机,没有传呼机,甚至于打个电话找人都极为麻烦的那个年代是什么样子。那时候,下了班回家,就算是单位着火了,你也不用管,因为没法告诉你。

 

    那位王彬彬,实际也是八十年代上学、读书过来的,当年的条件情况他应该不会如此健忘,但是突然来了这么一出,俺不愿意往深处去想,不愿往更多的学术圈子背景、政治思想派别背景里去想。但是,俺觉得他实在有些过分,至少是不厚道。

发表于 2010-3-30 18: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远风在2010-3-30 13:48:42的发言:

也说两句,就铁西提出的那一段而言。我不认为汪有抄袭的问题。

没有找到《反抗绝望》的原文,不知道上文如何。但铁西提供的那段来看,汪显然是赞同勒文森的那一段的表述方式及含义,只不过,他认为鲁迅也适用于这段话,并借之以表述。再从下文而言,汪的意思是,虽然鲁迅与梁启超都可以作为这段表述的对象,但不同点在于鲁迅的文化引入是以否定性的方式进行的。

汪在脚注中注出了作者、书名、页码,怎么能算抄袭呢。要有,充其量只是引文方式的问题。试举一例,如在论文中有这样的字句:

如果不能解决好内部的问题,势必会酿成严重的后果。联想之忧,不在微软,而在萧墙之内也。 (注,《论语季氏第十六》)

我觉得这样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难道一定要汪在论文这样表述才行?

勒文森在《梁启超与中国近代思想》中指出,梁启超的著作是将一种文化中所包含的技术、结构、价值和精神状态完全或部分地引入另一种文化的文献记载。这种文化引入包括四部分内容:变更需要、变更榜样、变更思想、变更理由。我认为,这种表述对于鲁迅的著作也同样适用,但鲁迅的文化引入是以否定性的方式进行的。

但这种表述势必影响到对鲁迅著作作用的强调。因而,我认为,就这一处而言,汪的学术规范没有问题。

试与诸位探讨。

“联想之忧”的例子,和汪晖这个似乎不便直接划等号,前者,属于修辞里的仿词,关于仿词,见http://baike.baidu.com/view/313810.htm?fr=ala0_1

汪晖这个是确实有问题。如果注出了作者、书名、页码就可以这样,那我在出注以后将你书中的三万多字都做这样的人名替换,你也说我没问题?汪的这段文字,比较短,几句而已,确实不严重,叫不叫剽窃可以另说,但若说完全没问题,则好像说不过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3-30 19: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白水在2010-3-30 18:53:10的发言:

“联想之忧”的例子,和汪晖这个似乎不便直接划等号,前者,属于修辞里的仿词,关于仿词,见http://baike.baidu.com/view/313810.htm?fr=ala0_1

汪晖这个是确实有问题。如果注出了作者、书名、页码就可以这样,那我在出注以后将你书中的三万多字都做这样的人名替换,你也说我没问题?汪的这段文字,比较短,几句而已,确实不严重,叫不叫剽窃可以另说,但若说完全没问题,则好像说不过去。

呵呵,或许是我的表述有点问题,不能说汪的文章完全没问题,否则也不会有这么多朋友来批评了。但我觉得这与三万多字都作人名替换还是不一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3-30 19: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白水在2010-3-30 18:41:49的发言:

我怎么觉得这好像是在说,如果你说我抢了十块钱,但经查实际上我只是偷了一块,因为你说的数额和性质不对,所以现在我连偷了一块这个事也没必要承认。

我觉得发表严肃的意见,确实有必要字字推敲,即使难免言多语失,我哪句话说错了,您可径直指出。为何要用一个极其主观的比喻来置换我的原话呢?我何时“偷”或者是“抢”了:)

关于这个问题,还可以表述得更清楚一点,从原则上说,我赞同的葛剑雄的意见:“学术不规范有各种表现,程度不同,下结论时应十分谨慎。例如引文不规范、失注、伪注与抄袭、剽窃之间不仅程度各异,性质也不同,不要轻易决断。”(《现代快报》3月28日)我是从这个原则来批评王彬彬、媒体编辑和我自己的母校的,我也明明白白地说过汪晖的论文确有不规范之处,但对这种不规范的表述,应该能让人信服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3-30 19: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另起一话题~灌一下水哈~我在猜汪晖先生本人会怎么回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3-28 16: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3-28 17: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时代差别是重要的问题,但作者提到因为写作的困难而不能苛求好像不够说服力。

其实学术规范在西方也不是古已有之的东西,引进中国更是九十年代以后的事情,以后来的认识和制度来要求以前的事情,是强人所难的,我觉得这是问题的关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3-28 19:15:21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3-28 19: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王彬彬历史的人都会知道,他惯常的思维方式就是挑刺、打棍子。

“学术规范”某种意义上诞生于一种社会诚信的缺失,对于真正的研究者来说,把精力纠缠在注解和引文的处理上是一种悲哀。人生的时间本来就很少,还是专注于问题和问题的解决更好。

这一套腐朽的条条框框已经足够把我们珍贵的生命耗尽,太可悲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3-28 19: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悲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3-28 19: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木耳在2010-3-28 16:35:02的发言:

       李泽厚的《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中国近代思想史论》、《中国现代思想史论》,三部煌煌巨著,

又见“煌煌巨著”,输入法害死人哪。

三十年代郑振铎等人写文章,都没注释,怎么不去挑毛病?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水云间

GMT+8, 2025-5-14 13:56 , Processed in 0.07028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