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来不以为自己是爱赶热闹的人。在十三四岁的年纪,短发,偏爱深蓝和黑色,不迷偶像剧,鄙视花痴,暗恋一个书法班的男孩。他会挽着袖子去学校池塘摸鱼,笑来眉梢上都耀着阳光,却是个纨绔公子哥,抽烟打架换女友。我有一本没送出去的画册,不知流落在谁手里,是几米的《月亮忘记了》。好像在扉页上,我写过:“可惜我的窗前看不见月亮,不知你的看不看得见?”
后来十五六岁,喜欢一棵树。每天路过它,对它说“早安午安”,眉眼笑得弯弯。后来有天D.L说起花痴的某班一个男生,喋喋的急切的口吻,我答说我对这种人没兴趣,表情不屑。然后再后来,我喜欢上这个男生,看他皱一皱眉,觉得天都要塌了。
现在二十岁。看完《初恋这件小事》,在幽暗的宿舍里,独自对着电脑荧荧的微光,长长久久,号啕大哭。声嘶力竭地大哭。哭完我抹抹脸笑着对别人说,你看你看我又狠狠年轻了一把,真好,还有那个阿亮学长,怎么能那么帅呢,不行不行我又要花痴了。
眼睛还红肿着。我边说边把透明的浅红书袋锁进柜子,书袋里是几百封不曾寄出的信。x年x月x日,女孩写,在看不见你的时候,总是格外地想念你。
[ 本帖最后由 行香子 于 2012-3-29 11:4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