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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概论》作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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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0 08: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何理解自然与美的关系?(需要注意这里的自然不只是单纯的自然界,另外可以思考一下自然与美孰高孰低的问题)

作业要求:本学期将有4-5个作业题,选课同学可以从中任选两个回答,可以在网上直接回帖,可以提交电子版作业到我邮箱,也可以提交纸质作业。综合两次作业分数作为期中考试成绩。欢迎其它朋友加入讨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10 8:32:54编辑过]
发表于 2007-11-11 00: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与美之关系

自然与美之关系

 

什么是美?什么是自然?这两个问题是我们在探讨自然与美二者关系之前首先须加以讨论的问题。对于美的含义,一万个人去界定就可能有一万种理解。最能令人信服的一种解说则认为,美是主体对客体进行观照时所产生的愉悦感受。其中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第一,“主体对客体进行观照”。美何以存在?它有三个要素,即审美主体、审美客体和审美关系。通常,审美主体就是我们人本身;审美客体就是主体所要去观照的对象;审美关系主要反映主体对客体的一种心理感悟。主体只有一种什么意识或审美心态去面对客体并进行一系列感官反应时,才可称之为是在审美。由此可见,在审美过程中此三要素缺一不可。第二,“愉悦的感受”。这种感受应专指审美活动结束后或在审美过程中审美客体审美主体所产生的一种心灵上的反馈。而这种反馈又必须是令人心情舒畅的或人格、内在品质得到了净化和升华。“自然”一词包含着多重意思。我们可以将之分成两类。一类直指人们通常所说的大自然、自然界,如风、火、雷电、雨雪等;另一类可解释为一种自在状态或方式。在艺术领域,它以“自然主义”为代表。自然主义作为创作方法,一方面排斥浪漫主义的想象、夸张、抒情等主观因素,另一方面轻视现实主义对现实生活的典型概括,而追求绝对的客观性,崇尚单纯地描摹自然,着重对现实生活的表面现象作记录式的写照,并企图以自然规律特别是生物学规律解释人和人类社会。在文学艺术上,以按照事物本来的样子去摹仿作为出发点的自然主义创作倾向,是同现实主义创作倾向一样源远流长的。

关于自然与美的关系,大致可有两种情况。一种认为“自然”美的一种范畴,是对美的状态的描述。处于自然状态的美食一种不加雕饰的美,近似于“清水出芙蓉”。中国古典诗歌中,诗论家常常将诗分为“逸、神、妙、能”四品。其中之“逸”便可谓一种自然之美。因为“逸”颇似任意恣肆、洋洋洒洒、语出天然,这岂不是一种自然之态!王国维要求观照景物能体现某种景物内在的本性,即神理,达到真景物理念的真;在体现人生的感情时能反映人的内在本性的真,达到真感情,创造出独特的艺术画面,诗人忧生忧世的理想与感情自然渗透在作品之中。自然与理想,写境与造境,写实派与理想派,合而言之,都应当达到这种境界,便是美。  马致远的《天净沙》小令: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这首散曲前318个字综合了9种事物,寥寥数语,勾画出秋天萧瑟凄凉的傍晚景象,烘托出一个远离家乡的旅行者,纯是天籁。马致远的写作技巧是极高明,真正达到了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的境界。再如书法艺术,欧阳询之字笔画圆润,线条流畅,颇显柔和自然。观其字,似有使人全身放松,形随笔舞之妙感。而颜真卿、柳公权之字多顿笔、方转之处,然而人又有不同。颜公字笔形粗壮,显雄浑壮大之气;而柳公之字笔画均匀,细笔偏多,刚劲乃其字之精华。欧字宛若温柔之舞女,颜公之字似一悍夫,柳公字则非剑客莫之有也。如此论之并非说像欧公之柔和自然才是美的,而其他的像雄浑刚劲就不是美的。而是说“自然”与“雄浑”、“刚劲”可以在某一特定范畴相对立而存在,“自然”只是某一范畴的一个分支,这个范畴就是美。因此,人们常将“自然”与“美”合称“自然美”。显然,自然美成了每得一种形态。这里的自然美既可以指自然风景之美,也可以指艺术领域当中自然主义流派所标榜的那种审美理论。

另外,自然也可以指向审美主体和审美活动。这样,自然就是对审美主体的一种要求,即审美主体在审美过程中所应持有的一种态度,可以将之理解为无功利。当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在秋色浓浓的黄昏,走在寂静的林荫道或坐定欣赏那属于天空的一抹晚霞,一种无可名状的释怀悠然而生。对此时的夕阳、天空,我们无所企求,只是以一种欣赏的态度去“玩味”,那种释怀便是心灵的升华。

从以上自然与美的关系看来,是很难区分自然与美孰高孰低的,或许更合理的一种做法是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去甄别自然与美之高低,那种意图已经带有了一定的功利色彩。自然只是作为美的范畴中的一支,或是美的存在状态,或是审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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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1 20: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能够将学到的知识联系起来综合思考,学以致用,很好。希望更多同学提出新的观点。

只是打完字需要检查一下。以下一段,缺字一,错字一,影响了理解。

关于自然与美的关系,大致可有两种情况。一种认为“自然”美的一种范畴,是对美的状态的描述。处于自然状态的美食一种不加雕饰的美,近似于“清水出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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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2: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一下2楼的作业出自谁的大笔?我佩服得真是五体投地,我们都想“削”你!

你还想不想让我们交作业了啊?

不过,看到你的大作,倒是觉得中国美学有希望了!

[em16][em16][em16][em16][em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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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2: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狂顶楼上 抛出一块玉 我们的砖不敢砸了~~~

[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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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2: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9494~~~~~~[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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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2: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用两晚上加一早上的时间去看书,辛辛苦苦得出成果;2楼的帖子却是这般地令人伤心!相形见绌啊,不过我还是要勇敢地把我的果实放上去!2楼啊,你可以选择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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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3: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谈到自然与美,我认为应将自然分成两个层面去分析:一是单纯的自然界,一是指事物本来的原貌。

若自然指单纯的自然界,那么它便是被欣赏、被审美的对象,是客体;而美则是一种心理感受,是主客体的统一,也就是说自然的美的欣赏只有客体是不够的,必须有审美主体的存在才能构成审美关系,才能产生美感。所以,人在自然中见美,是由于人与自然的契合,一种自然现象越是和人的情感契合,它就越是显得美,正所谓:“美不美,因人而彰”。

若是自然指事物本来的原貌,那么诸如“自然美”和“自然就是一种美”的说法从美学角度讲是自相矛盾的。一般人说“自然美”好像以为自然中已有美,纵使没有人去领略它,美还是在那里,这种美浑然天成。但在美学上,是“美”就不“自然”,只是“自然”就还没有成为“美”,因为美是主客体的统一,如果我们觉得自然美,自然就已经被艺术化,成为我们的加工品,不是生糙的自然了。比如,我们欣赏一个女孩,说这个女孩美,我们看到的已经不是女孩本身的特征了,体重、身高、长相等,而是将我们的喜好、价值观投入到她身上了。

所以,我认为无论将自然看成什么,自然与美都不是在同一个概念中,自然是审美的对象,美是审美者与审美对象相结合所产生的一种体验。

至于“自然美”的说法的合理性,它是相对“自然丑”而言的,这里的自然指的是合乎常态,不是稀奇古怪,更不是变态。如山的常态是巍峨,所以巍峨最易显出山的美,水的常态是灵动,所以灵动最易显出水的美;也如女孩的常态是温柔,温柔的女孩更显得美。[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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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3: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与美的关系

       ——美之于自然

自然与美,是两个相互交叉的概念,除了自然美之外,还有社会美艺术美,同样,是自然的,也不一定是美的。美,就算是没有经过人类加工的自然美,也不能脱离审美主体人而独立存在。所以在自然与美这两者的关系中,人这个审美主体是不可缺少的,人是自然与美二者关系的桥梁,何况脱离了人,也没有任何美可言。

洪荒远古,苍穹辽阔,一片混沌,可谓壮美,然而却有谁人能予评说?就算是极尽天公之美,留给我辈的,也只是无尽的畅想与永世不得见识之憾了。可见,在人类产生以前,自然界纵然有“美”,那也是一种浪费,离开了审美主体对美感“接收”,客观外物的审美价值便得不到实现,没有实现的“美”,何以言美?最多只说它们具有美的潜质罢了。就算是今天,那些未被人类发现的美的东西,仍然也只能说是具有美的潜在性。正如马克思在探讨经济问题时用的比喻“一件衣服由于穿的行为才现实的成为衣服,一间房屋无人居住,事实上就不成其为房屋。”所以,只有实现了自身的价值,这样东西才真正成其为某种东西,美也不例外。同时,这种审美主体非人不可,某些动物虽然偶尔有趋美倾向,但都是无意识的,是动物本能的趋利避害。

美作为人们审美活动的感受,不可避免地参杂着人类主观因素,所以自然美当然就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简单再现,而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车尔尼雪夫斯基说“人一般都是以所有者的眼光去看自然”,所以会有泰国人的睡莲,埃及人的尼罗河,希腊人的橄榄这些民族象征物。至于审美过程中,主观的情或自然物的境,到底是谁占主要方面抑或是平分秋色的,这就得分情况讨论了。前面所提的民族象征物,是一种约定俗成,由于历史传统的作用,沉淀成一种共识,又如以莲来喻君子,以初升的太阳喻朝气蓬勃的青年,以苍松喻顽强不屈的生命,由于这种约定的关系,这些自然物的美,都能给予审美主体以双重的美感。在这种情况下,情与境是相浑参半的。而对于蓝天白云,碧水姣月,孩童见之亦会喜形于色,这种单纯的美,不需要任何文化背景,这种情况下,情的因素又会相对境较少了。再者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就应了王国维的“以我观物,故物物皆着我之颜色”,是情在主导,观的不真是花鸟者,叶者虫者也是可以的。而这或美或丑,也是因人因事而定的。

总之,自然与美的关系中,人作为审美主体,却是一个隐着身的关键。

ps:写着写着总觉得偏题了,看了2楼的回复,更觉汗颜~~学生才疏学浅,辛苦半日,实在也舍不得丢掉,老师海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3 7:16:3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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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08: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文呓语(打一记擦边球
   

  

   文章华美,在道法自然。
   

   自然的景致,首先讲究和谐,我们每每说什么东西很自然,其实无非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和谐的关键,当然要讲布局,花丛、草茵、树林、流水、群山各片景致间互相配合,其中不得不顾及色彩、刚柔、动静、宽窄……诸多要素,所追求的最低效果应该是人看上去顺畅,而不产生古怪的梗塞感;然而,最高境界当然是求掩映成趣,各片景致水乳交融,流连成一片,观者根本就没理会到畅与不畅,而是亦已托体其中,忘乎所以。文章之和谐与之无二,叙事的铺伏布局、议论的条理设置,基本要求不过将纷杂芜事说清,将烦乱细理说明而已;高水平则在于事情能起伏跌宕,精彩纷呈;事理能错落有致,相映生辉。讲究和谐为上,所以景致的多少是没必要讲求的,片水孤山不妨成为美景。倒是各层次景致的混融是技巧的所在,行文对应的就是讲究过渡,细之又细。
   

    景致之间讲究,景致内部讲的就是,通,行止润畅。首先不由得想起音韵来。人第一抒情方式就是音乐,所以音韵是最自然最容易感知的,在背诵经典美文章句时屡见不鲜,往往背到一处,觉得不顺,就多半知道自己背错了。曾把不满十年,此中狐兔游矣,何以禄为?(王冕)中狐兔背为兔狐,于是这一节由仄节变成平节,不如之前通顺。其次,山存虎豹猿猱,水有鱼虾柔草,各有各的搭配,若是虎游江海,鲸走山川,就不免令人大跌眼镜。叙述事情,往往有些故事作出来竟与作者初衷背离了些,虽然由此可叹作者控制能力的不足,却还是优于一百八十度扭转局势的强硬手法。若真能运筹帷幄,万事尽在指画中,谓之神。议论举例,都在于例子的契合,若实在生硬,还不如舍弃了这株花草。再细致说到字词句的修饰,莫不如此,只是若能尽顾小节,功力实在不凡,想来高手比拼的最后关键就在这了。总之,讲,有音也有意。
   
    

本欲结束,但有”未了,人与自然的交融,总依在这字上,不免寻思,是不是有情就能恣意地做出道法自然的美来了呢?这么一问,就已经不敢肯定。记得当初写首小诗,肚里没有墨水积蕴,胸中没有诗文模型,全凭一个情字下笔,闹得音韵凌乱,表意不清,一纸杂碎。于是知道,自然的鬼斧穿凿,有其无限的智慧在其中,只是自己忘情之间忽视了这一层。才气才气,无才不成气,看万斛泉涌,不择地而出,虽可一日千里,但不能不顾及山石曲折,随物赋形,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文章讲究深情倾注但还必须有个用才控制的环节,也许这就是创作比接受难能可贵的地方。
   

到这里,稍作回归,把我对自然与美的理解简单说完。我想,美终归是主观见解——然而这种主观,我没有仅仅限定在“人”身上——虎乐于山蛟乐于水,万事万物,都有自己所喜爱的取向;香丛中有舞蝶,秽池里居狂鼠,万事万物,都能被喜爱。所以,若以人的大致相同的取向就判定美的基本形式,如香草美人青山绿水,实在失之于视角狭隘——美没有客观物质形式;又复杂的体验、接受、感知,因人而异,所以就是在主观上给人确立一个统一的体认标准理论也变得荒谬——美的主观性还充满个性。
   

        大自然虽广为人所称美,其实各人内心对自然的理解,及享用自然的机制想来并不尽一致。于我,自然就是“流畅之物”,水足可以形象表现这个概念。我的自然之美的生发机制则在于:通过圆融通畅,布置和谐,相映成趣的形态,人的内在机制首先顺畅地接受而后又自然地进行类似的模仿,一时间吐纳顺畅,身形舒展,情感通流——这种摒除一切阻绝的感觉就是美感,给予我们这种美观的对象就是美的。音乐书画,诗词文赋之美,莫不在此——观堂所说“隔”与不隔,殆有此意乎?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3 9:37: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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