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思维比较僵化,并没什么特别的观点,在4楼我就已经表明了我的看法。我觉得作者没有破涕为笑,从她的叙述来看,只能推测是她自私的心理在作祟。 由文章的遣词造句出发,我觉得有个大前提可以成立,即作者的“白哭”是发自内心的白哭,并不是作者在开玩笑或者无关痛痒的 游戏文字。如果这个前提成立的话,我认为可以接着从两方面对作者的心理进行揣测: 1、“白哭了”的句式特点 “白+A+了”是我们常用的一个短句,其中A是动词,该句式往往表示说话人对过去的投入并未获致相应的结果而有所感慨,多含 遗憾懊恼之意。有一种情况,即当期望的结果或更好的结果出现,却与说话人之前的动作没有关系(以说话人的主观判断为标准)时 ,这句话就会转化成玩笑或者准玩笑的慨叹之话。玩笑或者准玩笑的程度,主要视事情结果与说话人之间的密切程度和其个人做事 风格而论。当然,即使在这种玩笑或者准玩笑之中,说话人并没有对自己投入的空耗感到满意,只是更大的喜悦已经盖过了这种遗 憾和懊恼。总而言之,无论在何种条件下,说话人最后是满意还是不满意,主要依靠动词A的指向结果来确定。 如果以上分析成立的话,那我们就会发现,“白哭了”的作者并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当中的一种。在这个故事里,主人公的美满幸 福,是动词A的结果指向。以此为判断标准的话,主人公不幸的改变与作者的哭表面上没有直接关系,但与作者哭的动作指向却保持 一致,期望的理想结果最终得以实现,那么,富有同情心的作者应该破涕为笑。虽然她的哭在事后看来是一种空耗,但是毕竟理想 的结果已经实现,作为正当地达致正当目的的手段,其分量应该比不上结果的分量。但是,为什么这种结果所带来的喜悦没有盖过 她对过去空耗的遗憾,没有使得她破涕为笑,反而在那里耿耿于怀? 只能揣测: 或者,虽然她有同情心,但她缺乏高尚的同情心,即她的“哭”并非指向主人公的幸福,而只是针对主人公当前的不幸。这让我 想起来最好的朋友的定义,不是当你不幸时为你真心流泪,而是当你高兴时为你真心高兴。两种境界显然有所差别。 或者,她对剧情结果的估价低于对她的“哭”的估价。即虽然女主人公活过来了,但她却认为她之前的“哭”顶得上让她或者让女 主人公死一次以上。 综合这两种揣测而言,我只能认为是作者自私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不够高尚的心理在作祟。 2、审美的构成 审美貌似是个很悬的东西,但却并非脱离现实的完全抽象。和其他帖子一样,如果从审美的角度分析这个故事,或者说把这个故事转换到一个更为抽象和形而上的层面上去分析。我仍然认为作者的本质是自私的,因为我不认为作者是在追求审美,审美是有着特定的规定和要求的。(其实如果写论文的话我们应该把相关的文献先综述一遍的,既然是在这里灌水就继续闭着眼睛姑妄说之吧。) (1)对真正审美追求的评判,我觉得首先不是去看追求喜剧还是悲剧抑或是正剧,而是看其是否是直觉追求和反思追求的统一。也就是说,只有主观的感性的追求和理性的客观的追求保持一致,才能首先构成一种真正的审美。当真正的审美得以成立之后,追求的内容和对象,具体比如说追求何种性质的戏剧,才能够成为评判审美高低的标尺。 我们看到任何一事物,都会有一种直觉的反应,这种直觉的反应是没有掺杂理性的原始的人性冲动。这种冲动人人都有,无需训练而与生俱来。我们原始的朴素的审美大多从这里开始,比如我们看到美女而定睛,听到松涛而心静;见到杀人而惶恐,闻到臭味而掩鼻……这些情感都是直觉追求赋予我们的审美结果。 反思的追求在直觉的追求之后,即我们在获致对一个事物的感性认识之后,并不满足于这种表象的感觉,而是要进一步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而获致我们的理性认识。比如劣性不改的花花公子,虽然风流却并不值得一嫁;比如水性杨花的妖艳美女,虽然漂亮却不值得一娶……这些情感都是理性分析后的反思追求赋予我们的审美结果。 由以上对审美追求两个阶段的界定来看,直觉的审美追求往往会发生错误,其错误的评判自然也是以反思追求所构成的理性审美为标尺。确切地说,当直觉的审美追求与理性审美不相一致时,这样的审美追求很难再称得上真正的审美活动,起码不是好的审美活动。由于前述理性审美的特别要求的原因,没有经过训练的普通大众的审美往往是直觉审美(即使有相当的反思,也不能算作系统的理性趋向,仍然难脱直觉审美的牵引),但这只是从达致的途径上而言,最终到底能不能获致真正的审美,依然要依靠那个对他来说不在场但对历史来说却永恒在场的客观审美理性来衡量。所以,当一个人杀人而有直觉的快感时,我们否认他在追求美。
(2)直觉追求主导的审美虽然具有审美主体的广泛性,即人人都可审美,但却并不具有审美的历史性。如果承认主观和客观的大致划分的话,那么历史的发展显然是客观的,并且不以个别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审美的历史性同样如此,它是由人类的共同理性决定的审美的客观必然性。这就是说,直觉追求主导的审美虽然直接可得,然而由于完全系个人冲动而为,非常有可能与人类共同理性决定的审美的客观历史性不相符合,而发生主观上的自娱自乐,历史地来看,也即不恰当的或者错误的审美。比如,看祖国同胞被杀而无动于衷,见别人落水而停船旁观。也许那场面气派壮观,也许那浪花美丽无瑕,但是我们并不能认同这样的审美。主要的原因首先不是艺术的内容问题,而是构成审美的基本规定问题,即主观性和客观性是否结合,也就是直觉追求和反思追求是否统一。 直觉的审美有可能构不成真正的审美,进一步的问题是,反思的审美一定构成真正的审美么?理性既然是从主观感性抽象出来的范畴,那么,错误的理性认识其实算不上真正的理性认识,起码不是历史理性的认识。理性具有客观性,也就是说拥有历史的客观的评判标准,只要所谓的理性认识违背了这个客观标准,那它就不再是真正的理性认识。比如现代派的艺术不为很多人认同,即使这些人的评论在深思熟虑之后,但并不妨碍现代派的艺术成为高超的艺术。 (3)在对审美追求的两个阶段和直觉审美与理性审美有可能发生的扭曲进行过描述之后,我们还需对悲剧的定义进行考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结合在一起从而知悉作者“白哭了”的情愫是否源自于一种更高的审美追求。如果是这样的话,作者艺术性追求的理由完全可以推翻上述第1点的现实揣测。这里只采用关于悲剧的一个比较流行的观点(采用其他观点对结果的获致貌似影响不大),大家一般认为是恩格斯的话(就我偶然的狭窄的阅读来看,原话在谢林的书里完整先现,再早我就不知道了),即悲剧是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在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冲突。 就“白哭了”这个故事来说,如果以艺术的善意来揣测,则作者的追求是想拥有一种悲剧性的结尾,从而来满足她的更高层次的审美需求。但是我却觉得并非如此,因为从定义来看,悲剧的结构安排完全是超越主观的具有历史性的安排,也就是说是一种反思之后的产物。但就原文来看,作者的话不像反思之后的产物,而只是快人快语,完全发自内心的直觉之言。 那么,能否说她的直觉之言恰好符合了理性审美?我觉得也不能。如上所述,当反思审美不在场时,直觉审美是否能构成真正的审美需要借助反思审美的帮助。对悲剧的热爱,并不是希望悲剧的发生,在对悲剧的反思性审美中,贯彻始终的情感是无奈,人们并不希望这样的结局发生。正是在这种矛盾之中,悲剧才具有了审美价值。可是作者的直觉却在追求人们不愿看到的东西,如此人们无力抵抗历史的无奈感将会消失,审美的人放弃了抵抗,悲剧的张力也就悄悄地尽失,所谓的悲剧性审美也就无从谈起了。 综上所述,如果作者的话不是玩笑之语或是反思之语的话,那么她不可能是在为艺术而说出这样的话,最大的可能是不能容忍自己的主观期待被别人否定,归根结底是一种自私的心理在作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19 21:57:51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