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奎松 非常高兴有机会和各位朋友一起聊聊历史。刚才主持人也介绍了,我是研究中共历史,对中共历史、国共关系史、中共与苏联关系史都相对比较熟悉一些。原本我是应该讲这个方面的问题的,但是今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他们希望我来讲讲辛亥革命,这等于将我比较熟悉的东西放在一边,来讲我不熟悉的东西,对我自然有点难度。讲得不对的地方,大家可以批评。 因为是命题作文,今天在座的又有很多老先生,可能不少听众对辛亥革命非常了解,我的知识未必比大家的多,所以,对辛亥革命的具体历史经过及其原因等等,我就不在这里讲了。我只想在这里讨论的一个话题,就是近代中国为何每每容易选择革命?这是因为有那么一种说法,认为中国这100年来流血流得太多了,辛亥革命开了一个坏头。我不同意这样看问题,我甚至不认为辛亥革命直接影响了后来中国一系列的革命,比如什么二次革命、国民革命、共产革命或者叫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等。当然,要讲我的看法,还是会讲一下中国最早的这场革命。但我要先讲一点题外话。 前两天我在香港看了美国的一部电影,译成中文叫《同谋者》。这部电影讲的是林肯1865年被刺杀的一段历史,不是讲林肯怎么样,而是讲在南北战争中,作为正义和胜利一方的美国总统林肯被刺杀之后,对于当时参与刺杀的那些同谋者的一次审判。关于那次审判,后来的结果当然是参与刺杀的人大部分被处以绞刑。但其中一个人非常特殊,她是居住在华盛顿的一个小旅馆的老板,她的儿子参与了刺杀者的秘密活动,并且以她的小旅馆作为密谋场所,作为旅馆老板的她自然就被当做是同谋犯,因为她岁数最大,甚至被认为应该负最大的责任,被列为主犯。当时在林肯时代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议员,是律师,是南方人,但是站在林肯一边,和林肯的关系非常好。他认为把这位女士列为主犯有问题,这个妈妈应该没有直接参与组织这一行动。因为他是南方人,又是参议员,不便出面为这个叫玛丽·苏拉特的女士做辩护,他便找了一个刚考取了律师证,参加南北战争回来的年仅27岁的年轻军官,来为她辩护。 当时最重要的一个背景,是南北战争的正义性,和林肯在北方所具有的英雄一样的崇高威望。况且,林肯被刺时战争已经快结束了,南方已经基本败了,一年后南方就接受了北方的条件,双方握手言和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林肯被刺杀,华盛顿的政治家们和北方民众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南方人干的。在旅馆中参与刺杀的几位年轻人,多数也确是南方人,玛丽也是南方人。因此,要定罪很容易,很少人会有异议,更不要说为这样的人去谋求公平、公正了。案件破获后,北方政府以及北方的政治家们都急于要赶快处决这些犯人。因为还在战争时期,因此政府的战争部长主持了整个审判工作,并且交由军事法庭来进行审判,审判委员会的成员9人都是军官。只是因为这个参议员的坚持,这一审判才经过一个法律程序,犯人才有了辩护律师。但即使是那位年轻的律师,因为他本来就是北方人,又刚从血腥的南北战争中下来,他自己的感情一时也转不过来,很难像那位参议员那样冷静地思考问题。因此,他答应为玛丽辩护,内心里却认定这个女人一定是同谋。 这位年轻律师是天主教徒,从小受到的教育是要本着良心去做事。而他所接受的专业教育和律师的职责,也要求他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取证和辩护。因为他有这样的良心和职业的操守,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他才意识到玛丽不应该被视为这一案件的主犯,甚至可能根本就没有直接参与她儿子及其朋友们策划的行动。他的怀疑不可避免地引起了他自身情感的困扰,尤其受到他未婚妻及其朋友、亲人的排斥。但他还是克服了这些情感的牵制,依据他所认定的事实为这位母亲做了无罪辩护。整个审判也因此波澜起伏,虽然他用比较有力的证据驳倒了政府找来的做假证的证人,也一度争取到了不处死玛丽的判决。但是,因为社会各界的压力,战争部长做了很多幕后工作,最后说服了继任的总统,还是将玛丽绞死了。玛丽·苏拉特是美国历史上被处决的第一个女犯人,整个过程又是这样一种经历,因此,最后这位年轻律师所承受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他不仅无法继续在法律界工作,就连女朋友也吹了。但是,仅仅一年之后,即1866年,南北战争就结束了,双方达成了和解,南方人参加了新的统一政府。紧接着,美国整个法律条文做了新的修改,南方人也参加到法官队伍中来,不仅军事法庭不复存在了,就连陪审团也都特别注意由南北方人共同来组成了。总之,由于形势的改变,战争结束后玛丽的儿子虽然被抓获了,但因为不是受军事法庭审判,宪法明文规定民刑审判必须由陪审团裁决,而陪审团中这时一半是南方人、一半是北方人,感情倾向的因素左右不了法庭的裁决,玛丽的儿子最终被无罪释放。可知,如果她儿子早一年被抓获,一定会和他母亲的命运一样。同样,如果玛丽晚一年被抓获,她也不会被处以绞刑。 对于这部影片,香港一家报纸刊登了一个很短的评论,题目是"法律比国家更重要"。我上来给大家讲这部片子的故事梗概,也是想要从这个角度来谈我们今天的话题。美国1776年通过了独立宣言,1787年通过了宪法,1789年通过了权利法案,有关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包括未经陪审团不可定罪等等权利,在1865年半个世纪前都已经制订出来了。但是,即使是在美国这样的极端重视法律的国家,有了法律,怎么去执行,仍然是非常大的问题。特别是在战争时期,国家的需要左右着所有人的生活和观念的时候,涉及到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法律一样会变得虚弱无力。只有当国家的战争结束以后,一切才又能够重新走上常轨。战争到来的时候,国家的意志会很容易地取代法律,凌驾到人民权利的头上。 这个故事清楚地说明,历史的发展远比我们希望的要复杂得多。即使美国到今天已发展成为世界上自由和人权的旗帜举得最高的国家,它相信自己对人权的保护、人权的理念是今天世界上做得最好的,甚至认为自己有权利用同样的尺度来要求其他国家,并不惜将其意识形态化,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政治、经济、军事的方式制裁侵害人权、钳制自由的集权国家。但是,它显然也不是一步达到今天这样的道德水准、思想水准和法律水准的。《同谋者》这个片子反映了150年前美国的情况,最近上映的在美国引起强烈反响的《帮助》一片,则反映了直到1960年代初美国黑人仍旧遭受种族隔离制度的迫害,这也让我们很清楚地了解为什么美国国会要到1964年才通过公民法案,1965年才首次承认了美国黑人的选举权,种族平等直到1970年才逐步得以实现。 同样的情况,美国人对人权的重视,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也一样经历了很长的一个历史认识过程。不要说别的,光是美国发动的越南战争,仅从美国拍摄的大量纪录片和故事片中,我们就不难了解到六七十年代的美国人对平民生命财产的轻视。美国军队在越南对平民的杀害,至今仍会让许多美国人感到羞愧。早在1789年法国国民议会就通过了人权宣言,美国及欧洲许多国家在此之后不断地出台法律和修正宪法,补充各种保障人权的规定。然而一到战争爆发,我们还是会发现,许多宣称已经走在世界最前列的人权纪录最好的国家,仍旧会大量伤害别的国家的平民,包括虐待敌对国家的人员。这种情况,直到最近几年,由于精确制导武器的研发使用和人权问题逐渐意识形态化,情况才逐渐变得好了一些。 其实,从历史主义的角度看问题,无论是古代还是近代,还是现代,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那就是,历史的这类进步永远都只能是渐进的。无论你是想通过别的国家的榜样的方式来改变自己的社会,还是想自创一条特殊的道路来改变以前的状况,即使像美国这种今天看起来似乎最有资本拿自由和人权当意识形态的国家,人们的认识、观念及其行为处事的进步,也都只能是一个充满了曲折的长过程,不可能有,也从不曾有过什么一蹴而就的捷径可走。 我是相信进化说的,生物的演变是进化的,人类的演变也是进化的,那么,人的认识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也都只能是进化来的。进化是什么意思?进化就像是我们在娘胎里形成胚胎到长成婴儿哇哇坠地,从呀呀学语对外界浑然无知,到"而立"、到"不惑",再到"知天命",每一个他人成长的时间过程我们都要经历,哪一个环节都无法一步跳过一样,只能是在渐进中完成。有没有天才,比一般人少经历个别阶段,12岁就上大学,18岁就拿到博士学位?不能说没有,但只能是极特殊的个例,没有普遍意义,也未必就有理想的结果。第一,他还是必须要通过渐进的过程积累到足够量的知识和能力,不能完全脱离孩童成长的时段和学习的过程,因而他也只可能比一般人在某个学习阶段或学习方面走得快一点而已;第二,这样的天才儿童因为缺少了一般人应有的经历,成年后至多也只是在个别方面可能具有较好的技能,在实际生活中还未必就比其他人出色。 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我们会很容易地注意到,处于不同进化程度或发展阶段的人,其实谁也没有资格指责谁。人总是要走向成熟的,较成熟的批评不成熟的,是忘了自己也曾不成熟过;不成熟的拒绝较成熟者的意见,多半也正是不成熟的表现。因此,我也很赞同马克思关于社会进化论的观点,他从唯物史观的角度相信,人类社会的进步只能循序而进,不能躐等,更不能拔苗助长。读马克思的书我们会知道,马克思固然是激烈的革命论者,却并不是一个泛革命主义者。他相信阶级斗争是社会进化的催化剂之一,因此他深信进化的量变发展到质变,多半都会经历一个革命的过程。但马克思主张的革命,根本上是加在病入膏肓、奄奄一息,却还在痛苦挣扎反抗的那头骆驼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并不是建议人们在骆驼还身强力壮、生气勃勃的时候活生生地去把它杀死。而且,马克思还是进化的阶段论者,他相信人类社会发展有一个从石器时代,到青铜器时代,再到铁器时代,进而从农耕社会,发展到工业社会的过程。由于这些不同发展阶段通常是由不同的生产条件、劳动工具及其生产方式决定的,人们也不能因为看到前面的人已经走出了沙漠,骑上了奔跑更快的高头大马,于是就把善于在沙漠中行走的骆驼杀掉,提前换马来骑。 当然,生活在马克思那个时代的众多理想家,没有几个真正看清了这种社会进化的过程。即使是马克思,他实际上也没有把他的唯物史观坚持到底。资本主义的早期发展对大多数劳动者来说,毕竟太过残酷,因此,马克思和他那个时代的许多理想家们一样,都过早地设定了资本主义灭亡的时间表。还在1848年,他就已经宣告资本主义走到了尽头,再不能容纳新的生产力发展,因而主张可以用革命来加速其灭亡了。实际上,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进程那个时候才刚刚开始不过几十年时间,人类才刚刚经历第一次工业革命,进入到蒸汽机时代,第二次革命,即电气化时代还没有到来,更不要说间隔时间更远的第三次革命的时代了。马克思看到了蒸汽机带来的生产力飞跃发展,但他在世的时候,电灯、电话、无线电、汽油机、柴油机、发电机及汽柴油动力汽车、轮船、飞机等等现代工业最具代表性的产物,不是没有发明出来,就是还没有形成生产力。换言之,《共产党宣言》发表时,人类新的生产力还局限在蒸汽机的水平上,世界虽然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和马克思去世后第二次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巨大变化相比,马克思时代的资本主义还只是它的婴儿期,还处在一种十分落后的水平上,还远没有到寿终正寝的时候。 我们这里讲技术,即科学生产力对社会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作用,并不仅仅是强调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本身是人类世界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才可能产生出来的,它也必定会受到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左右与局限问题,同时也是想要强调一点,即中国的社会发展,中国人对现代问题的了解,包括他们用来解决问题的思想认识,也注定了要受到这些技术条件的影响和牵制。 我在过去的一篇文章就举过一个很容易做对比的例子,那就是1895年的公车上书运动和1919年的五四运动。这两个运动的情况很相似,前一个运动面对的国家危难甚至比后一个运动面临的国家危难还要严重得多。因为前一个运动针对的是头一年的甲午海战,中国因为战败,被迫和日本谈判,要签"马关条约"。在这个条约中清政府被迫废绝与朝鲜的宗藩关系,承认朝鲜独立不说,还被迫割让台澎地区和辽东半岛,赔款2亿两白银,开放苏州、杭州、重庆等城市为商埠,并允许日本人到中国通商口岸经商设厂。后一个运动针对的是巴黎和约,对中国的伤害只是一个胶东半岛问题,胶东半岛原来租借给了德国,日本乘着世界大战对德宣战把胶东半岛的德国人赶走,在巴黎和会上迫使协约国同意将胶东半岛转租给日本。这个伤害更多的其实是中国人的自尊心问题,因为胶东半岛原本就不在中国手里,只是中国也加入到协约国一方,照理也是战胜国之一,凭什么协约国要把主权属于中国的胶东半岛交给日本人呢?我们可以知道的这两场抗议活动的后果却恰好相反。前一个运动几乎没有在全国发生广泛的反响,政府也完全没有理会少数官员士绅的申诉要求,条约照签无误,最终还引来了一股割地狂潮,使中国一度沦入危险境地。而后一场运动却引发了全国各阶层的强烈反响,形成了极大的声势,最终迫使政府拒绝在和约上签字。两年后,在美国政府的主持下,再开华盛顿会议,终于迫使日本让步,不得不把胶东半岛还给了中国。 为什么两个严重程度相差如此之大的条约,其抗议的效果会相差如此之大,严重的那个得不到政府的重视,不严重的那个政府不仅重视,而且还成功解决了问题呢?这里面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尤其是1895年的清政府地位、权力都大得多,也专制得多,1919年那时候的北京政府却是一个要看各方脸色行事的弱势政府,当然清政府会强势得多并不容易听进意见了。但问题的关键并不在这儿,而在于民众的反应及其参与的程度两者差得太大了。如果1919年巴黎和会时,也只是一些上层精英或地方官员上书,北京政府会不会拒签其实也很难说。因此,我们这里需要看一看民众的反应和参与为什么会那么不同。 我们知道,所谓"公车上书",指的是当年恰逢京城会考,数千在各省取得了举人资格的人恰好齐集京城,知道了马关谈判,中国可能割让台澎、辽东并巨额赔款的消息。在这种情况下,举人们忿然集会,拟议联名上书朝廷要求拒签,是一个合情合理的举动。但是我们发现,康有为、梁启超宣称影响巨大的这个所谓"公车上书",4000多来京会考的举子里面只有将近1/4的人有兴趣,参加了讨论的集会,而真正签字的却只有1/10。换句话来说,大多数举人更多考虑的还是自己的功名,生怕为了这样的一个该由朝廷决定的条约,让自己一二十年的寒窗之苦付诸东流。结果,就连鼓吹者康有为、梁启超他们,最终也没有把签了名的上书送到朝廷中去。今天我们知道的真正上到朝廷去的上书,其实只是一些地方官员和附议赞同的地方士绅。一般的民众,几乎连反应也没有。 为什么那样严重的一场民族危机,从上到下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没有反应呢?为什么到1919年巴黎和会时,全国会有那样多的城市民众自发上街游行示威,强烈要求政府拒签呢?这里面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生产力发展了。从1895年到1919年,在这二十多年里,中国已经从一个纯粹的农业社会,开始向一个现代社会转变了。 1895年为什么没有群众自发的抗议活动?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原因,就是因为那个年代还没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1911年中国才第一次架设起了可以直接联通北京和南京的远距离无线电通讯电台。1919年五四运动前,中国刚刚开始可以通过真空管式无线电接收机直接接收欧美各国的广播新闻。我们知道,晚清时中国就有了报纸杂志,但在交通、通讯工具还不能解决远距离信息传输的及时性问题的情况下,各地政府高官和士绅即使能够了解到马关谈判的消息,也往往会滞后而失去其时效性。"五四"时期的情况大不相同,梁启超等人甚至可以跟着中国外交代表团前往巴黎,在得到巴黎和约内容后,更能够及时把消息通过电报传送到上海,上海报纸和学界马上就能够将这样的信息发布出来或传送到全国各个城市,北京、天津的青年学生马上就会上街。京津学生抗议并受到军警镇压的消息又会立即传遍全国,然后上海、杭州、南京、武汉、广州等城市学生、市民也纷纷表示出强烈反响,甚至形成罢课、罢市和罢工的浪潮。由此不难看出,现代化的信息传播条件有多重要,如果没有这样的条件,五四运动会形成全国城市民众的抗议浪潮,几乎是不可能的。 当然,1895年所以形不成学生运动和市民运动,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城市化。我们前面讲过,晚清的中国还基本上是一个农业社会,中国的精英阶层大多数还生活、居住在农村,中国城市化的程度还很低。为什么城市化程度低?首先当然是工业化程度低,其次则是中国传统社会科举制度造成的。科举制度是中国读书人谋取功名和社会地位的唯一途径。而科举是靠熟读四书五经和考八股文,这些本领的基础主要靠的是农村中的私塾教育。因此,晚清以前中国社会文化精英相当多数除了当官以外,大多都住在家乡农村。即使做了官,多数人的亲友也还住在农村。他们不做官后往往也退回到农村中来。这些不仅妨碍着城市化的发展,尤其妨碍了学校的生长。没有系统的学校教育,自然也就没有学生群体。没有学生群体,何来学生运动和知识分子群体?而所有这一切的打破,新时代的到来,全都是因为二十世纪初开始的清末新政改革。由于慈禧晚年开始推行新政,1905年科举被停止,新式学校逐渐推广和发展起来。因为科举考试实际上被废止了,教育中心转移到城镇里去了,影响到大批过去在农村生活的士绅也渐渐转移到城镇中来了,过去靠上私塾练八股文以便考取功名的农村青年,也大批进城读小学、读中学,甚或留学,然后转到城里谋取生存出路来了,这样一来,城市也就迅速地发展起来了。以上海为例,它是中国最早的开放口岸,又有大量租界,有很多外国侨民,又有大批的工厂和工人,但1895年不过24万人,清末新政后,到1911年就达到80万人了,增长了两倍多。到"五四"时更发展到了175万人,又增长了一倍多。 当然,1905年废科举兴学堂,要马上形成新学校新学生并不是那样容易的。因为光是新式学堂的老师就很难找,实际上中国新式学堂的发展成长一样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主要的师资力量很大程度上是靠辛亥前后大批留学生回国才逐渐解决了的。包括辛亥革命,那个时候为什么很难取得成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是那时还没有产生出相当数量的新知识精英和学生群体。所有参与辛亥革命最主要的政治领导人,特别是主导各省的领导人,基本都还是清末咨议局里的旧士绅,大都是有功名的旧派人物,留学回来的新派人物或革命党都很少。这样的革命群体怎么可能是所谓共和民主的真心拥护者呢,他们多半都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储备。因此,批评孙中山不该交权,不该妥协,说辛亥革命是中国最早的一次"民主革命",因资产阶级软弱没成功,未必说得通。因为孙中山根本就掌不了实权,各省主导力量能够承认的,只是反满,所谓民主共和,那个时候没有几个人搞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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