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木兰晓芙 于 2012-12-12 13:14 发表 一旦这两个冤家如愿以偿结了婚,他们就不闹了; 宝钗优点数不清,若是还能顾念黛玉身世孤苦而能不当着黛玉的面对自己母亲撒娇,就更好了。
如果这两个冤家结了婚,我们也许就看不到《红楼梦》了。不过我是不按人物优点来喜欢不喜欢的,我是彻头彻尾的“作者门下走狗”。我还喜欢拉斯柯尔尼科夫呢,这个为了理念杀人的疯子,这也罢了,拉斯柯尔尼科夫其实还是有很善良的一面。但陀思妥耶夫斯基写到斯维德里加依诺夫自杀的时候,我也格外动容——从陀氏之前写的来看,斯维德里加依诺夫还是个无耻的杀人犯及淫棍。我最喜欢曹雪芹的一点,是他笔下的人物都不完美,他不喜欢的这样,他喜欢的还是这样,可爱可怜又可恶;最喜欢宝黛爱情的一点,是在优点数不清的宝钗与惯使小性儿的黛玉之间,宝玉还是喜欢黛玉。换言之,不是因为黛玉很好,他才喜欢她,而是因为他喜欢她,她才处处都格外好,哭也很好(鲁迅先生就说不喜黛玉,因为她爱哭),小性儿也很好,嘴巴厉害也很好(看宝玉想引贾母赞林黛玉“要是单是会说话的可疼,这些姊妹里头也只有凤姐姐和林妹妹可疼了”),和他吵架也很好(“不是冤家不聚头”嘛)。才情什么自不用说了。评海棠诗的时候,李纨评宝钗诗为第一,道“这诗有身份”,他的诗落第了,但他只说“我的那首原不好,只是蘅、潇二首还须斟酌”,很有为黛玉不平之意。与其说宝玉是自诗艺上来衡量,或他原爱纤巧风流的诗,不如说是对作诗之人的感情上有所偏倚。再看林潇湘魁夺菊花诗,宝玉一听可是喜得拍手说“极是,极公道”,半晌才想起自己又落第的事儿了。我每每看到,都要笑。因为觉得傻,但真可爱。芥川说,小说家是精通世故的诗人。这样的感情,正有着最纯正的诗意。回过来,他喜欢的就是她本来的面目。还有一个细节,在意绵绵静日玉生香里,黛玉随口就是“放屁”“蠢材”。尤其是“放屁”,真是让我这个读者大跌眼镜,暗自嘀咕林妹妹也说这样的话啊。但他也没嫌说不文雅,倒是嫌外面的枕头,非要黛玉的枕头来枕。他对她并无感情之外的要求。她也是。这是最纯粹难得的,虽然不是最理想合宜的,所以悲剧也很好。蚌壳始终是要磨损的,重要的是结了珍珠。那我到底想说什么呢。我把自己都绕晕了额。大概是,黛玉也不用更好,宝钗也不用更好,结局也不用更好,就是这样,刚刚好。唯一希望更好的,是《红楼梦》这部作品本身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