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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旧文纪念喻权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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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5 23: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喻权域老师于2010年8月14日8:30在家中不幸逝世,享年75岁。看旧文,感觉还是这些老同志思路比较清晰,看问题狠、准、透。

喻权域答记者问没有一家中国中文报刊肯登载  
 
发布者:舜子  发表日期:2004-08-03 18:56:43.75 
原作者: 喻权域  出处:法国《世界报》   
  
王喆(介绍):柏滨先生是法国《世界报》驻中国的首席记者。我是留学法国的中国学生,现在作他们办公室的负责人,今天由我来翻译。 

喻权域:欢迎你们光临。 

柏滨(Frédéric Bobin):喻教授,我们想请您谈谈中共中央的《修改宪法建议》,特别是关于财产权的那一条。 

喻权域:我不是法学专家,你们为什么找我谈宪法问题呢? 

柏滨:据我们所知,在去年的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上,许多代表、委员要求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中国宪法,只有您发言坚决反对。后来,中共中央采纳了您的意见。 

喻权域:我的发言和文章,没有任何一家中国中文报刊肯登载,我只是复印送给了国家领导人和全国人大的法律委员会。你们是怎样知道的呢? 

柏滨:你们中国出版的一家英文周刊最近作了详细报道,还刊登了您的大照片。我们采访全国人大的法学家,他们证实了这件事,还把您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告诉了我们。 

喻权域:我还没有看到那个英文刊物。你们的消息比我灵通。 

柏滨:喻教授,请问您为什么坚决反对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中国宪法呢? 

喻权域:“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主张,是从你们的法国传来的。我反对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中国宪法,也是从你们法国学来的呀! 

柏滨:请喻教授讲详细点。 

喻权域:1789年以前的法国,是波旁王朝统治。国王专制独裁,随意把人民关进巴士底监狱。随意把没收工商业者的私有财产归王室所有,或者赏赐给国王的情妇或宠臣。所以,法国1789年爆发的大革命,强烈要求保护私有财产。那场革命,你们法国人称为“布尔乔亚(bourgeoisie)革命”。你们那场革命发表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在第17条中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句话传遍全世界,成为各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口号,成为各国资产阶政党的旗帜。我不懂法文,这句话的英文是:“property is a sacred and inviolable right”,不知译得对不对。 

柏滨:英文的翻译是准确的。 

王喆:汉语译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也是准确的。 

喻权域:1793年你们法国人处死国王,成立“法兰西共和国”,制定宪法,把《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作了修改,改名为《人权宣言》,放在法兰西共和国《宪法》的前面。新的《人权宣言》,删改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一条。 

“二战”以后,世界各国修改自己的宪法或者重新制定宪法,都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句话废弃了。你们法国在1958年制定《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政府可以根据议会通过的法律,把某些企业转为公有,也可以把某些公有企业转为私有。 

王喆:我虽然留学法国,对法国宪法的发展变化还没有您喻教授清楚。 

喻权域:我查了当今世界二十三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他们对财产权的规定有三个共同特点:一、保护私有财产,但不搞绝对化,不把私有财产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二、宪法对私有财产作出了这样那样的限制,要求私有财产服从公共利益,或不损害公共利益;三、在必要时,政府可以依照法律,有偿征收私有财产。 我给中共中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的建议,就是这三点。我特别强调,国家只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对于“非法所得”的财产不仅不得保护,还要依法追究。 

柏滨:为什么现今各国宪法都不写“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句话呢? 

喻权域:道理也简单。把私有财产权“神圣化”、“绝对化”是非常有害的,行不通的。比如,希特勒的军队进攻法国,你们法国军队要抵抗,就得挖战壕、修防御工事、建立指挥所。如果那片土地、那个房屋的主人说:“这是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你们走开!”请问,你们法国军队还能建立防线,抵抗法西斯军队进攻吗? 
在和平时期,国家得修铁路、修高速公路、修建水利工程吧,那就得占用土地,拆掉沿线一些房屋。如果其中一些土地、房屋的主人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由,不肯出让,国家给他一大笔钱他也不肯卖给国家,请问,这铁路、高速公路怎么修?只能停建,或者绕道走,那行吗?我到过你们西欧一些国家,你们的土地都是私人所有的,而你们的铁路、高速公路却修得很宽、很直,说明你们征收了私人的土地、房屋。这说明,你们西欧国家的宪法废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老教条是正确的。 

柏滨:你说得对。不过,虽然欧洲、美洲国家的宪法都规定,为了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政府可以依照法律有偿征收私有财产,实际操作起来却很困难。政府要花很多时间、很大精力与那些土地、房产的主人谈判,讨价还价,花费很多钱才能征用到手。征地花的钱,占铁路、公路造价的很大一部分。所以,欧洲、美洲国家修筑铁路、高速公路,没有你们中国快。 

喻权域:中国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大量修建公路、铁路、高速公路和水利工程。如果中国把你们欧美国家都已经抛弃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老教条写进自己的宪法,中国的现代化该有多困难! 

柏滨:您反对“私产神圣”入宪,还有没有别的原因? 

喻权域:有。我们中国的革命与你们法国革命、美国革命有所不同。我们打败日本侵略军、打败蒋介石,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曾经制定法律,没收汉奸、军阀、国民党反动派大官僚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我国的第一批国有企业就是这样来的。新中国成立后一两年,还制定《土地改革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农民。 

如果我们今天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条原则,把这条原则写进我国宪法,那些汉奸、军阀、大官僚的后代来索要他们家50年前的“私有财产”,我国的工人必然坚决反对。那些地主的子孙索要50年前被没收、分配给农民的“私有土地”,农民会群起反对。这样一来,我国城乡就会发生剧烈的,规模很大的政治斗争。 

柏滨:有这种可能吗? 

喻权域:这不是危言耸听。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剧变之后,40年前被推翻的国王的后代,以及大贵族、大领主和卖国贼的后代,就纷纷回国,索要他们家40年前被没收的“私有财产”。我是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的委员,那里的一些委员告诉我:我国驻东欧某国的大使馆原是一个贵族领主的府第,是该国政府依法没收之后卖给中国作使馆的。现在那个贵族领主的孙子回来索要他们家的府第——“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他们纠缠不休,官司打了好些年。 

柏滨:这种事情会在中国出现吗? 

喻权域:中国也不是不可能。三年前,我国一些“著名学者”宣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150年前提出的,已经过时了。法国经济学家萨伊的“三要素论”才是先进思想,正确理论。 

你们法国的萨伊认为:生产需要土地、资本、劳动这“三要素”。所以,地主取得地租,资本家取得利润,工人劳动取得工资,三者都是合理合法的,不存在剥削问题。 

其实,你们法国经济学家萨伊的“三要素论”产生于1800年前后,比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早五六十年。我国那些“著名学者”把老掉牙的“三要素论”当作新思想来宣传,我国的布尔乔亚欢欣鼓舞,我国的一些大地主的后代也很高兴。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位委员讲,山东一些大地主的孙子孙女写信给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否定50年前的“土地改革”,把早已分给农民的土地退还给地主,退还给他们。因为地主出租土地收取地租,合乎“三要素论”,不是剥削。据说,其他省份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如果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我国宪法。这种“反攻倒算”会更多,更强烈,必然引起天下大乱。所以,我坚决反对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我国宪法,我主张只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农民的土地是根据《土地改革法》分得的,这是“合法的财产”,国家要予以保护,不许老地主的后代来索要。 
柏滨:为什么你们中国有那么多学者专家和政界人物再三提出要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宪法?他们是怎么想的? 

喻权域:坚持主张“私产神圣”入宪法的是两种人。 
一种是知识浅溥又喜欢出风头的人。我国有些“著名学者”是“炒”出名的,其实他们读的书很少,学识贫乏。他们只读了法国1789年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读到里面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句话,就把这句话看作至高无尚的真理。他们没读过1793年的法国宪法,没读过1958年的法国宪法,更没有研究过当今世界各国的宪法。他们不知道当今世界,包括法国在内的世界各大国的宪法,都废弃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句话。司法部一位专家更可笑,他鼓吹“私有财产权”是人权的“基石”。显然,他没有读过联合国1966年通过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的这两大“人权公约”列举了几十种“人权”,就是没有列入“私有财产权”。我国政界一些人迷信那些“著名学者”,跟着他们起哄。 

王喆:这一类可以说是糊涂人。另一种呢? 

喻权域:另一种是明白人,也是用心险恶的人。他们坚持要使“私产神圣”入宪,是代表那些被没收了财产的汉奸、军阀和蒋介石集团的大官僚说话,代表那些被没收了土地的地主说话,尤其是代表这几年在中国暴发成为大财主、大富豪的布尔乔亚的利益。 

你们知道,邓小平去世以后的这六七年,中国的布尔乔亚以飞快的速度发展,其中一些布尔乔亚的私有财产像魔法般膨胀,速度之快,是世界各个资本主义国家都不曾有过的。他们的“魔法”是贪污、盗窃、诈骗、走私、偷税漏税。他们心里有鬼,想使他们的非法所得能逃脱法律追究,他们很希望我国宪法里写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些再三要求把“私产神圣”写进宪法的人中,有一些人自觉或不自觉地代表这帮凭“魔法”致富的布尔乔亚的利益,充当他们的代言人。 

柏滨:您这种说法合乎情理,但是缺乏证据,对吧? 

喻权域:有些主张“私产神圣”入宪的人,同时还提出:要求人大立法,“赦免原罪”。即,赦免那些用非法手段暴富的人犯罪行为,使“非法”所得成为“合法的”私有财产。 

柏滨:我们看到了“赦免原罪”的言论。 

喻权域:主张“私产神圣”入宪的人有一条理由。他们说:这几年我国的“资金外逃”严重,如果宪法里写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就不会有“资金外逃”现象,至少会大大减少。 

我写了一篇文章叫《评析“私产神圣入宪”的几条理由》,批驳他们的说法。我说,“资金外流”与“资金外逃”是不同的。现在是“经济全球化”时代,外国资本要进入中国,中国的企业也要走向世界。中国的企业家到外国去开商店、办企业,必然要带去一部分资金,这种“资金外流”是正常的,是好现象。“资金外逃”则是另一回事。有一些人凭“魔法”得到大量财产,他们把财产兑换成美元、欧元,转移到国外去,买豪华住宅,安顿老婆、孩子,养情妇,或者把钱存到外国银行里。这才叫“资金外逃”。他们明知道把人民币换成美元到外国去生活要吃大亏,明知道外国银行存款利率比中国的银行利率低得多,为什么要“外逃”呢?因为那些金钱是非法所得”。你们西方国家把这种金钱称为“黑钱”,我们中国人说“不是黑金不外逃”。对这种外逃的黑金,我国政府应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去追回来,不应该修改宪法来保护“黑金”,纵容“黑金的主人”。 

柏滨:我们听说,您把您写的文章寄给中国的好些报刊,他们都不肯发表,为什么? 

喻权域: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你们应该去问那些报刊的编辑、总编辑。 

柏滨:最后问一个问题。你们中共中央建议,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您作为中国人权研究会的副会长,有什么看法? 

喻权域:我当然赞成在宪法里写进这句话。不过我要告诉您,我们中国共产党向来主张“尊重和保障人权”。在中国现代史上出现过的各种政党中,中国共产党是最早提出“保障人权”的政党。我国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那一章,讲的全是“尊重和保障人权”。 

柏滨:喻教授,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谢谢您对我们讲了这么多。 

喻权域:应该是我谢谢你们,希望你们把我讲的话告诉法国人民。 
   

 楼主| 发表于 2010-8-16 00: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真理标准讨论的再思考

喻权域



三十年前(1978年5月11日)全党全国开展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对于解放思想,对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起了巨大作用。

大家知道,粉碎“四人帮”后,中央的陈云、李先念、叶剑英、王震等领导同志和全党全国的许多同志,都主张为1976年清明节发生的“天安门事件”平反,都主张恢复邓小平同志在党内外的职务,重新出来工作。

当时担任党中央主席的华国锋同志,并不反对上述主张。但是他主张过一段时间,待“时机成熟”的时候才作出平反决定。

1977年2月,中央的两位“秀才”――郑必坚和龚育之为“两报一刊”起草了一篇题为《学好文件抓好纲》的社论,经当时在中央主管宣传工作的李鑫同志审阅、签发,于2月7日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和《红旗》杂志上发表,引起全国轰动。

那篇社论的要害是提出了“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

很明显,这是要阻止中央为“天安门事件”平反、为邓小平同志平反。

当年在中南海工作的一位同志,亲口对我说:那天早上,食堂已经开饭好一阵,郑必坚和龚育之才到。一坐下来就得意洋洋地对在座的同志讲:昨天晚上他们俩人挖空心思,在灯下写出了“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那两句重要的话。

1978年5月,胡耀邦等同志组织了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等全国各大报刊发表了许多讨论文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都发表了意见。

那场大讨论解放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促成了为“天安门事件”和历史上的冤假错案平反,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做好了思想上、理论上和组织上的准备。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会议,从那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

所以说,1978年那场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意义非常重大。

据湖南的同志讲,华国锋同志辞去中共中央主席之后,于80年代中期回到他曾经长期工作过的湖南省看望。他曾几次在湖南发牢骚说:两个秀才(指郑必坚、龚育之)起草了一篇讲话稿,我拿到会场上去唸了一遍,就把“两个凡是”的错误主张栽到我头上了。

如果华国锋同志真的发过这样的牢骚,我认为是欠妥的。你是党中央主席,秘书班子给你起草的讲话稿,你应当仔细检查,该修改的要修改,该补充的要补充,该纠正的要纠正才对呀!你拿到党的会议上去照本宣科,以你的名义公开发表,你当然要负责任。

奇怪的是,发明“两个凡是”,写出“两个凡是”的社论来的郑必坚和龚育之,三十多年来没有作过任何自我批评。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可能是绝无仅有的。

还有一件事应当特别提一提。

1989年4月,胡耀邦同志病逝。有人马上造谣,说中央政治局在中南海怀仁堂开会,批评胡耀邦不执行邓小平同志指示,不认真清除精神污染,不认真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耀邦同志一气就气死在会场上。

这个谣言传播很快很广。中央党校有人贴出挽联,上写:“该死的没有死,不该死的死了。”前一句指邓小平,后一句指胡耀邦。当时的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高狄同志马上予以制止,并在全校宣布了纪律。但是,这个谣言和这幅挽联很快就传遍北京的党政机关和大专院校。

我当时在新华社担任《经济参考报》总编辑。我在新华社的编委扩大会议上说,这个谣言的危害性很大,建议派国内部中央采访组的记者前去采访、调查,弄清真相。新华社领导采纳了我的建议,派记者李尚志进中南海作了采访调查,又去医院和胡耀邦家里作了采访调查。事情很快就搞清楚了:中央那次会议根本没有人批评胡耀邦,也没有涉及胡耀邦。耀邦同志是在那次会议之后好多天,在医院里因为心脏破裂而去逝的。

新华社记者李尚志写出了一篇记述胡耀邦同志生病、住院、去逝经过的通讯,报送中央分管思想、宣传的胡启立、芮杏文同志审阅。他们俩人都不同意新华社公开播发,理由是:新华社出面辟谣,会使谣言扩散得更宽。

1989年春夏之交在北京发生的那场政治风波,就是从那个谣言开始的。

在那关键时刻,北京的《新观察》杂志召开座谈会,以吊唁胡耀邦同志为名,攻击邓小平同志1983年10月提出的“清除精神污染”和1986年12月提出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要求“为胡耀邦同志平反”。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新观察》那次座谈会回来告诉我:龚育之在会上作了慷慨激昂的发言,批评中央为胡耀邦同志去逝而发布的讣告不公平,对胡耀邦的评价太低了。他说,1976年毛主席去逝时,中央发的讣告用了“四个伟大”,其中一个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这次中央为胡耀邦去逝而发的讣告中,只说胡耀邦同志是“卓越的马克思主义者”,没有说胡耀邦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讣告里只用了“三个伟大”,缺了一个“伟大”。

龚育之的理由是,马克思只讲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胡耀邦加了“唯一”这两个字,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所以胡耀邦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

《新观察》那次座谈会上的发言,在“八九风波”中起了很坏的作用。刊登发言的那期《新观察》杂志虽然被查封了,但是,其中的许多错误言论并没有受到认真批判,至今还在一些人中流传。

三十年前,胡耀邦同志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组织和领导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在当年,对于批判“两个凡是”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在前面已经作了充分肯定。

但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具有简单化、绝对化的毛病,是不科学的。

多年的经验证明,理论上差之毫厘,实践中会谬以千里。

由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至今还在流传,有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仅凭一时一地的实践经验就作出决策――错误的决策,带来恶劣后果;所以,有必要对这句话加以分析研究,作“再思考”。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集,第16页)

把马克思的这段话简化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我看是可以的,也是恰当的。

但是,列宁说得好:真理“再多走一小步,看来像是朝同一方向多走了一小步,真理就会变成错误。”(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见《列宁选集》第四卷第211页)

列宁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你在欧洲大陆的西海岸驾驶一条轮船,一直向西开。你每天站在轮船上看大海,今天看到的大海是平的,明天看到的大海也是平的。你驾的轮船向西开了一两个月,绕地球转了一圈,回到了出发的那个港口,你还会以为海洋是平的,不相信地球是个“圆球”。因为你每天看到的大海都是平的。

类似的例子,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多次看到、遇到。所以,过分夸大实践的作用,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就“使真理变成了错误。”

为什么不应当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呢?列宁说:“社会生活现象极端复杂,随时可以找到任何数量的例子或个别的材料来证实任何一个论点。”(见《列宁选集》第二卷第733页)

列宁说:“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么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见《列宁全集》第23卷279页)

我国农村的“包产到户”是一个典型例子。

1980年、1981年,我国农村普遍推行了把土地平均分包到户的“大包干”——农民“交够国家的(农业税和粮食征购任务),留够集体的(集体提留部分),剩下的全是自己的”。

由于“大包干”打破了过去那种“大呼隆出工”、平均主义分配的“左”的体制束缚,农民又有了生产自主权,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高涨。连续几年,粮食年年增产。1984年,我国的粮食等农产品产量,达到历史上的最高水平。有的同志根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理论,认为“把土地平均分包到户”的体制是最好的农村经济体制,宣布“一定三十年不变”。

可是,从1985年开始,连续几年我国的粮食产量停滞不前,有些年份、有些地方还有所下降。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国家大幅度提高了粮食收购价。各级政府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拨出大笔专款“反哺农村”,在化肥、农药和农用机械方面支助农民。尽管如此,1985年以来的二十多年中,我国农业生产的增长速度,仍然远低于1984年以前的那五年。绝大多数农民至今没有富裕起来。

1990年3月,邓小平同志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摸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55页)

可惜,邓小平同志关于“发展适度规摸经营,发展集体经济”的指示,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主管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部门,仍然固守1980——1984年的“实践经验”,坚持“土地分包到户”,一定几十年不变。

今日中国的“亿元村”、富裕村(如江苏的华西村、河南的南街村、北京的韩村河等),都是不搞“土地分包到户”,而是“发展适度规摸经营,发展集体经济”的村子。而最早被各报大力宣传的“包产到户的先行村”——安徽凤阳县小岗村,至今没有富裕起来。小岗村的农民自我概括说:大包干后,三年跨过温饱线,二十年没进入富裕门。

道理很简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有其特殊规律(不同于工业、商业、服务业的特殊规律),一家一户承包四五亩(南方农村)、七八亩(北方农村)耕地,并以此为生,是小农经济。这种小农经济难以实行“科学种田”,连农田水利建设、消除病虫害和土地改造也困难重重。无论农民多么勤劳,单凭那一小块农田是富裕不起来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如果加以简单化、绝对化,不是从全部总和,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和实践,单凭一时一地的实践经验就作出判断,并把它奉为“绝对真理”,那是会犯错误的。

2008年5月11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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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6 08: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十年前(1978年5月11日)全党全国开展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对于解放思想,对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起了巨大作用。

这场旷日持久的讨论我印象深刻,那时正上小学、中学,每天上学路上都听到大喇叭里在播社论和争鸣文章:什么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中国是姓“社”还是姓“资”。

感谢面团的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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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6 08: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喻权域先生的资料

       
喻权域(1935—2010),男,汉族,重庆荣昌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教授、高级编辑、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著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经济学家、新闻学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1950年3月高中肄业后参加革命,1952年秋开始从事新闻工作。
  1954年8月入党,同年9月任新华社四川分社记者。
  1979年12月调新华社总社并创办《半月谈》杂志,任该刊主编。
  1982年9月任新华社国内新闻编辑部副主任。
  1987年12月被评为高级编辑。
  1988年5月任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总编辑。
  1989年9月任人民日报总编室主任。
  1991年7月起任人民日报编委委员兼总编室主任。
  1993年9月任中央外宣办秘书长,组建中国人权研究会,任副会长,参与国际人权合作与人权舆论斗争。
  1994年7月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
  1996年9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专职)至1998年9月、教授、博导。
  1998年11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咨询委员。
  1998年3月任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社科界),2003年在全国政协十次会议上获得连任并兼任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委员。
  2010年8月14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

  喻权域同志在长期的新闻和理论工作中,撰写了大量的通讯、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并多次获奖,其中专著《中国人权问题纵横谈》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专著《论三个时间差—与两代人谈社会主义》获文化部等四部委颁发的“优秀图书”奖以及获吴玉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优秀奖,论文《世妇会报道对新闻学传播学的启示》获第七届中国新闻奖新闻论文一等奖。喻权域同志在外宣工作和人权研究工作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发表《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与《美国的人权纪录》,创办了《半月谈》杂志并长期担任《真理的追求》杂志主编。在20世纪90年代风靡全国的《中国可以说不》中,准确地预见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发生。在2007年”两会“期间,因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惩治汉奸言论法》受到中外媒体广泛关注。在”郎咸平旋风“、”刘国光旋风“、”巩献田旋风“以及揭批”新西山会议“和揭批民主社会主义错误思潮的斗争中,起到了卓越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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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8 22: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面团在2010-8-15 23:05:20的发言:

喻权域老师于2010年8月14日8:30在家中不幸逝世,享年75岁。看旧文,感觉还是这些老同志思路比较清晰,看问题狠、准、透。

   

面团兄思路更清晰,总结问题全、深、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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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16: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大武器:政治正确加爱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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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16: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新网3月5日电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学术委员喻权域表示,他将提出建议人大制定《惩治汉奸言论法》。

香港《文汇报》报道称,喻权域表示,当前一些学者打着学术研究的旗号歪曲历史,为八国联军侵华特别是日本侵华翻案,针对这种情况,国家要专项立法,对那些为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的列强侵华翻案,特别是为日本侵华战争翻案的论者、乃至媒体负责人要以法律手段惩办。

此外,喻权域4日在参加分组讨论时表示,现在委员们参政议政的分会场,部分离人民大会堂距离太远,而且条件也不好。他认为,人民大会堂西南有一大片旧房,可以改迁建成宾馆,“两会”期间成为代表参政议政、居住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19 16:22: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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