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张奎在2011-6-26 11:08:07的发言:
写在前面:为将一位大学男生的心境稍加展现,过度着力于描写,因而,儿女之态尽显,浅薄之气尽露,看似竟非须眉之作,不足之处诸多,恳请指教。
长日子
无论如何,总要找点儿时间独处,让自由的思绪像藤蔓一样爬遍全身,这是他的信条。他把这样的时间算做他生活中的瓦尔登湖。
窗外,在建的大楼如往常一样繁忙,附着的电梯升上升下,速度缓慢,给人一种极不情愿却又不得不做的错觉。墨绿色的防护网严严实实地包裹着新生的大楼,保护着这可能要经历未来百年的风雨的婴孩。
他坐在教室的第一排,因为他喜欢抬头空旷的感觉。回身环顾,教室空空,只有些书本对着些空空的座椅,孤单的味道弥漫。
他想家了。家里现在应该是另一番风景了吧,江淮仲春时节,新绿四围,布谷鸣叫,嫩笋拔节,春味漫漫。水面如镜倒映悠远蓝天的大田中,应该传来拖拉机的突突声,那声音让人想起孔武的男人因用力而暴起的青筋和突出的肌肉。归学的孩子在路上还没野够,远远地看见水田里忙碌的父亲,肯定会从田埂上不择路地飞奔过去,任书包在背后留下一条起伏的弧线。
父母此刻在干些什么呢?暮色四合的时候,父亲应该回家了,劳碌一天、疲惫不堪的他经常是一回家就坐下不起来了。母亲应该一边从那她围着转了几十年的灶台上端出晚饭一边絮叨着今儿母鸡不知又把蛋下在谁家。想到这,他的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就像家乡蓝天上的白云刚刚过来偷偷地吻了他一下。
家中父母已年逾不惑,虽然父母说过,家里不用他担心,但是,哪一个赤诚的孩子没有让父母安度余生的愿望呢?然而,这一切,对他来说,现在仍是水月镜花。
他抽出一张白纸。他喜欢在白纸上涂抹些他喜欢的句子,用自己的笔创造出不一样的感觉,然后仔细端详,偶尔还不过瘾似的在黑板上挥洒一回,至少,黑板这尺寸天地是他能够主宰的,任他书写,然后,擦去,留下纷飞的粉笔屑把手臂和头发沾染,甚至吸进肚子里。
看累了,出去溜达,正是课前时分,迎面而来的多是匆忙赶去上课的人。眼睛虽然平视前方,可是,没有人的面孔出现在脑海中,视觉器官在这个时候经常是功能丧失。因为身材偏瘦,宽大的纯白T恤显然不满足于包裹那如枯树般精瘦的躯干,便开始随着他的脚步颤抖起伏,把他打点得如幽灵一般,拖着空空的躯壳漂移着,游走。
二楼走廊的尽头,夕阳斜照,倾斜厉害的阳光透过窗户在墙角打上折叠的印记,光线的经纬脉络竟然在空气中呈现出来,就像如凝脂皮肤浅层里的经脉般清晰,把整个空间填满质感。他看见她了,披着金色的光线,身着鲜红色外衣的她正投入地读着英语。尽管她背对着他,他却能用想象勾勒出她认真的表情。他远远地站着,心却莫名地触动了一下,就像静如镜面的池塘,被扑棱棱飞过一只翠鸟啵地一声啄碎,圈圈涟漪便由一个中点向八方四面漫延出去。
不忍破坏这摄人心魄的美,他默默地抽身离去,把那一幕深深地刻在记忆的青石板上,同时,一颗种子也在他的心中埋下,有可能的话,他要对她好,好一辈子。二十一二岁的年龄,正是心理悸动、难以克制的时候,他现在的境况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早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散步,一个人自习”,这话听着多少有点儿悲凉,并且是那种秋风扫落叶的凉。
几乎每个男儿都有成家立业的心愿。只不过,暮年男儿只能在回忆中寻到它,中年男儿只能在家中妻儿的眼睛里觅到它,青年男儿却发现,这心愿在他的血液里。此时此刻,成家是海市,立业是蜃楼。
走回座位,坐下。摊开课本中洁白的书页就如白灰粉刷的新新的灶膛,等着他投进时间和精力,然后燃烧。但他对那饥饿的大口视而不见,他心里的各种未解的问题犹如更多嗷嗷待哺的孩子张着饥饿的大嘴,等着他去投入。对这些问题的探寻总是让他迷惘和失望,并且,这种内伤的杀伤力会持续整天,甚至更长的时间,他体验过彻夜失眠的痛苦,安静的夜晚下面不平静的心理动荡。要不是室友的鼾声让他有点身处人间的味道,他会错觉地感到魔鬼正在他身边游荡。
门口响起了笃笃的脚步声,他能感觉到,她来了,他没有抬头,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不抬头的原因,显示他认真学习?显示他对她的不在乎?不,这些都是自欺欺人的借口,事实上是那些都是做给别人看,由此而来,便有了点作秀的意思,不真,尽管他十分厌恶虚假。
心神不宁地挨着时间,她的存在就是一阵风,将他欲静的思绪吹得沙沙作响。他想竭力克制,保持平静,经过多次尝试之后,他发现,那些都是徒劳。
时针指向了九点,她收拾东西要走。
“我先回去了。”
“恩。”
他很想送她回去,和她的交流会有余味悠长的快乐。但是,他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这样地无动于衷。他拒绝表示,他知道他的拒绝只是一种故作的推挡,只要她轻轻地再拉一把,他的拒绝和坚持都会成为被石磨碾压过的小麦变成齑粉,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是一种隐匿的叛逆,抑或一种无声的抗议。尽管连他自己都不相信他能如此决绝,索性就这样吧,只有折腾才能引起她的关注和问候,这才他一直都想要的。
望着她和她的同伴离去的背影,他开始盘算着下次什么时间才能再次看到她。他现在才能安静下来,没有顾忌地摆放着四肢。呆了会,没有什么意思,收拾东西,他随之离去,回到那个散发着糜烂味道的宿舍。
回到宿舍,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几副椅凳建筑的简易酒桌,几位好饮的哥们儿正推杯换盏,酒意甚浓。随着真性情和真自由时代的逝去,大学生写诗喝酒睡懒觉做学问、活出完完整整自我的时代也跟着驾鹤西去。精神生活退化的结果便是品味的大跌。
“你跟你的那位准女朋友发展得怎么样了?”略带戏谑调侃的味道。
“凑合。”
“打电话,叫出来。”喷着酒气的话带着一丝不讲道理的霸气。
“为什么?”对戏谑不以为意的满不在乎。
“我也不知道,玩儿呗。”
紧接着的是哄堂大笑,但是他没品出上述对话有任何笑点。
“昨天夜晚有人拎了武器在大门等着逮你。”略带着嘲笑的口吻。
“我叫帮人,打得他起不来。”不以为意的轻描淡写。
“威武。”同举杯,为这句提气的话。
这群酒友的口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是:女生和混社会。他们谈论女生的方式让他十分不适,他觉得这群人缺少对人性最起码的尊重。他们概念中混社会的方式无非就是喝酒和打杀,丛林法则主宰着当今世道,好勇斗狠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手段。他又有点失去方向了,他坚守的信念在这里遭遇极端的寒流。
在日记本中倾泻完心中的想法之后,他便解脱了。按照既定的日程安排,跑步去。他对跑步情有独钟,因为跑步有着对精神和肉体的双重功效,既可以治疗当天夜晚的失眠,也可让他在未来的三天里,通过肌肉的酸痛感受到肉体的存在。沿着操场一圈圈地跑下去,一圈跑道不长,一圈一圈连起来就很有创造奇迹的味道。经常跑着跑着他就想到,这不就是循环往复的日子么,貌似没有尽头的重复,每每期盼着早点儿过年,能给过去的日子打个节点,跑步累了就停,歇歇走走,而日子却不行,我们被裹挟着向前飞去,既无从呼救,也不能放弃挣扎,日子很长,前路漫漫。
张奎的这篇文章很动人,不管是透彻巧妙的比喻还是深情而不着痕迹的开头和结尾,不管是对跑步的感情还是对酒友谈话的不适,都十分动人。全篇自然流畅,气韵流动,也完全没有给人“非须眉之作”的感觉。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