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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绿野仙侠

[原创文字] 法律与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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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20: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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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抱香斋在2011-4-7 19:35:19的发言:

哦,一不小心外行了。不过百度了一下,J.D.怎么译是有争论的,也有译法学博士的。“法律博士”和“法学博士”是我们的思维习惯吧?理论上,J.D.和木耳拿的J.M.是一回事?

哈哈,我拿得也不是J.M.,斋主大人这么说虽然没错可是有误导之嫌啊,让我有从美国归来的感觉:)

中国的本科不区分法律和法学,博士统称为法学博士(分专业)。硕士分两种,一是法学硕士(分专业),二是法律硕士(不分专业,或者说专业名字就叫这个,即JM)。两者的唯一区别是,本科学法学/法律的不准报考法律硕士。大约在前年吧,又从法律硕士中开辟出一个法学法律硕士,即只准本科学法学法律的人报考的法律硕士,实际上大多都是报考法学硕士未中的人调剂过来的。当然了,这只是个开始不是结局,就个案来说,法律硕士中有很多人优秀得不得了,就像法学硕士中很多人很一般一样。说到这里,也不用我仔细向斋主汇报我学得是什么了吧:)

 

至于美国么,由于我是土鸡,说不好。JD通译为法律博士,以和被译为法律科学博士或法学博士的JSD相区别。JM即模仿JD,JD是大家学完本科任何专业后申请的专业学位,好像学3年吧。但JM在中国是鸡肋,JD在美国貌似是鸡头。JSD招得很少很少,只有搞科研的人才学吧。实际上,JD就可以获得教职,而且,有了JD才可以考美国律师资格,JSD好像却不能。所以有人说,JD实质上是硕士,功能上可以当博士。此外,好像外国(非美国)人拿JD很难,一般都是拿的LLM(课程只有9个月的法学硕士)。

还是斋主先知先觉,确实是思维习惯不同。当然,技术上主要由于美国没有中国意义上的法学或法律的本科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4-7 20:50: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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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7 22: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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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抱香斋在2011-4-7 17:48:41的发言:

道家思想本身就是模糊的说法,你要说道家是知识分子的精神遁所还差不多,所谓的“外儒内道”。不过广大的乡村民间的秩序,不还是建立在宗法制度、礼法制度等上面吗?

“清官意识”不是一种道德伦理诉求吗?所以“法”和“善”可以结合,也可以和“美”结合,它并不是面目狰狞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4-7 17:53:23编辑过]
呵呵,谢谢斋主,我所说的道家精神,是一种朴素的道家思想,不一定冠以道教的名义,即无知无欲,知足常乐,只追求现实的幸福,这好像不只是知识分子才有吧。乡村的秩序在形式上是建立在宗法制度之上,关于这一点费孝通已作了充分的说明。不过在精神上,农民的那种泼滑知足的性格不正是朴素道家思想的写照吗?关于这一点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也作了充分的解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4-7 22:38: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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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7 22: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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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木耳在2011-4-7 18:59:31的发言:
思路很开阔,颇受启发,不同学科之间互相交流有时比同一学科内的交流更有意外之喜。很期待楼主也写一篇经济与美学哈。

经济与美学的课题已经有人写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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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23: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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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木耳在2011-4-7 20:18:37的发言:

哈哈,我拿得也不是J.M.,斋主大人这么说虽然没错可是有误导之嫌啊,让我有从美国归来的感觉:)

中国的本科不区分法律和法学,博士统称为法学博士(分专业)。硕士分两种,一是法学硕士(分专业),二是法律硕士(不分专业,或者说专业名字就叫这个,即JM)。两者的唯一区别是,本科学法学/法律的不准报考法律硕士。大约在前年吧,又从法律硕士中开辟出一个法学法律硕士,即只准本科学法学法律的人报考的法律硕士,实际上大多都是报考法学硕士未中的人调剂过来的。当然了,这只是个开始不是结局,就个案来说,法律硕士中有很多人优秀得不得了,就像法学硕士中很多人很一般一样。说到这里,也不用我仔细向斋主汇报我学得是什么了吧:)

 

至于美国么,由于我是土鸡,说不好。JD通译为法律博士,以和被译为法律科学博士或法学博士的JSD相区别。JM即模仿JD,JD是大家学完本科任何专业后申请的专业学位,好像学3年吧。但JM在中国是鸡肋,JD在美国貌似是鸡头。JSD招得很少很少,只有搞科研的人才学吧。实际上,JD就可以获得教职,而且,有了JD才可以考美国律师资格,JSD好像却不能。所以有人说,JD实质上是硕士,功能上可以当博士。此外,好像外国(非美国)人拿JD很难,一般都是拿的LLM(课程只有9个月的法学硕士)。

还是斋主先知先觉,确实是思维习惯不同。当然,技术上主要由于美国没有中国意义上的法学或法律的本科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4-7 20:50:06编辑过]

你解释得很清楚了,不过我还是彻底晕菜。学制都抄了人家的吧,咋不能把译名整明白呢?话说我到现在也没搞明白钱钟书在牛津拿的啥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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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23: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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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vyexianxia在2011-4-7 22:30:28的发言:
呵呵,谢谢斋主,我所说的道家精神,是一种朴素的道家思想,不一定冠以道教的名义,即无知无欲,知足常乐,只追求现实的幸福,这好像不只是知识分子才有吧。乡村的秩序在形式上是建立在宗法制度之上,关于这一点费孝通已作了充分的说明。不过在精神上,农民的那种泼滑知足的性格不正是朴素道家思想的写照吗?关于这一点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也作了充分的解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4-7 22:38:54编辑过]

你一呵呵,我感觉我再说下去好像胡搅蛮缠了。比较文学中有跨学科研究,以前看过几页法律思想史的书,另外还有冯象的《木腿正义》,但我真的不敢说我懂。不过我们这里讨论的是民间秩序的内在运行机制,我总觉得应该和道家精神没关系。林语堂的《吾国与吾民》是写给美国人看的,某种程度上有“自我东方主义化”的嫌疑,能不能真正揭示中国人的精神还不好说呢,那里面类似道家的思想,恰恰是知识分子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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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23: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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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抱香斋在2011-4-7 23:33:32的发言:

你一呵呵,我感觉我再说下去好像胡搅蛮缠了。比较文学中有跨学科研究,以前看过几页法律思想史的书,另外还有冯象的《木腿正义》,但我真的不敢说我懂。不过我们这里讨论的是民间秩序的内在运行机制,我总觉得应该和道家精神没关系。林语堂的《吾国与吾民》是写给美国人看的,某种程度上有“自我东方主义化”的嫌疑,能不能真正揭示中国人的精神还不好说呢,那里面类似道家的思想,恰恰是知识分子的思想。

看着加黑这一句居然感觉很有喜感:P

支持斋主!哈哈,打完这四个字又觉得像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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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23: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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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抱香斋在2011-4-7 23:16:18的发言:

你解释得很清楚了,不过我还是彻底晕菜。学制都抄了人家的吧,咋不能把译名整明白呢?话说我到现在也没搞明白钱钟书在牛津拿的啥学位。

哈哈,那还是我解释得不清楚。

学制是欧陆跟英美的混合体,而欧陆跟英美区别特别大,所以不好翻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4-8 9:14: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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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8 12:57: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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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抱香斋在2011-4-7 23:33:32的发言:

你一呵呵,我感觉我再说下去好像胡搅蛮缠了。比较文学中有跨学科研究,以前看过几页法律思想史的书,另外还有冯象的《木腿正义》,但我真的不敢说我懂。不过我们这里讨论的是民间秩序的内在运行机制,我总觉得应该和道家精神没关系。林语堂的《吾国与吾民》是写给美国人看的,某种程度上有“自我东方主义化”的嫌疑,能不能真正揭示中国人的精神还不好说呢,那里面类似道家的思想,恰恰是知识分子的思想。

嘿嘿,谢谢斋主,斋主说的有理,学术贵在敢于质疑和反驳,不过我个人感觉林语堂比鲁迅更深刻的揭示了中国人的精神。“道家思想和中国传统社会运行秩序的关系问题“很复杂,需要史料佐证,我承认自己这方面知识还很欠缺,等思想成熟了再来跟斋主讨论这个有趣的话题。斋主这么对法律感兴趣,如果有可能的话,将来或许能跟斋主在学术上共同合作。再次感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4-8 13:00: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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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0 22: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拍一小砖,觉得楼主文章内容也是“美的泛法律化”哦。。。文中的”道德、法律、善”等等字眼似乎可以互换而仍能成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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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2 12: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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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刘虎在2011-4-10 22:19:38的发言:

来拍一小砖,觉得楼主文章内容也是“美的泛法律化”哦。。。文中的”道德、法律、善”等等字眼似乎可以互换而仍能成立,呵呵!

 

 

欢迎虎哥拍砖,呵呵,我倒觉得应是“法律的泛美化”。可以互换吗,我不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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