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行香子 于 2012-6-17 12:46 发表 在网上搜到这许多,因不懂,便一股脑儿贴过来了,聊作参考,望莫见怪。张耀杰先生此文多以鲁迅书信为凭,阐释以“一厢情愿树敌结怨”“替党行道党同伐异”,得出“党同伐异的鲁迅与他势不两立的根源,只在于他是‘自 ...
哈哈,这个话题的讨论,现在才有点意思了,这才是历史区这里应有的风格:)研究鲁迅者甚夥,顾鲁这桩公案自然也会关注者众,我贴了一篇文章,你找出一堆同样有材料有论证的文章来反驳或呼应,这是正确的做法,比浮泛地表示几句不满,更有价值。现在我说说对这几篇文章的综合看法,看后的结论就是,顾鲁结怨这事儿到现在也无法做最后的结论,因为双方都有未能自圆其说之处。
张耀杰的文章,问题在于成见太深,每一步材料的推导,都要伴随着道德审判,而据以做审判前提的东西,并未出示;反对方的意见,有些地方也是只能靠推测来支撑,且未能自圆其说。比如,胡适提到陈源“当时误信一个小人张凤举之言”而指控鲁迅抄袭,从章培恒先生的文章来看,这里提到的张凤举实有其人,既如此,胡适这句话就是个有价值的线索,理当循此线索考辩下去,最后能否考辩出个结果另当别论,但这种努力总是该做的。孙玉祥却简单地认为胡适只是为了替陈源洗刷,“掩护”顾颉刚,章培恒的观点也近于此,这样说也是以推测胡适动机来代替考证,太过偷懒了,而且如此推测不也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胡适做道德上的抹黑么?胡适居然为了给朋友开脱,捏造新谣言无端伤害无辜者张凤举?当然,胡适也并非绝对不可能这样做,但总得有证据来坐实。没证据以推测胡适动机来代替论证,孙玉祥等人处理这条线索的方式,至少不能说是严谨的。
无证据而推测动机,这点最该警惕。鲁迅对顾的反应,有些地方就有这个问题,如从现有材料来看,因鲁迅闻听顾亦将来中大教书而反应强烈,傅斯年为避免矛盾激化,乃派顾颉刚外出购书,以此方式隔离二人安抚鲁迅,到鲁迅给川岛的信中却成了“现已知买书是他们的预定计划,实是鼻们的一批大生意,因为数至五万元”,因厌恶一个人而对其动机做恶意的猜测,这是常人的正常反应,但事后来看,却不能说这正常反应是持平之论,文字如发表出来了,对顾也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这点总该承认。事出有因,并不等于“天经地义”,这个道理应不难理解。
综合诸家所列举的材料来看,如果顾鲁结怨,仅仅是因顾表示最推崇胡适、陈源,那鲁的做法只怕难逃后人诟病。这里要提请注意的是,认为顾鲁结怨起因于顾推崇胡、陈,这种说法并不是张耀杰的发明,陈涑渝亦主此说,陈是鲁讯研究专家,颂鲁不遗余力,只是他的解释是:“顾颉刚自称只佩服胡适、陈源两人,而胡适在20年代却多次给封建军阀出谋献策,幻想由他们来 裁军 制宪 、实行 联省自治 ,甚至反对驱逐废帝溥仪出宫。陈源则是众所周知的鲁迅论敌”,这样一解释,胡的行径便好像卑污,推崇胡的人就该被鲁迅厌恶,鲁的做法就是选择了正确路线。而张耀杰却是推崇胡适的,因此我们看到,张、陈二人大前提(对胡的看法)相反,小前提相同(鲁迅憎恶顾颉刚因顾推崇胡适),最后推导出的结论便相反,到了张耀杰这里,自然顺理成章地推导出了“党同伐异”。这点很有意思吧?
如果说顾鲁结怨,系因顾对陈源讲了鲁迅抄袭盐谷温,那就得说是顾错误在先,鲁反应在后。顾应为他的错误付出代价,这没什么可说的。只是顾的错误性质是什么,尚有讨论余地,我不大赞成蓄意造谣这种看法,理由就是主张此说者,没有给出顾要这样做的理由(天下总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再则以鲁对顾的恶感之深恶评之多,在给许广平和朋友的信里,却并未见明确拿这个来说事的(至少上面几篇研究文章里没举出例子),这点也该有个解释。这个事儿上,我倾向于认为顾的做法属轻率,顾不满三十即因提出“层累地造成中国古史”而暴得大名,年少得志,不免目空一切,不大将前辈放在眼里,因此朋友间闲谈时凭着似是而非的印象对鲁迅的小说史略做出抄袭的轻率评价,而一笔抹倒,不料陈源将这私人谈话捅到了报纸上,以顾当时史学俊彦的名头,陈援顾的话来攻击鲁迅,对鲁迅自然伤害不小,因此顾应为他的轻率付出代价,这没什么可说的。只是鲁迅的有些做法,虽为鲁迅辩者亦承认属“人身攻击”,只是尽力强调这攻击的事出有因罢了。
但顾鲁究竟系因何结怨,仍不易有定论,诸说相较,在下觉得,http://book.sina.com.cn/excerpt/eduhissz/2008-06-17/1545238680.shtml 这篇文章所主张的综合起因说,相对更持平,问题最少,但中间也有多处要靠推测来衔接论证链,所以也无法做定论。
要言之,顾、鲁结怨,现在能确定的关键事实有二:
一、顾颉刚说过鲁迅抄袭岩谷温的话,但后来的事实证明鲁迅没抄;
二、鲁迅对顾颉刚的反应里,有多处是挖苦顾的生理缺陷。
从这两个事实出发,添加不同的旁证和推测,就会导向种种不同的结论。在这里,我也修正一下前面提到的“顾鲁之争其曲在鲁”这种简单说法,具体修正为:顾有错,该付出代价;然鲁迅的有些反应,如人身攻击一类,虽事出有因,但终究过当,纵圣贤所为,亦不足为后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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