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俺回过头来说说对这篇文章的整体看法,首先,确实有清和说的问题,“作者這裡對翻譯──尤其是晚晴翻譯──過程有些太過簡單的想當然了”,除了清和举的开头那一段,下面这一段更甚: 这些State应当如何翻译呢?大清帝国的翻译家们又开始想当然了:既然这State是美国的一部分,当然也就是美国政府的政治下属了,那么,它不就相当于中国的“省”或者“州”吗?那美国是西夷野蛮小国,总的地位也就相当于我大清帝国的一个省吧?至多也就和高丽、安南差不多,略高于我们的省吧?它的下面怎么可能还有省呢?赐给美利坚下属单位以“州”的名号,已经是格外开恩了。考虑到那美利坚的官员对我大清皇帝还算谦恭有礼,格外开恩就格外开恩吧!于是乎,State就被我们高明的翻译家们翻译为“州”了,可怜那50个State就变成如同我们的苏州、扬州一样的“州”了。 这就奇了,大清帝国翻译家们的心理过程,这个作者怎么这么门儿清?是翻看了翻译家们的日记,还是自己才是真正地“想当然”呢? 又如—— 早在周代,州就是被严格管理的一个行政单位,两千五百户为一州。“令五家為比,使之相保;五比為閭,使之相受;四閭為族,使之相葬;五族為黨,使之相救;五黨為州,使之相賙。”賈公彥先生疏曰:州长由一个中等大夫担任。 东汉全国分十三个州,每个州管辖七八个郡。那是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加强中央集权而设立的。三国时代,东吴拥有6个州,辖81郡;西晋初年(公元265年)全国有19个州,西晋末年(公元307年),全国有32个州;隋朝初年全国大约有190个州。这些州开始是直属中央政府的第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后来(唐宋元明清各朝代)成了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居于省(道、路、布政司)之下,但仍然是中央政府的下属单位。
这两段话里也有些错误,如东汉的十三州,其实很长时间并不是行政区,而是监察区,直到东汉末年,才变成行政区,这个问题,吕思勉的《三国史话》里说得非常清楚。 但我为什么还觉得这篇文章值得一读呢,就是清和也说到的:“作者認為,譯詞的選擇帶有預設和心理暗示,會影響譯語讀者對他國語言文化的理解,這點我當然贊同。”不管晚清的翻译家译那些词的初衷是什么,中间又经过了什么样的复杂过程,最后的结果,就是文中说的这几个词全都纳入了皇权话语体系,而且,对读者理解美国政治文化,确实产生了干扰,并有误导作用,所以,做一些廓清工作,也还是有必要的。这可能就是这篇文章令人觉得有点道理的原因所在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