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云间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古小即

[文 学] 诗歌抄写本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14 22: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子非鱼 于 2013-8-14 21:53 发表 这首歌是关于暗恋的?我一直没发现
原来理解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15 10: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灵儿 于 2013-8-10 17:21 发表             很多时候我都感觉到,诗穿了马甲成歌后,情感就淡薄了,演唱的人负担也跟着减轻。 
有时候是这样,但若音乐和词的情绪配得好的话,有时候又能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15 22: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灵儿 于 2013-8-10 17:21 发表            另一首不特别,《一棵开花的树》,大家都认识。           前一首是不是和某类心事有关我也不知道。一般说来,能引发情感触动的文字我都不 ...

 

你写得好酷,和王家卫一样酷。有时候是这样(如罗勒所言),变成声音出来,好像分量就变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16 15: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羅勒、小即:
      是啊,所以看書時我大多戴著耳機同時聽歌,這樣一方感情陷下去了另一方就能及時調節,要不心事會肆無忌憚地積壓。這大概也是小羅說的陪伴吧,只有書或只有樂,都會比較孤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1 15: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使命

切·米沃什

在恐惧和颤栗中,我想我要实现我的生命
就必须让自己做一次公开的坦白,
暴露我和我的时代的虚伪:
我们被准许用侏儒和魔鬼的语言尖叫,
而纯净和丰富的字词却被禁止。
在严酷处罚下谁敢说出一句话,
就要把自己视做一个失踪的人。

(译者:张曙光)

喜欢坦白的这四句话,很有共鸣。具体就不必言明了。木心说,在极权下,必须如鸽驯良,如蛇机警。所以,米沃什到底是流亡诗人。
[ 本帖最后由 行香子 于 2013-11-22 16:06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1 15: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致奥尔弗斯的十四行诗· 一(林克译)

那里升起一棵树。哦,纯粹的超升!
哦,奥尔弗斯在歌唱!哦,耳中的高树!
万物沉默。但即使在蓄意的沉默之中
也出现过新的开端,征兆和转折。

沉静的动物离开自己的巢穴,
奔出澄明消溶的树林;
它们内心如此轻悄,
绝不是缘于狡黠和恐惧,

而是缘于倾听。咆哮,嘶鸣,淫叫
在它们心似乎很微弱,
哪里没有草棚,收容最隐密的要求,

哪里没有栖居,它缘于此要求,
带一条穿廊,廊柱震颤不已,
你就为它们创造聆听之神庙。

(绿原译)

那儿立着一棵树。哦纯净的超脱!
哦俄耳甫斯在歌唱!哦耳朵里的大树!
于是一切沉默下来。但即使沉默
其中仍有新的发展、暗示和变化现出。

寂静的动物,来自兽窟和鸟巢,
被引出了明亮的无拘束的丛林;
原来它们不是由于机伶
不是由于恐惧使自己如此轻悄,

而是由于倾听。咆哮,呼喊,叫唤
在它们心中渺不足道。那里几乎没有
一间茅屋屋曾把这些领受,

却从最模糊的欲望找到一个逋逃薮,
有一个进口,它的方柱在颤抖,——
那儿你为它们在听觉里造出了伽蓝。

致奥菲斯商籁· 一 (程抱一译)

有树跃起:啊纯粹的超升!
奥菲斯歌唱:耳中的高树!
万物沉默;然而即此沉默之中,
也出现了新的开端、信号和蜕变。

无声的动物,它们离开窝或巢,
从明朗而解脱了的林间步出。
如果它们都是这般轻悄悄地,
并非由于恐惧,亦非出于狡诈,

乃是为了倾听!咆哮、怒吼、咩叫,
此刻对它们都显得过于微弱。
为了承受真声,它们没有遮棚,

只有暗欲里那一点避身之穴,
其入口及支柱均战抖而动摇······
你乃为它们的听觉建起神庙。


奥菲斯,奥尔弗斯,或称俄耳甫斯,是古希腊神话里我极喜欢的一个人物。他的头颅与竖琴在河流上奏鸣,是大美。悲剧而大美。这次选取里尔克的这首名诗一节,与诸位分享。找来三个版本。其中程抱一的版本网上不能搜到,是亲手敲上,故很确定。其余或有译者对否,手上并无版本,许有疑误,敬请见谅。再者,并列三个译本,也请诸君看看,比如译本差别对诗歌风格的影响。不知诸位感觉如何,但我以为,因为译者不同,选词不同,由此造成的风格偏差其实不大。至少,并没想象的那样大。这里说到忠于原文风格的问题。就好比我们自己作家的风格,是由表达内容(比如鲁迅写杂文,故称犀利,何其芳写抒情小品,故称婉转),表现方法(或说修辞方式,比如比喻象征等运用),以及措辞偏好等因素共同决定。在翻译里,按忠诚容易程度,大约是表达内容>表现方式>措辞偏好。(有些表现方式,在于某种语言的独特句法,考虑到译文本身的语法,不宜译出。)而实际上,对风格的影响程度也是同样,表达内容>表现方式>措辞偏好。我们都说,翻译很难完全忠于原文,但其实,要不那么忠于原文,也是很难的。因为翻译时候,你是给书里的灵魂附了身,牵着你的鼻子在走,有时连自己怎么说话也忘了。所以,若是语言水平相当(原语及母语),对不同版本之间的高下,其实见仁见智,不必太过苛责。常常听说,谁的版本更忠于原文风格,谁的版本更不忠,我想,都是一家之言,没说的那么严重,聊作参考吧。当然,这只是我实践的一点感悟。或者不对,欢迎指正。
[ 本帖最后由 行香子 于 2013-11-21 16:27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2 12: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贴几首上课讲到的诗,这些诗多半是为说明诗歌形式而找的,所以有些我甚至也没来得及咂摸它们的滋味,先贴出来大家共赏。

如果命中注定  (意大利)彼特拉克

 

如果命中注定我俩不能结合,  

我的生命仍将依恋在你的身边,

直到夕阳垂暮,天色向晚,   

当你的眼睛已失去光泽。      

 

垂覆额际的发丝也已褪色,   

从金光灿灿变成银光闪闪,    

而现在装饰它的花冠,       

经过漫长的岁月也早已失落。

 

那时我才敢在你耳边低语,    

吐露长久以前囚禁的情谊,   

说明爱的生命超越坍塌的年月。

 

它已没有别的祈求和赠与,    

只求一声溶解得太晚的叹息, 

以破碎的心情拒绝这点恩惠。

 

十四行诗在彼特拉克这里开始成熟,又称“彼特拉克体”。他的《歌集》还没来得及细读,整部诗集都在描写他对劳拉的爱恋,这种无望的爱情格外动人,一如这首诗。突然想起了钱钟书归纳的“企慕情境”,是的,这就是一种“企慕情境”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2 12: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待你到垂暮之年  (法)龙沙

 

待你到垂暮之年,夜晚,烛光下,

          坐在炉火旁,边纺纱边绕线,

       你吟诵我的诗,发出感慨万千: 

       当年我多美,龙沙赞美过我啊。 

 

        那时候你不用女仆传语递话,

        她干活儿累得半睡半醒之间,

        听到我的名字仍然安稳睡眠,

        即使用动听词句赞颂你也罢。

 

      我将长眠地下,成为无骸幽灵,

      在爱神木的树阴下歇息安定; 

      你则是一个蛰居家中的老妪,  

 

      怀念我的爱情,悔恨你的倨傲。

      信我的话,要生活,别等待明朝;

      就在今天把生命的玫瑰摘去。

   

——龙沙《致爱伦娜十四行诗》第2卷第43

 

七星诗社诗人龙沙的代表作,形式是十四行诗的亚历山大体。读到这首诗的人们一定会把它与叶芝的《当你老了》比较,两首诗的情境都如此相似,差别好像是最后几行,龙沙有着文艺复兴时期特有的及时行乐的感觉,所以有人说这首诗开启了法国抒情诗的感伤情调,我怎么没觉得呢?而叶芝最后宗教般的超脱将他那首名诗带入一种迷离情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2 12: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四行诗第七十五首

 

(英)斯宾塞

 

一天我将她的名字写在沙滩上,

但一阵浪来转瞬把它冲走;

我又写了一遍还在老地方,

潮水又将这辛苦化为乌有。

 

“狂妄的人啊”她说,“总不肯罢休,

想使一个必朽者不朽而永生,

但我却如同草木终将腐朽,

我的名字也将荡然无存。”

 

“不会的,”我回答,“巧施诡计的小人

将终归尘土,但你将永留美名;

我的诗使你的品德成为永恒,

还将把你的芳名书写在天庭;

 

纵然死亡能把整个世界征服,

我们的爱情将在新生命中复苏。”

 

十四行诗中的“斯宾塞体”。这首诗不仅写爱情,还有哲理,而且还在诗中用了对话的方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2 12: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四行诗第十八首

 

(英)莎士比亚

我怎样能把你比作夏天,

你比它更可爱也更温和;

五月的娇蕾有暴风震颠,

夏季的寿命很短就度过。

 

有时候当空照耀着烈日,

又往往它的光彩转阴淡;

每件美艳终把美艳消失,

遭受运数和时序的摧残。

 

你永恒的夏季却不凋零,

而且长把你的美艳保存;

死神难夸你踏它的幽影,

只因永恒的诗和你同春。

 

天地间能有人鉴赏文采,

这诗就流传就教你永在。

(戴镏龄 译)

 

十四行诗里的莎士比亚体。莎士比亚戏剧太负盛名,他的十四行诗也格外被人重视,有很多重要的诗人译过莎翁的十四行诗,我找来找去找了戴镏龄的译本,因为他的翻译在形式和内容上更为贴近。现代诗都是自由体,而我现在越来越喜欢十四行之类的格律诗形式,因为“带着镣铐跳舞”,更考验功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水云间

GMT+8, 2025-5-15 00:14 , Processed in 0.061699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