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云间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木兰晓芙

[语用学]教学专用帖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0-8-22 11: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语用学]考试总结

语用学考试简单总结如下:

(1)客观题,填空与选择题,总体讲客观题丢分较多,第一道大题有的同学10个空只填对了2、3个,只这一题,也许你就上不了优秀线了。

     其实有些分不该丢,比如:写出两位中国的语用学家,很多同学一个也没写对,其实最后咱们复习时提到过,在论坛上教学帖下也让大家来推荐书目;至少也应该记得咱们教材的编写者的名字啊。很遗憾。

(2)简答题,做得比较好,尤其是第一题“高语境文化与低语境文化的区别”,同学们掌握得很牢固;但第二题“引发-修正的几种方式”有些同学没记清楚,出现混淆、例子不符等问题。比如:

“对方引发-对方修正”下举例:

甲:王安石是哪里人?

乙:是绍兴。哦。不对,是江西临川人。

这是不对的,这应该是“自我引发-自我修正”;“对方”并非指的是“第二个说话人”,而是听到错话的那一方;说话出现错误的那一方是“自我”,如果自己说了错话自己能发现并在语言上表达出来,这就是“自我引发-自我修正”,不管是不是首先发言。

另外,发现错误后还要有表示才能叫作引发,哪怕是沉默,心里明白完全没有反应这不叫“引发”。

还有,修正机制要出现在对话中,同时有两人以上参与才行,而有同学举的例子是自言自语,这就不妥当了。

(3)分析题与论述题,小品分析可以从言语行为、语境、合作原则等角度进行,给大家发挥的空间比较大,同学们回答得挺好,理论结合小品情节,分析得很在理;不管用哪种理论,最后都应该指明郭子为什么要对三嫂撒谎,他的用意何在,正如他说的,一句话可以成事,一句话可以产生一个和谐的社会,他这是“善意的谎言”,看似不符合事实,但初衷是好的,是为了维护家庭的和谐。论述题应该从语用学定义、地位、汉语语用研究的意义、学到的几个语用理论带来的启发、对自己学习生活各方面的影响等角度来回答。

      总结:

 (1)在学习过程中还要更加深入求实,另外要更充分地利用论坛,及时浏览教学帖子学习。

(2)语用学作业中同学们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人没有其他一些国家的人那么幽默?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5 18: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大声说话的哲学[荣筱箐]

      我在报社做实习生时有幸师从一位见多识广的资深记者,老师洞悉世事,经常在谈笑间不经意地泄露天机。那天,他坐在办公桌前,轻描淡写地告诉我,人的地位越高,讲话声音就会越低。

  其实,好多年以后,我才明白讲话音量与社会地位间这种微妙的反比关系:贩夫走卒平头百姓人微言轻,即使把声音提高八度,也不见得能有听众;而重要人物声音越低,越是有人围在身边拼命地伸着脖子听,也就因此越显得更加重要。所以就算是天生的大嗓门,一旦意识到了自己的重要,为了显示身份也得练着压低声音,好像19世纪欧洲淑媛们,宁可摒住呼吸也得套进提胸束腰的鲸鱼骨裙衬里,以免被人当作马夫的女儿或鞋匠的老婆。

  这只是中国人关于声音的众多看上去匪夷所思、其实奥妙无穷的哲学之一。迂回曲折错综细密的东方思维模式,使我们深谙声音的奥秘,我们听得出大音稀声的意境、欲言又止的无奈、弦外之音的分量,我们善用声东击西、指桑骂槐的战术,也会在点到为止的留白中,不动声色地享受此时无声胜有声带来的精神满足。

  不过这些中式的声音哲学却很难跟老外解释清楚,就像后来,我坐在纽约的咖啡馆里,与一个美国朋友闲聊时所做的徒劳的努力。

  这位朋友编辑着一个很草根的网上周刊,专门把一些非英语的少数族裔报刊上的文章,翻译成英文招揽更多的读者。杂志的名字叫《不容错过的声音》(Voices That Must Be Heard),听上去似乎独具匠心,其实Google一下就会发现,这种说法在美国几乎成了人人都挂在嘴边的陈词滥调。

  在一个七嘴八舌的嘈杂世界里,说者有太多的见解,听者也有太多的选择。势单力孤的草根阶层,必须借助像朋友的杂志这样的高音喇叭,原本就是靠声音压过了对手才得以站在台上的政客权贵,更明白这个理儿,为了不被淹没在掌声或嘘声里,就更要加大音量。当每个人都恨不得扯住别人的耳朵,告诉你他的声音不容错过时,声音的传播只能遵循最原始的规律,有理也得声高。其他任何的花样都因为圈子绕得太大而太过冒险——听众在弄明白之前就可能失去了耐心。

  照理,能够在简单的音阶之外,听出细微玄妙的层次和不可言传的内涵的中国人,对声音的理解和运用显然比一根筋的老外显得技高一筹,但当东方遭遇西方需要面对面出手过招的时候,我们却常常吃了哑巴亏有苦无处诉。不管是欲擒故纵的捻须沉吟,还是谦和含蓄的君子之风,不是被当作智能不足,就是被看成自愿放弃,在吞吞吐吐或默不作声中自生自灭。生活在美国的华人对此心里最清楚。

  结果就有华裔小学生,因为整个学期没有在课堂上讲过一句话,被老师认为有学习障碍,其实,他一言不发,只是因为妈妈告诫他开口前要先想好了再说。又有在大公司任职的华裔雇员,每次与客户开会时,只要他的顶头上司在场,他就尽量不说或少说,心里想着把表现的机会留给上司,结果却以沉默寡言、不善与客户沟通为由被辞退。连美国前劳工部长赵小兰也说,她小时候从台湾来到美国时遇到的最大挑战,就是学会像美国人一样抢着讲话和插嘴,只有学会了这个才有可能“融入主流”。占纽约人口12%的亚裔社区,只分得政府拨出的社会服务经费的1%,也是因为这个100多年前就在这里落地生根的族群,直到最近才搞明白“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道理。

  不过,在美国从带孩子做饭的主妇到无家可归的游民,甚至正在服刑的在押犯都常常理直气壮地高谈阔论指点江山,依仗的其实不只是肺活量和嗓门,而是对自己的声音如纳西斯对他的倒影般的迷恋和对声音的价值如对宗教一般的坚信不疑。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这多半会被看作“自以为是”,我们虽然常常在镜子面前自我膨胀,却早就学会在走出家门时夹着尾巴做人,我们常常发些不疼不痒的牢骚,却早知道它在出口的那一刻就会随风飘散无迹可寻。我们其实不乏有楞有角的真知灼见,但往往是还没开口,就被自己心里发出的一声冷笑弄得无地自容,而忙不迭闭了嘴。越是这样,我们就越习惯悄无声息。

  其实即使在美国,普通人的声音要想改变世界,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当听证会对所有人开放,立法者就必须对任何人的发言都要一视同仁地尊重和倾听,连总统候选人在竞选时,也常把水管工乔伊的话挂在嘴边,人们至少可以相信自己不是在自言自语,这时候,每个人多说一句,就可能多发挥一分作用。

  大声的人多了,声音才可能恢复其本原的功能和形态。人们不用再整天绷紧着神经等着“于无声处听惊雷”,不用再担心自己的声音吓到别人或吓到自己,讲话也就有了底气。

  想提高音量,最关键的也许并不是练嗓门儿,而是练信心。

       (作者为旅居美国的媒体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1-15 18:51:38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 16: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冰问同学转来的《我们心中的大象》,很好的语用学资料。http://ishuiyunjian.com/viewthread.php?tid=4686&extra=page%3D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 10: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的里子与面子》,杂议当下热点问题,内容看起来杂,但很多问题其实都可以归入“面子问题”。出于经常写时评的习惯,除了就事论事,五岳散人也总在探讨深层次的原因。但他并没有局限于理论论述,而是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说起,比如他谈及“蚁族”在追求体面生活的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外来务工人员把获得城镇户口当成一种奖励或者说是荣耀、家长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心理、“被催族”面对长辈催婚时的无奈等,把面子这个很虚的词汇具象化。

15585804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24 10: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冰问同学的转帖:马伯庸:华尔街日报新闻体、新华体、倒三角体鸿门宴PK  ,http://ishuiyunjian.com/viewthread.php?tid=4832&extra=page%3D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13: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契诃夫话剧《婚礼》,尤其是《有将军作客的婚礼》。《婚礼》是契诃夫早期的戏剧作品,写于1889年。该戏由两个短篇小说改编而成,分别是《贪图钱财的婚姻》和《有将军做客的婚礼》 。两个讽刺故事组合到一起,使得戏剧冲突更为集中,更为典型化。 
     《婚礼》精妙地描绘了一百多年前沙俄统治之下,小市民在婚嫁过程中贪财图利的庸俗习气。新郎是一个当铺的估价员,斤斤计较、趋炎附势。新郎为了对方的1000卢布陪嫁,而甘愿忍受这位丑陋不堪的老姑娘,并提出要一位将军来撑婚礼场面的要求。新娘的父亲是退休的十四品文官,家境并不富裕,准岳母花钱雇人请了一个“海军将军” ,结果“海军中将”在婚礼上大讲“顺风航行” 、“抢风行驶”等与婚礼毫不相干的事,大扫宾客的兴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3-31 11: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别管我。 
据调查,子女最常脱口而出的这句话最让父母伤心,尤其是那些住在养老院的父母。从言语行为角度来解释,言后行为可能持久而严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30 15: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吟诗送命


  从前,有一个姓王的穷秀才,特别喜欢做诗。有一天,王秀才在街上散步,忽然想起几件事,一时来了兴趣,随口吟了四句诗:

  王府门前一莲池,半夜观星把酱移。
  两个小王争玉碗,夜明珠宝藏家里。

  正巧,这时前边来了八抬大轿,坐在轿里的巡按大人听到后,挑开轿帘儿一看,见这个穷秀才睬也不睬他,心中十分恼怒,再细品刚才吟的那诗,认为是反诗,第一句称他的家为“王府”;第二句讲他有观星移“将”之能;第三句把他的孩子比成“小王”,且玉碗只有皇家才有;第四句说他家还放着夜明珠。于是他住轿命人把王秀才唤来,对其责问。

  王秀才一听,吓得魂不附体,连忙解释道:“大人,小人哪敢自比皇上。因小人门前有一藕塘,小人姓王,才称卑宅为‘王府’,小人家有只酱缸放在外面,昨夜观星怕雨淋,便把酱缸端进屋进而去了,不是观星移‘将’,小人姓王称老五,两个孩子自然称‘小王’了,因他俩争一只白碗,争得有趣;‘夜明珠宝’是因为小人的妻子是个秃头,亮得象灯一样。大人,你误解了小人的诗意了。

  巡按大人一听,更加恼怒,认为他不老实,反而花言巧语欺骗他,于是命左右把他带走了。

  王秀才的妻子名叫玉儿,听说丈夫被巡按大人绑走,吓得忙从家里跑来,拉住丈夫的衣襟哭成了泪人。王秀才一见妻子,更加伤心,知道自己活不了,便嘱咐妻子安排后事,并又吟了一首诗;

  玉妻不要泪纷纷,在家看好小幼军。
  待到秋后文书到,十字街头看剐人。

  巡按大人一听,这还了得:“你好大胆!到了这时你还称妻子为‘御妻’称你儿子为‘幼君’,称自己为‘寡人’。这不是想谋反是什么?”

  王秀才说:“大人您又弄错了。因为我妻子名叫玉儿,所以小人称她‘玉妻’;两个儿子一个叫大军,一个叫小军,尚在幼年,所以称‘幼军’;大人判我谋反罪,答后判处的文书一到,不是杀便是剐,我让妻子去看一下,好为我收尸啊,小人哪敢称孤道寡呀!

  不管王秀才怎样辩解,结果还是以谋反罪被杀害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7-1 19: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68# 白水 的帖子

很有趣的资料!谢谢白水君! 我也要加油继续盖这座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7-7 09: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哈里波特的魔法世界

            其实,魔法可视为一种言语行为(speech act)。既然言语行为是指通过言语来完成特定的行为,那么魔法显然就是通过魔法师的言语来完成魔法这一行为。
            根语用学家奥斯汀(J. L. Austin)所言,言语行为的成败取决于是否满足适切条件(felicity conditions),也就是:
1      (a)实现特定的效果有特定的步骤;(b)环境和说话的人必须要恰当; 
2       (a)言语过程必须实施无误;(b)而且完整实施;
3      (a)说话者心里所思所想所感必须要符合步骤的要求;(b)且如果言语会导致特定的行为/结果,那么和言语有关的他人则必须完成这一行为。 
        而我们知道,成功使用魔法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你必须是魔法师 2. 咒语必须正确而完整 3. 必须使用魔杖,并且魔杖的动作有相应配合 4. 念咒语的人必须全神贯注,并且和咒语、魔杖三体合一。
           现在,我们把魔法成功的条件和言语行为的成功条件稍作对比——细思极恐啊,奥斯汀原来是个魔法师!又或者,J.K.罗琳实为语用学家!又或者,创造魔法原则的前辈是语用学大拿(正如创造机器人三定律的阿西莫夫其实是……)。且看:
          如果『念咒语』这个言语行为不满足条件1,那么就不会有然后;如果不满足条件2,那么不是奥斯汀所说的『行为无效』那么简单,而是会产生意想不到的魔法效果,取决于从你口中冒出来的咒语到底是什么;如果不满足条件3,比方说魔杖断了坏了,那么很可能会产生误伤这样的严重后果;如果不满足条件4(Harry好像老是有这个问题),轻则不能发动魔法,重则发动错误的魔法…… 类比麻瓜世界里的言语行为:如果不满足条件1,比方说你代替法官给案子宣判,没有人会鸟你;如果不满足条件2,比方说你的宣判不完整,本应该判三年缓三年,你只说了“判三年”,后果很严重,被告跟你没完;如果不满足条件3,比方说应该让辩护律师提证人的你没让提,后果很严重,被告跟你没完;如果不满足条件4,宣判的时候底气不足,有损法庭尊严,后果很严重,所有人跟你没完。 
          所以,根据魔法的成功条件,啊不,根据言语行为的成功条件,我们的言语行为应当是『在其位、说其言、谋其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水云间

GMT+8, 2025-5-15 09:20 , Processed in 0.07564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