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上热吵的海瑞定理曾经提到海青天的判案原则,不知屋师何解?
“窃谓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
法讼之大,在平屈伸冤,上引文所论皆落于一个"屈"字,不亦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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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青天若远,尚有近乎?
当然不是要否定海海之论,端起于一个"疑"字.疑云悬于天,天不青也.此是难处,非是短处.故,疑者,难也.海之解终落于屈,也正在疑难不去也.然当此,与其屈断而求青,不若存疑.近之者,或谓无罪推定也.不亦厚乎?上厚而泽下,不亦少讼乎?
“温暖、闲适、默契、眷恋……”是不是“我们内心深处人之所为人正常的感情需求”?
“温暖、闲适、默契、眷恋……”是不是“愉悦感受”?“这就是“乐”了……”
屋君的看法呢?
引用屋子:
容易看出,君将"道"悉心分成两种:"自然万物之本性"的"道";以及,人之所为人之“道”。并且,君为后者赋予了“仁”的内容。那么,这两种有所区别的“道”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是由前者推出后者不?
还有一点请明示:
(引用):“器”、“道”本身皆无“乐”不“乐”……(引用终)
这里的“道”是指上面的哪一个?
此两处“道”本无明确先后或推导关系,若论其异,大致如此:人为万物之一,人之“道”亦为自然之“道”之一,自然之“道”为上位,人之“道”为下位。简言之,人既有物“性”,又有其不同于他物、所以为人之人“性”。如:护犊之情,动物皆有,人亦不免。而恻隐之心,“老吾老”、“幼吾幼”之推己及人之心则动物未必有。(此非绝对,言大体尔。)
窃以为“自然之道”与“人道”皆本无“乐”与否,人有“乐”源于对“生”之体悟合于“生”之本性——“道”。当人对现下生命、生存之体验感悟与人应有之性情相合,则“乐”易生发,非外物能加之矣。
谢谢你的回答
引用:子非鱼(作为对象a的可口可乐 35楼) “再如前几天的雪夜,也是水云帖子创下最高的日子,相信那晚守在水云的朋友都有一些共同的体验:温暖、闲适、默契、眷恋……。因为有网络这个“器”,所以身在各处的人可以有同样的愉悦感受,这种感受之所以动人是因为它和我们内心深处人之所为人正常的感情需求契合。这就是“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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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内心深处人之所为人正常的感情需求”(“人应有之性情”——引自上帖)是不是君所说的“人性”(“人道”)?
楼上引文均出自阁下之笔.作为一名读者,认真反复地阅读作者的文字,不由有些揣测、有些疑问,故引用作者的文字提出有关联的三个问题,虚心求教于作者以解惑验证.不知为啥作者不回答,却反问读者?惑更甚矣~
呵呵,既然在此是讨论问题,反问问者有时也是一种讨论的方式呀:)
本来我是门外求教者,现在倒像是论文答辩了,汗颜……
我以为,“温暖、闲适、默契、眷恋……”是“我们内心深处人之所为人正常的感情需求”,是“愉悦感受”,是“人性”。
我以为,“道”既是天地间不可捉摸的大律,同时又有具体的可以感知的体现。“温暖……”这样的一些情感只是其中的部分。
此外,我觉得,“悦”比“乐”更适合概括你在第一帖中所说的“开-心”。“乐(le)”源于“乐(yue)”,是一种由外物引发的情感体验。“悦”、“说”、“脱”同源,共同的语义内涵是“解开、解脱”,“悦”的情感体验更侧重于内心由“闭”而“开”。所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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