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白水在2009-11-2 21:27:53的发言:尤其是你这一段: “我自己的一个突出的感觉就是这段话中的五句话可以完全理解为互不相干,这样就涣然冰释。如果认为前两句有逻辑关系,那么是否后三句都可纳入君子不重导致的结果范围,好像不行。那为什么一定要把第二句纳入呢?如果有人说前两句为一层意思,后三句为一层,即23模式,那么为什么不能解释成11111或122或221或2111等模式呢?” 这一段分析完全是建立在不以该重文为错简或另起一章的前提上的,那么这个前提似乎应先加论说一下。 白水兄言之有理,确实是应该有所说明。
毛氏《論語稽求篇》系批评朱子《论语集注》的,因此我将两条材料都引出来:
子曰主忠信,毋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重出而逸其半。 -----朱熹《论语集注》卷五《子罕篇》 君子不重十一字自為一章,主忠信三句自為一章。此本子罕篇文而複簡于此者。今既註重出,乃不註之此,而反註之子罕篇,以致威重忠信上下相承處齟齬不接。此一誤也。 -----毛奇龄《論語稽求篇,卷一》 朱熹在集注中认为子罕篇是重出,而且有缺失。而毛氏则认为学而篇是重出,从而导致上下不通。 由上可见: 一、哪篇是重出,尚无定论。双方都没有特别过硬的证据,那么这一段如果是错简的话,会有两种可能。
其一,子罕篇为正文,学而篇为错简。其二,学而篇为正文,子罕篇为错简。但无论哪种可能,这个问题都还有讨论的余地。 二、毛氏也认为学而篇本段文字上下不通,不过他的解释是忠信三句是错简。其实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解释,即白水提到的忠信三句是另起一章。所以如果存在错简问题,我比较认可朱熹的观点。 三、即便是存在错简问题,依然不能说上下两句间一定有必然联系。比如后三句,主忠信,毋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一定说它们在意义上存在必然联系,我感觉有些牵强,因为每一个单句都可以单独成为一个观点,并且言之成理。何以古人将之断为一章就一定要按照整体来阐释呢?如是,则前两句同理。 总之,我还是认为分开来解释更通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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