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这里很多朋友可能不大了解查慕春,我贴上一篇4月19号发在校内的日志吧: 推荐小说:轰隆隆像是那昨天 作者查慕春,当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99级国贸专业学生,出版过小说《北京杂碎》,《轰隆隆像是那昨天》,电影《即日启程》,查为编剧。 正儿八经介绍完后,接下来就要说的是,老弟兄啦,当年大语课教过的学生,据言没上过我几节课,一直旷课,但仍不妨碍,第二年夏天,一个电话过去,立即抛下身边的MM赶到学校,而后去桥头(今土城遗址一带)饮酒至夜半。虽然没怎么上课,但作业还是交了,至今还记得,当年一看到他交上来的自传,看到那种语言特殊的质地,即有几分惊讶,立时批曰:你将来可以去写小说。很高兴,数年后,这个预言变成了事实。 昨晚于权金城再度聚首,老查、开林、立昕、自然,加上在下,快谈剧饮。说话间一瓶京酒一瓶板城烧锅酒一瓶半斤装板城烧锅酒一瓶真露烧酒再加一瓶真露烧酒外加近十瓶啤酒流水价下,追叙旧日贸大风流,回顾当年一场场豪饮夜饮,同时也在洽谈,看下月能不能回校搞个什么讲座,或是沙龙,跟大家聊一聊,也算是文学交流中心的一项活动。 闲话少说,书归正传,现在还是请查君和他的小说出场吧—— 轰隆隆像是那昨天
一 讲故事都有个头绪,说说起因经过高潮结果,讲究个来龙去脉起承转合,但要说起生活,就没这么简单了,往往是千头万绪千言万语,每件事都是说来话长。 每次讲述生活的尝试都弄得我狼狈不堪,可总是乐此不疲,这次我又拿起笔试图一口气把它说完,焦头烂额也在所不惜。 当然,这一切都因为我无所事事。 二 那天下午史衡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坐正在无聊的浪尖上,听说有饭可吃立即答应,问好吃间地点买单者谁,看着墙上的钟保证绝对不会迟到。 对于饭局我总是乐此不疲,说到原因,并不是因为饭菜本身有多大吸引力,我也没沦落到蹭饭过活的地步。真正的原因是,饭局就意味着人多,就意味着可以交流。大学以后,我发现与人交流的机会越来越珍贵,因此格外钟情于各种饭局,和各式各样的人把酒言欢。有几次在饭局上遇到了失散多年的朋友,还有几次在这个饭局上新认识的朋友没过几天又在另一个饭局相遇。 对饭局的嗜好源自于生活中的孤独感。 有时候我想,如果找个女朋友的话也许就不再有这种日子,抬腿就走,抽烟喝酒没有节制,生活不规律,经常是凌晨才睡,两三个小时后为了看电视转播的NBA比赛又爬起来,看完再睡,有饭局就吃,没有就扛着,有时连续三五天每天一袋方便面几听啤酒,待到周末,中午小龙虾晚上酸汤鱼夜里烧鸡公。长时间不规律的生活非但没有把肠胃锤炼得更坚强,反而更加脆弱而且每况愈下。 有女朋友以后很有可能让生活步入正轨,这是我经过观察得到的结论,身边很多人,以前和我一样生活散漫,一旦找到女朋友立刻道貌岸然日子过得井井有条,远离灯红酒绿。女朋友决不允许你随意挥霍自己的身体——你好她也好。于是很多人陆续像龟一样缩了起来,缩进日子里面。 我之所以说很有可能而不是绝对是因为凡事皆有例外这个道理,史衡就是个例外。他女朋友去年年前开始跟她搞在一起,从此,两人一起过上了狼藉的生活。 三 我洗了个澡,刮了胡子,把头发吹干,到阳台上收衣服,楼下两个穿着中学校服的女孩骑车经过,其中一个女孩的背影让我觉得似曾相识,我喊了一声“喂”,两个女孩都没回头。楼下一个收废品的外地小伙子抬头眯眼看我,冲着我喊:“几单元!” 四 史衡端坐在包间的大圆桌后面,气宇轩昂,会办案子似的;胡婷婷坐在他旁边不停的玩自己的手机。 我坐在她们俩对面,一只手指头敲着桌子,另一只手摸出烟来,扔给史衡一根,翻出打火机,给自己点上。史衡把烟夹在耳朵上,扭头对胡婷婷说:“别玩了,要不你出去迎迎他们。” 胡婷婷头也不抬,嘴里不耐烦地咂了一下,小孩放蔫屁似的。 史衡一撇嘴,对我说:“再等等吧。” 五 我们在等的是一男一女,男的叫周韧,卖菜的;女的姓名不详。 女孩据说是史衡的朋友,刚失恋不久,情绪正低落。于是史衡跟女孩说,别老一人闷家里,晚上出来,我给你介绍俩特优秀的青年;然后跟周韧说,你出来吧,我给你找了一大果儿,晚上你自己把握;最后跟我说,英铭有局了,周韧买单。 就这样,我们三个人坐到了一个眉州菜馆的包间里,大眼瞪小眼。 约定时间过了二十分钟,女孩来了,史衡站起来给女孩介绍:这是英铭。 女孩冲我笑,笑得挺甜,看不出失恋。我半站起身来点头,算是回礼。 六 说到礼貌,废话几句。 我想起在学校里的时候。我读的那个大学每年都有大批留学生,其中日本韩国的学生居多,我虽然不哈这两国,但对两国留学生的礼貌印象很深,日本学生做得更好一些,无论男生女生,在路上遇到老师,总是停下来,然后面带微笑鞠躬用日式汉语问:老西好。这时候老师反倒不知道如何还礼了,是回鞠一躬,还是抱拳作揖,又或是走上去撞两下肩膀? 中国向来以悠久的文明和礼仪之帮著称,而在这种时候,竟然想不出适合的属于自己的礼仪。其实,日本的礼数不过是从中国传过去的,只是传来传去,自己竟然忘了。 我和女孩打招呼的时候就遇到了这样的尴尬,斜着半个身子半站起来,开口不知道说什么,似笑非笑一点头,不伦不类。 七 女孩落坐,史衡吩咐服务员倒茶,我扫了一眼女孩,没兴趣找话题。 我这两天满脑子都是张小曼,一不留神,她就会神头鬼脸地不知从哪冒出来,我在无聊的浪尖上的时候更是这样,现实生活中越是见不着她,意识里她就越神出鬼没。 我忘了自己也是史衡给女孩介绍的候选人之一,俩眼望天,无所事事,完全没考虑那女孩的存在,琢磨着是不是应该给张小曼发个信息,昨天一天没发,今天又一白天,隔了这么长时间应该合适了。 最近几年,我一直努力学着控制感情,力争像自来水一样收放自如。上个星期邓小男在三里屯一间酒吧外边人五人六地指导我:策略上,你要有自己的生活重心,追女孩,要让她知道你有你自己的重心。 我知道自己执拗的热情常常会变得很吓人,像偏执狂或者是强迫症。于是这次我小心翼翼的克制自己联系张小曼的频率,早晨发过信息,这一天就不能再发,前一天见过面,那三天之内就不能再约。如此一来,原本的热情不但没有耗尽反而越烧越旺,星星之火,燎原之势。 八 坐在那里,我又想起阳台下那个似曾相识的背影,在哪见过呢? 我掏出烟叼在嘴里,打火机“啪”地一声点燃的时候我一下子想起了什么,项枚的身影出现在抖动的火苗中间。 项枚。 1996年的时候就是这样一个掠过眼前的背影,我脱口而出一声“喂”,项枚就成了我的初恋,初中到高中,那段感情陪我度过了七扭八歪的青春期。 现在,那个背影又一下子飞到我的眼前,追光打在一身湖蓝色的中学校服上,从春天的舞台上经过,我站在学校门口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消瘦的背影。 一个高年级男生叫住项枚,她停下车胆怯地看着那个男生的脸,手伸进裤兜里捂着钱包。 男生问:“你们家住哪?” 项枚不敢说话,低下脸偷偷左右看了看,周围的人都不认识。 “你们家住哪?”男生又问,有点二愣子劲。 “就在附近。”项枚支吾着,害怕得快要哭出来了。 “你先别走呢,在这等着我。”男生转身走进学校。 九
那个男生就是青春期的英铭,站在学校门口的时候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叫住项枚。而项枚立刻停下车站在原地也让英铭下了一跳,他脱口而出叫她的时候没有任何情绪酝酿,一瞬间冒出来的那声“喂”就好像不是从自己嘴里出来的。现在回忆起来,仍觉得那声音很得蹊跷,仿佛用后脑勺喊的。 项枚胆怯的看着我,我想总之要说点什么,于是没头没尾冒出一句“你们家住哪”。项枚回答了,但说的是什么我一点也没听见,在我的印象里,项枚一直看着地什么也没说,看上去吓坏了,但她自己却坚持声称她当时很有策略地回答:在附近。 不管她当时回答与否,我已经被这种突如其来的场面弄木了,脑袋像一个空壳,除了嗡嗡的回声什么也没有。我让她在原地等我,走回学校里取出自己的自行车,一路上脑袋都是僵的,心脏卡在嗓子眼。 项枚没跑,果真在原地等着我,现在想想,当时她一定是吓坏了,竟然这么听话,但当时的我觉得她等在那里再正常不过,也可能当时我根本没想这个问题。 我推车走到她旁边,对她说:“走吧,顺路。” 项枚骑上车就走,我跟在她斜后面,离她有半个车身,偶尔看她一眼。她骑一辆红色的山地车,初三的时候山地车虽然不算什么新鲜玩意,但也足够让我羡慕一番。她的车轮胎比普通车要宽,和地面摩擦的时候会发出类似“嗞嗞”的声音,那感觉就像大奔驶过。 那条从学校到她家的路我后来走过无数次,穿几条街就到了。可在印象里,第一次走的时间特别长,路线也出奇复杂,好像有一个又一个路口,一条又一条街道,一个胡同连着又一条胡同。 空气里飞着柳絮,一个小白毛飞进我的鼻子里,想打喷嚏,可是没打出来,用鼻孔对着太阳也不管用,我想擤出来,又怕项枚听见,只好用手指抠,边抠边躲避她的视线,抠抠停停,最后小白毛被捅到鼻子眼深处,难受至极。 那天的记忆几乎全是她的背影,晚上到家后,我竟然想不起来项枚的模样,只有一个自行车上的背影在眼前晃阿晃的。 走了不知道多久,到了一个胡同口,项枚停下车,我也停下车。项枚说我到家了,我往胡同里看了看,胡同很深。我什么也没说,骑上车就走了,头也不回。 那天从项枚家胡同口离开后,我在路上转了很久,在积水潭附近的一个小摊上买了包都宝和一个打火机,一边骑车一边抽烟,后来一个人在什刹海水边坐了很久,把半包烟都抽了,天黑的时候才回家。 一路上,那个那个红色山地车上的身影在眼前晃来晃去,随意地透射在城市的夜景上,吃晚饭的时候那个身影就在餐桌上游走,之后是作业本上,台灯下,天花板上,镜子中,梦里……那一晚,她无处不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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