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兄顶起这个旧贴,才发现自己原来还欠着@灵儿一笔旧账,“过些日子再写”,这一过,竟过了两年多。想来灵儿也不抱什么希望,实话说,虽有金庸老爷子逝世的由头,可我写阿紫的念头也淡得差不多了。
其实要写的话,无非是两点,一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二是爱情在女人心中,是不是超越一切的最高价值。
这都不是新鲜立论了。可怜之人之所以往往可恨,因为他们以自己的可怜为资本,将他人的同情和帮助视为理所当然,平等、公正,这些他们的口头禅,只不过是用来要挟他人的借口而已。你帮他,他觉得天经地义,你不帮他,他说你冷漠自私。所以若是对这些人需要加倍小心,同情可以有,但施以援手的话,则要三思后行,即使助他,也万不可存一点令他报恩的心,否则必换来恩将仇报的结局,总之最好还是敬而远之。冥冥之中自有公正,他此刻的可怜境遇,未必和他自身的可恨之处就没有关系,你帮他,未见得公正,反可能害了上天给他的公正。第二点,其实是我想不大明白的。古来文艺作品中,似乎总是存在着这一类女人,她们陷入爱中,就把所有公正、自由、道德、荣誉等等尽数抛诸脑后,除了爱,什么都不在乎了,即使她所爱的对象是个恶魔,也矢志不渝。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男性作者的YY,还是进化让女人更看重爱情,抑或是社会给女性安排的角色使然。
阿紫不是金庸笔下写得最出色的女性,但她有其他人不能及的地方,她的敢爱敢恨,是每个男人都既期待,又恐惧的,与传统的汉族女性,迥然有别。倒是听到不少少数民族的女性,有这种性格,大概这也是民族学、人类学的一个小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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