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minaday在2011-6-4 18:13:31的发言:
老师,我在读唐兰先生的《中国文字学》时,发现了这么一段话“中国文字的位置,大部由于习惯,照理论说,位置不同,还是一字,如:“翊”训飞貌,现在用于辅翊,而“翌”字用于翌日,但“翊”和“翌”究竟是一字,可是像《说文》里,“衍”字和“洐”字,就歧而为二了。因为习惯往往有了固定的位置和笔顺,实际是中国文字里最大的弊病。”最后一句话怎么理解呢?读了几遍都觉得没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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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查手头的《中国文字学》,里面涉及“翊”“翌”的有一处,在《文字的演化》一节,原文如下:
此外,一个字的偏旁配合,有时是很随意的。例如:……(此处是几个左右结构和上下结构的异体字例子)。后来有好些字因配合不同而生出歧义,例如《说文》只有一个“翊”字,现在把“翊”解为翊赞,把“翌”解为翌日,就成两字了。《说文》里这种情形已经很多,严可均曾提出来,说:“其得一字数义,必可省并者十之七八。”但是习惯是不容易打破的,我们可以把“和”写作“咊”,但决不能把“宵旰”的旰写成“水旱”的旱,所以文字总是愈久愈多的。
这段话涉及两个问题:
1、汉字造字,由于地域或时代不同,有时相同偏旁组合,左右结构和上下结构都可以,两种组合形成一对异体字,如“翊”与“翌”。但有的时候,左右结构和上下结构造出来时就是意义不同的两个字,不能混同,如“旰”与“旱”。我们在开学初的课上曾举过一些因为构件数量、摆放位置等不同而形成不同字的例子,就属于后者。
2、我们在古汉语课上曾讲过分化字,有时一个字记录功能太多,需要分化,有一种分化方法就是利用异体字,而一旦分化开来,原本是异体关系的两个字就会变成记录不同词的两个字,比如“翊”和“翌”。
你有疑问的那句话我在书中没有看到,也没有看到“衍”和“洐”的例子,能不能将具体章节告诉我,我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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