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伟江:很荣幸,我也是很久没有出现在这种场合了,我记得我是去年3月份回国,上海某著名法学院他们请我去做个讲座,结果讲座贴出去第二天就给我打电话说斯律师你怎么那么敏感,说有人来找了,你明天能不能讲得稍微保守一点,我说没问题,我一向说的很保守,再过一天说斯律师看来这个讲座只能推迟了,我说推迟到什么时候?回答是“无限期推迟吧!”
我从出国回来到现在没有做过任何公开讲座,李庄案结束之后也有人请我去讲,因为他还关在里面,我怕他讲着讲着他又出不来了,所以我也不愿意讲。
何教授讲的东西还是很有趣的,但是我一直想睡觉,因为这两天没睡好,昨天在火车上也没睡好,我是顺便到这儿来讲的,这次主要是来北京立案,立一个专利案子。我的主要赚钱的业务是知识产权,所以,在李庄案中,我一直在跟李庄案的法官也说,跟公诉人也说,我其实不是一个刑辩律师,我是知识产权律师,为什么让我去做这个事呢?这个故事说来话长,但是从这个里面可以看出一点端倪,即中国公民社会的一个雏形。李庄案第二季发生后,大众认为李庄的律师,理所当然还是陈有西律师,后来,他觉不方便,就先请了魏汝久律师去见了李庄。他跟魏律师怎么认识的?是全国律协下面的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他是副主任,魏律师是委员,魏律师可能正好觉得律师一个人会见不行,他又拉了一个人,就拉了杨律师,杨律师是北京市宪法委员会的。这条路走下来,大家注意到,都还在我们全国律协委员会委员的范围当中。接下来魏律师见李庄写了三个委托书,一个是张思之、一个是魏律师,一个是我,我跟他怎么认识的呢?这就是江湖上的事情了。
《律师文摘》每年给张思之老先生搞一个祝寿会,每年都在北京搞,我经常吃饱了没事儿干就跑过来参加这个会议,就认识了他了,也认识了很多其他北京律师,如李和平律师。魏律师为什么会知道我是做刑事的呢?因为2008年的时候,我又被一个李和平律师拖下水,他那年手头上有一个非常敏感的案子。这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宪法案子。公诉人指控我的当事人非法组党,我说你先告诉我怎么合法组党,回答不出来,不可能回答出来的。所以,何教授刚说唱红歌不如学法,我说,你让他们学法,何教授学了最多的法,何教授也说不出怎么样合法组党,法律对此没规定。
我写了一个辩护词,主张在宪法范围之内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我觉得此案的辩护词比我在李庄案辩护词要好。魏律师看到了,就给李庄推荐了我,所以如果没有他欣赏我,也不会给李庄案辩护。我们的认识,是公民社会交流的结果。陈有西和我是好朋友,他反对我去做,说我这个人性格太自由了,怕被重庆作文章。魏律师接手后,拿到了不少证据线索。魏律师推荐我和李庄家属见了两次面。整个过程可能今天出版的《南方周刊》会有比较详细的记载,陈有西同时也开始找京城律师了,因为他就觉得这个事情他自己觉得需要分摊风险,就觉得应该是有北京律师挑挑担子,就找田文昌、许兰亭,大佬们最后没接这个案子。最后没人了,知识产权律师就只能上了。
我的朋友专业刑辩律师张培鸿的助理昨天对我说,其实在中国做刑辩真的不需要技术,只需要勇气。这个话有一定道理,但也不是全对。说需要勇气,是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是公检法搜集好了,然后你律师去取证,你去取证的话,你找证据的范围有限?你如果去找,公安、检察院找过的证人,如果证人对律师说的和对公安说法不一(反水了),这些证人只要检察院再把他抓进去肯定又会反水,毕竟谁都不是钢铁战士。反了之后说谁教你的,万一说律师教你的,你就被“李庄”了。所以你只要取证,你就有风险,因为你的证人你所有的这些证据检察院还都可去找的,找来之后只要证人反咬说是律师教我的。你就涉嫌犯罪了。所以我对李庄说,重庆选择你是没有错的,法庭上我都是跟他们这么说的,为什么呢?他自己在法庭上自称是全国取证最多的律师,录音录像最多的律师,这是一个非常敬业的律师、非常勇敢的律师,上海一个大牌刑辩律师说,自己根本不敢见证人,让证人直接去法庭出庭作证。所以刑辩需要勇气就是这个道理。当然,技术从来都是非常需要的。李庄进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就跟他说这个人脾气太臭了,做律师在这么一个大局面下,很无奈的环境下你要跟人家对着干,听说指着公安骂说你这个人是涉嫌刑讯逼供的人,你给我滚,谁受得了?所以他是一个很典型敬业的律师,在重庆第二季的案子中,他之前的几个当事人包括家属都没有对不起他,包括判死刑的人朱立岩都说李庄是个好律师,因为他确实是帮他们努力去辩护,去取证。这个是刑辩律师的悲哀,所以后来我说当然不能怪刑辩律师,所以跑来一个知识产权律师。
但是这个案子的过程已经体现了中国律师体制外的涌动联系,已经有一点公民社会的雏形了。何教授讲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个在中国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检察院、法院和律师不是师出同门。不像德国日本有两年共同的实习经历,实习完了以后再来考,走向不同的岗位。这个两年是有一个共同体的感觉,我们是没有。现在,律师,司法局管着自由散漫的散养的土鸡。其他法律人,关在里面的喂饲料的鸭。反正跟我们有点品种不一样,每天都是喂饲料的,不能随便出笼子的,一切都需要掌握的。所以刚才讲三个至上,其实是对肖扬路线的一种逆动。王院长上去之后,他讲三个至上还是很聪明的,党的利益至上,其实是拿政治来压法律,最后你讲政治还是讲法律,落实最后法院院长、党委书记问你的时候是你讲政治还是讲法律,你要讲政治就听我,要讲法律你听自己的,那你自己看着办,这个东西你不要说很管用,大部分院长说我当然讲政治了,我怎么也是党的人,就像何兵说我是党员。所以这个东西是管用的。当然,绝大多数情况下,政治和法律是一致的,但要是在某些人私心情况下,不一致时,法律就受委屈了。
何教授讲人民司法,只有人民,才是什么什么。那我问,人民是谁?哪个是人民?你们是人民吗?人民是个虚幻的词,毛主席也就说人民希望我怎么样怎么样,人民在哪里?有选票吗?有票决制度吗?人民在某种情况下,如文革期间,是一个可以肆意玩弄的概念,所以你没有努力靠制度让人民发声音之前说司法人民化是不可能的。另外,何教授提的陪审团制度,日本已经第二次搞陪审团制度了,我今年去日本,跟日本刑辩律师聊,日本第一次陪审制度失败,后来觉得这个东西还是要用,就继续,又重新来,日本陪审团制度出来以后,但是不彻底,不像美国一样完全是由陪审团决定是什么,日本用了这个之后,有水土不服。因此,陪审团这个东西在中国是猴年马月的事情,目前不可能。
总体来说我一半支持贺卫方老师的司法职业化,但是一半反对贺老师的司法改革先行,这不可能。应该是政治改革先于司法改革。贺老师的想法太理想化了,搞好规则,再来搞政治。历史从来不是按照规划来的。
谈重庆,重庆模式在政治模式上是返祖现象,返祖现象什么时候发生?就是某种模式发生某种危机的时候,人家会去找源头,所谓原教旨主义。重庆的改革对政治人物来说,是最安全的改革。最难的改革就是往前走,只有往前走。如果我们搞票选,前提就是你要冒着自己被抽空的风险,因为你自己不是票选上去的,你搞票选人家就把你筛掉了,这是最难改的。外面有一批激进分子说你改的不够,里面说保守分子说你叛党叛国,这个是最难的,所以现在改革是改不下去是有道理的。大家没有破釜沉舟的决心是改不下去的,重庆模式是往回改的模式,没什么,他还是在我们现有的模式范围之内。包括重庆司法,李庄案无非是举国瞩目而已,温州乐清,湖北咸宁,那个不是如此。
上上个星期的湖北出租车司机非法游行示威罢工,也定两个罪,庭上的证据根本定不下去,但还是诉到法院。所以你把重庆这种叫做“模式”,哪一个地方没有这样的事情?都有,无非重庆把它集中起来了放大了,就这么一回事。
因为整个司法体系是公安主导的,所以大家知道国际上有一个比较难听的词叫警察国家,我们国家有一句话叫做公安做菜,检察端菜,法院吃菜,这就是重庆的屎段子被劳教,其实来源与此。
本质上哪一个地方不是重庆?一样的,但是这个是我们讲所以重庆这个李庄案到底是谁的胜利?陈有西说是法治的胜利,我当然也是这么说,说实话我们也真的不知道到底什么原因,中国的司法你看到三个法官他们可能说了都不算,真正说了算的是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市长、书记,他们拍一个板,下面人都会执行。因此,具体承办人没有一个人挡的住,除非你说我这个乌纱帽不要了,都挡不住。我个人觉得证据本身的问题肯定是这个案子的主要原因,因为他们没有料到还有一段录音在,在李庄儿子的移动硬盘当中,因为李庄用自己的电脑自己的硬盘,不知道这个东西就在儿子这里,所以拿出来他们觉得很被动,这个东西你不能抓我(律师为证)了,不是我搞的,当然在第一次开庭结束之后我感觉到他们要对这个证据提反对证据,之前我又回上海又取了两份证据,对公安找的证人我又重新找了一遍,这两个证据在手里当然也是冒风险,因为他们找到别的证据就会反过来搞我。我觉得做事情是这样的,你如果想好风险,也愿意承担风险,你去做了求仁得仁。如果你没有想到风险,你去做了碰到风险你会哭的。很多人这样,包括这次抓进去有些人网络上发言胆子很大的,一抓进去就在那里哭,他没有想到风险会那么大,但是这个风险想过了就这样,我想李庄都被抓了,再抓李庄的律师戏演的太大了。
这句话是公道话,李庄的案子,还有管辖的问题,李庄的合同诈骗案一点证据没有,他就是把根据合同诈骗案把李庄抓起来了。照他们的逻辑等于全中国、全世界都可以管,我可以虚构一个罪名,譬如指控小布什在我们重庆干了点坏事(虚构),我用这个重罪把你在美国的其他罪都吸收过来,你在伊拉克的罪我要把你吸收过来,这绝对是胡闹,这真的是胡闹。包括取证,有两个律师做了证对李庄不利,后来我们去找两个律师,两个律师吓坏了,他们被重庆警察叫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取证,我们南方男人胆子很小的,冷兵器时代都是北方人征服南方人,现在热兵器时代了,你就看枪法了,这个胆量确实是北方人多一点,我在这里来说,我们律师界的空间是由北京律师撑大的,北京律师在此“牺牲”了很多人,很多人执照没了。所以,如果没有前面的律师冲锋陷阵,没有他们做大量的敏感案子,中国律师的空间不会有那么大,空间真的是一滴血、一滴泪撑起来的。包括一坨屎的案子也是为言论自由做的牺牲,接下来可能还会发酵,想灭了,没有那么容易,你看徐武现在也放出去了,这就是典型的围观产生力量。当然围观有个最大的问题不能持久,中国是一个热点经常太多的国家,每天都可以出现。你说现在没有主义,我觉得现在最大的主义就是拜物主义,都要成功,什么成功?就是物质上的成功,精神上的成功,搞个博导,学术包工头,带一批博士,赚钱,做项目,跟我们律师一样了,一个合伙人带几个助理把项目弄来赚钱。
这是一个不争的现实,所以中国没有一个职业说出来是大家就肃然起敬。教授,白天是教授,晚上是那个。官员更不用说了,城管、院士,每一个职业,都不可能获得一个一致的好评。那种一致的崇敬没有了,都是个体的有多少道德感召力,不管什么职业,其实这个国家何兵教授,说没有主义,我说就是拜物主义。大家都是这么干的。
人民是可以由一小部分人代表的,他可以用人民,你不行。信不信何教授搞一个人民党你去试试看,你敢吗?不敢。你说人民司法党,你搞个人民司法党也是可以的,这个都是不敢的,所以这种东西在我们这种干实物的人看来,我觉得“重庆模式”没有很大的变异,它只是把某些东西放大之后就丑陋了,一个猴子本来大家看不到屁股红,一下跑到红绿灯上去了一看红屁股,基本上就这么一个道理。但是很多地方偷偷的在运作重庆模式。经济上也是这样的,经济上主要是考虑廉价的土地,政府廉价的税收,吸引一些大的企业,重庆凭什么跟沿海竞争?据说,政策特殊,他搞了内地第一个保税区,海关放在工厂门口,直接出关节省时间。第二个他没法跟沿海人竞争这些海域时间,因为人家直接到海,深圳、上海直接可以出口的,他走欧亚铁路有一定的方式可以节省时间,打通某些关节。
还有土地票,地票制度也有一些地方跟其他地方不一样,他用了一些特殊政策,这种特殊政策如果大的经济环境一改变,它是最脆弱的,最容易倒掉的,所以我一直很害怕一句话叫天下未乱蜀先乱,如果经济发生一定的波动,最脆弱的不是沿海,因为沿海的企业生命力比较顽强,大家如果去看重庆市长的访谈,重庆市政府对惠普公司是有承诺的,政府担保的,这个是很脆弱的一种制度。
又回到中国的司法上,司法确实令我们学法律的人这几年感到很无奈,一方面在法庭上的法条越来越多了,对我们是很有利的,包括我们在两高的非法证据排除,这个程序我们用起来很好,但是最后的结果,我们在出租车群体事件,法庭上有的人,竟然没有读过这条司法解释,休庭了在临时学习;公诉人忘了带案卷,把法院的案卷给他看,满头大汗在翻,然后要求休庭。下面领导在旁听,下指导棋。所以你看我们现在有些案子,越来越诉诸于理性的围观力量,不是我们不尊重法庭,是从实用的效果来看,我们要把辩护词写的通俗易懂一点,按理不应这样,按理写给专业法官听,就要写专业,讲到点子上可以,但是我们为了传播个我们就必须要把有些东西写的,不能说煽情,但是至少写的通俗易懂一点,是为了让围观的力量让决策者重视。比如说出租车案子他就要定罪,我们的目的就是想不定罪。我们拿什么来跟你制衡呢?律师就是一支笔、一张嘴,随时有可能被坐牢,不像教授还有学校保他们,律师,李庄一定罪,司法部还组织大家批李庄,律师中,明明绝大多数人知道李庄是冤的,还要学,上海还不错,还没有让我们学,这是一种非常屈辱的事情,明明知道是律师界的冤案还要批。好在我们律师现在赚了点钱,要不然真想不通。呵呵。
我评议就评议差不多了,再评下去估计何教授要砸我了,教授真的打起架了据说也很厉害,我就到这里。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