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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学] [转]张贤亮《绿化树》(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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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8 19: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实,我平时也比一般犯人吃得多,只要是打稀饭,而不是稗子面馍馍,我总要比别人多100CC左右。诀窍就在于我这个罐头筒。自一九五九年春天伙房不做干饭,只熬稀粥以后,劳改农场即刻兴起了用大盆打饭的风气,瓷碗很快就淘汰了。因为炊事员舀汤的速度相当快,如果用小口饭具,瓢底沥沥拉拉的汤汁就会滴回到桶里,这无疑是个损失。用敞口饭具,瓢底的汤汁当然会掉到盆里,归于自己了。脸盆太大,磕磕碰碰的不好往窗口里送,并且稀饭会沾得满脸盆都是,反而得不偿失。那必须是比脸盆小、而又比饭碗大的儿童洗脸用具。在困难年代,这种用具是很难买到的。然而“营业部主任”有办法。我怀疑他连百货公司的儿童用品也偷到家里囤积了起来,或是他的余党还没有抓尽。反正,他让每月都来探望他一次的那个与他同样讨厌的老婆,替组里每人都代买了一个。当然,他不会白白地效劳的。他经常在我面前吹嘘,他人虽然送来里面了,而在外面却依然如何如何“有办法”。就像蜘蛛结好了网,等待小虫扑到上面去一样等待我向他求告。到时,他就会摆出各式各样的面孔,说出各式各样的话来取笑我。可是我偏偏不买他的帐。我身无分文,又没有外面寄来的食品付给他这个掮客作佣金。我母亲在北京寄人篱下,靠给街道上编织塑料网袋,每月挣十来块钱生活,我没有面皮再向她老人家要求寄什么东西。但我有我的办法。我有一个从外面带来的五磅装的美国“克林”奶粉罐头筒。这是我从资产阶级家庭继承下来的一笔财产。
           我用铁丝牢牢地在上面绕了一圈,拧成一个手柄,把它改装成带把的搪瓷缸,却比一般搪瓷缸大得多。它的口径虽然只有饭碗那么大,饭瓢外面沥沥拉拉的汤汁虽然牺牲了,但由于它的深度,由于用同等材料做成的容器以筒状容器的容量为最大这个物理和几何原理,总使炊事员看起来给我舀的饭要比给别人的少,所以每次舀饭时都要给我添一点。而这“一点”,就比洒在外面的多得多。每次从打饭的窗口回号子,“营业部主任”都要捧着他那个印着小猫洗脸的崭新的儿童面盆,神气活现地在我面前晃一晃。这使我很容易看清楚他的稀饭打到哪里,正在小猫的腰部。有一次,趁全组的人都出工,只有我一个人留在号子里休病假时,我把我的罐头筒盛上水,水面刚好达到我平时打的稀饭的位置,然后再倒到他的面盆里。试验证明:我每顿饭都比他多100CC!水面淹没了小猫拿着毛巾的爪子。
          这100CC是利用人的视觉误差得到的。
          我的文化知识就用在这上头!
           但盆子毕竟有盆子的优越性——它可以让人把饭舔得一干二净。“营业部主任”舔起盆子来,有种很特殊的姿势。他不是把脸埋在盆子里一下一下地舔,而是捧着盆子盖在脸上,伸出舌头,两手非常灵巧地转动着盆子。如果发挥想象的话,那既像玻璃工人在吹制圆形的玻璃器皿,又像维吾尔族歌舞中的敲击手鼓。不久,他这种姿势也随着他代买的盆子在组里推广开了。罐头筒是没法舔的,这真是个遗憾!我只能在每次吃完饭后用水把它涮得干干净净,再把涮罐头筒的水喝掉。马口铁的罐头筒还不像搪瓷的面盆,不擦干很快就会生锈的。
           所以我每顿饭后都要用毛巾仔细地把它擦干,放在干燥通风的窗台上。这当然引起“营业部主任”的不快。在每周一次的“生活检讨会”上,他就此指责我“资产阶级的恶习不改”,“没有一点劳动人民的生活作风”。
           我虽然也暗自惭愧,觉得他的批评不无道理,但想到多出来的100CC,又私下里感到宽慰。
           但盆子毕竟有盆子的优越性——它可以让人把饭舔得一干二净。“营业部主任”舔起盆子来,有种很特殊的姿势。他不是把脸埋在盆子里一下一下地舔,而是捧着盆子盖在脸上,伸出舌头,两手非常灵巧地转动着盆子。如果发挥想象的话,那既像玻璃工人在吹制圆形的玻璃器皿,又像维吾尔族歌舞中的敲击手鼓。不久,他这种姿势也随着他代买的盆子在组里推广开了。罐头筒是没法舔的,这真是个遗憾!我只能在每次吃完饭后用水把它涮得干干净净,再把涮罐头筒的水喝掉。马口铁的罐头筒还不像搪瓷的面盆,不擦干很快就会生锈的。
           所以我每顿饭后都要用毛巾仔细地把它擦干,放在干燥通风的窗台上。这当然引起“营业部主任”的不快。在每周一次的“生活检讨会”上,他就此指责我“资产阶级的恶习不改”,“没有一点劳动人民的生活作风”。
          我虽然也暗自惭愧,觉得他的批评不无道理,但想到多出来的100CC,又私下里感到宽慰。

 楼主| 发表于 2014-9-28 19: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完毕。本来想转载男主人公在铁锨上用面糊做饼、吃到第N个才觉得香的那段,一时没找到电子版。现在这段也不错,写得很智慧很灵感很有小火花。
          2014年9月27日,张贤亮远逝。
          他的主要作品有其代表作有:短篇小说《灵与肉》、《邢老汉和狗的故事》、《肖尔布拉克》、《初吻》等;中篇小说《河的子孙》、《龙种》、《土牢情话》、《无法苏醒》、《早安朋友》、《浪漫的黑炮》、《绿化树》、《青春期》、《一亿六》等;长篇小说《男人的风格》、《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习惯死亡》、《我的菩提树》《习惯死亡》以及长篇文学性政论随笔《小说中国》;散文集有《飞越欧罗巴》、《边缘小品》、《小说编余》、《追求智慧》、《中国文人的另一种思路》等。曾三次获得全国优秀小说奖(1980年的《灵与肉》、1983的《肖尔布拉克》、1984的《绿化树》),多次获得全国性文学刊物奖,有9部小说改编成电影电视搬上银幕(《牧马人》、《黑炮事件》、《肖尔布拉克》、《龙种》、《异想天开》、《我们是世界》、《男人的风格》、《老人与狗》、《河的子孙》)。
            大学时代我的文学老师们在课堂上多次讲到张贤亮的作品,让我们课下阅读,所以我当时读了他的几部作品,至今还记得一些情节。看过《牧马人》,根据他的《灵与肉》改编的,朱时茂、丛珊主演的。《龙种》也有印象,没想到也是张贤亮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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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8 20: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张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绿化树》和《习惯死亡》,都是在大学时看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当时轰动一时,但我更喜欢的还是《绿化树》。昨天听闻张过世的消息,脑子里一下子闪出的就是当年曾打动过自己的《绿化树》,心底深深地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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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9 19: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白水 的帖子

这几天通过微信,看到对张贤亮作品很多的好评。几个月前他还来北京治病。他曾说,“我到九十岁时才自由,才能说些不可告人的话”。但终于没有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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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10: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年,我随着“绿化树”下的骚动进入青春期

作者:孟青山


我是在初三下学期读到张贤亮的《绿化树》的。那年是1984年,我就要满15岁了。


我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忘记的一个情节,是当张贤亮将他的头埋在马缨花的脖子与肩膀相连的地方时,马缨花推开他说的那句话:


“你别干这个吧,干这个伤身子,你还是读你的书吧!”


以上是我的记忆。原文是这样的:


尔舍在她的歌声中睡着了。她轻手轻脚地爬下炕。抻了抻棉袄,两手在脑后拢了拢头发,向我嫣然一笑。我觉得她脸上第一次出现了娇羞的表情,两颊红扑扑的。她的皮肤较黑,红得就更加浓烈。在她两手顺向脑后的时候,腰肢略向后倾,整个神态在我眼里是被爱情摧残的慵倦。

“咋?是你脱了呢,还是咋钉?”她笑着问我。

她手拿着穿好的针线,站在我身边,那南国女儿脸颊上的大红大紫使我心慌意乱。我支吾着说:“哦,哦……还是穿在身上钉吧,我里面没有衣服,没法脱……”

“你哟!”她吃吃地笑着,把我从土坯凳子上拉起来,“真是遭罪哩。以后得给你缝件汗褡儿……那你就把带子解开吧,还等啥?”她用命令式的语气跟我说话,语调里饱含着妻子般的深切的关心。我非常自然的、毫无惭愧之感地解开腰带,站在她面前。我感到我能把自己交给她是我的幸福,心中充溢着对她的信赖和对她的温情。

她不用低头,刚好在我颌下一针针地钉着扣子。她的黑发十分浓密,几根没有编进辫子里去的发丝自然地鬈曲着,在黄色的灯光下散射着蓝幽幽的光彩。她的耳朵很纤巧,耳轮分明,外圈和里圈配合得很匀称,像是刻刀雕出的艺术品。我从她微微凸出的额头看到她的眉毛,一根一根地几乎是等距离地排列着,沿着非常优美的弧形弯成一条迷人的曲线。她敞着棉袄领口,我能看到她脖子和肩胛交接的地方。她的脖子颀长,圆滚滚的,没有一条皱褶,像大理石般光洁;脖根和肩胛之间的弯度,让我联想到天鹅……此时,那种强烈的、长期被压抑的情欲再也抑刻不住了,以致使我失去了理性,就和海喜喜把我悬空抡起来的时候一样,于是,我突然地张开两臂把她搂进怀里。我听见她轻轻地呻吟了一声,同时抬起头,用一种迷乱的眼光寻找着我的眼睛。但是我没敢让她看,低下头,把脸深深地埋在她脖子和肩胛的弯曲处。而她也没有挣扎,顺从地依偎着我,呼吸急促而且错乱。

但这样不到一分钟,她似乎觉得给我这些爱抚已经够了,陡然果断地挣脱了我的手臂,一只手还像掸灰尘一般在胸前一拂,红着脸,乜斜着惺忪迷离的眼睛看着我,用深情的语气结结巴巴地说:

“行了,行了……你别干这个……干这个伤身子骨,你还是好好地念你的书吧!”


我记得,那是在下晚自习后回到寝室的床上读到这一部分的,当读到这个骨节眼上,我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我相信我的脸因为充血而变得一阵阵地红。我必须放下蚊帐,以防别的同学看出来。


这句话把张贤亮的灵魂打入十八层地狱,同时也让那时的我深深地怅然若失,仿佛有一个女人对我说了这句话似的。


她是高看他吗?因为高看他,所以被高看的人就不能干这样的事?她是过来人,所以不能玷污了这个单纯的人?她太风情万种了(用我们当地的土话来说,叫“太骚”了),是毫无经验的他所不能满足的,所以干脆提醒他“别干这个”?还有,她是很自如地在玩弄他?


“女人有点复杂。”这是我那时的判断。


但是,这个女人被描绘得那么迷人,以致使我在寝室熄灯后跑到路灯下去继续那种“粘着”的阅读。


那种迷人蕴含在一种清淡的描写里。大概是张贤亮第二次还是第三次去马缨花家,他经过她的窗户,他居然想起了一首诗,一个披着披肩的女主人在窗前闪过。


我打开《绿化树》,原文是这样的:


她和队上的妇女老弱仍在马号前面翻肥。翻出来的肥污染了白皑皑的雪地,分外扎眼,但却让领导看得很清楚:今天她们干得不错!下午,谢队长见我们大车回来了,高兴地喊了一声:“收工!”农工们像往常一样,零零散散地回各自的家里去。她擦着铁锹,有意在肥堆旁边等我。

“歇一歇到我家来一趟。”

“怎么?有什么事吗?”我跳下老汉的大车,有点不好意思地问。“‘怎——么’,”她笑着学我的话,有滋有味地咂摸着,“‘怎么’,你‘怎——么’打的炕不好烧哩!”

吃完从伙房打来的稗子面馍馍,我才到她家去。现在,我们组里的几个人都各有各的事,他们管不着我,也不注意我。我这样一副尊容,在这样一种时候,谁也不会把玫瑰的颜色和我联想在一起。但走在路上,我还是止不住有些心跳。


当我迈着轻捷的步子走到她窗前,

透过绿纱窗帘,我看到她窈窕的身影,

和覆盖着柔情的披肩。

…………


莫名其妙地,我脑海中会跳出不知是哪一部诗剧里的台词。当然,她家没有绿纱窗帘。她的窗户和所有农工家的窗户没有两样,也是用零七碎八的玻璃拼镶上的——我估计在这个队搞基建的时候,农场肯定是用低价购买了一批处理玻璃。同时她也没有什么“披肩”,尽管她也许有不少于玛甘泪或达姬娅娜的柔情。


至少在我的记忆中,那时我是班上同学中家里经济条件最差的一个,但我却是最喜欢买小说看的一个。


那应该是一个星期天,我们三个同学难得地去逛街,经过邮局旁边一个新开的书屋,很多人挤在那里买书,我们也就进去看看。


我发现卖的书很便宜,包括杂志。那时,那些大型的文学刊物,像《当代》、《花城》、《十月》、《芙蓉》,都是定价一块钱一本。我惊奇地发现一本《十月》居然才2毛钱,所以不问里面是什么内容,赶紧掏钱买了一本。这就是登有《绿化树》的那本。


因为是冒着没有饭吃的风险买来的书,所以读起来总是特别珍惜,不放过里面的任何文字。


第二天上体育课,我没去,溜回了寝室,继续一个人的阅读。我特别想看到张贤亮与马缨花是怎样达到最入戏的状态的。


她的一句话,可以浇灭他的任何欲念,而她的一个招手,又可以让他马上复活:


下午,我们大车回来,她还是等在马号的肥堆前面,作手势叫我去。我的近视眼只看见她带着笑脸,但看不清那究竟是嘲笑、讪笑、顽皮的笑还是善意的笑。

我阅世不深,年纪又轻,总是根据自己所读的书本来推测别人,想象爱情。我以为,经过那天我失礼的举动以后,我们再在一起,一定会非常尴尬。吃完晚饭,我又看了一会儿书,但已开始心不在焉:去,还是不去?我一直犹豫到天黑沉沉了以后,才到她家去。

今夜没有月亮,走出房门就投入深不见底的黑暗,寒气藏在暗夜之中,砭人肌骨。然而天上却星光璀璨。这是冬夜的特色:天上亮,脚下黑,仿佛寒气把光也阻隔了似的。

我缩着脖子,心里有一丝不快,好像要去挨打的样子。

她仍像往常一样,在炕头上坐着补衣服——她有补不完的衣服。后来我才知道,她是帮着娃娃多的妇女补她们男人的衣服——见我进来,轻盈地跳下炕,掸掸衣裳,笑着问:

“你‘怎——么’昨夜黑不来?”

奇怪!她一句戏谑的话,就把我内心的一切矛盾、犹豫、惶惑吹得烟消云散。看着她轻松的、尤其是在学我说“么”字时如荷叶边撅起的嘴唇,我不禁啼笑皆非。我可以向她道歉,我可以向她忏悔,我可以向她袒露心曲,但一看到她毫不在乎的模样,我又觉得一切都是不必要的。我开始轻松下来。

“你不是要我好好念书吗?”我说,“我就在屋里念书呐!”

“傻——瓜——瓜!你要念书,不会在这达儿念?”她亲昵地在我脸上拧了一下,“我昨夜黑趴在你们门缝里看你来着。”她吃吃地笑着,两手合上,往下一蹲,“就跟一个菩萨一样!”我脸红起来。她亲昵的动作,热情的语气,似乎又将引起我内心汹涌的浪潮。但她整个的神态,又毫无挑逗意味,而是孩子般的无忌的天真。


我能注意到的是那一“拧”。即使是这不到一秒钟、仅有几个字的动作描写,也足以让我的身体燥热起来。好在周围没有注视的眼睛。


一个没有以欲念触碰过任何女性的少年,特别希望看到女人的每一次主动:


这时,她悄悄地走过来,伏在我背后,一只手放在我头上,目光越过我的肩膀,仿佛要探究一下是什么神奇的文字使我如此激动。可是,我不愿意她从书本上意识到我与她之间有一种她很难拉齐的差距。不知怎么,我觉得那会破坏她,也会破坏我此时这种令人微醉的快感。我蓦地感觉到我这时正处在一个一生中难得的如幻觉般奇妙的境界:经济学概念和人生,理性与感性,智慧的结晶和激情的冲动,严酷的现实和超时空的梦境,赤贫的生活和华丽的想象,一连串抽象的范畴和一个活生生的美丽的女友……统统搅和在一起,因而一切都变得模模糊糊,朦胧不清,闪烁不定,飘忽无形。但一切又都是实实在在的,如同一块流水下的卵石,一轮游云中的圆月,一座晨雾里的小桥。

我把她的手从我头上慢慢拿下来。她的手刚在碱水里浸过,手掌通红,茧子发白,与其说劳动使她的手变得粗糙,不如说是厚实、有力、温暖而有光泽。掌中的纹路清晰简单,和她的人一样展示了一种乐观主义者的明朗。我一一地谛视她的指纹,果然,她的中指是一个“罗”!我心头一颤,理性的激情即刻化成了一股爱的柔情,脑海里蓦然响起了拜伦这样的诗句:


我要凭那松开的鬈发,

每阵爱琴海的风都追逐它,我要凭那长睫毛的眼睛,

睫毛直吻着你桃红的面颊,我要凭那野鹿似的眼睛誓语,

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这种柔情是超脱了骚动不宁的情欲的。像喧闹奔腾的溪流汇入了大河,我超越了自己一步,胸中就有更大的容积来盛青春的情欲。这时的爱情是平静的,然而更为深刻,宛如河湾中的回流。我怀着轻柔如水、飘忽如梦的欢悦之情,把她的手贴在我的嘴唇上。我一一地轻吻着她的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尖。然后,握着她的手捂住我的脸。当我把她的手放开时,一颗泪珠也滚落下来。我心中充溢着一种静默的感动:为她感动,为爱情感动,为“超越”了的“自己”感动。


林语堂描写阅读的快感是,一边看着书,一边用手抠着脚趾头,然后把手放到鼻子底下闻。其实,很多男人更喜欢一边摸着命根子一边激情阅读。我就是。(我可不是学金某某拿所有男人来垫背哟!)我感到,男性的荷尔蒙就是这样被导流出来的:


我情不自禁地说:

“亲爱的,我爱你!”

她一直立在我的身后,丰腴的、富有弹性的腹部靠在我的背脊上。她的手始终温情脉脉地、顺从地让我把握着,另一只手不停地抚摩着我的肩膀。在我吻她指尖的时候,她两手的手指都突然变得怯生生的、迟迟疑疑的、小心翼翼的。那种颤抖,既表现了惊愕不已,又不胜娇羞。我感觉到她同样也以一种静默的然而又觉得十分陌生的心情,在享受爱情的幸福。我说了那句话后,她忽然抽出了她的手,整个上身扑在我的肩膀上,脸贴着我的脸,不胜惊喜地问:

“你刚才叫我啥?”“叫你……叫你‘亲爱的’呀。”

“不,不好听!”她搂着我的头,嘻嘻地痴笑着。

“那叫你什么呢?”我诧异地问。

“你要叫我‘肉肉’!”她用手指戳着我的太阳穴教导我。

我想起了海喜喜唱的民歌,不禁微笑了。“那你叫我什么呢?”我用戏谑的口吻又问道。

“我叫你‘狗狗’!”


我记得,那时,我暗恋着班上的一个女同学,但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话。英语老师叫我们大段大段地背英文课文,每个组安排一个小组长,我所在的组就是那个女同学当组长。


一个早自习,我走到她的面前说,我来背课文。她满含深情地(可能是我的自以为是)看了我一眼,似乎知道我的心思。我一边背,眼光一边落在她那往前突起的胸部上。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心潮澎湃地观看女性的胸部,所以我能记得如此清楚。在那个年龄,她的胸部绝对是班上女生中最大的。因为这个迷乱,我的课文没能背出来,连续背了三次才通过。


因此,当看到文字中的“狗狗”、“肉肉”时,我抑制不住地放下书,闭上眼,想象如果我跟那个女同学在一起将会怎样……


我记得我是坐在学校围墙边的石头上把《绿化树》读完的。那个高潮也就是一句话,马缨花说“你现时就把它拿去吧”,而张贤亮说“等到结婚以后吧”:


“你看你,冷成这熊样子。”她摸摸我的手,把我的一双手分开,围在她的腰间,撩起棉袄下襟,将我的手插在里面。“来,让我给你焐一焐。”

隔着薄薄的布衫,我能感到她肉体的温暖,甚至是灼热。那柔软的富有弹性的腰肢,就在我两手之间,然而这却激不起我的一点情欲。我怀疑我把人、把生活又整个地看错了。她刚才的冷淡和现在的爱抚,到底哪个更为可信?

“傻狗狗,你咋这么傻呢!”她仰着脸跟我说,“啥‘两个人过日子总比一个人好’!你不想想,咱们成了家,你就得砍柴禾,你就得挑水,家里啥活你不得干?有了娃娃,你还得洗尿褯子,一天烟熏火燎的,苦得你头上都长草咧!你十八块钱,连自己都顾不住哩,还能再添半个人的吃穿?你还能像现时这样,来了就吃,吃完嘴一抹就念书?你呀,你这狗狗真傻!”

我这才恍然大悟。她说她自有主意,原来就是这种为了爱情、为了我的献身精神。而我在她面前究竟有什么价值,值得她作这样的牺牲呢?世界和人、和没有文化素养的体力劳动者,又在我眼前恢复了绚丽的色彩。我想,我之所以难于理解她,恐怕就是因为在我身上,从来没有过为了别人、为了所爱的人而献身的精神,从来没有!

我的心里只有我自己,即使想“超越自己”也是为了自己。这就是我和她之间最大的差距。

我把她搂进怀里,我现在才觉得我是真正地爱她,不是感恩,不是感激之情。我热情地喃喃地说:“马缨花,我们还是结婚吧!别人怎么过,我们也怎么过;让我来分担你的负担不好么?”

“‘怎——么’,‘怎——么’!”她略略推开我,深情地凝视着我的眼睛,而用嗔怒的口气说,“我不能让你跟别人家男人一样‘老婆孩子热炕头’,那最是个没起色的货!你是念书人,就得念书。只要你念书,哪怕我苦得头上长草也心甘情愿。我要你‘分担’啥?你能‘分担’啥?咱们一结了婚,那些傻熊还会给我送东西来么?你看,我不出手,羊下水就给我搁在那儿了。你呀,傻狗狗,你就等着吃吧,这还不好么?……”

她还是要我念书,而为什么要我念书,她始终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在她脑子里,似乎认为念书就是我的本分,我的天职,像养着猫一定要它捉老鼠一样。我心里蓦然有种幽默感,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她的这种想法倒很现实。“女人的心计啊,女人的心计啊……”我默默地念叨着。

可是,这无疑又是我的耻辱。难道我能靠一个女人的姿色来过比较温饱的生活?来“念书”?这样做,我就更降低了我自己。“不!”我重复地说,“不!我们还是结婚吧,我不能让你那样做!我们还是结婚吧……”

“哎,傻狗狗。”她说,“我又没有说不跟你结婚,我早就想着哩,要不,我这是干啥呢?等这‘低标准’一过,日子过好了点,咱们就去登记,让那些傻熊看了干瞪眼……”

“不,不……”我执拗地说,“我不能让你那样做,那你不等于骗了人家?”

“谁骗谁呀?傻狗狗。”她安抚我,“你不想想,他们给我的吃食,哪些是他们自己腰包里掏出来的?我不要,他们拿回去自己吃了,还不如咱们吃掉哩。告诉你,这个队上,管事的就谢胡子一个人是好人,连那个烧饭的伙夫都不是好熊!”

我被她独具匠心的、现实的、冷静的盘算弄得晕晕乎乎的:我究竟应该遵循哪种道德规范来生活?她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我们要照她那样的安排来度过困难,我就失去了一个男人的尊严。在她认为,这是非常时期可以采取的一种权宜之计,而我,身体恢复了健康——正是在她权宜之计的安排下恢复的健康,并且重新“念书”之后,我的羞耻心和道德观都强烈地阻止我这样做。

“不!”我仍然固执地说,“不!你别那样做。我们还是结婚吧,谢队长也同意了,我们马上就登记去。”

“你是不是不相信我,怕我跟了别人?”她说,口气和神色都带着少有的严肃。显然,她把我今天迫不及待地要求结婚领会错了。于是她又钻进我怀里,踮起脚尖,用脸颊磨擦着我的脸,柔声地说:“要不,你现时就把它拿去吧,嗯,你要的话,现时就把它拿去吧。”

她忙碌了一夜,现在脸色还是疲倦的。美丽的大眼睛下那一圈淡青色更深重了,她这种行动,纯粹是女人为了爱情的一种献身的热忱,一点也没有个人的欲念。我感受到了一种令人心酸的、致命的幸福。是的,是致命的幸福!我胸中陡然涌出了这种情感,像一首弦乐合奏的无词歌从心里汩汩地流淌出来:不是情欲,甚至也不是一般的爱情,而是一种纯洁的、神圣的感情。有限的爱情要求占有对方,无限的爱情则只要求爱的本身。神是人创造的,在人创造神的过程中,一定曾经怀有过这种感情因素吧。

我谦恭地吻了她一下,然后轻轻推开她。“不,”我说,“我们还是等结婚以后吧。”

“那好。”她即刻从我的怀中离开,仰起脸,用清醒的、决断的语气说,“你放心吧!就是钢刀把我头砍断,我血身子还陪着你哩!”


然而,他们没有“结婚以后”了。张贤亮——虽然主人公叫张永璘,但我怎么总觉得就是张贤亮他本人呢?——很快被发配到一个条件更差的地方,马缨花曾经去找过他,但不让见。从此,他们各走各的道。在夕阳西沉的时候,我读完这部小说。


虽然临近中考,我居然没花多少心思放在课本上,总想着看小说。城里的一个同学告诉我他家有本《花城》,我说拿我的《十月》跟他换,他说不要我的《十月》,我可以到他家里去取《花城》。


我把《花城》取来了,里面有琼瑶的《我是一片云》。那是我第一次看她的作品,我读得不能自拔,为里面的婆婆与准儿媳之间交锋的语言描写所倾倒,也为那种浓烈而凄婉的爱情所吸引。我忘乎所以地居然在晚自习时摆在课桌上看,被进来的英语老师一把夺过去,撕得粉碎!


事后,我陪了同学一块钱,从字纸篓里把撕碎的《花城》检出来,拼在一起,硬是接着把《我是一片云》看完。


之后,我又看《红楼梦》,并不惜花七块钱买了上中下册一套。(经过那个年代的人一定知道七块钱是怎样大的一个数目。)我还与同学偷偷去看了一场电影《幸福的黄手绢》。那里面的接吻镜头带给我的刺激,以致到放映结束时,我都不敢站起来。


中考之后,那年夏天,我回到家里,接着读郑义的《老井》,礼平的《晚霞消失的时候》等。


那时,我的三姐正好谈恋爱,未来的姐夫从他老家带了一帮子人来帮我家“双抢”。其中有一个大概比我大那么一点点的女孩子,她穿一件碎花的淡黄色上衣。不知为什么,她的举止居然使我联想到史湘云,我特别渴望跟她接近,然而我却没有胆子碰一下她的身体。


他们一天大多数时间都在外忙碌,唯有我可以偷懒,想休息就可以在家休息。有一天早晨,我醒来后,发现家里安静得很,突然想到是不是那女孩子和其他人都走了,心里一阵强烈失落。


我满屋子寻找,希望他们还在,只要找到属于他们的东西,就能证明他们还在。


我在一个高低柜上看到了一件黄色的上衣。这不正是那个女孩子的吗?我冲过去,双手一把捧住那件黄上衣。那碎碎的花,那淡淡的黄,恰如她的身体。


至今回想起来,那种软软的、柔柔的感觉,传递给我的涌遍全身的震颤,一点也不亚于后来第一次握住一双女性的手。


就这样,在“绿化树”下,我进入了我的青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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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10: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5楼是在微信上看到的一篇文章,昨日从中重读到《绿化树》中的片段,仍然是那么心动,恍如回到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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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10: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想到小即兄的《中国当代文学中的“性”叙事》一定会提到张贤亮,找出书来一看,果然,小即兄的大著对《男人的一半是女人》所具有的某种突破性意义给予了很高评价。只可惜,对张的评论只有这一点点,要是能在这座楼里再展开说几句就好了,怎么样,小即兄,再谈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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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6 10: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希望小即君详谈对张贤亮的研究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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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6 10: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曾在微信中看到一篇张贤亮演讲稿,内容很好,但现在找不到那条微信了,网上也没搜到,找到后再转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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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0: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木兰晓芙 的帖子

那篇一直没找到,发现一篇充满细节的回忆文章,正如萧红女士回忆鲁迅先生的文章令人更爱读一样,怀人散文要充满细节、少些套话大话才生动。作者闫红,标题是《风流者张贤亮———— 他将杂沓人声留在身后,张先生,走好》。 
          我不记得那时我多大,只记得当时我家的杂志都堆在我爸妈的床底下。我爸妈订了很多文学期刊,他们不在家的时候,我就一本本的拖出来看。有一次,我翻到一篇名叫《绿化树》的小说。
          那个小说很长,我爸妈下班时我还没看完,这次我没像平时那样放回床底下,而是藏进了我自己的书包。等我爸妈睡着了,我又取出来看,夜深人静,周遭寂然,只有日光灯发出细微的嗡嗡声,如诗里形容的那样“漂白了四壁”。整个世界变成起伏不定的汪洋大海,我在海的最中间,看那个年代久远的故事。 凌晨时候,我终于能够合上那本杂志,不觉得疲惫,反而是一种意犹未尽的振奋,仿佛在别人的人生里旅行了一回。同时,还感到前所未有的饥饿,一种带有实验性的生机勃勃的饥饿,我悄悄溜下床,到厨房里找了个馒头,大口吃完了。 
          看《绿化树》,很难不产生这样一种饥饿感。它的每一页,都会写到食物,写到觅食过程,尽管那些食物都极为粗糙,觅食的过程,却是艰苦卓绝。为了抵抗火灾一般的饥饿感,作者将他全部的智慧都用来换一口吃的。 他利用视觉差,在食堂里多打100CC的稀饭;他利用老农民的逻辑局限,骗了人家几斤黄萝卜,兴奋得像是全宇宙的君主:“阴间即使派来牛头马面,我还有五斤大黄萝卜!”倒霉的是那些萝卜全翻进了沟里;他磨蹭着最后一个打饭,只为能刮一下蒸馒头的屉布,他得逞了,那屉布上刮下来的馒头渣渣足足有一斤;他奉命用糨子糊窗子时,也能用克扣下来的糨子,摊上几张煎饼,可怕的饥饿感暂时被压下,心头窜出的,却是扎心扎肺的酸楚…… 如此这般之后,他终于写到了他的救赎者,那个名叫马缨花的女子。她请他来到自己温暖的小屋,坐在炕头,给他吃的,给他那做梦都不敢想的死面馒头。他在馒头上看到那女子指肚的印记:“它就印在白面馍馍的表皮上,非常非常的清晰,从它的大小,我甚至能辨认出来它是个中指的指印。从纹路来看,它是一个‘罗’,而不是‘箕’,一圈一圈的,里面小,向外渐渐地扩大,如同春日湖塘上小鱼喋起的波纹。波纹又渐渐荡漾开去,荡漾开去……”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几乎要和主人公一样落下来,这描写让我感到馒头的可亲,那晚下肚的馒头,别有滋味。 是我那几年看到的最好的小说,而那时,正是文学的黄金时代,伤痕文学、寻根文学、意识流、黑色幽默派等等,各种流派层出不穷,这个名叫张贤亮的作家的非凡之处在于,他在我年幼到对文学全无概念时,就以他的细节,他对于人生诚实而独到的理解打动了我。如果说别的作家还都是“让我说个故事给你听吧”,他则是“让我跟你说说我自己”,别人是讲述,他则是不无苦楚的吟唱,那种质感,有点像那个帕尔哈提的嗓音。 我后来又看到他其他的作品《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灵与肉》等,平心而论,这些小说没有让我觉得那么震撼,甚至于还多少有点重复,都是才子(加少爷)落难,红颜相助的故事,但这一点也不影响我对作者的敬意。一个作家,有这样一部作品就够了,或者说,写出这样一部作品的作家,你也很难想象他还能写出其他作品,自己的好作品,也像是一个山头,翻不过去,也算一种无奈的光荣。 
          2000年,距离我读张贤亮第一部作品的十多年后,我终于见到了他。那一年,他应安徽老作家鲁彦周之约,参加某白酒企业赞助的笔会,我很幸运的,成为那趟笔会的随行记者。猜测了很多回的作家出现在我面前,他的样子,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他当时年过六旬,依旧风度翩翩,脸瘦削修长,五官都是偏清秀的那种,最让他显得卓尔不群的,是他眉眼间的桀骜与淡漠。他也说笑,有时甚至显得比别人更热闹,但那种热闹是瞬间就可以收起的,眼神里马上就能竖起一道拒人千里的屏障。 他会跟同行的女性炫耀自己的大牌衣履(我后来在别人的采访里也看到这一点),遭到嘲笑他也不在乎。有次他还吹嘘自己非常擅长炒作,有很多得意之笔,“你们知道我最成功的炒作是哪一次吗?”他细长的眼睛踌躇满志地看着天花板,后来写出《媳妇的美好时代》等作品的金牌编剧王丽萍狭促地接口:“宫雪花那次呗。”他翻了个白眼,不朝下说了。他给宫雪花的书写的那个序确实有点太那啥了,但他的无语并不见得是难堪。 他喜欢女人,也喜欢展示自己女人缘——据我肉眼观察,他也真的有。有天早晨,他大步跨进餐厅,一路嚷嚷,说是昨晚凌晨两点,会务组居然给他打电话,问某女士是否在他房间。他夸张地愤怒着:“别说不在,就是在你们也不能打啊!”说不上他是想以此洗刷自己,还是存心张扬他们也许是莫须有的暧昧关系。 那个笔会上有很多著名作家,其中不乏出口成章能言善道者,但他明显是人群中的异类,以六十多岁高龄,成为风头最劲的那个。有人琢磨他,有人嘲笑他,也有人嫉妒他,有个老作家私下里对他极其不以为然,说他曾长期受迫害很压抑,现在勾搭年轻女孩报复社会。但这位老作家也爱跟女孩子搭讪啊,只不过没那么坦荡罢了,而正是这种坦荡,使得张贤亮的风流只是风流,不带一丝猥琐。 
           那次是在九华山,山路陡狭,主办方安排了滑竿,两个轿夫抬着两根竹竿,中间架着一把竹椅。作家都是讲究人文关怀的,难免觉得让人抬着很尴尬,任主办方一再劝说,都不抬步,讪笑着左顾右盼,嘴里说着“这怎么好意思”之类。但那滑竿虽然被主办方包下,却得有人坐了,轿夫才能拿到钱,于是轿夫也跟着一路央求,一大堆人堵在路口,你推我让,人声喋喋。 就在这一团热闹之际,张贤亮自顾自地走向一架滑竿,我正好站在旁边,看见他无声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轿夫接过,悄声感谢,两人一气呵成,默契如行云流水。他怡然坐到椅子上,昂首朝前方而去,将身后依旧姿态百出的作家们,比得好不迂腐。 
            还有一次是在黄山,山高树多,正是照相的好背景,有个小姑娘搂着一棵大树,欲做小清新状,一件极为扫兴的事发生了,她竟然在树上摸了一手不明粘稠物。同行的男人们怜香惜玉,个个觉得自己有义务将小姑娘从窘境里解救出来,七嘴八舌地帮她释然,有说是露水的,有说是树脂的,唯有张贤亮先生一言不发,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纸巾递过去,秒杀了那些只会耍嘴皮子的男人们。 
            这两个细节加在一起,凑成了这个男人的魅力,他桀骜不驯,风流放诞,更有淡漠的眼神加上温暖的细节,传说中的纵欲,和他口中对佛教的笃信,这些反差,成就了他的一种丰富,一种无可无不可的大境界,一种想怎么活就怎么活的洒脱。 而这些,跟他小说里展现的,前四十年的捉襟见肘对照起来,更有一种精彩,似乎他聚集了前四十年的能量,只为了释放得更加充分。“在清水里泡三次,在血水里浴三次,在碱水里煮三次”,伤筋动骨,从身体到灵魂,每一个分子都重组,成了这样的一个他。 但对于他说的,我是复杂的中国人的代表,本人不敢苟同。从苦难里趟过来,有人陷入深沉的反思,有人去做不相干的学问,有人更加唯唯诺诺,只有他,是抡圆了活。而他还说,自己这样都算落魄的,他原本的理想是做总统。 恕我不恭,这说法让我想起那个原本想做齐天大圣的孙悟空,他们还有个共同点,就是一点都不抒情。此外,他还像一个怪侠,有时心忧天下如郭靖,有时像个严肃版的韦小宝,有时又似段王爷温柔与无情兼有,他的多变面孔,引起热议纷纷。
          好在,这些对于张贤亮,从来都不是个事儿,我心目中的他,永远是那个昂昂然坐在滑竿上的样子,他一言不发,自顾自朝前而去,将杂沓人声留在身后,张先生,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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