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青山
我是在初三下学期读到张贤亮的《绿化树》的。那年是1984年,我就要满15岁了。
我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忘记的一个情节,是当张贤亮将他的头埋在马缨花的脖子与肩膀相连的地方时,马缨花推开他说的那句话:
“你别干这个吧,干这个伤身子,你还是读你的书吧!”
以上是我的记忆。原文是这样的:
尔舍在她的歌声中睡着了。她轻手轻脚地爬下炕。抻了抻棉袄,两手在脑后拢了拢头发,向我嫣然一笑。我觉得她脸上第一次出现了娇羞的表情,两颊红扑扑的。她的皮肤较黑,红得就更加浓烈。在她两手顺向脑后的时候,腰肢略向后倾,整个神态在我眼里是被爱情摧残的慵倦。 “咋?是你脱了呢,还是咋钉?”她笑着问我。 她手拿着穿好的针线,站在我身边,那南国女儿脸颊上的大红大紫使我心慌意乱。我支吾着说:“哦,哦……还是穿在身上钉吧,我里面没有衣服,没法脱……” “你哟!”她吃吃地笑着,把我从土坯凳子上拉起来,“真是遭罪哩。以后得给你缝件汗褡儿……那你就把带子解开吧,还等啥?”她用命令式的语气跟我说话,语调里饱含着妻子般的深切的关心。我非常自然的、毫无惭愧之感地解开腰带,站在她面前。我感到我能把自己交给她是我的幸福,心中充溢着对她的信赖和对她的温情。 她不用低头,刚好在我颌下一针针地钉着扣子。她的黑发十分浓密,几根没有编进辫子里去的发丝自然地鬈曲着,在黄色的灯光下散射着蓝幽幽的光彩。她的耳朵很纤巧,耳轮分明,外圈和里圈配合得很匀称,像是刻刀雕出的艺术品。我从她微微凸出的额头看到她的眉毛,一根一根地几乎是等距离地排列着,沿着非常优美的弧形弯成一条迷人的曲线。她敞着棉袄领口,我能看到她脖子和肩胛交接的地方。她的脖子颀长,圆滚滚的,没有一条皱褶,像大理石般光洁;脖根和肩胛之间的弯度,让我联想到天鹅……此时,那种强烈的、长期被压抑的情欲再也抑刻不住了,以致使我失去了理性,就和海喜喜把我悬空抡起来的时候一样,于是,我突然地张开两臂把她搂进怀里。我听见她轻轻地呻吟了一声,同时抬起头,用一种迷乱的眼光寻找着我的眼睛。但是我没敢让她看,低下头,把脸深深地埋在她脖子和肩胛的弯曲处。而她也没有挣扎,顺从地依偎着我,呼吸急促而且错乱。 但这样不到一分钟,她似乎觉得给我这些爱抚已经够了,陡然果断地挣脱了我的手臂,一只手还像掸灰尘一般在胸前一拂,红着脸,乜斜着惺忪迷离的眼睛看着我,用深情的语气结结巴巴地说: “行了,行了……你别干这个……干这个伤身子骨,你还是好好地念你的书吧!”
我记得,那是在下晚自习后回到寝室的床上读到这一部分的,当读到这个骨节眼上,我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我相信我的脸因为充血而变得一阵阵地红。我必须放下蚊帐,以防别的同学看出来。
这句话把张贤亮的灵魂打入十八层地狱,同时也让那时的我深深地怅然若失,仿佛有一个女人对我说了这句话似的。
她是高看他吗?因为高看他,所以被高看的人就不能干这样的事?她是过来人,所以不能玷污了这个单纯的人?她太风情万种了(用我们当地的土话来说,叫“太骚”了),是毫无经验的他所不能满足的,所以干脆提醒他“别干这个”?还有,她是很自如地在玩弄他?
“女人有点复杂。”这是我那时的判断。
但是,这个女人被描绘得那么迷人,以致使我在寝室熄灯后跑到路灯下去继续那种“粘着”的阅读。
那种迷人蕴含在一种清淡的描写里。大概是张贤亮第二次还是第三次去马缨花家,他经过她的窗户,他居然想起了一首诗,一个披着披肩的女主人在窗前闪过。
我打开《绿化树》,原文是这样的:
她和队上的妇女老弱仍在马号前面翻肥。翻出来的肥污染了白皑皑的雪地,分外扎眼,但却让领导看得很清楚:今天她们干得不错!下午,谢队长见我们大车回来了,高兴地喊了一声:“收工!”农工们像往常一样,零零散散地回各自的家里去。她擦着铁锹,有意在肥堆旁边等我。 “歇一歇到我家来一趟。” “怎么?有什么事吗?”我跳下老汉的大车,有点不好意思地问。“‘怎——么’,”她笑着学我的话,有滋有味地咂摸着,“‘怎么’,你‘怎——么’打的炕不好烧哩!” 吃完从伙房打来的稗子面馍馍,我才到她家去。现在,我们组里的几个人都各有各的事,他们管不着我,也不注意我。我这样一副尊容,在这样一种时候,谁也不会把玫瑰的颜色和我联想在一起。但走在路上,我还是止不住有些心跳。
当我迈着轻捷的步子走到她窗前, 透过绿纱窗帘,我看到她窈窕的身影, 和覆盖着柔情的披肩。 …………
莫名其妙地,我脑海中会跳出不知是哪一部诗剧里的台词。当然,她家没有绿纱窗帘。她的窗户和所有农工家的窗户没有两样,也是用零七碎八的玻璃拼镶上的——我估计在这个队搞基建的时候,农场肯定是用低价购买了一批处理玻璃。同时她也没有什么“披肩”,尽管她也许有不少于玛甘泪或达姬娅娜的柔情。
至少在我的记忆中,那时我是班上同学中家里经济条件最差的一个,但我却是最喜欢买小说看的一个。
那应该是一个星期天,我们三个同学难得地去逛街,经过邮局旁边一个新开的书屋,很多人挤在那里买书,我们也就进去看看。
我发现卖的书很便宜,包括杂志。那时,那些大型的文学刊物,像《当代》、《花城》、《十月》、《芙蓉》,都是定价一块钱一本。我惊奇地发现一本《十月》居然才2毛钱,所以不问里面是什么内容,赶紧掏钱买了一本。这就是登有《绿化树》的那本。
因为是冒着没有饭吃的风险买来的书,所以读起来总是特别珍惜,不放过里面的任何文字。
第二天上体育课,我没去,溜回了寝室,继续一个人的阅读。我特别想看到张贤亮与马缨花是怎样达到最入戏的状态的。
她的一句话,可以浇灭他的任何欲念,而她的一个招手,又可以让他马上复活:
下午,我们大车回来,她还是等在马号的肥堆前面,作手势叫我去。我的近视眼只看见她带着笑脸,但看不清那究竟是嘲笑、讪笑、顽皮的笑还是善意的笑。 我阅世不深,年纪又轻,总是根据自己所读的书本来推测别人,想象爱情。我以为,经过那天我失礼的举动以后,我们再在一起,一定会非常尴尬。吃完晚饭,我又看了一会儿书,但已开始心不在焉:去,还是不去?我一直犹豫到天黑沉沉了以后,才到她家去。 今夜没有月亮,走出房门就投入深不见底的黑暗,寒气藏在暗夜之中,砭人肌骨。然而天上却星光璀璨。这是冬夜的特色:天上亮,脚下黑,仿佛寒气把光也阻隔了似的。 我缩着脖子,心里有一丝不快,好像要去挨打的样子。 她仍像往常一样,在炕头上坐着补衣服——她有补不完的衣服。后来我才知道,她是帮着娃娃多的妇女补她们男人的衣服——见我进来,轻盈地跳下炕,掸掸衣裳,笑着问: “你‘怎——么’昨夜黑不来?” 奇怪!她一句戏谑的话,就把我内心的一切矛盾、犹豫、惶惑吹得烟消云散。看着她轻松的、尤其是在学我说“么”字时如荷叶边撅起的嘴唇,我不禁啼笑皆非。我可以向她道歉,我可以向她忏悔,我可以向她袒露心曲,但一看到她毫不在乎的模样,我又觉得一切都是不必要的。我开始轻松下来。 “你不是要我好好念书吗?”我说,“我就在屋里念书呐!” “傻——瓜——瓜!你要念书,不会在这达儿念?”她亲昵地在我脸上拧了一下,“我昨夜黑趴在你们门缝里看你来着。”她吃吃地笑着,两手合上,往下一蹲,“就跟一个菩萨一样!”我脸红起来。她亲昵的动作,热情的语气,似乎又将引起我内心汹涌的浪潮。但她整个的神态,又毫无挑逗意味,而是孩子般的无忌的天真。
我能注意到的是那一“拧”。即使是这不到一秒钟、仅有几个字的动作描写,也足以让我的身体燥热起来。好在周围没有注视的眼睛。
一个没有以欲念触碰过任何女性的少年,特别希望看到女人的每一次主动:
这时,她悄悄地走过来,伏在我背后,一只手放在我头上,目光越过我的肩膀,仿佛要探究一下是什么神奇的文字使我如此激动。可是,我不愿意她从书本上意识到我与她之间有一种她很难拉齐的差距。不知怎么,我觉得那会破坏她,也会破坏我此时这种令人微醉的快感。我蓦地感觉到我这时正处在一个一生中难得的如幻觉般奇妙的境界:经济学概念和人生,理性与感性,智慧的结晶和激情的冲动,严酷的现实和超时空的梦境,赤贫的生活和华丽的想象,一连串抽象的范畴和一个活生生的美丽的女友……统统搅和在一起,因而一切都变得模模糊糊,朦胧不清,闪烁不定,飘忽无形。但一切又都是实实在在的,如同一块流水下的卵石,一轮游云中的圆月,一座晨雾里的小桥。 我把她的手从我头上慢慢拿下来。她的手刚在碱水里浸过,手掌通红,茧子发白,与其说劳动使她的手变得粗糙,不如说是厚实、有力、温暖而有光泽。掌中的纹路清晰简单,和她的人一样展示了一种乐观主义者的明朗。我一一地谛视她的指纹,果然,她的中指是一个“罗”!我心头一颤,理性的激情即刻化成了一股爱的柔情,脑海里蓦然响起了拜伦这样的诗句:
我要凭那松开的鬈发, 每阵爱琴海的风都追逐它,我要凭那长睫毛的眼睛, 睫毛直吻着你桃红的面颊,我要凭那野鹿似的眼睛誓语, 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这种柔情是超脱了骚动不宁的情欲的。像喧闹奔腾的溪流汇入了大河,我超越了自己一步,胸中就有更大的容积来盛青春的情欲。这时的爱情是平静的,然而更为深刻,宛如河湾中的回流。我怀着轻柔如水、飘忽如梦的欢悦之情,把她的手贴在我的嘴唇上。我一一地轻吻着她的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尖。然后,握着她的手捂住我的脸。当我把她的手放开时,一颗泪珠也滚落下来。我心中充溢着一种静默的感动:为她感动,为爱情感动,为“超越”了的“自己”感动。
林语堂描写阅读的快感是,一边看着书,一边用手抠着脚趾头,然后把手放到鼻子底下闻。其实,很多男人更喜欢一边摸着命根子一边激情阅读。我就是。(我可不是学金某某拿所有男人来垫背哟!)我感到,男性的荷尔蒙就是这样被导流出来的:
我情不自禁地说: “亲爱的,我爱你!” 她一直立在我的身后,丰腴的、富有弹性的腹部靠在我的背脊上。她的手始终温情脉脉地、顺从地让我把握着,另一只手不停地抚摩着我的肩膀。在我吻她指尖的时候,她两手的手指都突然变得怯生生的、迟迟疑疑的、小心翼翼的。那种颤抖,既表现了惊愕不已,又不胜娇羞。我感觉到她同样也以一种静默的然而又觉得十分陌生的心情,在享受爱情的幸福。我说了那句话后,她忽然抽出了她的手,整个上身扑在我的肩膀上,脸贴着我的脸,不胜惊喜地问: “你刚才叫我啥?”“叫你……叫你‘亲爱的’呀。” “不,不好听!”她搂着我的头,嘻嘻地痴笑着。 “那叫你什么呢?”我诧异地问。 “你要叫我‘肉肉’!”她用手指戳着我的太阳穴教导我。 我想起了海喜喜唱的民歌,不禁微笑了。“那你叫我什么呢?”我用戏谑的口吻又问道。 “我叫你‘狗狗’!”
我记得,那时,我暗恋着班上的一个女同学,但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话。英语老师叫我们大段大段地背英文课文,每个组安排一个小组长,我所在的组就是那个女同学当组长。
一个早自习,我走到她的面前说,我来背课文。她满含深情地(可能是我的自以为是)看了我一眼,似乎知道我的心思。我一边背,眼光一边落在她那往前突起的胸部上。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心潮澎湃地观看女性的胸部,所以我能记得如此清楚。在那个年龄,她的胸部绝对是班上女生中最大的。因为这个迷乱,我的课文没能背出来,连续背了三次才通过。
因此,当看到文字中的“狗狗”、“肉肉”时,我抑制不住地放下书,闭上眼,想象如果我跟那个女同学在一起将会怎样……
我记得我是坐在学校围墙边的石头上把《绿化树》读完的。那个高潮也就是一句话,马缨花说“你现时就把它拿去吧”,而张贤亮说“等到结婚以后吧”:
“你看你,冷成这熊样子。”她摸摸我的手,把我的一双手分开,围在她的腰间,撩起棉袄下襟,将我的手插在里面。“来,让我给你焐一焐。” 隔着薄薄的布衫,我能感到她肉体的温暖,甚至是灼热。那柔软的富有弹性的腰肢,就在我两手之间,然而这却激不起我的一点情欲。我怀疑我把人、把生活又整个地看错了。她刚才的冷淡和现在的爱抚,到底哪个更为可信? “傻狗狗,你咋这么傻呢!”她仰着脸跟我说,“啥‘两个人过日子总比一个人好’!你不想想,咱们成了家,你就得砍柴禾,你就得挑水,家里啥活你不得干?有了娃娃,你还得洗尿褯子,一天烟熏火燎的,苦得你头上都长草咧!你十八块钱,连自己都顾不住哩,还能再添半个人的吃穿?你还能像现时这样,来了就吃,吃完嘴一抹就念书?你呀,你这狗狗真傻!” 我这才恍然大悟。她说她自有主意,原来就是这种为了爱情、为了我的献身精神。而我在她面前究竟有什么价值,值得她作这样的牺牲呢?世界和人、和没有文化素养的体力劳动者,又在我眼前恢复了绚丽的色彩。我想,我之所以难于理解她,恐怕就是因为在我身上,从来没有过为了别人、为了所爱的人而献身的精神,从来没有! 我的心里只有我自己,即使想“超越自己”也是为了自己。这就是我和她之间最大的差距。 我把她搂进怀里,我现在才觉得我是真正地爱她,不是感恩,不是感激之情。我热情地喃喃地说:“马缨花,我们还是结婚吧!别人怎么过,我们也怎么过;让我来分担你的负担不好么?” “‘怎——么’,‘怎——么’!”她略略推开我,深情地凝视着我的眼睛,而用嗔怒的口气说,“我不能让你跟别人家男人一样‘老婆孩子热炕头’,那最是个没起色的货!你是念书人,就得念书。只要你念书,哪怕我苦得头上长草也心甘情愿。我要你‘分担’啥?你能‘分担’啥?咱们一结了婚,那些傻熊还会给我送东西来么?你看,我不出手,羊下水就给我搁在那儿了。你呀,傻狗狗,你就等着吃吧,这还不好么?……” 她还是要我念书,而为什么要我念书,她始终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在她脑子里,似乎认为念书就是我的本分,我的天职,像养着猫一定要它捉老鼠一样。我心里蓦然有种幽默感,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她的这种想法倒很现实。“女人的心计啊,女人的心计啊……”我默默地念叨着。 可是,这无疑又是我的耻辱。难道我能靠一个女人的姿色来过比较温饱的生活?来“念书”?这样做,我就更降低了我自己。“不!”我重复地说,“不!我们还是结婚吧,我不能让你那样做!我们还是结婚吧……” “哎,傻狗狗。”她说,“我又没有说不跟你结婚,我早就想着哩,要不,我这是干啥呢?等这‘低标准’一过,日子过好了点,咱们就去登记,让那些傻熊看了干瞪眼……” “不,不……”我执拗地说,“我不能让你那样做,那你不等于骗了人家?” “谁骗谁呀?傻狗狗。”她安抚我,“你不想想,他们给我的吃食,哪些是他们自己腰包里掏出来的?我不要,他们拿回去自己吃了,还不如咱们吃掉哩。告诉你,这个队上,管事的就谢胡子一个人是好人,连那个烧饭的伙夫都不是好熊!” 我被她独具匠心的、现实的、冷静的盘算弄得晕晕乎乎的:我究竟应该遵循哪种道德规范来生活?她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我们要照她那样的安排来度过困难,我就失去了一个男人的尊严。在她认为,这是非常时期可以采取的一种权宜之计,而我,身体恢复了健康——正是在她权宜之计的安排下恢复的健康,并且重新“念书”之后,我的羞耻心和道德观都强烈地阻止我这样做。 “不!”我仍然固执地说,“不!你别那样做。我们还是结婚吧,谢队长也同意了,我们马上就登记去。” “你是不是不相信我,怕我跟了别人?”她说,口气和神色都带着少有的严肃。显然,她把我今天迫不及待地要求结婚领会错了。于是她又钻进我怀里,踮起脚尖,用脸颊磨擦着我的脸,柔声地说:“要不,你现时就把它拿去吧,嗯,你要的话,现时就把它拿去吧。” 她忙碌了一夜,现在脸色还是疲倦的。美丽的大眼睛下那一圈淡青色更深重了,她这种行动,纯粹是女人为了爱情的一种献身的热忱,一点也没有个人的欲念。我感受到了一种令人心酸的、致命的幸福。是的,是致命的幸福!我胸中陡然涌出了这种情感,像一首弦乐合奏的无词歌从心里汩汩地流淌出来:不是情欲,甚至也不是一般的爱情,而是一种纯洁的、神圣的感情。有限的爱情要求占有对方,无限的爱情则只要求爱的本身。神是人创造的,在人创造神的过程中,一定曾经怀有过这种感情因素吧。 我谦恭地吻了她一下,然后轻轻推开她。“不,”我说,“我们还是等结婚以后吧。” “那好。”她即刻从我的怀中离开,仰起脸,用清醒的、决断的语气说,“你放心吧!就是钢刀把我头砍断,我血身子还陪着你哩!”
然而,他们没有“结婚以后”了。张贤亮——虽然主人公叫张永璘,但我怎么总觉得就是张贤亮他本人呢?——很快被发配到一个条件更差的地方,马缨花曾经去找过他,但不让见。从此,他们各走各的道。在夕阳西沉的时候,我读完这部小说。
虽然临近中考,我居然没花多少心思放在课本上,总想着看小说。城里的一个同学告诉我他家有本《花城》,我说拿我的《十月》跟他换,他说不要我的《十月》,我可以到他家里去取《花城》。
我把《花城》取来了,里面有琼瑶的《我是一片云》。那是我第一次看她的作品,我读得不能自拔,为里面的婆婆与准儿媳之间交锋的语言描写所倾倒,也为那种浓烈而凄婉的爱情所吸引。我忘乎所以地居然在晚自习时摆在课桌上看,被进来的英语老师一把夺过去,撕得粉碎!
事后,我陪了同学一块钱,从字纸篓里把撕碎的《花城》检出来,拼在一起,硬是接着把《我是一片云》看完。
之后,我又看《红楼梦》,并不惜花七块钱买了上中下册一套。(经过那个年代的人一定知道七块钱是怎样大的一个数目。)我还与同学偷偷去看了一场电影《幸福的黄手绢》。那里面的接吻镜头带给我的刺激,以致到放映结束时,我都不敢站起来。
中考之后,那年夏天,我回到家里,接着读郑义的《老井》,礼平的《晚霞消失的时候》等。
那时,我的三姐正好谈恋爱,未来的姐夫从他老家带了一帮子人来帮我家“双抢”。其中有一个大概比我大那么一点点的女孩子,她穿一件碎花的淡黄色上衣。不知为什么,她的举止居然使我联想到史湘云,我特别渴望跟她接近,然而我却没有胆子碰一下她的身体。
他们一天大多数时间都在外忙碌,唯有我可以偷懒,想休息就可以在家休息。有一天早晨,我醒来后,发现家里安静得很,突然想到是不是那女孩子和其他人都走了,心里一阵强烈失落。
我满屋子寻找,希望他们还在,只要找到属于他们的东西,就能证明他们还在。
我在一个高低柜上看到了一件黄色的上衣。这不正是那个女孩子的吗?我冲过去,双手一把捧住那件黄上衣。那碎碎的花,那淡淡的黄,恰如她的身体。
至今回想起来,那种软软的、柔柔的感觉,传递给我的涌遍全身的震颤,一点也不亚于后来第一次握住一双女性的手。
就这样,在“绿化树”下,我进入了我的青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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