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演变】
三联生活周刊:汉字产生以后有没有变化?都有哪些变化?
李运富: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汉字也不例外。汉字的变化除了字数的增减外,就同一个字种而言,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形体、结构和用法。
形体方面有书写风格的变化,从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到隶书、草书、楷书,每种字体的外貌形态是不一样的。也有书写要素的变化,如笔画的类型,笔画的数量,笔画的交接和布局等。其中笔画数量的增减就是“繁简”变化的问题。汉字形体的繁化和简化不是绝对的,而是辩证地协调发展。就个体字符而言,各个朝代都是既有繁化又有简化的。简化当然是为了便于书写,而繁化则是为了表达清晰或者美观。例如在象形的“”上增加“止”而变成“齒”,笔画当然增多了,但这个字的读音也更明确了,不会误解为牙齿以外的事物。就总体而言,汉字也是既有繁化的阶段也有简化的阶段,例如金文、大篆比甲骨文总体上要繁化,小篆比大篆总体上要简化,隶书、草书又比小篆更简化,而楷书的繁体阶段比隶、草总体上繁化,现代的简化字楷书系统又比繁体字楷书系统简化。可见汉字的繁简不是单线条发展的,有起有伏,或此或彼,只是我们正处于简化的阶段,所以感觉简化成为总趋势。
结构方面的变化是由构件的功能或作用来决定的。前面说过,汉字产生时,有的形体有象形功能,有的形体起标志作用,有的形体能够表义或者表音,这些具有一定功能的形体在做结构分析时就叫做构件。字符的构件和功能发生变化,整个字的结构就发生了变化。结构变化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具有甲功能的构件变成具有乙功能的构件,或者增减某种功能构件,结果引起字符的理据重构,就是对字形的构意重新作出解释。例如“”像公鸡形状,是个象形字;后来增加一个声符“奚”写作“”,就变为形音合成字,即字形中有一个构件是象形的,有一个构件是表音的;再后来把其中象鸡形的构件换成表示鸟类的义符“鳥”,写作“鷄”,就变成了义音合成字,即字形中有一个构件是表义的,有一个构件是表音的。这些字形的结构都有理据,只是各种字形的结构理据不同而已。另一种结果是原来具有某种功能的构件后来变得没有功能了,导致某些字成为无法分析结构理据的记号字或部分记号字。例如“鷄”现代简化为“鸡”,右边的“鸟”仍然是义符表示鸡的类属,但左边的“又”就仅仅是个简化符号,丧失了构意功能,所以“鸡”变成了部分记号字。而表示用手张弓射箭的形形合体字“”演变为“射”字,其中的所有构件都失去了原有的象形功能,“身”“寸”跟射箭没有任何关系,就变成了完全的记号字。
用法上的变化很复杂。最初创造的字通常是体现一个意义,记录一个词。但由于字少词多,字符大都会被借用,表示跟原字意义有关或无关但音同音近的其他词和义,所以几乎每个字符都会有一个记录职能增多的过程,历代积累下来,有的字就会记录过很多词很多义,这就是我们在大型字典中能看到一个字头下列有许多音义的原因。例如《汉语大字典》的“辟”字头下就列有3个音项,40多个义项,涉及10多个词语。当然,具体到某一个时代,字符的用法不可能这么复杂的。因为如果一个字的用法太多,势必造成阅读理解的困难,古人会通过孳生新字的办法来减少原字的记录功能。例如“辟”字曾经记录过的某些意义后来逐渐被“避、臂、璧、壁、嬖、薜、襞、繴、譬、癖、僻、劈、霹、闢、礔”等分化字分担,所以“辟”在某一个时代的用法并没有那么多。用法上的变化还有一种有趣的现象,就是职务转移。如“童”字原来是僮仆、罪奴的意思,“僮”原来是儿童的意思,但至少在唐代,用法就反过来了,用“童”记录儿童义,而“僮”记录僮仆义,各自原来的职务互相转移了。
所以无论是字的形体,还是结构,还是用法,都要用发展变化的眼光去看待。
三联生活周刊:那么汉字的变化是什么原因推动的,有没有规律可循?
李运富:汉字演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文字系统本身的,也有社会文化方面的。就文字系统本身而言,主要是它的工具性在起作用,体现为表达上的区别律和书写上的简易律。表达上,人们希望一字一词,字词的关系要清晰,字与字之间要有功能的区别,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在表达什么意义。为了达到这样的效果,字数就越多越好,字形就越繁越好,字的用法就越少越好,因为字数多才能满足记录不同词语的需求,字形繁才能显示更多信息而便于识别,字的用法少才易于阅读理解。这就是汉字在数量上不断孳生增多、在形体上有时增繁的原因。但就书写而言,人们却又希望字数越少越好,字形越简单越好,字的用法越多越好,因为字数越少,需要掌握的生字就少,字形越简单,书写起来就越快捷,字的用法越多,使用的时候就不必细细分辨,许多词许多义都可以用同一个字。这就是汉字在数量上和形体上有时要简化的原因。这两个规律既是矛盾的,又是辩证的,它造就了汉字从古到今的繁简协调变化。当汉字表达不很明确的时候,就适当繁化;当汉字繁化到使用起来很不方便的时候,就适当简化,这就是汉字从古到今发展演变的基本规律。
汉字的发展演变当然也会受到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例如书写工具和载体的不同,个人书写习惯和社会审美意识的不同,专家的规范和行政的干预等,都可能导致汉字发生变化。
甲骨文的纤细方折,金文的肥实婉转,简帛文字的飘逸灵秀,版刻文字的规整方正,无不跟工具和载体相关;隶草行楷、蔡(蔡邕)王(王羲之)张(张旭)欧(欧阳修)等不同书体的形成,大概跟社会审美意识和个人书写习惯相关;而秦代小篆字系的诞生,则是专家规范和行政干预的典型代表。
三联生活周刊:刚才提到专家规范和行政干预的问题,能否结合历史谈得更具体一点,它与社会的发展有明显关联吗?
李运富:汉字作为符号系统,首先是自然发展的。但作为社会共同使用的工具,又必然会受到社会的影响,其中就包括专家的整理规范和行政的政策干预。从历史上看,文字的整理和规范工作一直是专家和政府配合进行的,因为最初掌握文字的专家本身就是史官,国家的文教政策和专家的职责是一致的。例如“籀文”(大篆)的整理推广,据说就是周宣王的史官籀施行的,秦代的“书同文”政策和小篆字系的整理规范,也是李斯、赵高等大臣推动的。但当专家与政府分离后,政府的法规政策如果不是采用专家的建议,就可能出现不符合汉字发展规律的情况,从而影响规范效果。相对来说,专家的整理规范对汉字的发展演变可能影响更大。例如汉代政府对文字的使用有严格要求,朝廷会专门召集人研究和讲解文字,并且立有相关法规。根据记载,汉代的官吏任职,特别是史官,要经过专门的文字考试,大臣和官吏给皇帝写奏折上书,如有错字,会受到严厉惩处。《史记》记载有个叫石建的人,官至郎中令,写了一封奏折给皇帝,皇帝批转下来后,石建发现自己写了一个错字,把隶书“馬”字下面的五笔写成了四笔,少写一笔,结果“甚惶恐”,担心“上谴死矣!”少写一笔就可能掉脑袋,汉代对文字的规范措施不可谓不严厉。但文字的发展,不一定接受行政的控制,汉代一方面官方要求很严,另一方面文字的书写和使用却很混乱。据说东汉的伏波将军马援曾给皇帝建议要统一全国的印章用字,因为他发现“成皋令印字为‘白’下‘羊’,丞印‘四’下‘羊’,尉印‘白’下‘人’、‘人’下‘羊’。即一县长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同一个县的三种官职的玺印所刻的“皋”字竟然都不相同,可见当时文字的混乱,也说明汉代官方的行政规范没有什么效果。在这种情况下,文字学专家许慎花30年精力著作《说文解字》,就是针对隶变之后汉代人随意书写文字和胡乱讲解文字而进行的规范工作。尽管许慎整理和分析的是小篆字形,但由于方法科学,系统性强,客观上揭示了所有汉字的结构规律,因而成为后来历代文字规范的依据,极大地影响了后代文字的发展。
自许慎以后,历代的汉字整理和规范工作大都是依靠专家来进行的,真正影响汉字发展的是专家们具有规范性的著作和字典,而不是政府的法规条令。例如唐代颜元孙《干禄字书》、张参《五经文字》,宋代张有《复古编》,明代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清代龙启瑞《字学举隅》等。当然,专家对文字的整理和规范工作突出也会得到政府的支持,有的甚至就是官方的任命或委托,如南朝梁五帝、简文帝父子在社会短暂的稳定时期关注文字规范,命顾野王编纂第一部楷书字典《玉篇》,从而奠定了楷书的正统地位;清代的《康熙字典》也是康熙大帝命张玉书、陈廷敬等学者编撰的。
大凡在动荡的社会里,汉字的随意性比较大,当一个社会稳定的时候,就会出现对汉字的整理和规范,比如战国时期文字就比较乱,出现很多的异体,秦统一之后,就开始整理文字,书同文,这就是社会发展提出的要求。小篆字系是由官方提倡而由专家人为规范的结果。事实上每一部大型字书的产生,都出现在社会繁荣、至少是社会比较安定的时候。动乱年代是很难进行大规模的文字整理和规范工作的,二十世纪初叶在军阀混战、抗日烽火中,民国政府试图推行简化字而没有成功就是很好的例证。
【汉字的现实问题】
三联生活周刊:那么我们的现行汉字还有没有整理规范的必要?前几年对研制新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曾有讨论,你怎么看?
李运富: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学习文化热情的高涨,党和政府组织专家大规模地进行整理异体字、简化繁难字的工作,建立并全力推行科学适用的正字法,在大陆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长时间和广范围的书面用字的统一规范。
但是,一方面建国以来的汉字整理和规范工作并未尽善尽美,就以简化字而论,虽然为功甚巨,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举几个主要的:有的简化字很个性化,没有考虑相关字的系统简化,如“異”简化为“异”,“糞”中的“異”却简化为“共”,而“翼、冀、戴”等字中的“異”却又不简化,结果使得汉字系统中的“異”形照样存在,平白无故却多出一个“异”字来;有的简化符号跟某字或某构件同形,而且代替的构件繁杂,无法归类,从而破坏了原有的系统性,如“又”在原有构形系统中是个表示手的构件,而简化字中作为简化符号代替了11个以上的构件或不同的形体:“观(觀)汉(漢)鸡(鷄)对(對)树(樹)圣(聖)风(風)邓(鄧)戏(戲)仅(僅)轰(轟)”,这就使得“又”作为构件的功能发生混乱,而且这些被代替的构件在现代汉字系统中大多数并没有消失,仍然在别的字中存在,整体系统并没有得到简化;有的同音替代造成一个简化字对应多个繁体字,从而给整理古籍和跟港台进行繁体字沟通时带来麻烦,如“发(髪發)”“干(幹乾榦)”等;有的偏旁类推在不注意功能和层次的情况下会产生大量人为生造的怪字。特别是1977年公布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出现了更多不符合汉字系统和汉字演变规律的现象,虽然很快废止,但影响残留至今。还有异体字整理、新旧字形替换等,也都存在一些问题。如此等等,说明当时的种种规范措施并不是达到了完善程度,其中的弊端在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后已经逐步显现出来。
另一方面,即使原有的各种规范文件和条例的制定适应当时的情况,现在时过境迁,也未必还完全适用。因为社会在发展,语言文字自身也在变化,规范整理工作应该与时俱进。例如进入信息社会后,各种电脑字库、电脑字体的出现,网络文字如火星文、象形文的创造、同音字的大量使用等,增加了文字的复杂性;传统文化的复兴,国际交流的频繁,古籍用字和繁体字的接触机会大量增加;层出不穷的古文字材料,提出了如何释读、转写和保存古文字形体的新课题;科技的进步,人口数量的急剧增加,地理环境日新月异的变化,导致科技名词用字、人名用字、地名用字等的新需求;教育程度的提高,对外汉字教学的拓展,汉字书写条件的变化等,也影响汉字发展的新趋势。凡此种种,都在呼吁新的规范理念和新的规范标准。
因此,无论从弥补原有规范的缺失看,还是从语言文字发展的现状看,在原有基础上对现行汉字进行新的规范,研制新的《通用规范汉字表》都是十分必要的。
三联生活周刊:那您如何看待近些年出现的汉字繁简之争?
李运富:由于新中国推行的简化字本身存在一些缺限,加上改革开放以来接触繁体字的机会增多,有人批评简化字甚至提出要恢复繁体字,这种主张的动机可以理解,而且在条件许可情况下适当学习一些繁体字也是有益的。但把简化字跟繁体字对立起来,开展你死我活的斗争则大可不必,其中有些认识是不全面的,甚至错误的。
首先,新中国推行简化字并非大逆不道,事实上历朝历代都有汉字简化的现象,二十世纪初叶民国政府也曾推行过简化字,所以不要把简化字政治化。新中国推行的第一批简化字只有500多个单字,加上偏旁类推也才2000多个,在现行汉字系统中只占少部分,大部分现行汉字是传承古代的,所以简化字跟繁体字是部分字符的对应,而不是整个系统的替换。第一批简化字虽然存在某些问题,但总体上是成功的,是符合汉字发展规律的,是有历时根据和群众基础的,就单字而言80%以上的字形并非生造而是在历史上出现过,偏旁类推也很容易掌握,所以60多年来能够为社会广泛接受使用,为提高全民文化水平提供了极大便利,为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至今仍然是适应记录现代汉语并且符合使用者心理需求的,所以全盘否定简化字并不符合客观事实。
其次,历史经验表明,任何文字系统都不可能尽善尽美。当现行文字系统存在某些缺陷的时候,文字发展的自律会进行有效的内部调整,专家学者也可以进行人为规范和局部微调,但绝不可以推倒重来也不需要推倒重来,因为文字符号的工具性决定了它具有约定俗成性和宽容性。汉字历史上不乏繁化的现象甚至形成繁化的阶段,但都是以改造现有文字形成新的系统而向前发展的,没有任何一个阶段的文字是推翻现行体制而回到从前的某个阶段的。所以提出全面恢复繁体字是不符合历史经验的。
第三,恢复繁体字论者的主要理由是简化字破坏了传统文化,甚至导致华夏文明已死。这其实有所误解。把汉字跟文化绑架在一起,包括两方面的所指。一指汉字本身的文化,一指汉字记载的文献文化。就汉字本身的文化而言,繁体字有繁体字的文化,简化字有简化字的文化,它们是并存关系或者替换关系,而不是一方使另一方断绝灭亡的关系。繁体字只是在通用文字领域被规范为不使用,但繁体字的字形并没有被消灭,在学术领域和古籍领域仍然使用,即使非专家学者,只要想学繁体字或研究繁体字,可以随时获得繁体字,这怎么能说繁体字的文化灭亡了呢!所谓繁体字的文化,实际指的是结构理据所反映的文化。但繁体字的理据并不都是清晰的,现代人对繁体字理据的解说也并不都是符合原意的,要通过繁体字来了解古代文化的话,效果实在有限,还不如老老实实去读几部古书。再说,简化字本身就是一种新的文化,简化字也有自己的理据,而且许多理据并不比繁体字的理据差,例如“态”的理据比“態”更明確,“灭”的理据比“滅”更符合生活实际,“尘”的理据比“塵”更容易理解,“从”的理据比“從”的理据更清晰,“伞”的理据比“傘”“繖”更形象。所以既有繁体字又有简化字,只能说汉字的文化现象更丰富了,而不能说汉字文化消失了。从汉字记载的文献文化来说,则简化字跟繁体字是一样的,因为文献的思想内容不会因为文字简化而变化。试想读简化字版的《论语》会跟繁体字版《论语》不一样吗?繁体的《史记》跟简体的《史记》会有不同吗?所以担心简化字会破坏和消亡华夏文明,实在是杞人忧天。
第四,评价文字系统的优劣不能光看理据,即使经过研究比较发现繁体字的理据程度总体上比简化字要高,也不能就此认为繁体字一定比简化字好。文字符号的优劣主要看系统性强不强,字符之间是否具有足够的区别度,是否能够跟语言相适应而准确地记录语言,是否能够便利地书写和使用,当然能够尽量地保持理据也是一个重要方面。所以不能简单地说是繁体字好还是简化字好。就系统来说,最好繁简适中,区别度和简易度协调;就个体字符来说,该繁就繁,该简就简。如果现行的个别简化字确实不当,可以恢复也可以重造,但总体上我们赞同王宁先生的说法:追求系统的优化,而不是片面的简化或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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