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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字] 三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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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23: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写在这里的,是我的三位初中同窗,他们又都已离世多年,所以叫三“故”人。

  一

  “问题学生”何时都有,然而,像欧阳豪一样的问题学生,而今已经绝迹了吧。上个世纪80年代应该没有“问题学生”这种称呼,但“坏学生”、“流氓学生”、“小痞子”之类的叫法却很普遍,可见,那时的教育批评者喜欢直接给问题定性。而对老百姓、一般的教职员工以及主流的“老实孩子”而言,仅从外貌与打扮就可以对此类学生的人格做出判断。

  豪哥留板寸短发,除非处于准备战斗的状态,总是半眯着眼斜视他人,下巴微微上翘,摆出一副谁也不服的姿态,尽管绝大多数时间并没有任何人和他较劲。他长年穿“一身军”,春夏秋是军褂军裤、系武装带、冬天外罩军大衣,只在打架之后,裤子脏得不成样子了,才把绿军裤暂时换成藏蓝工裤,足下的“条儿便”(条绒布便鞋)一直穿到冬天过半。那时候穿“一身军”的人大致分两类,区分标准恰好就是鞋子。穿正经军鞋(俗名“军跑儿”)的,大都是军队子弟,基本上都是老实孩子,老军人的家教很严。而像豪哥一样穿“一身军+条儿便”的,大都是问题一族。他们的军装是父母参加红卫兵时的存货,之所以把“军跑儿”改成“条儿便”,一种说法是因为“条儿便”跑得快,而我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塑料底的“条儿便”跑起来会胜过胶底儿的“军炮儿”。然而对豪哥来说,这是不容置疑的真理,此外,宽松而结实的军装适合施展拳脚,武装带是现成的武器--豪哥这身穿着的“正当性”就在于它们都是有利于打架的。据说在美国,每年都会有保守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两派为了是否限制公民持枪争论不休,对主张加强枪支管理的保守主义者来说,一个有利的心理学研究是伯克威茨1978年发现的“武器效应”--“枪支不仅仅使暴力成为可能,也刺激了暴力。手指抠动扳机,扳机也带动手指。”武器作为情境中的“侵犯线索”,增强了侵犯者的侵犯动机。豪哥的这一身“战斗”装备,也促使他去寻找乃至“制造”自己的敌人,虽然对于一个中学生而言,本来不存在什么真正的敌人。

  现在看来,豪哥打架的理由有点近乎荒诞。比如有那么两三次,是有人多看了他一眼(不知道歌曲《传奇》的作者做何感想),当然,这样的情境下,豪哥是否出手要看心情,我总觉得,在那个年代,他人的眼光对于豪哥来说还是颇受用的。因为他这一身行头,就是那时的时髦,那时的“范儿”。在那个粮票尚未绝迹江湖的年代,不少孩子盼着能有一身军装而不可得,市场上竟还出现了假军装,但像豪哥这类人,可以一眼就辨出真伪,当场就戳穿你,并勒令你脱掉不准再穿:“明儿个再看见你穿,我废了你!”那时候,至少在某些孩子看来,“一身军”就是身份的象征,这些孩子从懂事开始,就梦想成为一个“流氓”。要讲明白何以他们会有这么古怪的想法恐怕会颇费周折,但那确实是那个年代某些管教缺失的孩子真实的欲望,而那个年代,某些街头巷尾的“流氓”确实活得还不错,包括无人敢去招惹他们,包括可以搂着整条街上最美丽的女孩子遛马路和“跳大舞”(我始终没明白这个“大”字是形容什么),也包括虽没有正式工作却总是源源不断的零花钱。烫头,戴蛤蟆镜,穿喇叭裤,手拎双卡录音机--这就是那时候老实人避之不及的“臭流氓”,同时也是某些孩子们的“人生偶像”。当然,在学校里,这种装束是不能容忍的,我们那所以老土闻名的中学,甚至有段时间不准穿紧身裤,然而,也许是出于对解放军长期以来的爱慕和敬意,军装倒是不禁止。现在想起来,青春期的力比多必须要找到某种发泄的出口,而当时的教育,囊括起来也不过就是“严加管教”四个字而已,当时的学生守则,出现最多的字眼就是“禁止”,大禹治水的传说,只让人们记住了“三过家门而不入”,却把“改堵为疏”忘得一干二净,更不会有人懂得禁止即诱惑的道理。

  2008年,我的朋友,独立电影导演杨弋枢女士的作品《浩然是谁》在瑞士洛迦诺电影节获奖,我有幸看到了她赠我的一个导演剪辑版,那部影片中的中学生们,每天都在试图寻找一个叫“浩然”的同学,找到“浩然”,然后打他一顿,就是这群中学生的“梦想”。看完后,我告诉她,里面的情节让我感触颇深。她问我为什么,小时候是不是也是个爱打架的孩子。我摇头说不是,我告诉她,我以每次考试都全部科目满分(除作文外,那时候规定作文不给满分,满分40,最高38分,我多数是38分,少数几次得了36分),获得全年级第一名的方式置换了别人力争在某胡同或者某大街“挑号”(武力称霸)的欲望。而对豪哥来说,打架才是这种青春能量发泄的唯一出路,有一次,有个外校来的家伙找到他,上来就问:“咱俩的事儿了(结)了吗?”,之后,两人就滚在了一处。据说事后没有人能说清楚他们之间究竟有什么未了之事,而这二位貌似根本不认识。

  由于有我,和众多像我一样的“老实孩子”的存在,豪哥的反社会人格,便不能由糟糕的社会环境和躁动的青春期全权解释了。事实上,豪哥也不是单纯由侵犯欲望驱使的“战斗机器”,豪哥还是个聪明的孩子,比如,他绝少招惹比他强壮的对手,比如他从不会自己和对方两人作战,又比如他在众所周知的那一年大伙准备上街的时候,明确表态从不参与这样“愚蠢”的行动。欧阳豪有他自己的梦想,他坚定不移地走在成为一个“流氓”的大道上。

  然而,时代终于在慢慢地改变。初二那一年,他在欺负一个同学时被一位体育老师看到了,这位老师似乎也有些能量未能发泄,以豪哥标志性的方式把他修理了一顿,而豪哥的父母似乎也对此无动于衷,仅仅给他留下了“活该”二字。第二天他带伤来上课,一言不发地坐在椅子上,自上学以来头一次翻开了书本,然而没见他翻过一页。或许只是凑巧,那次事件之后,豪哥的人生道路越来越不平坦,八十年代末,流氓渐渐地不吃香了,学校里连穿军装的都少了,九十年代初,人们追逐金钱的欲望超越了一切旧日的理想,很多人开始明白,靠耍“胳膊根子”打天下的年代渐渐地成为了过去,喇叭裤等流氓身上的流行元素,用比它们走红更快的速度蜕变为老土的象征。欧阳豪是个聪明人,他的两个舅舅已经在做小买卖,从塘沽贩螃蟹和鱼虾来卖,收获不少。于是初三那一年,眼看中考绝无希望,他选择了退学,跟着舅舅们跑买卖。学校毫不犹豫地接受了他的退学申请。

  说起来,欧阳豪和我还不仅仅是同学关系,他的父母与我的双亲原来就是同事,我的父亲还算是他父母的媒人之一,有这层关系,他倒是从来没欺负过当时又瘦又小的我,当然却也没少抄过我的作业。乃至他离开学校前夕,还特意拍着我的肩膀说:“以后有事儿找我”。在我看来,他没有为离开学校的事情有什么得意,以他的性格,本来是应该感到得意的,相反,我觉得他倒是有点自觉悲壮,因为他说那句话时的落寞,我至今记忆犹新。那句话本是那个年代里你能从一个“流氓”口中听到的最好的承诺,但我也没觉得有什么受宠若惊,或许,1990年乍暖还寒的初春空气里,那样一句话语已经变得不合时宜了吧。这也是我听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因为是旧相识,我的父亲出席了欧阳豪的葬礼,那时我已经上了高二。父亲回来说,你的初中同学,欧阳豪死了。然后,又解释了他的死因:他和两个舅舅开大卡车去塘沽趸货,出了车祸,一车人就他死了,别人没事;然后,又说了葬礼的情况,送花圈的人不少,有的挽联上竟还写着“天妒英才”;然后,还有一个女人,挺着大肚子去他家闹,说是怀得欧阳豪的种儿;然后,他实在觉得无聊,匆匆给了份子钱,就回来了。

  《浩然是谁》是一部纪录片。弋枢从上学时就开始拍摄,跟踪这群孩子,与他们成了老相识。影片结尾,她又去见了其中一个当年的孩子,他已经成了小伙子,没有正式的工作,在一家小店里做临时工,他在影片的最后说:我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随后,独自走入了暗夜里。弋枢有点后悔用了这样的结尾,她说,有点太伤感了。也许我该同意她的话。

  欧阳豪如果活到现在的年纪,有很大概率是和片中这个小伙子经历着同样的“不过如此”的生活,他们以后的日子,仅仅是漫漫人生中的“垃圾时间”。龙应台劝他的儿子要读书,因为读书会令他今后的人生有选择的自由,我没有这么高的见识,我让自己的孩子读书,只是为了让他今后能够有一份平均水准的生活。诚然,有的人不必读书就成功了,活得很好,比如丁俊晖,但更多更多的放弃读书学习的孩子,最后都成了人生的失败者。读书学习并不能保证你飞黄腾达,但足可以让你成为失败者的概率降低到最小。

  欧阳豪却不必经历这一切了。他的生命时钟永远停止在了17岁那年的夏季,连同他那些特有的“人生规划”。看不到结尾的故事令人遗憾,然而一个很可能令人遗憾的结尾,不看也罢,不知也罢。这样想来,他的死也未尝不是一种幸运。

  岁月流转,人事轮回,多年以后,豪哥的父亲又调到我母亲单位任领导,当然没有人那么不识趣的提起欧阳豪,至少表面上看,豪哥的父亲和以前也没有什么不同。或许,所谓快乐与痛苦,仅仅是一些偏离均线的离散的点,只要时间的轨迹足够漫长,早晚会回归到平均的大趋势中。就这样,绝大多数人忘记了欧阳豪。

  二

  我初中这个班,有两个“多”:一是“学霸”多,历次大考包揽年级前五名是常有的事,而前三则从未旁落;二是美少女多,数量多,类型也多,有俏皮可爱的,有温文尔雅的,有落落大方的,也有我见犹怜的,甚至还有小小年纪已初露性感之态的。那时候风气仍然保守,女孩子们无缘精心装扮,然而,素颜布衣的美却也令观者颇具存在感,比起现如今,总觉得真实和安全。

  赵樱不是学霸,她的学业一直是中游,对学习,似乎也不怎么上心,每次考试,拿到试卷,无论成绩好坏,看一眼,叠好,放到书包里,不悲不喜;樱子是个美少女,但在当时也算不得很出众,一方面,我们这个班女生平均颜值太高,另一方面,她的少言寡语和犹如刀削一般的脸,显出沉静乃至有点冷漠的气质。我不知道所谓“冷美人”是从何时开始流行的,但那个年代,却真的是不讨人喜欢的类型,何况由于集体晚熟,刚上初中的男孩子,很难有欣赏那样独特气质的品味。

  樱子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特别却又寻常。她第一次引人注目是因为请假。恰好是班主任的语文课,忘记是什么由头了,她提了一句,赵樱请假去参加区里的国际象棋赛了。除了班里少数和她很熟的女孩子之外,绝大多数人才知道她还有这样的特长。那一次,她拿到了很好的名次。然而,比赛结束,回到课堂,依然是一副古井无波的样子,有人问起,也只是道一句:“还行”,或者“还不错”,对密友,也许会浅浅一笑,一瞬间又复归平静。有时候,真的不明白她那样花样年华的少女为何能对生命中的一切淡然处之。她从不费心思打扮,常年用橡皮筋扎两个辫子垂在胸前,常年穿一身粉色运动服,常年保持一张素净到有些苍白的脸。她也从不争强好胜,象棋自然是她的强项,可给人的感觉是,她宁愿别人不知道她下得一手好棋。有一段时间,班上一位过于自信的男生,总是希望能和她比一比,樱子却总是摇头,最后实在拒绝不了,要么就是被纠缠得烦了,终于答应陪他玩玩,约定三局为限,却不让旁人观战。之后那哥们儿一边摇头叹气一边对我说:“下回还是你陪我下吧。”,然而,过不多久,一位女生就来问我:“XXX(那个男生)的棋下得这么好吗?赵樱居然说她输了?”。我笑道:“他确实下得很好啊,我就没赢过他。”那女孩子瞪大了眼睛,诧异地问道:“原来你也会下棋?”

  那时候,我少不更事,心直口快话又多,在班上人缘极好。然而就算是我这样的人,和樱子的交流也很少。初二那一年元旦前夕,班上男男女女彼此互赠贺年卡,因为害怕被视为“早恋”行为,大都写些祝学习进步之类的话,又往往在不被人注意的场合偷偷地交换,比如课上在老师转身写板书的时候传来递去,旁人看见了也就暗自一笑,装没看到。而我,虽说并不保守,却天生对礼尚往来的事情不怎么感冒。说不清是不是女孩子们联合起来戏弄我,一天早晨,我竟发现书桌里放了一堆贺卡,当时就呆在当场,此时更有一些女生跑过来,一边“不怀好意”地笑着,一边向我手中塞卡片。我当时都傻了,急急说道:“你们这是干什么啊?别,别送了,多麻烦啊,还得回赠”。就在这个时候,有个声音慢悠悠却也稳当当地传来:“切,谁要你回赠?”--正是赵樱,我没想到她会这样说,其实我根本没想到在别人只顾笑的时候她会先说话,更没想到伴着这句话,她居然笑了,时间还挺长,在我的记忆中,是她笑得最长的一次。贺卡中,有她的一张,我忘了她写了些什么,也忘了她的字写得怎样--这就算是我们之间一次最具深度的交流了。那天夜里,我独自跑到商业街,冒着严寒买到了一袋子贺卡,一一回赠给同学,当然也包括赵樱,我也忘了自己写了什么祝福的话。我得到的那些卡片,早已经不知去向,给她的片片,想必她也未曾留着。这倒也无妨,命运注定不会给我们齐齐拿出这些旧时的证据,去回忆那些懵懂无知的时光的机会了。

  樱子第二次引人注目同样是因为请假,病假。据说是骑车上学的路上,为避让车辆,不小心摔了一跤,撞到了脑袋,还摔破了脸。当时班上的孩子们大都热心,自那天老师宣布她受伤住院开始,很多人想去医院探望她,但都被班主任劝住了,理由是她的伤需要静养。她那时就坐在我侧后方不远的位置,那个座位就此空了将近一月。已经初三了,功课耽误不起,班主任甚至私下里对我说,等她回来,你要帮助一下她,尽快赶上进度。

  樱子回到课堂的那天,上午的课程已经过半。第三堂课铃声响起,她才出现在教室门口,全班人呆呆地注视着她缓慢地,微低着头,踱回座位。我想那一刻,也许所有的人都像我一样,在为她的康复高兴之前,先为她的变化大吃一惊。她竟然把头发剪了,剪了短发,左脸上还留着一道半寸长的粉红色血痕,更奇怪的是,以往她也曾无数次这样漠然走进教室,而这一次却偏偏有种说不出的不同,令人将跑到嘴边的祝她康复的话生生咽了回去。又过了片刻,老师进来,也没有任何说明,兀自开始上课,我至今都觉得,那一堂课,老师的话特别少,板书却写得特别多。

  在樱子突然回归引起的一阵小波动归于平静之后,我偷偷地扭头向她望去。她一直低着头,注视着空荡荡的桌面,既不抬头看老师,也不左右看同学,更无半点言语。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她可能哭了,但是,没看到眼泪。短发令她看上去有些成熟,却也更添了几分冷漠,她的面色更加苍白了,衬得那一道血痕分外醒目。也许是察觉到我的目光,她微微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只一眼。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她很美,与班上任一位美少女相比都毫不逊色,何况班上其他的美女,谁也不曾拥有她那样忧郁的眼神,而她脸上那一道胭脂色的血痕,宛如锋刃,划破了一个刚刚懂得欣赏女性之美的男孩子的心。

  樱子只上完了上午的课,下午就走了。按我的理解,大病初愈,上半天课回家休养亦属正常。但没过几天,班主任说她转学了,将另一个女孩子调到了她的座位,这让我这个受命为之补课的班委颇为不解。直到临近毕业,我才得知确切的消息,樱子再度离开的当天晚上,死于脑出血。

  1970年,一位不知名的美国导演和几位不知名的演员拍了一部剧情极其狗血的电影,获得了多项提名和奖项。十几年后,这部电影在中国公映,红极一时,电影的名字叫《Love Story》(由Andy Williams演唱的同名主题曲甚至比电影还要有名)。哈佛校园里,一个男孩子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后来女孩子得绝症死去了--我上小学时就看过这部电影,看到半途,和几个同学跑出去玩了。我至今怀疑世上还能不能找到比这还要老套的爱情故事。然而,樱子的死,让我又想起这部影片,隐约觉得,它的成功总有一定的道理,不全是靠运气。如今的我,更加确信,抛开特殊的时代背景不谈,影片正是依靠那种恒久不变的东西--对生命无常和美丽骤然消逝的惋惜之情,触动了观者的同理之心。

  多年以后的一次聚会,旧时同窗济济一堂,昔日里唇边刚刚生出绒毛的小男生们,都已变成各色奇形怪状的中年男人,彼时仿佛从卡通里走出来的美少女,早都成了一个甚至两个孩子的母亲。在畅谈一番如何瘦身去脂,怎样除皱祛斑之后,突然有人提到樱子的死。沉默中,我端起酒杯,凭空敬了敬,自饮了一口。樱子的形象,在我心里,永远定格在她复归课堂的那天上午,凝固在那道伤痕与那一眼的忧郁之中,仿佛烟花绽放,在最灿烂的一瞬间,时间静止。只有殇者永远年轻,不必去忍受岁月的冷淡糟蹋,樱子从不会变老、变丑,不像席间诸女,总须费一番脑力,才得想见她们那些遥远的、青春的旧颜容。

  三

  许永也是班上的军装一族,而且是穿“军跑儿”的老实孩子。他祖籍江西,是个“小老表”,很小的时候,随当铁道兵的父母来到北方,定居在我们这个城市。他那件包边都有些磨损的军褂显然是父母的旧家当,而大概是由于军裤破得不能穿用,只得配上不同颜色质地的粗布裤子,军绿本是不好配的颜色,于是许永那个时候就开始每天演绎如今才开始流行的混搭风格,无论何时,他全身的服装似乎只有老旧和灰尘和谐一致。

  许永个子不高,也不见有多少肌肉,但却很结实,很有气力,尤其是有耐力,跑三千米是他的强项,脸膛跑到发紫,双腿却仍没有减速的意思。踢足球的时候,他满场飞奔,却很少有人能抢下他的球来,不是因为技术出众,而是很少有人能追得上他,更没人能陪他跑那么久。

  许永人给人的印象非常和善,和他黑灿灿的脸膛与憨态可掬的笑容正相匹配。不过,有一次他对我说,别看我表面上这样,我也是不好惹的,从小也是一边打架一边长起来的。这我倒也相信,只看他的那十根犹如小擀面杖一般粗细的手指,就知道他与我是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成长。

  许永和我关系很不错,部分可能是因为我总是把作业借给他抄。为此踢球的时候,他总是把抢来的球传给我,也不管其他人暴跳如雷(因为我本来就在不好的位置)。有一次,我对他说,你这样每天抄我的,自己永远也学不会啊,不如我给你讲讲,其实不难,我敢说讲得比老师还清楚。他憨笑着说:“咱们不是一种人,你聪明,我太笨,我知道自己永远也学不会。”我说,你不试试,怎么知道自己不行啊?他笑道:“谁说我没试过,我试过好多次了,一拿起书就犯困,没十分钟准睡,我老爸见我睡着了就打我脑袋,打醒了一次,我还接着睡,这样好多次,最后他也不打了,随我了。”我听得直摇头,那时的我还不能理解竟会有人对学知识持有这么消极的看法。多年后,我才发现这样的孩子委实还不算少,倒是我这样以解题为享受,把考试当乐趣的孩子算是异类。于是,本着对同学负责的态度,我对他说,我今后再不给你抄了,你要学的话,我可以给你讲。

  许永没说什么,但十几岁的小孩子自然都有些小脾气,那天中午踢球,我发现他从不把球传给我了。我在场上跑来跑去,慢慢地,我感觉自己真的需要他传球给我。然而,就在比赛就快结束,我满怀失望准备提前下场休息的时候我看见许永他一路狂奔从三四个人的夹击中摆脱出来,“羽,看球!”,把球踢给了我。那个球,他本可以自己得分的。我们一起大汗淋漓地往回走,他搂着我的肩膀,嘿嘿笑着说:“我今天自己回家做作业,可我要是真不会,你就还借我看看吧?”我摇摇头,拿他没办法。当然,第二天他又开始抄我的作业了。

  关于许永,还有一件趣事,令班上很多人至今难以忘怀。他上课时喜欢睡觉,准确的说不是喜欢,而是无论怎么努力也抵挡不住困意。有一次上历史课他又睡了,历史老师是位上点了年纪的老教师,貌似应该是存心,她问带兵平定阿古柏叛乱的是哪一位,叫第三排的那个穿绿军装的男生回答,可怜的许永睡得正香,她的同桌,一位柔弱的小女孩儿使劲摇晃他,后面的人也推推搡搡,终于把他弄醒了,女孩子低声道:叫你呢,回答问题!只见他懵懵懂懂地站起来,用手搔着头发,看样子象是在思考,但由于他只醒了一少半,显然没搞清状况,虽然有几个人低声告诉他左宗棠,他竟也没听见。老师又道:“让他自己回答。”这下旁人不敢说话了。许永竟还没完全清醒,老师有点怒了,问道:“这还用想么?就一个名字?”。许永还是“想”了须臾,犹犹疑疑地开口道:“许永。”那一次老师竟没有批评他,因为她也被逗乐了。

  如果说欧阳豪尚有自己的“梦想”,许永则是连梦想都没有的人。他不仅在课堂上沉睡,也在清醒的时候沉睡,唯一能令他兴奋的是快速地奔跑,不断地奔跑。临近毕业,他的愿望也仅止于靠走关系到父母的单位谋一份工。在更早的时候,不仅大学生,就是中专职校的孩子毕业也是包分配的,一些孩子可以靠关系到亲戚原来工作的单位工作,名为“顶替”。但在我上初中那会儿,这“顶替”已经很少了,但眼看升学无望,中专职校也遥不可及的许永,还是抱持着一丝希望。

  最后的结果是,他有惊无险地毕业了,不出所料地没有考上任何中高等学校,至于他是否“顶替”了父母的工作,没有人知道。

  年年考全校第一的我,中考只考了第二名,不过还是顺利考入了全市数一数二的高中,同班的哥们儿弟兄与美少女们各奔前程。刚上高一时,我有一次回到母校,竟也见到了昔日的老师和一些留校的同学,待到大家都纷纷离去,我一个人还在操场边坐了片刻,场子里又有一批新学生在冬日的夕阳下嬉笑打闹,追逐奔跑,他们那些刚刚变声的、夹杂着破音与稚气的呼喊,与我们别无二致。那是我最后一次回到母校。我再也没有见到许永。

  多年之后的一次重聚,很多人都已经立业成家。一位消息灵通的朋友透露了许永的死讯。与前面两位不同的是,他是因为长期失踪而推定死亡。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有一天深夜,许永与一群哥们儿在某哥们儿家喝酒,席间不知什么缘故,他与其中一人起了冲突,冲动之下他抄起酒瓶砸在那人头上,那人当场倒地,人事不醒。许永吓坏了,他以为自己杀了人,要吃官司,于是飞奔下楼,用他最快的速度跑向了外面的大街……,实际上,倒地的那哥们儿只是暂时晕厥,但所有人独在忙着抢救他,也就没有顾及疯跑出去的许永。

  许永从此在这个世上消失了。民警的调查也没有确切的结果,只查出一条可能有关的线索:那几天夜里,那条街上偶尔会出现路过此地运货的大卡车。人们据此推测,可能是许永一路狂奔横穿马路的时候,被车撞倒,肇事司机眼见出了人命,将其抱上车拉走,抛尸于山野荒郊。卡车、司机、许永、目击者都没有找到。那个时代,街上也没有摄像头。他的几近崩溃的父母尽了最大努力寻找,最终也没有结果。据这位朋友说,几年后,他听说这家人已经搬走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又过了几年,那条街也拆迁改造,不复存在了。可怜的许永,如果他真的还活在世上,如果他只是由于某种我们无法想到的原因迷了路,不能回来,等他终于可以回家的时候,也已经找不到回家的路,寻不回往日的家了。这一次他跑得太远,跑离了我们的世界。

  又是几年后,我到云南旅行,期间要乘七八个小时的中巴从大理开往丽江,车入山路时,已是夜色苍茫,满车的游客差不多都睡了,我却无眠。漫天银色的星光下,是仿佛贴面而过的,默默不言的群山与山脚下浅吟低唱的无名江水。我想起了许永。我的朋友,如果你真的遭逢了如人们推断般残酷的命运,我愿你埋骨于这样静谧的山野,与星辉常相伴,与夜色共温柔。我愿你停下奔跑的双足,此时此地,与亘古如恒的山水同歇息。

  我这样想着,竟有了些许睡意,然而,正当此时,对岸半山腰上隐约闪耀的几点红光再一次唤醒了我,我猜,那是一群提着红灯笼的,山民的孩子在尽情嬉戏,那定是这漫漫长夜里,微弱、却始终跳动的,生命的消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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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aday + 8 因为我只能给到8
白水 + 1 这个必须加威啊
清和 + 1 太棒了!喜歡
木兰晓芙 + 16 结尾写得真好
远风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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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5 14: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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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21: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一个流氓逐渐变成普通人有种说不出的难过,不过豪哥不用经历这样的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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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22: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极见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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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8 23: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呼,今天终于写完了。文字还有些毛刺儿,待来日再打磨吧。写这篇文字,开始时纯为练笔,不想下笔竟近万言,愿诸君不吝斧正。此外,鉴于这是一篇散文,其中的人物,自然还是用了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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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4 13: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呼,终于沉下心来完整读了一遍。
早就看见剩翼大哥写了这篇,可不敢草率读过,大哥的文字,一定得配有合适的时间和心情去读,才不算浪费。

我特别喜欢剩翼大哥的文字气质,自有一派雍容端正,藏着哀而不伤的感怀,颇具大家风范。

不知道再该说什么,非常喜欢。我也欠着自己一篇记故人的文字呢,也是初中的回忆。看着剩翼大哥这一篇,我是又想写,又不敢写了。



[ 本帖最后由 寒凝 于 2015-12-14 13: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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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4 21: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寒凝 于 2015-12-14 13:33 发表 呼,终于沉下心来完整读了一遍。早就看见剩翼大哥写了这篇,可不敢草率读过,大哥的文字,一定得配有合适的时间和心情去读,才不算浪费。我特别喜欢剩翼大哥的文字气质,自有一派雍容端正,藏着哀而不伤的感怀,颇具 ...


多谢小妹捧场。说实话,补完之后就感觉能看完的人应该不多,其一是对发在网上又没什么情节性的写作,这篇长了点;其二是里面都是上个世纪的陈年旧事,新时代的年轻人感兴趣的不会很多;最后,主题总归黯淡了些。

没想到寒凝你这么快看完,你说需得配有合适的时间和心情去读,不知是哪种心情?但愿不是如此文一般的心境,以免给你造成什么困扰。当然这也是没来由的担心罢了,这不过是一片文章而已,何况毕竟我也勉力在收尾处添加了些许亮色。我写的东西,往往对时间和存在比较敏感,从小就这个调调,为此还被高中老师“劝诫”过。白水兄说他教过的学生,往往和他一样对生命的悲哀有着特别的内心体验,我想这话不错,这也是我和白水兄一点共通之处。

至于雍容端正,哀而不伤的话,前四个字我权当是小妹谬赞,我倒觉得近年来我所追求的,是平易冲淡,像本版采桑子的那篇小文章,倒是当得起雍容风度;后四个字也是我所羡慕和追求的风格,只可惜远没能达到那个境界。

在水云间里写原创的几位,各有各的风格,欢迎寒凝加入进来,每个人,每段时间都会有不同的体验与感受,如果糅合在自己的风格之中,一定会是有可看之处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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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4 21: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远风兄和木兰老师对拙作的肯定,我早猜到二位是可以不厌其烦地读完本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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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4 22: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棒,文字感覺極好,準確、平淡、節制下時有暗流湧動,是我想要達到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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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4 22: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剩翼 于 2015-12-14 21:20 发表 谢谢远风兄和木兰老师对拙作的肯定,我早猜到二位是可以不厌其烦地读完本文的人:)
你这篇不算长啊,哪能就考验出读者们的“不厌其烦”来了呢?
最后一段,黑夜深山中那几盏游荡无定的红灯笼照亮了读者的双眼,也点睛全文,跳出有限的几个个体体验谈到生命的永恒,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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