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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学] 博尔赫斯: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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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19: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871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登岸的那个人名叫约翰尼斯.达尔曼,是个福音会牧师;1939年,他的一个孙子,胡安.达尔曼,是科尔多瓦大街上一家市立图书馆的职员,他已经认为自己是个根深蒂固的阿根廷人了。他的外祖父弗朗西斯.弗洛雷斯就是那个作战步兵二团的,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边境战斗时,被卡特里尔的印地安人用长矛刺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家世之间,胡安.达尔曼(或许是由于日尔曼血统的原因)选择了浪漫主义的先辈传统,或者说,浪漫主义死亡的那个传统。一幅毫无表情、满脸胡子的人的镶边旧相片,一把古老的剑,某些音乐引起的欢乐和激动,《马丁.菲耶罗》中一些熟悉的章节,逝去的岁月,忧郁和孤寂,这一切都促成了他心甘情愿、但从不外露的‘克里奥约’(1)心理。达尔曼省吃俭用,勉强保住了南方的一所庄园,它原本是属于外祖父弗洛雷斯家的,那里有芬芳的桉树,玫瑰色(曾经一度是鲜红色)的宽敞住宅。琐碎的事务和容或有的淡漠把他一直羁留在城市,年复一年,他满足于拥有这注产业的抽象概念,确信他的那所庄园一直在平原上的一个明确地点等待着他。1939年2月的最后几天,他出了一件事。 
  盲目的命运之神有时却会对一些小小的疏忽也毫不留情。那天傍晚,达尔曼买到了一卷魏尔版的《一千零一夜》残本。他急于想看看这个新发现,没等电梯下来,就匆匆走楼梯上去。黑暗中,有个什么东西在他额头一擦而过。一只蝙蝠?一只小鸟?给他开门的女人脸上一副惊骇的神情,他摸摸额头,全是鲜红的血。那是一扇刚油漆过的窗户,有人忘记关了,害他划破了额头。达尔曼那晚上床睡觉,第二天凌晨就醒了;从那时起,一切东西在他看来都变得凶恶异常。寒热折磨着他,《一千零一夜》里面的插图成了他恶梦的装饰。亲友们来探望他,面带不自然的微笑,反复说他气色很好。达尔曼以一种虚弱的痴呆态度听着他们的话,奇怪他们竟然不知道他已经进了地狱。八天过去了,长得像八个世纪。一个下午,一直来给他看病的医生带来一位陌生的医生,他们要把他送到厄瓜多尔街的一家医院去,因为必须给他进行X光透视。达尔曼在途中的马车内心想,他终于可以在一个不是自己的房间里睡个好觉了,他感到幸福,话也多起来。到了医院,他们替他脱掉衣服,剃光头发,用金属带把他固定在床上,耀眼的灯光使他头晕目眩。他们又用听诊器为他听诊;一个带口罩的人朝他胳膊上扎了一针。他苏醒过来时感到恶心,头上扎着绑带,躺在井底似的小房间里。在手术后的日日夜夜里,他体会到以前的难受其实连地狱的边缘都没有到。他嘴里含着的冰块也没有一丝清凉的感觉。在那些日子里,达尔曼一点一点地恨起自己来,恨自己这个人,恨自己有大小便的需要,恨自己任人摆布的屈辱,恨脸上长出的胡子茬。他坚强地忍受了那些极其痛苦的治疗,但是当医生告诉他,他先前几乎因为得了败血症而差点死掉时,达尔曼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失声哭了。肉体的痛苦以及不是失眠就是恶梦缠身的黑夜,不容许他去想像死亡这样抽象的事。过了不久,医生对他说,他开始好转了,很快就可以去他的庄园修养了。难以置信的是,这一天竟然来到了。 
  现实生活喜欢以轻微的时间错移来形成对称,达尔曼是坐出租马车到医院来的,现在也是坐着出租马车到西昂广场车站去。闷热的夏季过后,初秋的清新空气仿佛是他从死亡和热病中解脱出来的自然界的象征。清晨七点钟的城市还没有失去黑夜使它产生的老宅的气氛,街道就像长长的走廊,广场像安静的院子。达尔曼看着这熟悉的一切,快活得几乎要晕过去。在它们进入他视线之前几秒,他就想起了这些街角,这些广告牌子,想起了布宜诺斯艾利斯这个朴质的城市里形形色色的东西。在新的一天黄澄澄的天光之中,一切又都回到了他的身边。 
  谁都知道,里瓦达维亚的那一侧就是“南方’的开始。达尔曼常说这并非仅仅出于约定俗成,你只要穿过那条街道,就会进入一个更加古老真实的世界。他在马车上从一幢幢新建的大楼中间寻找那些带栏杆的窗户、门上的门锤、大门的拱顶、门厅和亲切的院落。 
  到了火车站大厅,他发现还有三十分钟火车才开。他想起巴西街的一家咖啡馆(离开伊里戈延(2)的住宅不过几米),里面有一只很大的猫,任凭人们抚摸,冷漠的神情有如一尊神。他走进了咖啡馆。猫还在,不过睡着了。他要了一杯咖啡,缓慢地往里面加糖,尝了一尝(医院里禁止他喝咖啡),一边抚摸着猫的黑色毛发,一边在心里想,这种接触简直像幻觉一样,仿佛他和猫之间隔着一块玻璃,因为人是生活在不停延续的时间里,而这种神奇的动物却活在当前,活在瞬间的永恒之中。 
  列车停在倒数第二个月台旁边。达尔曼穿过几节车厢,有一个几乎是空的。他把箱子放上行李架;列车开动时,他打开箱子,犹豫片刻之后,取出了《一千零一夜》的第一册。这部书与他遭遇的不幸关系如此密切,他带着这部书出门就是要表明不幸已经过去,是对被挫败了的邪恶力量暗自得意的一种挑衅。 
  城市在列车两边破裂成房屋稀疏的郊区;这种景象以及随后出现的菜园和田庄使他迟迟没有开始看书。事实上,达尔曼很少看书。没有人能够否认,磁石山和发誓要杀死恩人的妖精固然奇妙,但明媚的清晨和生活的乐趣却更为奇妙。这种幸福之感,使他无心去关注莎赫拉萨德极其虚假的奇迹。达尔曼合上书,让自己充分享受这愉悦的时刻。 
  午餐(汤是盛在发亮的金属钵子里端来的,就跟孩提时代遥远的暑假旅行那样),又是宁静愉悦的享受。 
  明天早晨我就可以在庄园里醒来了,他想道。仿佛顷刻之间,他成为了两个人:一个是在秋日祖国的大地上行进,另一个被禁闭在医院里,忍受着奴役般的治疗。他看见没有粉刷的砖房,长长的,四四方方的,在铁路边时刻不停地注视着来往的列车。他看见泥路上骑马的人;看见沟渠、水塘和牧场;看见大理石般明亮的云层。这一切都只是偶遇,仿佛一个关于平原的梦境。他还觉得那些树木和庄稼似曾相识,只是叫不出名字,因为他对田野的直接知识比他对它的想念和从书本上得来的知识浅薄得多。 
  有时他睡着了一会;梦里只有隆隆向前的列车。中午十二点时难以忍受的耀眼的太阳已成了傍晚时的黄色,不久又变成了红色。车厢也不一样了,它不再是西昂广场车站上出发时的模样:平原和时间已经穿透了它,使它改变了形状。外面,车厢移动的影子逐渐地向着地平线延伸开去。广漠的大地上没有村落或人的迹象。一切都茫无垠际,但同时又有种亲切的神秘感。无边的原野上,有时除了一头牛什么都没有。这种孤寂的强烈程度甚至让人感到含有敌意;达尔曼几乎怀疑自己不仅仅是在向南方行进,而是在向过去的年代行进。列车检票员打断了他这种虚幻的暇想,看过他的车票后告诉他:列车并不在惯常的那个车站停靠,而是在达尔曼几乎并不认识的前方另一个车站。(那人还作了些解释,达尔曼不想弄明白,甚至不愿听,因为他对事情的过程不感兴趣。) 
  列车吃力地停住了,周围几乎是一片荒野。车站在铁轨的另一边,不过是站台上的一个棚子而已。什么车都没有。站长建议说,在商店那儿也许能找到一辆;还给他指了指,那是大约在十个或十二个夸德拉(3)之外。 
  达尔曼决定步行前去,把它当作一次小小的历险。太阳已经西沉,但它的余辉在被黑夜抹去之前,把深沉寂静的平原映照得更加辉煌。达尔曼缓缓前行,一面以沉重的幸福感呼吸着三叶草的气息,他走得很慢,并不是怕累,而是想尽量延长这一刻的时光。 
  商店的房屋本来是鲜红色的,但是岁月为了显示自己,消褪了这种强烈的色彩。这幢简陋建筑的某些地方,使他想起了一副钢板画,也许是旧版《保尔和维基尼》里面的插图。门外的栏杆上拴着几匹马。达尔曼进门后觉得店主很面熟;后来才想起医院里有个职员长得很像他。店主听了他的情况后答应去给他找辆马车。达尔曼为了消磨等待的这段时间,也为了在这一天里多做一件事情,就决定在这家店里吃晚饭。 
  旁边的一张桌子上有几个年轻人在吵吵嚷嚷地吃喝。起先,达尔曼对他们并没有在意。一个年纪非常老的老头背靠柜台蹲在地上,像件摆设似的一动不动。悠长的岁月使他抽缩,磨光了棱角,就如被流水磨光了的石头或是经过几代人锤炼过的一句谚语。他黝黑、瘦小、干瘪,仿佛超越时间之外,处于永恒。达尔曼兴致勃勃地打量着他的头巾,粗呢斗蓬,长长的围腰布和小马皮制的靴子,想起自己同北部地区或者恩特雷里奥斯人无益的争论,心想像这样的加乌乔人,除了南方之外,别的地方很难见到了。 
  达尔曼在靠窗的一张桌子旁坐下。黑暗虽然把整个田野都笼罩住了,但是田野里的声音和气息还是透过窗户的铁栏杆飘进屋来。店主给他端来沙丁鱼,然后是烤肉。达尔曼喝了几杯红酒,吃完了饭。他懒洋洋地回味着嘴里的酒味,目光在屋内随意流转。房梁下吊着一盏煤油灯。另一张桌子上的三个顾客,两个像是田庄的雇工,第三个一副粗俗的样子,帽子也没脱在喝酒。达尔曼突然觉得脸上有什么东西擦过,在一只粗玻璃杯旁边,桌布的横条纹上,有一个用面包心搓成的小球。就是这么回事,不过是有人故意朝他扔的。 
  另一张桌子上的人似乎与此无关。达尔曼有点莫名其妙,决定只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打开《一千零一夜》,似乎要掩盖事实。几分钟后,又一个小球打中了他,这次那两个雇工笑了。达尔曼心想:自己并不害怕,但是他刚刚大病初愈,被几个陌生人卷进一场无谓的争吵,总不是一件好事。他决定离开,刚站起身来,店主就走了过来,惊慌地央求他道: 
  “达尔曼先生,别去管那些小伙子,他们正在兴头上。” 
  达尔曼倒并不因为店主能叫出他的姓氏而感到奇怪,可是这些劝解的话实际上反而使情况更加严重。起初,那些雇工的挑衅只是针对一个陌生人,几乎并不是针对某个特定的人;可是现在却是针对着他,针对着他的姓氏,而他的姓氏,店里的人现在都知道了。达尔曼把店主推到一边,面对那些雇工,问他们想干什么。 
  那个长相粗鲁的家伙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和胡安.达尔曼相隔只有一步,却大喊大叫地骂他,好像站在离他很远的地方似的。他玩弄的是那套发酒疯的把戏,气势汹汹而又显得可笑。他一面满嘴说着胡话、脏话,一面掏出一把刀子抛向空中,眼望着刀子,等它落下时又一把接住。他要达尔曼和他决斗。店主用颤抖的声音反对说:达尔曼没有武器就在这个时候,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蹲在角落里出神的那个老加乌乔人,就是达尔曼把他看作南方(他自己的南方)的缩影的那个人),朝他扔过来一把亮晃晃的匕首,落在他的脚边。这仿佛南方已经决定,达尔曼应该接受挑战。达尔曼弯腰捡起匕首时,心里闪过两个念头。第一,这一几乎出于本能的举动使决斗变得无可避免。第二,这件武器在他笨拙的手里不仅不能保护他,反而给了对手一个杀死他的理由。以前他也玩过匕首,就像所有的男孩子那样,但他仅仅知道进攻时应该刀尖向上,刀刃向内。他想道:在医院里人家是不会让这种事情落到我头上来的。 
  “我们出去。”那个人说。 
  他们走了出去。如果说,达尔曼没有了希望,那么他也没有了恐惧。他跨过门槛时心想:在医院的第一晚,当他们把注射针头扎进他的胳膊时,如果他能够在旷野上,在持刀拼杀时死去,对他倒是解脱,是幸福,是欢乐。他还想,如果当时他能够选择或者向往自己死亡的方式,那么这样的死亡正是他要选择或向往的。 
  达尔曼紧握着那把他并不擅长使用的匕首,向平原走去。 
   
  注(1):克里奥约——指在殖民地出生的白人后裔。 
  注(2):伊里戈延——阿根廷政治家,曾两度出任阿根廷总统。 
  注(3):十个或十二个夸德拉——长度单位,大约120米。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0 19: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完毕。这篇《南方》的翻译者是王永年先生,余华先生曾经将之与《孔乙己》作比较:
       据我所知,鲁迅和博尔赫斯是我们文学里思维清晰和思维敏捷的象征,前者犹如山脉隆出地表,后者则像是河流陷入了进去,这两人都指出了思维的一目了然,同时也展示了思维存在的两个不同方式。一个是文学里令人战栗的白昼,另一个是文学里使人不安夜晚,前者是战士,后者是梦想家。这里选择的《孔乙己》和《南方》都是叙述上惜墨如金的典范,都是文学中精瘦如骨的形象。在《孔乙己》里,鲁迅省略了孔乙己最初几次来到酒店的描述,当孔乙己的腿被打断后,鲁迅才开始写他是如何走来的。这是一个伟大作家的责任,当孔乙己双腿健全时,可以忽视他来到的方式,然而当他腿断了,就不能回避。于是,我们读到了文学叙述中的绝唱。“猛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先是声音传来,然后才见着人,这样的叙述已经不同凡响,当“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孔乙己摸出四文大钱后,令人战栗的描述出现了,鲁迅只用了短短一句话,“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是用这手走来的。”
   这就是我为什么热爱鲁迅的理由,他的叙述在抵达现实时是如此的迅猛,就像子弹穿越了身体,而不是留在了身体里。与作为战士的鲁迅不同,作为梦想家的博尔赫斯似乎深陷于不可知的浪漫之中,他那简洁明快的叙述里,其实弥漫着理性的茫然,而且他时常热衷于这样的迷茫,因此他笔下的人物常常是头脑清楚,可是命运模糊。
   鲁迅的孔乙己仿佛是记忆凝聚之后来到了现实之中,而《南方》中的胡安•达尔曼则是一个努力返回记忆的人,叙述方向的不同命名使这两个人物获得了各自不同的道路,孔乙己是现实的和可触摸的,胡安•达尔曼则是神秘和难以把握的。前者从记忆出发,来到现实;后者却从现实出发,回到记忆之中。鲁迅和博尔赫斯似乎都怀疑岁月会抚平伤疼,因此他们笔下的人物只会在自己的厄运里越走越远,最后他们殊途同归,消失成为了他们共同的命运。                                                                                               (  摘自余华《温暖的旅程——影响我的10部短篇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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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07: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方》这篇小说差不多是博尔赫斯小说里我最喜欢的。

余华,年轻的时候曾迷恋过,现在却越来越讨厌他那装腔作势的文字。不好好说话,偏端着一个深沉的架子说话,不过是掩饰内里的空洞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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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晓芙 + 2 哈哈!《南方》确实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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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7 09: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古小即 于 2016-10-13 07:49 发表 《南方》这篇小说差不多是博尔赫斯小说里我最喜欢的。 余华,年轻的时候曾迷恋过,现在却越来越讨厌他那装腔作势的文字。不好好说话,偏端着一个深沉的架子说话,不过是掩饰内里的空洞罢了。
余华的作品我读得少不了解不做评论;博尔赫斯《南方》这篇短小精悍,惊心动魄,而且再一次出现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读来十分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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