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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言 学] 在贸大遇见你,是我今生最美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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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3 10: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帝都的朝阳区,坐落着一所娇小的“211”财经院校,风景如画,美女如云,留学生众多。一堵掩映在常春藤中的表白墙,亦是探幽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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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人匆匆经过,合照、恋爱,又匆匆分手。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没有人能说出这句话到底是何来由,有什么魔力,以致于让人如痴如醉?
一日闲来无事,笔者所在的文学与语言学爱好者们的微信群,有位金融系的姑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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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这句话很美,但读着不太通顺,说不上来有啥问题(为什么有病句改错的似曾相识)
        什么?读起来有问题?交给中文系的朋友们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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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好者嘛,毕竟从来没系统学习过语法,解决问题还是得靠科班出身。
        当然,由于爱好者数量过多的原因,师兄不得不带着小学渣们过了一遍语言学基本功(心疼师兄一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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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觉得是副词短语不能做主语的问题(初中语文老师受到一万点伤害)。师兄做出解释,并补充道:“主语是遇见,在贸大是限定遇见的,介词短语做状语。语法是没有问题的。”
        金融系姑娘不依不饶:“遇见你,是我的风景。读上去依然很诡异,为啥‘遇见是风景’呢?”
        师兄解释:“那不是语法问题,是语义。符合语法的不一定语义能讲通,符合语义的不一定语法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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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兄又说:这是动词性的,遇见可以受副词修饰,可以带宾语,应该是动词。另一方面,名词、动词是词性,主语、谓语等是句法功能,这二者之间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是两个层面的东西。
        金融系的姑娘再次表示了钦佩,同时谈了自己的观点:“风景”这个词的出现让整体感觉带有了一些观赏性,好像站在外面欣赏这个事一样。这种说法非常年轻化,年长者的思维方式和语言方式一般不是这样。
        爱好者们还是很有钻研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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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是。。。是经典语病句吗?在公文稿最容易出现,还都出现在第一句。

        师兄已经忍不了了,直接祭出了语言学硕默博泪的语法分层大招:

         [在貿大] 遇見你 || 是我今生最美丽的风景

         句子的主干是“遇见是风景”。“遇见”才是真正的主语,“在贸大”是修饰限定“遇见”的。语法是没问题的。而一般人的语感在切分的时候,把“在貿大遇見你”作为一个整体看作主语了,这样看是不对的。
         “遇见是风景”就是语义问题,是一种比喻的说法。

        在学术问题上插不进嘴的笔者本人,赶紧在此处插上一脚,怒刷一波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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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继续发问:“假如遇见不是主语,是(我)遇见你整个句子是主语。如果原句是(我)在贸大遇见你,是我今生最美的风景,那前面还真是个完整的句子。”
       师兄回答:“要尊重事实,‘在贸大遇见你,是我今生最美的风景’,这是我们看到的切切实实的句子。这个句子前面没有‘我’。补出一个‘我’只是为了理解。补不补‘我’语义是相同的,但把句法结构却改变了。”
       当然,爱好者也不全是门外汉,还是有扫地僧的。比师兄资历还深的93级大师兄出现了。大师兄是海关管理专业出身,贸大是恢复高考后、全国最早设立海关专业的高校,故海关专业人才辈出。前辈博览群书,不出手则矣,一出手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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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提出问题,专家解决问题.可能看来这么多聊天记录,还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笔者做个简单梳理:

       1. 语义决定语法? 2. 语法决定语义?3.语义和语法是互动的关系? 无非就是这三种关系,你同意哪一种?  
        师兄觉得是第三种。大家起初觉得“在贸大遇见你,是我今生最美丽的风景”这句话不符合语法。首先,假设这句话不合语法,但是这种表达却是能够为我们所接的,这就说明语义在起作用。其次,师兄认为他们是把这句话的句法结构给划分错了,所以觉得不合语法。师兄提出的那种切分才是符合语法的。这也说明,对同一个句子,合不合语法与读者的“语法知识”、“语感”有关系。这个问题,陆俭明先生的书谈得比较多。
       另外,他们的分析都是从“在贸大遇见你,是我今生最美丽的风景”这句话所唤起的假想场景的角度来说的,这是knowledge of the world。这是一个层面,怎么用语言表达才合理,这是knowledge of linguistics,这又是另一个层面。这两个层面并不是同步对应的。
       
       而大师兄的观点是:
       告白墙这段文字其实和语法没有什么关系,比方说,方形是圆的,这句话语法有错吗?完全没有错误,但这句话语意不正确,所以,我觉得对于告白墙这段话的讨论,其实不该是语法和语义之间的矛盾,而是语义和现实逻辑之间的差异。这个讨论最有意义的地方其实在于,它说明了一个挺有意思的道理:有时候语义一定范围不合逻辑,却依然能被人理解。这个道理与其说关系到语言学,不如说关系到语言哲学,特别是日常语言哲学学派的一些观点,可参见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著作。

       虽然只是闲谈,但大家依然收获颇丰,尤其是在期末考试前又过了一遍基础知识,感觉再也不会挂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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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当然,表白墙也不仅仅是用来表白的,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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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感谢剩翼大师兄、日月光华师兄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拨冗勘误,对本文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建议。
[2]硕默博泪:硕士沉默博士流泪的简称。
[3]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4]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修订版)[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5]陆俭明:八十年代中国语法研究(重排本)[M].商务印书馆,2004.
[6]邵敬敏:“语义语法”说略[J]. 暨南学报(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版),2004.
[7]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M].商务印书馆,2013

[ 本帖最后由 帝国重骑兵 于 2017-2-13 10:31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7-2-13 10: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是国庆期间,当时在去香港的路上,看到大家在群里讨论这件事,感觉很有意思,就截屏记录下来。
工作落定后,才有时间整理出来,又重新补充了些记录,所以群显示的总人数会由42变成46。
[ 本帖最后由 帝国重骑兵 于 2017-2-13 10: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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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3 10: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帝国重骑兵 的帖子

楼主好兴致啊!真是个细心人。话题、后记和附注都很有意思。在附注中学到一个新词“硕默博泪:硕士沉默博士流泪的简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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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3 11: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才看了相关讨论,说一点个人看法:

  首先,我也觉得语法是没问题,搭配不当属于语义问题,不属于语法问题。这个句子的结构,我的理解和多数人一样,就是前半句“在贸大遇见你”这个带有类似地点状语的动宾结构短语,即“遇见你”是主语,后面就是谓语宾语,“是风景”;

  其次,从语义上来说,我在看上面的讨论时也在琢磨,觉得其中有个悖论,即,风景对于主体来说,是观察对象,而遇见是需要主体参与的行为,因此遇见是风景,就出现了主体参与的行为变成主体观察的对象,主体即是参与者,又是自身的观察对象,这个确实有点怪。这样边想边看,接下来就看到剩翼兄表达了同样的看法。 

  再次,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有些后续的东西可以做,那就是不放小调查一下,看看有多少个同学看到这句话不假思索就接受了,觉得没问题,有多少同学脑中有过别扭的一闪念就接受了,这部分同学接受的理由是什么,又有多少同学始终觉得别扭,不能接受,为什么。这种调查,也许也能揭示出一些语言交际方面的一些东西。

  第四,就上面说到的这点,我说说我自己的感受,看到这句话,我的第一感是否感到过别扭,现在已不记得,但在多次看到的过程中,应该产生过“这个句子有点问题”的一闪念,但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接受的。为什么会如此,我想可能有以下原因,即人们的日常表达,尤其是在接近于口语叙述的表达状态下,其实本就不严密,比如,我在《蝴蝶》中曾写过这样一个句子:

  “好的老师,学生旷课后会后悔。”

  这个句子,要是拿语法来分析,那就是明显的病句,但并不影响语义交流,它的意思,一望即可知。当然,也可以修改成语法正确的句子,比如:

  “好的老师,会让学生旷他的课后后悔”

  “好的老师,学生旷他的课后会后悔”

  “好的老师的课,学生旷了后会后悔”

  后面这几种方案,我是不没想过,但最后我还是选择了上列第一种带有一点问题的表达。我想这也跟这句话出现的语境,不是逻辑严谨的学术论文,而是近于口语讲说的追怀叙述有很大关系。我们日常的口语交际,就是达意即可,语法是否严谨,并不在过多考虑之列。

  再说主体同时又是参与者和被观察者这一悖论问题,在通常情形下,这当然别扭,但特殊情况下,也不是不可以,比如,我在讲古典小说的第一次课上,就举过一个自己写过的句子为例:

  “午夜时分,我出现在灯火阑珊的街头。”

  这个句子就有类似的悖论,但却有一种特殊的醒豁的修辞效果。当然,如果将这句看成事后的追述,那么,连悖论也可以说不存在了,因为回忆者是可以把当时作为参与者的自己当成观察对象的。按照这个思路,就可以参考光华君提出的那种理解方式了,即“我在贸大遇见你”这件事,将成为我将来回望这一生走过的路中最美的一道风景,这就可以说得通了。

  最后,贸大墙上这句话写出来的目的是什么?是一瞬间打动这些小儿女,对吧?如果能达到这一点,就算完成了这个信息源的传播目的,那么事实如何呢?事实可能就是,很多小儿女,一看到“遇见你”“今生”“最美丽”“风景”这些词,一瞬间就被抓住了,两眼放光,柔情微荡,对了,这就对了,要的就是这个,至于语义搭配是否合理,管他呢!动心才是王道!这可能就是某类日常言语交际活动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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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重骑兵 + 1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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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3 11: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白水 的帖子

又及,上面说到最后一点时,想到了罗大佑的一些歌词,很多句子,其实也只是追求瞬间冲击的达意效果,是不能细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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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3 12: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老师,学生旷课后会后悔。”这句话语法也没有问题,但有歧义:一种理解是老师会后悔,另一种是学生会后悔。就语法来说,"好的老师"是话题主语,"学生旷课后会后悔"是主谓短语作谓语。之所以有歧义,是因为老师和学生这俩主体都能发生"后悔"这一行为动作。"好的老师的课,学生旷了会后悔"就没有歧义,是因为话题主语变成了"课","课"本身无法发生"后悔"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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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13 15: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比中文还容易读的在职博士吗…………有的话烦劳诸位告我一声[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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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4 21: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日月光华 于 2017-2-13 12:40 发表 “好的老师,学生旷课后会后悔。”这句话语法也没有问题,但有歧义:一种理解是老师会后悔,另一种是学生会后悔。就语法来说,"好的老师"是话题主语,"学生旷课后会后悔"是主谓短语作谓语。之所以有歧义,是因为老师和 ...

是了,“好的电影,大家都爱看”,“坑人的店铺,大家去一回就不会再去了”,主谓结构作谓语,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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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6 23: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一点个人观点:


在贸大遇见你,是我今生最美丽的风景


感觉这句话没有问题,无论是从语法角度,还是从语义角度都是正确的。


这句话是用一个完整的句子做主语(省略了主语“我”),这样的用法在汉语中是很常见的,如:


武松打虎,是《水浒传》中的一个亮点。


这个完整的句子整体上相当于一个名词,相当于:


(我)在贸大遇见你(这一情境),是我今生最美丽的风景。


武松打虎(这一情节),是《水浒传》中的一个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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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晓芙 + 5 赞同,没觉得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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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1 13: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白水 的帖子

哈哈哈,白水老师的回复句末应有马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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