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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史] 阿列克斯·提臧:洛拉:我家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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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2 13: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阿列克斯·提臧(Alex Tizon)转载自:大西洋月刊


她与我们家人一起生活了五十六年。她带大了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从早到晚做饭做清洁,从来没有工资。十一岁的我,一个典型的美国孩子,意识到她其实是我们家的奴隶。


她的骨灰装满了一个黑色塑料盒子,如烤面包机一般大小,重三磅半。去年七月,我用一个帆布口袋把这个盒子包起来,装在行李箱里,横越太平洋,飞去了马尼拉。我要从那里坐车去一个小乡村,去把这个在我家为奴五十六年的女人的骨灰交出去。

她的名字是尤多西娅·托马斯·普里多(Eudocia Tomas Pulido),  我们都叫她洛拉(Lola)。她4英尺11英寸,有着摩卡咖啡般深棕色的皮肤。我最初的记忆正是她那双杏仁眼,望进我的眼睛。洛拉十八岁那年,外祖父把她当作一个礼物送给了我母亲。当我们举家迁往美国时,我们把她带着一起走了。没有比"奴隶"这个词更贴切地概括了她的生活。她比所有人都早起,比所有人都晚睡,准备三餐,打扫房屋,伺候我的父母,照顾我和四个兄弟姐妹。我父母从来没有付过她工钱,并经常责骂她。她没有脚链,但也差不离了。无数次在我半夜起来去卫生间时,会发现她在一个角落睡着了,歪在一堆衣服上,手里还紧抓着一件叠了一半的衣服。

在我们美国邻居的眼里,我们是可以上宣传画的模范移民家庭。这是他们亲口告诉我们的。我父亲有法律学位,我母亲正在努力成为一名医生,我兄弟姐妹和我的成绩都很好,并总是把“请”和“谢谢”挂在嘴边。但是我们从来没有跟别人谈起过洛拉。洛拉是深入我们骨髓的一个秘密,也是我们身为哪种人和想成为哪种人的核心,至少对我们这些孩子来说。

在我母亲因白血病去世后,洛拉在1999年搬来西雅图以北的一个小镇,与我同住。我已经有一个家庭,一份事业,一幢在郊区的房子,实现了所谓的美国梦。这下,我还得了一个奴隶。



第二天一大早,我找到一个司机,一个中年男子,人称为“杜子”(Doods),看起来很好脾气的。他开着卡车,我们上了路,穿梭于拥挤的交通中。汽车,摩托车和吉普尼到处都是,这样的街景总是让我震惊。行人在这些机动车辆中和步行道上来回穿梭,像一条棕色的河流。街头摊贩赤着脚小跑在车旁,兜售香烟、止咳糖和一包包煮熟的花生。乞丐孩子将脸使劲贴在车窗上。

我已经有一个家庭,一份事业,一幢在郊区的房子,实现了所谓的美国梦。这下,我还得了一个奴隶。

杜子和我前往的地方是洛拉人生故事的起点,在位于马尼拉以北的中部平原的打拉(Tarlac)省,稻米之乡。这里是我雪茄不离嘴的外祖父——一个叫托马斯.亚孙逊(TomasAsuncion)的陆军中尉——的家乡。听长辈们说,汤姆中尉是一个令人惧怕,行为乖张,脾气阴暗的人。他拥有大量土地,却没有现钱,所以把他的情妇们都安排到自己田庄不同的宅子里。他的妻子生下我的母亲——他们唯一的孩子——之后就难产死了。我母亲是被一连串的“utusan”养大的,意思是“听指令的人”。

奴隶制度在菲律宾群岛有长久的历史。在西班牙人到来之前,岛民们会奴役其他岛民,通常是战俘、罪犯或债务人。奴隶分很多种,有可以凭着勇武最终获得人身自由的武士,也有被视为财产,可以被随意买卖交换的家庭佣人。高等奴隶可以拥有相对低等的奴隶,而这些相对低等的奴隶可以拥有最低等的奴隶。有些人当奴隶纯粹是为了活命:当奴隶做工,他们起码可以有希望交换到食物,住所和庇护。

西班牙人在十六世纪到达后,他们奴役了岛民,又带来了非洲和印度的奴隶。西班牙皇室最终开始逐步废除在本国和殖民地的奴隶制度,但是菲律宾的部分地区天高皇帝远,没有受影响。蓄奴的陋习一直披着不同的伪装存在着,即使是在1898年美国控制了这些岛屿后依然如此。现如今,就算穷人也可以拥有“utusan”,或者“katulong”,意思是“帮工”,或者“kasambahay”,意思是“家奴”;只要有人更穷,奴隶的来源取之不竭。

在最多时有三个家庭的乌特桑生活在汤姆中尉的地界上。1943年春天,日本占领菲律宾群岛后,他把一个附近村庄的女孩带回家。她是汤姆中尉远房穷亲戚家的女儿,家里是种稻米的农民。中尉很狡猾。他看到这个女孩身无分文,没有上过学,应该很容易控制。她父母想把她嫁给一个大她一倍的猪倌,她非常不乐意,却无处可去。汤姆给她开了个价:他可以管她吃住,只要她答应照顾他刚满12岁的女儿。

洛拉同意了,完全没有意识到她把自己的一生卖了。

“她是我给你的礼物,”汤姆中尉告诉我的母亲。

“我不想要她,”我母亲说,明知别无选择。

汤姆中尉离家去打日本人了,把妈妈和洛拉一起留在乡下吱吱作响的房子里。洛拉给我母亲吃喝,梳妆打扮。她们走路去集市时,洛拉会给我母亲打伞遮阳。晚上,当洛拉做完了别的家务——包括喂狗,扫地,将她在卡米泠河(CamilingRiver)边浣洗的衣服折叠好——她就会坐在我母亲的床边,为她打扇直到她入睡。



洛拉·普里多(时年18岁)来自于菲律宾农村的贫困家庭。作者的外公(右图)把她作为“礼物”送给自己的女儿。



抗日战争中的某一天,汤姆中尉回到家里,逮着了我母亲撒谎——事关一个她不该搭话的男孩。汤姆雷霆大发,命令我母亲“站到桌子旁边来”。母亲和洛拉一起胆战心惊地缩在一个角落。然后,我母亲颤抖地告诉父亲,洛拉会代她受罚。洛拉看着我母亲,满眼乞求,然后她一言不发地走到餐桌旁,扒住桌沿。汤姆举起皮带,连抽了她十二下,每抽一下喊一个字:“不,许,对,我,撒,谎!不,许,对,我,撒,谎!”洛拉自始至终未出一声。

后来,我母亲每每讲到这个故事时,总是流露出因这件事的荒唐而产生的得意,她的语气似乎在说,“你能相信吗?我居然真的那样做了?”当我跟洛拉提到此事时,她问我母亲怎么说的。她专心地听着,眼睛盯着地板,在我说完后,她抬起头看着我,眼里带着悲哀,只说了一句,“是的,就像你妈妈说的。”

七年之后,1950年,母亲和我父亲结婚,并把洛拉带上搬到了马尼拉。汤姆中尉长期以来一直被自己心中的邪魔困扰,1951那年他把一颗口径为0.32的子弹打入了太阳穴作为了结。妈妈几乎从来没有谈起过此事。她的性格跟汤姆的一样,喜怒无常,皇上一样自傲,但表象下暗藏着脆弱。她把外祖父的教训铭刻在心,包括如何做好一个乡下女奴隶主:你必须维持并充分展现你作为发号施令者的地位。你必须让那些比你低下的人知道自己的位置,既为了他们好也为家庭的利益。他们可能会哭泣,抱怨,但他们的灵魂会感谢你。他们会因为有你帮助他们按上帝的旨意生活而爱你。



洛拉27岁时与作者的哥哥亚瑟,前往美国之前。


1951年,我哥哥亚瑟(Arthur)出生了。我是老二,我之后又很快添了三个弟弟妹妹。我父母要求洛拉对我们这几个孩子像对他们一样全身心投入。在我父母上学去为高等学位奋斗时,洛拉照看着我们。我父母毕业后,却加入了拿着光鲜的学位却毕业即失业的大军。再后来,好运突然降临:父亲在外交部找到了商业分析师的工作。虽然薪水微薄,但是这个职位是在美国——他和妈妈从小梦想的地方。在那里,他们的一切期望都可以美梦成真。

爸爸按规定可以带着他的家人和一个家佣去美国。我父母琢磨着他们两人都必须工作,正需要洛拉来照顾孩子和做家务。母亲把决定告诉了洛拉,但洛拉没有立即接受,使她非常恼火。好多年后,洛拉告诉我她当时非常害怕。“那地方太远了,”她说。“说不定你的爸妈再也不会放我回老家。”

最后说服洛拉的是我父亲给她的承诺,说到了美国情形将有好转。他告诉洛拉,一旦他和妈妈经济好转,他们会给她一份“津贴”。洛拉可以寄钱给她的爸妈以及她在村里的所有亲戚。她父母住在一个泥巴地板的小屋里,所以洛拉可以帮他们造一座混凝土房子,永远改变他们的生活。想想吧。

我们1964年5月12日到达了洛杉矶,所有的财产都装在拿绳子捆绑住的纸箱子里。那一年,洛拉已经陪伴我母亲二十一年了。在许多方面她比我母亲或父亲更像我父母。我早上醒来,第一个迎接我的是她的脸,我晚上睡前,最后一眼看到的也是她。在我牙牙学语的时候,远在我学会说“妈妈”或“爸爸”之前,我就含糊地说出了洛拉的名字(我起先把她的名字发成“哦-啊”)。幼儿的我,除非洛拉抱着我,或者至少在我附近,我才肯去睡觉。

到达美国时我才四岁。我当时太小,不会质疑洛拉在家里的地位。但是,随着我们兄妹在太平洋这边长大,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在改变。这种越过海洋的飞跃带来的意识上的飞跃,却是我父母不能也不肯做出的。



洛拉从未拿到过我父母承诺给她的工钱。我们来美国几年后,她委婉地试探我父母的口风。她说她母亲生了病(我后来知道她得的是痢疾),她的家人没钱去买药。她问我的父母:“Pwedeba?”,意思是“可以吗?”妈妈长叹一声。爸爸则用塔加拉族语回答道:“你怎么还好意思提?你也知道我们多拮据,你好意思吗?”

为了搬来美国,我父母借了钱。为了留在美国,他们又借了更多的钱。我的父亲从洛杉矶的菲律宾总领馆调到了西雅图的菲律宾领事馆。他每年的工资是5600美元。为了补贴家用,他先是靠清洗拖车,后来又加上帮人收债。妈妈则在好几家医学实验室里做技工。我们基本见不到他们的人影,就算难得有机会见到了他们,他们也都是疲惫不堪,情绪暴躁。

妈妈回到家,会因为洛拉把房子打扫得不够干净,或是忘记取邮件,而责骂她。“我不是告诉你了么,我回来前信件就要取回家?”她会用塔加拉族语恶狠狠地骂:“这么简单的事!白痴都记得住。”然后父亲回到家,会接着骂。当我父亲提高嗓门时,家里的所有人都会畏畏缩缩。有时候我的父母会一起上阵责骂洛拉,直到把她骂哭为止,似乎这就是他们的目的。

年幼的我非常不解:我的父母对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都很好,我们也爱他们。但是他们前一秒钟还对我们充满慈爱,一转眼却对洛拉恶言相向。我十一二岁时才开始能够看清洛拉的处境。大我八岁的亚瑟对此耿耿于怀已经很久了。他让我认识到洛拉的地位就是一个奴隶。在此之前,我还以为洛拉只是我们家庭中比较倒霉的一个。虽然我很讨厌我的父母对洛拉大吼大叫,但我之前从来没有想过,我的父母,还有他们对于洛拉的安排,是如此的不道德。



左图:洛拉带大了作者(左)和他的兄弟姐妹,有一段时间经常是家里唯一的成年人。右图:作者(左起第二)和他的父母,兄弟姐妹,洛拉,抵美五年之后。


“你听说过任何人有像洛拉一样的境遇吗?”亚瑟说,“有谁活得跟她一样?”他总结了洛拉的处境:免费劳力,终日辛劳,稍微多坐一会或者早睡一点就会被大骂,只要顶嘴就会被责打,穿的是别人不穿了的衣服,吃饭是一个人在厨房里吃残羹冷炙,从不出门。除了我们家的人以外,没有朋友也没有兴趣爱好,没有自己的个人空间。(无论是在我们住过的哪个房子里,她睡觉的地方总是没用空下来的一个地方——要么是沙发,要么是储藏间,要么是我妹妹卧室的小角落。她经常睡在衣服堆里。)

除了电视和电影里的奴隶,我们找不到任何跟洛拉的生活境遇相似的人。我还记得我看过一部叫《双虎屠龙》(TheManWhoShotLibertyValance)的西部片。约翰·维恩(JohnWayne)扮演的农场主汤姆·唐尼普(TomDoniphon),枪不离身,对自己的仆人蓬皮(Pompey)颐指气使,管蓬皮叫“小子儿”。“蓬皮,去接他。”“蓬皮,去找医生。”“蓬皮,回去干活!”蓬皮对他的主人非常顺从,他管主人叫“汤姆大人”。汤姆跟蓬皮的关系错综复杂。汤姆不许蓬皮念书,但是帮他得到允许去只许白人出入的酒馆喝酒。影片结尾的地方,蓬皮把他的主人从火中救了出来。蓬皮对汤姆明显是又爱又怕,当汤姆去世后,他非常悲伤。其实这些故事,和汤姆与反派理贝特·瓦朗斯(LibertyValance)最终对决的故事主线相比,都是故事背景里的细枝末节,但是我始终无法把目光从蓬皮身上挪开。记得我当时一直在想:洛拉就是蓬皮,蓬皮就是洛拉。

我们已经在美国生活十年了,不断努力融入这片新的土地。但是拥有一个奴隶与美国格格不入。拥有一个奴隶让我深切怀疑我们到底是怎样的人,我们到底来自怎样的地方。

有一天晚上,我的父亲发现我9岁的妹妹琳(Ling)没有吃晚饭,他朝洛拉大吼,骂她懒。“我尽力想让她吃饭了,”洛拉在父亲愤怒的目光下辩解道。她这句微弱的辩解让父亲更加光火,冲着洛拉打了一拳,击中了她肩膀下面。洛拉跑了出去,我听到她像动物一般撕心裂肺的哀嚎。

“琳说她不饿,”我说。

我的父母转过头来看我,好像震惊到了。我感觉到我的脸在抽动,通常这之后我就会哭起来,但这次我没哭。母亲的眼里阴云密布,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眼神。难道是嫉妒吗?

“你是在帮洛拉说话?”父亲说,“你竟敢这么做?”

“琳说她不饿,”我重复了一遍,几乎像在耳语。

我当时13岁,这是我头一次试着站出来为这个一直在照顾我的女人说话。我小时候,她哼唱着塔加拉族歌谣哄我睡觉。等我长大一些了,她给我穿衣,给我做饭,早晨送我上学,下午接我回家。有一次,我病了很久,虚弱得没有力气吃饭,她帮我把食物嚼烂,分成一小块一小块送到我嘴边让我咽下去。有年夏天,我的两条腿都绑了石膏(我关节有问题),她用毛巾给我擦身子,半夜里给我拿药,帮我熬过了几个月的康复期。在康复期间我一直情绪暴躁,但她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失去耐心,从来没有。

现在,听到她撕心裂肺的哀嚎,我觉得我要崩溃了。



在菲律宾老家时,我的父母感觉没必要遮掩他们对待洛拉的方式。到了美国,他们对洛拉的方式更加恶劣,但却要想方设法隐瞒这一切。家里有人做客时,我的父母尽量忽略洛拉的存在;如果有人问起来,就撒个谎然后迅速转移话题。我们在西雅图北城住了五年,对面有一家邻居姓密斯勒(Missler)。他们一家八口,个个精力充沛。从他们一家那里,我们了解到了芥末酱、钓鲑鱼、修草坪这些玩意。我们还学会了在电视上看橄榄球赛,并在看球赛时大喊大叫。洛拉在我们看球时会端出来食物和饮料,在我父母微笑着对她说谢谢后迅速消失。“你们藏在厨房里的那位小女士是谁啊?”密斯勒家的家长大吉姆(BigJim)有一次问道。“老家来的亲戚,”父亲回答,“腼腆得很。”

我当时最好的朋友,密斯勒家的比利(BillyMissler)并不相信我父母所说的。比利经常在我家待着,有时候一待就是一整个周末,所以他有机会窥见我们家的秘密。有一次我的母亲在厨房里大喊大叫,他听到后一头闯进厨房去一探究竟,看到我妈妈气得满脸通红,对洛拉怒目相视,而洛拉则在墙角吓得发抖。我在比利后面几秒后赶到。比利脸上的表情夹杂着尴尬和困惑:这什么情况?我摆摆手,叫他把这些都忘掉。

我觉得比利很同情洛拉。他经常对洛拉的厨艺大加赞赏,逗洛拉开心地大笑,我从没见过她这么开心。他在我家过夜时,洛拉会做比利最爱吃的菲律宾腌牛肉盖饭。洛拉最擅长通过饭菜来表达她的情感,做饭就是她无声的语言。从她的饭菜里我能够吃出来,她只是想把我们喂饱,还是想表达她对我们的爱意。

我有一次把洛拉称做远房阿姨,比利提醒我,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告诉他说她是我的祖母。

“这个,她算是两个都是吧。”我故弄玄虚道。

“她为什么一直在干活?”

“她喜欢干活。”我说。

“那你的爸爸妈妈,为什么对她大吼大叫?”

“她听力不是很好……”

如果我说出真相,就会暴露了我们全家人。我们已经在美国生活十年了,不断学习这里的道德标准,习俗,还有生存规则,不断努力融入这片新的土地。但是拥有一个奴隶与美国格格不入。拥有一个奴隶让我深切怀疑我们到底是怎样的人,我们到底来自怎样的地方,我们到底够不够格被接纳。我为此感到羞耻,包括我在这件事上不加阻止的做法。我难道不是也吃了她做的饭,穿了她洗完熨好挂在衣橱里的衣服?但是如果失去她,对我的生活的打击又太大了。

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使我们必须把洛拉当作秘密藏起来:洛拉的旅行文件在她抵达美国5年后,也就是1969年就过期了。她的护照是一种跟我父亲的第一份工作挂钩的特别护照。在一连串和上级的争执与不睦后,父亲辞去了领事馆的工作,并且宣布他打算留在美国。他为自己的家人申请了永久居留权,但洛拉不符合申请标准。按理他应该把洛拉送回菲律宾。



1976年,洛拉51岁时。她的母亲在几年之前去世;她的父亲几年之后去世。这两次她都急切地想回家。


洛拉的母亲佛米娜(Fermina)在1973年去世;她的父亲希拉里奥(Hilario)也在1979年离世。洛拉两次都急切地想要回家,但是我的父母两次都说“对不起”。没有钱,没有时间。孩子们需要她。我父母后来告诉我,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为自己担心害怕。他们怕如果洛拉试图离境,政府肯定会查出她的非法身份,然后我的父母就会因此给自己惹上麻烦,甚至有可能被遣返。他们不能冒这个险。洛拉的移民身份变成了菲律宾人所说的“过一天算一天(tagonangtago)”,或者简称TNT,基本就是“在逃”的意思。她一直是TNT的身份,接近20年。

在她的母亲然后是父亲去世后的几个月里,洛拉都是郁郁寡欢,闷不做声。我的父母辱骂她时,她几乎没有任何反应。但父母并没有因此少辱骂她。洛拉闷头干活,一声不吭。



我父亲辞职之后,我们家陷入了混乱。钱变紧张了,父母也开始吵架。我们一再地搬家——从西雅图到檀香山,再回到西雅图,然后是东南布朗克斯,最终搬到了俄勒冈州的乌马提拉(Umatilla),这是一个长途货车歇脚补给的小镇,只有750居民。在这段搬来搬去的日子里,妈妈经常日夜工作,开始是实习医生,后来做住院医,而爸爸时常几天消失不见,干着一些零工并且(我们后来才知道)和女人鬼混以及不知道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有一次,他回家告诉我们他玩21点时输掉了我们崭新的客货两用轿车。

那时经常一连好多天,洛拉是家里唯一的成年人。她非常了解我们的生活细节,而我父母从来没有心力来关心这些琐事。我们邀请朋友到家里来,她听我们谈论学校、女孩子、男孩子以及各种我们脑子里蹦出来的东西。仅仅凭着她无意中听到的对话,洛拉能列出我从六年级到高中喜欢过的每个女孩的名字。

我十五岁时,爸爸永远离开了家。当时我还不愿意相信这一事实:我的爸爸丢下了我们这些孩子,在25年的婚姻之后抛弃了妈妈。妈妈直到一年之后才拿到行医执照,而她的专业内科也挣不了多少钱。爸爸从没给过抚养费,所以钱一直都很紧张。
听到妈妈的抽泣,我赶到客厅看到她瘫软在洛拉的臂膀中。洛拉轻声安慰她,就像她在我和我兄弟姐妹年幼时那样。

我妈妈白天能够打起精神去上班,但到了晚上常常陷入自怨和绝望中不能自拔。洛拉成了那段时间她的主要精神支柱和安慰来源。当妈妈因为琐事责骂洛拉时,洛拉对她却更照料入微——给她做她最喜欢的饭菜,特别仔细地清理她的卧室。我常常在深夜发现她俩坐在厨房台子边上,抱怨爸爸,发泄她们的不满,有时候一起坏笑,有时候对他的劣迹两个人都怒不可遏。她们很少注意到孩子们的来来往往。

有一天晚上我听到妈妈的抽泣,我赶到客厅看到她瘫软在洛拉的臂膀中。洛拉轻声安慰她,就像她在我和我兄弟姐妹年幼时那样。我呆了一会儿就回房间了,既为妈妈担心害怕,也对洛拉肃然起敬。



杜子在哼歌。我打了个小盹,大约一分钟的样子,醒来听到他欢乐的旋律。“还有两个钟头,”他说。我检查了一下身旁手提袋,塑料盒还在那里,然后抬头看着眼前展开的公路。麦克阿瑟高速公路。我瞅了一眼时间。“嗨,两个小时之前你就说还有两个小时,”我说。杜子只管哼他的歌。

他不知道我此行的目的,这点让我可以松口气,一路上我自己已是心事重重:我并不比我的父母强多少。我本可以做多一点让洛拉成为自由人,改善她的生活。我为什么没这么做?也许我当年可以告发我的父母,但那会在一瞬间摧毁我们家。我和兄弟姐妹们都没有这样做,反而是隐瞒了实情。我们家没有瞬间毁灭,却慢慢地分崩离析了。

杜子和我穿过美丽的田原。没有旅行画册里那么好看,但却真实而生动;与城市相比,有着一种优雅的空旷。两边是与公路平行的山脉,西边是三描礼士(Zambales)山脉,东边是马德雷(SierraMadre)山脉。从西往东,山脊之间,我能看到每一个层次的绿色,直到接近黑色的深绿。

杜子指着远方一段模糊的轮廓。那是皮纳图博火山(MountPinatubo)。我在1991年来过这里,报道它喷发后的景象。那次火山大爆发在二十世纪的火山爆发中排名第二。被称为“lahars”的火山泥流持续流淌了十多年,吞没了古老的村庄,填满了河流和峡谷,荡平了整个生态系统。火山泥浆流到打拉省的丘地,那里是洛拉的父母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也是她和我母亲曾经一起居住过的地方。我们的家庭历史记录已经大部分都在战争和洪水中丢失了,现在剩下的那部分被埋在20英尺厚的火山泥之下。

这里的生活经常被灾难光顾。杀人的台风每年会来好几次。土匪的叛乱没停止过。沉睡的大山有一天决定醒来。菲律宾不像中国或巴西那样有广袤的大地足以吸收这些创伤。菲律宾是一个海洋里散乱礁石上的国度。当灾难来临,它会沉沦。之后它又重新升起,生命继续,并可以向世人展现像杜子和我刚才开车经过的那种美景。它在艰难后仍然存在,这个简单的事实就足以让它美丽。



玛雅托的稻田,距洛拉出生地不远。




我父母分开几年之后,我母亲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叫伊凡(Ivan)的克罗地亚移民,然后她就再婚了。她要求洛拉对她的新任丈夫也同样忠诚。伊凡高中都没有毕业,结过四次婚,还是一个根深蒂固的赌徒,很享受我母亲的供养和洛拉的照顾。

伊凡的出现让我看到了洛拉身上我从未见识过的一面。他和我母亲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稳定,钱是他们两人最大的矛盾,尤其是他乱花我母亲挣来的钱。有一次他们吵架,我妈妈在哭泣,伊凡在吼叫,洛拉走了过去,站在他们俩中间。她转过身来,面对着伊凡,严肃地叫他的名字。他看了一眼洛拉,眨眨眼坐下了。

我妹妹印德埃和我震服得五体投地。伊凡是个大约250磅的大块头,说起话来墙壁都会随着他的声音而颤抖。洛拉一声就让他规矩了。这样的事情我还见过好几次。不过,大多数时候,洛拉还是伺候着伊凡,从来不去问为什么,就像妈妈要求她的那样。看着洛拉顺服地委身人下让我很难受,尤其是像伊凡这样的人。不过让我和妈妈彻底闹翻的却是件平常琐事。

洛拉每次感觉不舒服的时候妈妈就容易发火。她不想应对由此带来的麻烦和花费,就责骂洛拉,要么说她装病,要么说她自己照管不好自己。1970年代末,洛拉的牙齿开始松动脱落,我妈妈就选择了她的第二种说辞。其实洛拉已经有几个月都在说自己的嘴疼了。

“谁让你不好好刷牙?”妈妈对她说。

我说洛拉需要去看牙医。她已经五十多岁了但从来没有看过牙医。我在离家一小时车程的地方读大学,经常回家,每次回家我都会提出来带洛拉去看牙医。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洛拉每天都吃阿司匹林止痛,她的牙看上去就像是倒塌的巨石阵。一天晚上,当我看到她用还残存几颗好牙的一侧嚼面包的时候,我爆发了。

妈妈和我吵到深夜,两人说到动情处都掉了泪。她说她过够了这种呕心沥血工作养家的日子,也受够了她的子女每次有矛盾都站在洛拉一边,她说她从开始就不想要洛拉,为什么我们不带走这个该死的洛拉,她对天发誓说她真希望从来没生下我这样傲慢的假装高尚的伪君子。

我仔细琢磨她的话。然后我开始回击她,说她自己更应该知道什么是虚情假意,她一生都摘不下脸上的面具。如果她能别再自怜自艾,哪怕就一分钟,她就能够看到洛拉根本都无法吃东西了,因为她的牙齿一颗一颗都烂掉了。难道她就不能这么一次把洛拉当人看,而不只是一个伺候自己的奴隶?

“奴隶,”妈妈说,掂量着这个词。“一个奴隶?”

那天晚上的争吵以此告终:妈妈声称我永远不可能理解她和洛拉的关系。永远不可能。她的声音是如此的低沉沙哑,饱含痛苦,即使是在多年之后我回想起来,仍然像是被人在心口打了一拳。憎恨自己的母亲是很可悲的事情,而那天晚上我对我母亲真是恨。她的眼神毫无保留地告诉我,她也恨我。

这场争吵让我妈妈更加确认洛拉把她的孩子都偷走了,并由此产生了极端的的恐惧,然后她就开始报复洛拉。妈妈变本加厉地使唤她。跟洛拉说“我想你现在高兴了吧,你的孩子憎恨我,”希望用这样的话来折磨洛拉。当我们帮洛拉做点家务活的时候,妈妈就会怒火中烧。“你现在睡觉去吧,洛拉,”她讽刺地说。“你太辛苦了。你的孩子担心你了。”之后她会把洛拉叫到卧室谈话,然后洛拉会肿着眼睛出来。

洛拉终于忍不住了,求我们不要再帮她了。

你为什么要留在这儿?我们问。

“谁来做饭?”她说。我觉得她是在说,谁会做那些所有的需要人做的事情?谁来照顾我们?谁来照顾妈妈?另一次我们又问她,她回答说,“我能去哪里?”这让我觉得是更接近真实情况的回答。我们一阵狂跑来到美国试图立足,等我们能喘口气的时候十年都过去了。一转身,另一个十年又快过完了。洛拉的头发变灰白了。她听说家乡的亲戚因为没能收到她答应寄回去的钱而疑惑她遭遇了什么。她觉得没脸回家。

她在美国没有认识的人,也没法四处走动。电话让她迷惑。任何机械的东西,比如自动取款机,对讲系统,自动售货机,任何带键盘的东西,都让她不知所措。面对讲话快的人,她会张口结舌,她自己磕磕巴巴的英语也让对方听不懂。没人帮忙的话,她不会预约时间,安排旅行,填表,或者订餐。

我给洛拉办了一张连到我的银行帐号的自动取款卡,教她如何使用。第一次她成功了,但第二次用时她却慌乱了,以后她再没试过。她还是把卡留着,当作是我给她的礼物。

我也试着教她开车。她摆手表示不愿意,但我抱起她,把她搁在了驾驶座上,我们两人都笑了。我花了二十分钟给她讲解各种操控装置。她的眼神从兴致勃勃变成了恐惧。然后我转动钥匙点火,仪表盘亮起来,还没来得及说下一句话她就已经下车回到了屋里。我后来又尝试了几次都无功而返。

我本以为学会开车能够改变她的生活。她可以去她想去的地方。在妈妈让她再无法忍受时,她可以自己开车走,永远离开。



四车道变成两车道,沥青路面被碎石取代。三轮车司机拉着满车的竹子在汽车和水牛之间穿梭。偶尔有狗或山羊在我们的卡车前横冲过马路,差点撞上保险杠。杜子一直没有减速。今天撞死的动物只是比明天早些成了盘中餐而已——这就是乡间的道路规则。

我拿出地图,查出我们要去的玛雅托(Mayantoc)村的路线。窗外远处,微小的人影勾着腰,像许多折弯的钉子。人们在以几千年亘古不变的方式收割稻子。我们离目的地很近了。

我敲了敲那个便宜的塑料盒,后悔没买一个真正的瓮,瓷的或红木做的那种。洛拉家乡的亲人会怎么想?不过,她的亲人也已所剩无几了。她的同胞手足中只有一个还在此地:98岁的格雷戈莉娅(Gregoria);我听说她的记忆力已经很差了。她的亲戚说,每听人提起洛拉的名字,她都会失声痛哭,然后很快就忘了为什么。



洛拉和作者在2008年。作者与洛拉的姐姐格雷戈莉。


之前我已经和洛拉的一位侄女联系上了。她对这天的安排是:我到达后,先举行一个低调的悼念仪式,然后做祷告,随之在玛雅托永福公墓将骨灰下葬。洛拉去世已经五年了,我却还没和她做过最后的告别,但我知道这一刻即将到来。一整天我都感到极度的悲伤,但我竭力忍着,不愿当着杜子的面哭出来。我为我家对待洛拉的方式而羞愧,为她在玛雅托的亲戚会如何待我而紧张,但我感受更多的是因为失去她而带来的可怕的沉重,仿佛她的死只是昨天刚发生的事。

杜子在罗姆洛(Romulo)公路上转向西北,然后在卡米泠(Camiling)左拐;这个小镇是妈妈和汤姆中尉的故乡。路越来越窄,双车道变成单车道,碎石路变成土路。沿着卡米泠河,道旁是一簇簇的竹屋,前方是绿色的山丘。就要到了。



我在妈妈的葬礼上致了悼词,讲的都是真心话。我讲到她勇敢而充满生气;她有过不幸的经历,但她尽力了;她高兴起来光彩夺目;她疼爱孩子,给了我们一个真正的家——在俄勒冈州的塞勒姆(Salem)——让我们从80年代到90年代有了以前不曾有过的的固定住所。我讲到我希望能再感谢她一次;我们都爱她。

我没有谈及洛拉。就像在我妈妈生命的最后几年中,当我跟妈妈相处时,我从脑子里选择性地屏蔽了洛拉。爱我母亲需要动一种心理手术。保持我们的母子亲情非此不可,而母子亲情是我所想要的,特别是90年代中期她的健康开始走下坡路之后。糖尿病。乳腺癌。急性骨髓白血病:在血液和骨髓中快速生长的癌症。她仿佛在一夜之间衰弱了下来。

那次大吵之后,我尽量避免回家,23岁时我搬到了西雅图。当我偶尔回家探望时,我看到了一个变化。妈妈还是妈妈,但不像以前那样无情。她给洛拉做了一套上好的假牙,让她有自己的卧室。当我的兄弟姐妹和我着手改变洛拉的非法移民(TNT)身份时,我妈妈也很合作。里根总统1986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移民法令使数百万非法移民有资格获得大赦。这是个漫长的过程,但在1998年10月,在我母亲被诊断为白血病四个月后,洛拉成为了公民。那之后妈妈又活了一年。

那段时间里,妈妈和伊凡常一起去俄勒冈州海岸的林肯市(LincolnCity)旅游,有时会带上洛拉。洛拉很喜欢大海。在海的另一边是她梦想着要回去的故乡岛屿。对洛拉来说,没有什么比看见妈妈在她身边轻松愉快更使她高兴的了。只需在海边与我妈妈一起享受一个下午,或是厨房里跟她花一刻钟忆旧,洛拉似乎就忘记了多年的折磨。
牧师问妈妈是否有任何想要原谅或被原谅的事。没有看着洛拉,妈妈伸出手,把手掌放在她头上。她没说一个字。

我却不那么容易忘记。但我开始从不同的角度看妈妈。她去世之前给了我她的日记,有整整两大箱。当她睡着的时候,我在离她几英尺远的地方翻阅这些日记,从中瞥见了一些她生活中我多年来一直拒绝承认的方面。她上医学院时,还很少有女性学医。她来到美国,为获得作为一名女性和一名移民医师应得的尊重而奋斗。她在位于塞勒姆的Fairview培训中心——一个为发展性障碍人服务的政府机构——工作了二十年。有讽刺意味的是,她大部分职业生涯都在照顾弱势人群。他们崇拜她。女同事成了她亲密的朋友。她们在一起做女孩子那些傻傻的事——买鞋啊,在彼此的家里开盛装的派对啊,交换阴茎形的肥皂和半裸男人日历之类的搞笑礼物,在一起开心地忘情大笑。他们的派对照片提醒我,妈妈除了家庭和洛拉之外还有另一种生活和身份。这其实是当然的事。

妈妈非常详细地写到她的每个孩子,以及她某日对我们的某种感受,或骄傲或爱或怨恨。大量的篇幅花在她的两任丈夫身上,试图在她自己的故事里把他们作为复杂的角色来把握。对她而言,我们都是重要的人,而洛拉却是个附属品。当洛拉偶尔被提及时,她只是别人故事中的小角色。“洛拉今天早上送我心爱的亚历克斯到他的新学校。我希望他能尽快结交新朋友,不再因为搬家而如此难过…“在这篇大约两页关于我的日记中,再没提到洛拉。

妈妈去世的前一天,一位天主教牧师来到家里做临终圣事。洛拉坐在我母亲的床边,拿着一个杯子和吸管,准备递到妈妈嘴边。这些日子,她对我母亲格外关注,格外仁善。她本可以利用妈妈的衰弱伺机报复,但是她所做的却恰恰相反。

牧师问妈妈是否有任何想要原谅或被原谅的事。妈妈努力撑开沉重的眼皮,扫视了一下房间,一言未发。然后,没有看着洛拉,妈妈伸出手,把手掌放在她头上。她没说一个字。



洛拉75岁时住到我家。我已经结了婚,有两个年幼的女儿,和一个舒适的林间住宅。从我家二楼可以看到普吉特海湾(PugetSound)。我们给洛拉一个卧室和随意打发时间的权力:睡懒觉,看肥皂剧,或整天啥都不做。在她一生中,她头一次可以放松身心,完全自由。我其实应该知道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我已忘了洛拉做过的那些让我烦燥的事情。她总是告诉我穿上毛衣以免感冒(那时我已40多岁)。她不断地抱怨我爸爸和伊凡:我父亲很懒,伊凡是个吸血虫。对这些我学会了这耳朵进那耳朵出。让我较难无视的是她狂热的节省。她什么都不扔掉。她还仔细检查垃圾以确保我们没有扔掉任何有用的东西。她一再洗涤和重复使用厨房纸巾,直到它们在她手中解体烂掉(别人都不愿意碰它们)。厨房里面堆满了杂货袋,酸奶瓶和泡菜罐,我们房子里有的角落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垃圾仓库。

她给我们做早餐,虽然家里其他人除了吃香蕉或营养燕麦棒(granolabar)外不吃别的,而且通常是出门时一边嚼一边往外跑。她给我们整理床,洗衣,打扫房间。时不时地我会对她说,“洛拉,你不必做这些。”“洛拉,我们自己会做。”“洛拉,那是孩子们的任务。”她会说好吧,但仍然我行我素。

令我烦恼的是碰上她在厨房里站着吃饭,或者我一走进房间她就紧张起来并且开始做清洁。几个月后,我和她坐下来谈了一次。

“我不是我爸。你不是这里的奴隶,”我说,开始历数她一连串奴隶似的行为。当我意识到她的惊讶,我深吸了一口气,双手捧着她的脸,她那瘦小的脸上一双眼睛疑惑地打量着我。我吻了她的额头。“这里是你的家,”我说。“你不是来侍候我们的。你可以放松,好吗?”

“好的,”她说。然后又转回去做清洁。

她不知道别的生活方式。我意识到我得自己听从自己的劝告:放松。如果她想做晚饭,让她做;感谢她做的菜,然后自己去洗碗。我得不断提醒自己:随她吧。

一天晚上我回到家,看见她坐在沙发上玩拼字游戏,脚搁在茶几上,电视机开着,身边一杯茶。她瞥了我一眼,有些羞怯地笑了起来,露出完美的白色假牙,然后继续玩拼字。有进步,我想。

她在后院种了一个花园——玫瑰,郁金香,各种兰花——常常一整下午都在那里侍弄。她也常常在家附近散步。她已经年届80,又有严重的关节炎,所以她走路开始用手杖了。在厨房里,她从一个快餐厨师变成了一个精品厨师,只在有情绪和灵感的时候才创作。每当她做了丰盛的饭菜,看着我们狼吞虎咽,她会满意地咧嘴笑。
老农庄不在了。她的房子不在了。她的父母和她的大部分兄弟姐妹都不在了。还活着的童年朋友就像是陌生人。


路过洛拉卧室门口时,我常听到她在听一个菲律宾民歌磁带。同一个磁带她听了一遍又一遍。我知道她把几乎所有的钱——我妻子和我每周给她200美元——都寄给家乡的亲戚了。一天下午,我发现她坐在房后露台上凝视着一张有人从老家传过来的她村子的照片。

“你想回家乡吗,洛拉?”

她把照片翻到背面,用手指抚摸着上面的题字,然后又翻回来,似乎在研究某一个细节。

“想,”她说。

她83岁生日后不久,我买了机票送她回家乡。如果她想回美国的话,一个月后我会把她再带回来。她这趟旅行不言而喻的目的是看看那个渴望了多年的地方是否仍然有家的感觉。

她找到了答案。

“一切都变了,”当我们在玛雅托随意溜达时,她告诉我。老农庄不在了。她的房子不在了。她的父母和她的大部分兄弟姐妹都不在了。还活着的童年朋友就像是陌生人。看到他们是很高兴,但是...一切都不一样了。她还是想在这里度过她人生的最后几年,但她还没准备好。

“你想回到你的花园,”我说。

“是的。我们回家吧。”



洛拉83岁生日之后回菲律宾小住。洛拉和她的妹妹朱莉安娜,时隔65年团聚。




洛拉对我女儿们像对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一样尽心尽力。放学后她会聆听她们的故事、给她们做好吃的。跟我和我太太(尤其是我)不同,她享受学校的每一个活动、每一次表演。她去也去不够,次次坐前排,还把发的节目单留下来作纪念。

让洛拉开心真的太容易了。我们每次全家出去度假都会带着她,但其实她只要去坡下的农贸市场就会很激动。在市场里,她会欣喜得像春游的小孩子一样,眼睛睁得大大的:“你看这些西葫芦!”每天早上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屋里的每一扇百叶窗;每打开一扇,她都会停下来看看外面的风景。

她还自学了识字,真的很不容易。这么多年来,她不知如何慢慢学会了每个字母的读音。她喜欢那种在一堆字母里找单词圈出来的游戏;她房间里堆满了字谜小册子,用铅笔在里面圈出了上千个单词。她每天看新闻,试图听到她已会的单词。然后她在报纸里找出这些词,利用它们来弄懂其它单词的意思。之后,她开始每天从头到尾读完整个报纸。爸爸曾说她头脑简单;我却常常想如果她不是从8岁起就在水稻田里劳作,而是从小就读书识字,她会有怎样的人生。



洛拉82岁


洛拉在我家生活的12年里,我时不时会问起一些关于她自己的事,试图拼凑足够的信息来了解她的一生。这个做法让她觉得很奇怪。对于我的问题,她的第一反应常常是“为什么?”为什么我想知道关于她童年的事?为什么我想问她是怎么遇到汤姆中尉的?

我想让我妹妹琳来帮我问问洛拉的感情生活,心想由她来问洛拉可能自在一些。琳笑出了声,意思是她不会帮这个忙,我只能自己去问了。有一天,当我和洛拉从商店回来归置刚买的东西时,我终于忍不住,脱口问道:“洛拉,你谈过恋爱吗?”她笑了笑,然后给我讲了她唯一一次接近爱情的故事。她当时大约15岁,附近农场有一个叫彼得罗(Pedro)的英俊小伙。连续好几个月他们都肩并肩收割水稻。有一次她失手掉了她的博罗(一种砍刀),他迅速捡起来递回她手里。“我喜欢他。”她说。

一阵寂静。

“然后呢?”

“然后他搬走了。”她说。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

“洛拉,你和人上过床吗?”我不由自主地问。

“没有,”她说。

她不习惯被问起私人问题。她会说“Katulonglangako”,意思是“我只是个佣人”。她常常会给出一个字或者两个字的回答;即使想要挖掘出一个最简单的故事,都要花好几天甚至好几周,像是玩一个你问我答的猜谜游戏。

我渐渐了解到以下这些:她因为我妈妈这么多年对她的残酷无情而十分气愤,但尽管这样,她依旧很想念她。洛拉年轻时,有时会感觉非常孤独,孤独到不想做任何事情,只想独自哭。我知道以前有几年她曾想找个男人,从她晚上睡觉时抱紧一个大枕头的样子就能看出来。但她年纪大了之后,她告诉我跟我母亲的两任丈夫在一个屋檐下居住的经历让她觉得独身也不错。她从不想念那两位。如果她留在玛雅托,像她的兄弟姐妹一样结婚生子,或许她的人生会好一些。但也有可能会更差。她的两个妹妹,法兰西斯卡(Francisca)和泽普瑞娜(Zapriana)都已经因病去世。她的兄弟克劳迪欧(Claudio)死于非命。但是现在想这些有什么用呢?她说。她的人生信条是“Bahalana”,随遇而安。她得到了另一种家庭。在这个家庭里她有八个孩子:我母亲,我们五个兄弟姐妹,和我的两个女儿。她说,这八个人让她活着有了意义。

我们没人料想到她会走得如此匆忙。

我记得当时自己看着医生护士们围在这个棕色皮肤的瘦小得如同一个孩童一般的女人身边,心想,“他们永远不会知道这个女人一生所经历的一切。”

洛拉心脏病发作时,她正在厨房做饭,我正在外面办事。等我回来的时候,她的症状已经很严重了。一两个小时后,在医院里,我还没有想清楚这突发的一切时,她已经走了——晚上10点56分。孩子们和孙辈们都注意到了一件事,但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事:她和我妈妈同一天去世,都是十一月七日。整整相隔十二年。

洛拉活到了86岁。她躺在医院推车上的样子我历历在目。我记得当时自己看着医生护士们围在这个棕色皮肤的瘦小得如同一个孩童一般的女人身边,心想,“他们永远不会知道这个女人一生所经历的一切。”她没有一点点通常人赖以为生的自利与野心;她愿意为身边的人放弃一切,换来了我们的爱与不打折扣的忠诚。她是我们家族中一个圣人般的存在。

在阁楼上收拾她的遗物花了我好几个月。我找到了她70年代从杂志上剪下来以便有一天识字之后能用的菜谱。存有我母亲照片的相册。我和兄弟姐妹们从小到大获得的所有奖状,很多我们都扔掉却被她“救”了下来。有天晚上我在一个箱子底下看到一沓泛黄的剪报,我差一点崩溃;这一沓全是我之前写的却久已忘记的新闻文章。她当时还不识字,但她还是存下来了。



洛拉童年的家的旧址




杜子的卡车在一个小混凝土房子旁边停下,四周是一些木板和竹子搭成的房子。房子周围是稻田,翠绿无边。我还没有下车,很多人就从屋里出来了。

杜子把座位靠背放平,准备小憩。我把帆布包挎在肩膀上,深吸一口气,打开了车门。

一个人轻声说,“这边走。“我被领着走上通向混凝土房子的一个小道,身后大约有20多个人紧紧跟着,有老有小,但大多数是老人。进屋后,他们坐在排在墙边的椅子和凳子上,留我一个人在屋子中间。我站在那里,等着见到接待我的主人。房子很小很暗。人们都期待地望着我。

“洛拉呢?”隔壁房间一个声音说。话音未落,一个穿着家常衣裳的中年女人带着微笑缓步走进来。是艾比娅(Ebia),洛拉的侄女。这是她家。她拥抱我后又问了我一次:“洛拉呢?”



洛拉的墓地


我把布包从肩膀上摘下来,递到她手中。她微笑着,看着我的脸,轻轻接过布包,走到一个木条凳边坐下来。她把手伸进包里,掏出盒子,拿起来仔细地打量。”洛拉呢?“她轻声问。这里的人通常不火化亲人。我觉得她之前不知道我带来的会是什么。她把盒子放在腿上,头枕在盒盖上。一开始我以为她在(开心地)笑,但我很快意识到她其实在哭。她的肩膀开始颤抖、开始哀哭——深沉的、悲恸的、动物般的哀号,就像我之前从洛拉那里听到过的一样。

我没有早点把洛拉的骨灰送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不知道这里的人是否真的那么在乎她。我没有预料到有人会如此悲恸。我还没来得及去安慰艾比娅,一个女人从厨房走出来紧紧抱住她,也开始哀哭。一瞬间满屋都是哭声。那些老人——有的已经盲了,很多一颗牙都不剩——都毫无顾忌地大哭起来,满屋的哭声持续了约十分钟之久。我大为意外,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也已经泪流满面。慢慢地抽泣声消失了,屋里再度安静。

艾比娅抽泣着说,该吃饭了。大家走进厨房,眼睛都已哭得红肿,但情绪却突然轻松下来,开始聊天。我看了一眼长凳上空空的布包,意识到带洛拉回到家乡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完)




[作者]: 阿列克斯·提臧(Alex Tizon),记者,作家,普利策奖获得者。他于2017年3月去世,生前著有《大小人:寻找我作为亚洲人的自己》(Big Little Man: In Search of My Asian 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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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2 15: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剩翼君转载。想到刘德华主演的一部电影《桃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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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3 19: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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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13: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令我感动与震撼的是,洛拉作为一个目不识丁的下人,甚至就像作者所说,一个奴隶,历经了人生种种难以想象的、长久的磨难之后,依然保有一颗善良、朴实的心;而与她一起经历着时代变迁的很多人,却早已放弃了善意地对待他人与世界;文章中展现出的,不同时代,不同文化环境交织中的人性的变与不变,对抗与妥协,使得本文几乎可算是人类学的个案研究。作者的文笔平易朴素,明白晓畅,冷静与激情拿捏得恰到好处,文中的诸多细节令人过目不忘。普利策奖得主果然不是徒有虚名。感觉有志于从事新闻工作的人,应该看看这篇东西,学习一下这种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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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3: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剩翼 发表于 2017-5-25 13:16
最令我感动与震撼的是,洛拉作为一个目不识丁的下人,甚至就像作者所说,一个奴隶,历经了人生种种难以想象 ...

对,看了以后感受太丰富,所以回帖时反而不知该说什么,因为很难用三言两语概括自己的阅读感受。另外,文字也确实好,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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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3: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歪一下楼,读这一篇时,联想到了最近读的莫泊桑的一些短篇小说,这次读莫泊桑,印象最深刻的,是作品对人性的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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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3: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接着六楼举一个例子吧——

小狗皮埃罗


  勒费弗尔太太是一位乡绅太太,是个寡妇。乡间确有这样一种半城半乡的妇人,她们爱用缎带,爱戴荷叶边帽子,说起话来常犯联音错误,当着人面装出一副倨傲的神气,在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可笑的外表下隐藏着一个自命不凡的粗鄙的灵魂。
  正如她们用生丝的手套来掩盖一双又红又粗的手。勒费弗尔太太正是这样一个妇人。
  她使唤着一个女仆,一个忠厚的乡下女子,心地纯朴,名字叫萝丝。
  主仆二人住在诺曼底,科区的中心,沿着公路的有绿色百叶窗的小房子里。
  因为住房的前面有一块狭长的园地,她们就在那儿种了些蔬菜。
  可是一天夜里,有人偷走了十几颗洋葱。
  萝丝发现这桩小小的窃案,赶紧跑去报告太太,太太穿着呢裙子就下了楼。这真是一件令人又伤心又害怕的事。居然有人偷东西,偷了勒费弗尔太太的东西!这么说,当地有贼了,再说,贼既来过一次就可能再来。
  这两个惊慌失措的妇人察看脚印,唠唠叨叨地谈着,作出种种的揣测:“看!他们是从这儿过来的。他们先爬上这座墙;从那儿一跳,跳到了花坛上。”
  她们想到以后的日子就感到害怕。从今以后还怎么能够安安稳稳地睡觉呢!
  失窃的消息马上传开。邻居们都赶来,踏勘了现场,纷纷议论;每来一个人,这两个妇人都要把她们看到和想到的重新说上一遍。
  一个住在附近的农庄主给她们出了一个主意:“你们应该养条狗。”
  这倒是真的,她们的确应该养条狗,哪怕是有了什么情况叫两声也好。可是不能要大狗,天呀!那可使不得。一条大狗,她们怎么受得了!吃也要把她们吃穷了。只要一条小狗,(在诺曼底,人们管狗叫“干”)一条会汪汪叫的小“干”,那就行了。
  等大家都走了以后,勒费弗尔太太立刻就商量养狗的问题,商量了好久。她考虑后 ,提出许多反对意见,她一想到盛得满满的狗食盆就吓得发呆;因为她是属于那些精打细算的乡绅太太一流的人,她们衣袋里老掖着几个小铜子,好在路上当着众人的面施舍给穷人,和星期日付教堂的捐款。
  萝丝是喜欢猫狗的,她提出了种种理由,并且很狡猾地为这些理由作了辩护。最后决定养一条狗,一条小而又小的狗。
  她们开始找狗了,不过遇到的尽是些大狗,吃起肉汤来能把人吓死的大狗。罗尔维尔的食品杂货店老板倒是有一条很小的狗,不过他要求付给他两个法郎作为饲养费。勒费弗尔太太说,她愿意养一条“干”,但决不花钱去买。
  可是,面包房老板知道了这件事以后,有一天早上在他的车子里带来了一只长了一身黄毛的小怪物:腿短得几乎跟没有一样,鳄鱼身子,狐狸头,一条向上翘的尾巴活像军帽上的翎饰,长度和整个身子相等。面包房的一个主顾不想要它了,这条看了叫人恶心的小狗,用不着花钱买,勒费弗尔太太却认为很美。萝丝抱起来吻了吻,打听它叫什么。面包房老板回答:“皮埃罗。”
  它被安置在一只旧肥皂箱里,先给它弄了点水,它喝了。然后又给它拿来一块面包,它吃了。勒费弗尔太太发了愁,但是念头一转,有了一个主意:“等它在家里待习惯了以后,可以把它撒开。它在附近一带转转就可以找到吃的了。”
  后来果然把它撒开,但是它仍旧免不了挨饿。并且它只有在讨东西吃的时候才汪汪地叫;在那种时候它叫得倒很厉害。
  园子呢,谁都可以进来。任何人来了,皮埃罗都过去跟他亲热一番,绝对不叫一声。
  不过勒费弗尔太太对这条狗也渐渐地惯了;她甚至有点喜爱它了,有时候还把面包在自己的肉汤里蘸一蘸,亲手一口一口地喂它吃。
  不过她从来没有想到还有纳税的问题。“八个法郎,太太!”当有人为了这条连叫都不会叫的小“干”来跟她索取八个法郎的时候,一惊之下,她差点儿昏过去。
  她们立刻决定摆脱这个皮埃罗。可是谁也不要。附近十法里之内,所有的住户见了都摇头。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她们决定送它去“啃烂泥”。
  所谓“啃烂泥”,就是“下泥灰岩坑”。当地的习惯,凡是不要的狗,都叫它去“啃烂泥”。
  在一片广阔的平原上,可以看到一种窝棚,或者更正确地说,有一种很小的茅草房顶支在地面上。这就是泥灰岩坑的坑口。
每年到了用泥灰肥田的时候,才有人下到坑里去。平常日子,它的用处就是充当被判处死刑的狗的坟墓;人们在这个坑口附近走过,常常可以听见哀怨的吠声,狂怒的或是绝望的嚎声,凄厉的求援声。
  猎户和牧羊人喂养的狗都惊恐地躲开这个怨声不绝的深坑,谁要是俯身朝下望一下,立刻就会有一股难闻的腐臭气味冲上来。
  不少可怕的惨剧在黑暗中演出。
  一条狗吃着比它先下来的那些狗的腐烂的尸体,在坑底奄奄一息挣扎了十天或十二天以后,会突然又有一条狗被扔下来,这条新扔下来的狗当然比它大,比它强壮。坑底是两条狗了,全都饿着肚子,眼里发光。它们互相窥视着,互相追随着,都提心吊胆,迟疑不决。可是饥饿催迫着它们;它们互相攻击,打了很久,很激烈;最后强的吃了弱的,活生生地把它吃下去。
  把皮埃罗送去“啃烂泥”的主意一经打定,就立刻物色一个执行人。修补公路的养路工人要十个苏,才肯跑这一趟。勒费弗尔太太觉得这未免太过分了。住在附近的那个打短工的,倒是五个苏就行了,但是还太贵。萝丝表示了意见,她说不如由她们亲自把它送去,这样在路上它不至于受虐待,也不会事先知道它自己的厄运;于是决定在天黑以后她们两人去一趟。
  这天晚上,给它准备了一盆很好的肉汤,还加了一点儿黄油;它全部吃光,一滴也没剩;它正摇着尾巴表示满意的时候,萝丝一把将它抱起来,放在围裙里。
  她们迈着大步,像两个偷蔬菜的,在平原上匆匆走着。不久她们就看见了泥灰岩坑。到了坑边,勒费弗尔太太先俯下身子听听下面有没有狗叫声。没有。下面没有狗;皮埃罗下去后坑里只会有它一条狗。于是泪流满面的萝丝吻了吻它,把它扔下去;她们两人都俯下身子,支起耳朵听。
  她们先听见一下沉闷的响声;随后是一只受伤的动物凄惨的尖叫声。随后又是一连串低低的叫痛声,最后是绝望的求援声,一条狗抬着头望着坑口哀求的悲呼声。
  它叫哟,汪汪地叫个不休!
  她们突然感到后悔,感到害怕,感到一种无法解释的极度恐惧;她们跑着逃走了。萝丝跑得快,勒费弗尔太太不住地喊:“等等我啊,萝丝,等等我啊!”
  她们一夜都做着可怕的噩梦。
  勒费弗尔太太梦见她正坐下去吃饭,把汤盆的盖子打开,皮埃罗在里面,它跳了出来,一下子咬住她的鼻子。
她惊醒之后好像还听见汪汪的叫声。她仔细听了听,才知道是弄错了。
  她重新睡着,这一次是在一条大路上,一条看不到头的路上,她正顺着这条路走着。忽然在路中央,她看见一个篮子,乡下人拎的那种大篮子,丢在那里没人管;这个篮子使她感到害怕。但是她最后还是把盖子揭开,皮埃罗蜷着身子待在篮子里,它一口咬住了她的手,再也不放。她拼命地逃,那条狗就这样一直不松口,挂在她的手上。
  她几乎发了疯,天刚一亮就起来朝泥灰岩坑跑去。
  它汪汪叫着,它一直汪汪叫着,它汪汪叫了一整夜。她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用各式各样的亲热称呼叫它。它呢,凡是狗能发出的温柔亲切的声音它都用了来回答她。
  她于是一心要把它弄回来,打定主意要叫它一直到死都过快活日子。
  她们跑去找挖泥灰为业的那个掘井工人,把情形讲给他听。那个人一声不响地听她讲。等她讲完之后,他说:“您要您的‘干’吗?那得四个法郎。”
  她吓了一跳;她的悲伤一下子飞到九霄云外。
  “四个法郎!您不怕撑死!四个法郎!”
  他回答:“您以为我把我那些绳子、绞车搬了去,架起来,带着我的孩子下去,还保不定让您那条该死的‘干’咬一口,仅仅是为了给您把它弄回来吗?当初就不该扔下去!”
  她气冲冲地走了。四个法郎!
  一回到家,她立刻叫萝丝,把掘井工人的要求告诉她。萝丝一向依顺惯了,她顺着主人的意思说:“四个法郎!这可是一大笔钱啊!太太。”
  然后她又加了一句:“是不是把吃的东西给这条可怜的‘干’扔下去,不让它饿死?”
  勒费弗尔太太听了十分高兴,很赞成这个主意。她们两人于是带着一大块抹黄油的面包又去了。
  她们把面包切成小块,一块一块地丢下去,还轮流着跟皮埃罗说话。狗吃完了一块,马上就汪汪要求第二块。
  她们傍晚又来喂,第二天也来喂,每天都来喂。不过后来一天只喂一次。
  可是,一天早上,她们刚丢下第一块,忽然听见坑里传上来可怕的吠声。下面有两条狗了!又有人丢下去一条狗,而且还是一条大狗!
  萝丝喊了一声:“皮埃罗!”皮埃罗汪汪叫起来。她们于是把食物丢下去;可是每次她们都清清楚楚地听见一阵可怕的抢夺声,然后是挨了咬的皮埃罗嗷嗷的哀号声;皮埃罗的同伴力气大,丢下去的东西全都被它吃了。
  她们尽管说得很清楚:“皮埃罗!这是给你的。”但是毫无用处,很明显,皮埃罗什么也没得到。
  这两个妇人不知所措,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最后勒费弗尔太太用尖酸的口气说:“我总不能把别人丢下去的狗全包下来喂啊。只好不管了。”
  她一想到所有这些狗都要依赖她而活着,她气愤填胸,拔脚就走,并且还带走了剩下的面包,一路走一路吃着。
  萝丝跟在后面,不住用蓝围裙角擦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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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7 23: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白水 发表于 2017-5-26 13:27
接着六楼举一个例子吧——

小狗皮埃罗

点头。通过一件小事,就体现出那种人性的纠结,莫泊桑的确是这方面的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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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9 10: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读到这篇文章中间,洛拉被责骂还无怨无悔,当时脑海里就蹦出两个字:圣徒。
记得以前有位台湾作家写过,家族撤台后带着一位老仆人,是爷爷的侍卫官,也忠心耿耿地为这个家族服务了一辈子,里面有个情节至今犹记:爸爸打我的时候,老侍从官护着我去训爸爸。然后呢,我又想到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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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9 23: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帝国重骑兵 发表于 2017-5-29 10:24
读到这篇文章中间,洛拉被责骂还无怨无悔,当时脑海里就蹦出两个字:圣徒。
记得以前有位台湾作家写过,家 ...

虽说作者也认为洛拉已成为他家中的一个圣人般的存在。不过,洛拉并不是一个天生的圣徒,谁也不会是,要说年轻时的洛拉即使被责打也一点没有怨气,我不相信,洛拉的伟大之处,在于她历经苦难和冤屈, 最终还是选择了以德报怨。这种挣扎,这种抉择,才是最动人,最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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