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云间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914|回复: 11

[原创文字] 山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3-28 01: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寒假前写的同志故事,一共四章,后两章还在修改中……主角还是王也和张楚岚,胡老师评论《夜变》里读出同志的味道,这次就真·同志一把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8-3-28 01: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紫璇 于 2018-3-28 01:33 编辑

一望可相见,一步如重城。

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山木


(一)
不知为什么,我从小总有一种对于生活有些遗憾的感觉,好像什么都不完美,好像完美的都是假象。大概这是由于我情感丰沛又天生敏感,所以一面对人和事总会有很高的期望,而另一面,一旦任何瑕疵出现,我都无法容忍,以致灰心失望,陷于深深苦恼之中。经过十几年的成长,我的性格变得不再那样强烈了,可它依旧存在于我的血液和骨髓里,潜伏着,当一些时刻降临,我终于不能再对自己的遭遇如同旁观者一样漠然时,它便爆发出来,统领整个世界,就像暗中积蓄的乌云一样,在我的心灵上空降下一场激荡的狂风暴雨,把那精心调整好的一切和平,冷静与理智都撕扯得破碎,徒留下疲惫而失望的心绪。等我独自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一点点地,抚慰,疗伤,再重新上路。


所以我觉得自己不会得到幸福,只是在一次次轮回中,不断回到原点。


当我淋着雨路过一对撑伞的情侣的时候,我幻想自己的背影或许会使他们的眼神里多出一分惊讶。当时我刚从芍药居地铁站前的天桥走下来,雨水从桥栏杆的空隙中淌下,浇在一闪而过的车顶上。地铁行驶的噪音和雨声混在一起,在混乱里叫嚣着。那时我的灰色针织裙已经湿透了,变成了黑色,紧紧贴在身上。雨水从眼皮流到眼角处,和滚烫的泪水融在一起,变得冰冷。于是,车灯和路灯橘黄色的影子在我眼前形成一片片光斑,这让我不得不一遍遍抹眼睛,可前面仍旧一片模糊。我只能两手抱紧了自己的大臂,逆着风继续向前走。脚上的带跟凉拖因为渗进了水,使得脚掌不由自主地向下滑。我本来就和鞋带摩擦的小指,现在已经蹭破皮了。我想起电影里那些同样在暴雨里行走的女主角,可是不同的是,从后驶来的一道道金色光束,总有一对会为她们停留下来,亦会有一把伞停留在她们的头顶。但现在什么也没发生,那些车辆从我身边呼啸而过,粗暴地溅起一滩水花,打到我赤裸的小腿上。


张楚岚不会找车来接我的,实际上,他甚至连房门都没给我留。我回来的时候他屋里的灯已经熄灭了,因为明天是周一,他还得上班。对做金融的人来说,睡眠永远都是不够的。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样轻地关上门,是怕惊醒他,还是遏制自己制造声响以图引起他注意的欲望,甚至我还把自己的鞋子拿掉了。闪电明晃晃的白光透过厨房的窗户照到地板上,雨中的北京城,漆黑、潮湿,但远处流动的车灯和闪烁的霓虹却被暗夜映衬得璀璨又淋漓。我常被这样的美吸引,下班站在地铁里,看窗外星光一样漂浮的窗户,这时城市在黑夜里失去它坚硬的轮廓,只剩下柔和的宁静,它抚慰着我。倒不是我幻想着自己能够在那群悬浮的光亮里找到自己的栖息之所,我只是想象到了灯光之下的幸福,并为这幸福而祝福。生活掀开它温柔的一面,使我的期待和希望又涌了出来,盈满整个干涸的身体。


我于是在厨房站了很久,不自觉地从璀璨得不真实的夜景里汲取力量,可就在提着鞋往回走的时候,脚下一滑直接摔倒在了地上。那时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甚至连后背一阵阵钝痛都忘记了,黑暗中我听着自己的心脏咚咚跳动的声音,也不知过了多久,只看着折射在天花板上的条状灯光一次次缓缓地滑入黑暗里。渐渐的,窗外雨声似乎比之前小了。我感觉到自己的耳朵因为流进了泪水,瘙痒得令人难耐,于是就坐了起来,一边骂着自己是个蠢货,一边揉着酸痛的腰和屁股。在往我租下的卧室走的时候,他的门依旧紧闭着,一股热流又从我眼眶里涌上来,我想挪动步子,可还是不由自己地来到了那扇门面前,颤抖着伸出手,轻轻抚在上面,就好像触着的是他的面庞。


于是我在那扇门前坐下,两手环抱着双腿,脑袋抵在柔软的膝盖上。这个状态也不知持续了多久,或许滴在我腹部的眼泪都变得冰冷了,或许我觉得自己再也为他挤不出任何泪水了,我头脑昏沉,全身酸痛,脚趾头沙沙地疼。于是我站起身来,再也不顾及会不会弄出什么声音来,走回了自己的卧室里。


我和上司请了一天的假,理由就直接说自己失恋了。其实根本不是失恋,只是暗恋别人很久,为他做了不少事情,最后还被拒绝了。我的上司是和我一个大学毕业的师兄,宽厚的他准了我两天假,还叮嘱我调整好之后到他家里吃个饭,跟嫂子好好聊聊。他告诉我自己过去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你看我现在不也遇到你嫂子了吗。”


我在电话另一头笑起来,说了一连串是。


我的卧室有一道三十厘米宽的落地窗,从窗户里能看到对面高楼林立的街道,清晨的时候,密密麻麻的车辆拥挤在马路上,黯淡的尾灯还没有熄灭。车流向前迟缓地移动,望着他们给我一种仿佛超脱于众生之上,居高临下的感觉。后来传来大门扣上的声音,于是我知道他离开了,我的心好像也再度沉了下去。


他一天都没有露面,甚至晚上都没有回家。


第二天我便继续上班了,正好要去出差,这样一来我就可以直到周末才回到家了。我不得不在这栋房子里住到月底,但在这里,尤其他昨晚为了躲我根本没有回来这件事,使我一踏入这间合租的房子便被一种深深的屈辱感俘获。


周六下午我推着旅行箱回了家,一打开门一股尘土和发霉的味道扑面而来,并且伴随着和室外一样的高温。我把旅行箱从门外拉到小餐厅里,走进厨房把窗户打开,又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开盖了的冰糖雪梨,坐在吧台的高脚铁椅上喝了起来。也不顾自己穿着短裙,两腿径直敞着,高跟鞋的细跟不耐烦地敲击着椅腿的横杆。阳光从厨房里照进来,整个屋子笼罩着在棕黄色的光线里,显得燠热异常,在橘红色的光柱间,细小的尘埃飞旋回舞,穿过厨房和沙发之间狭小的餐厅区域。我那晚背过的挎包仍旧跟被人遗弃似的丢在贴着墙边的双人沙发上,肩带的位置似乎仍保持着我离开时候的样子。

搞不好这孙子一周都没回来,我一边忿忿地想着,一边扯开衣领上的扣子,高温使得我的前胸渗出了一层黏腻的汗珠。


有本事这个月你都别回来,妈的,老娘下次把锁都给你换了。


虽然心里这么想着,可我喉头却跟什么卡住了似的,无论灌进多少饮料,好像也冲不淡这郁结住的干涩。


不知道在涌入室内的热气和人车的喧嚣声里坐了多久,我终于站起身来,蹬掉的两只高跟鞋重重地砸在地板上,发出咚咚的声音。于是我准备去关窗,可就在我光着脚从厨房里出来,往敞开的防盗门那里走去的时候,一个带着鸭舌帽梳着马尾的高大男人从楼道里走了过来,他先看了看对门的门牌,后又转到了我这里。


“这里是张楚岚家吗?”他彬彬有礼地问道


“他现在不在家,我是他舍友。”


我本来有些紧张,因为他没有穿快递小哥的工作服,而是套了一件橘黄色半袖和一条墨绿色短裤。而且,他又留着长发,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头发留得这样长的男人。可是当他面对我的时候,那些担忧一下子就消散了。他看起来二十六七岁的样子。五官非常深邃,鼻梁高挺,这使他有些不像面部扁平的亚洲人,可他又生了中国男人才有的一副浓眉。他的眼睛很秀美,但眼角却有点向下耷拉,仿佛睁开眼睛站在这里看着我都是一件烦琐的事情。这种慵懒的神态乍看起来无精打采,实则有种轻蔑的意味,一种已经看透了我因而觉得索然无味的态度,毕竟自从打招呼时他眼中闪过后一点零星的好奇后,那里就再也没有任何因我而燃起的神采了。


我觉得自己浑身有点不自在,便下意识地捋了捋耳边的碎头发,见他手里拿着一个档案袋就问他需不需要由我来转交。


“哦,不了,我想还是亲自交给他比较好。”


“呵呵。”我冷笑了一下“他这阵子应该是不会回来了。”


“出差吗?”


“差不多吧。”我淡淡地说,“我想他下个月应该会回来了,你下个月再来吧。”


他双眉蹙起来,垂下眼睛似乎在想着什么心事,我于是斜靠着门开始打量他。他看着一米八的个子,但是因为衣着太过随意宽松,反而看不出衣料底下的身材,只是露出的两臂和小腿都肌肉饱满,线条流畅。


他似乎注意到了我的目光,咳嗽了一下。


我愣了愣,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开始寻思别的男人,觉得惊异又羞赧。


“你和他关系好吗?”


“啊。”我叹了口气,但想到过去我们还是朋友时的情景,犹豫了一下说道,


“还算可以吧。”


“那请你把这个交给他吧。”他缓缓地把档案袋递到我面前,


“这里面的东西非常重要,请你一定原封不动地给他。”


我于是从门框上直起身子,犹疑地看了他一眼,或许是他凝重的神情感染到我了。看着那平整的牛皮纸袋上面没有一个字,我心中的疑惑涌了上来,可聚集到喉头又不知该问些什么。于是我只两手接过了。


在我接下的时候,他全程眼神凝滞,似乎连呼吸都停止了,平静得吓人。如果说之前傲慢的态度尚存一分人情,这时他似乎已把自己舍弃了,他眼中那种光芒,决绝得让人有些害怕。


我把档案袋抱在怀里,看他转身下楼,身影一点点下沉,消失。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紧张起来,心里有一种非常想要挽留住他的冲动,可又矜于女孩子那层薄面,生硬地堵在嘴边。


“喂!”我还是跑到了楼梯扶手处,朝下喊道,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偷看呢?”


“不会的,你看起来不是那种人。”


他头也不回地说,脚步声继续有规律地响着,直到消失在楼道里充斥的引擎声和知了的鸣叫里。


我后来才知道他叫王也。那时我正去师兄家跟他们夫妻俩吃饭,嫂子聊到中海地产老总的儿子出家,因为长得帅上了百度热搜。师兄却冷冷地说不仅如此。


“有人传,在他出家前,市委书记的女儿差点嫁到王家。”


“我的妈。”


我惊得手里握着的筷子都掉到了桌上,手忙脚乱之间又被我碰掉在地上。


“嘉清啊,这种事儿用得着这么吃惊吗?”嫂子一面说,一面走进厨房给我换了一双。


我笑着接过来,连忙解释道,


“就是觉得这富二代还挺有个性。”


“这不算什么,古代太多了,一看就是读历史少。”


“是是。”我点了点头,继续拿起碗来往嘴里扒拉饭。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张楚岚,与他合租的这一年半里,他从未提过王也,一般人如果认识这等人物,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件事儿。认识这样的人,又把关系藏得这样深久,让我觉得有点害怕。于是我粗略回想了一下过去和他生活时自己肆言无忌的时刻,那些性情流露的表现想必都落他眼里了,但是他是什么反应呢,我一片茫然。或许正因为他并未表露出强烈的喜爱或厌恶,我才对此没有记忆。或许他只是淡淡地笑笑,倦怠地望着我,饱含平静,要么就是在看手机或者读书的时候抬起头,提醒我不要忘记带钥匙或者放味精之类琐碎事情。可我为什么喜欢他呢?似乎因为他的体贴。他是那样周到的人,我从不担心家里的口罩或者空气净化器的滤网,打开冰箱永远能拿出应季的水果。周末推开房门,看到他捡起我掉落在瓷砖上的头发,扔进纸篓里。


“楚岚哥,你这样我太惭愧了,家里乱一点才温馨啊。”


我打着哈欠坐到吧台的高脚椅上,拿起他已经放糖的永和豆浆饮了一口。


“你擅长温馨,我擅长收拾。”他走过我身边的时候拍了一下我的头。


“不刷牙就吃早饭,你能有点女孩儿的样子吗。”


“大家都是兄弟,没必要装,我就这样。”我吧嗒嘴道,“人生嘛,多一点真诚,少一点套路。”


可我分不清他何时在套路,何时真情流露,亦或,真假掺半。这想法让我脊背一冷,仿佛蓦然回首,见到自己走过的道路上原来哂笑与厌恶丛生,这种险恶令人胆寒。


可是人又是多么奇妙。居然会在彻底了解一个人之前,先爱上他。那一定是他在某一时刻打动了你,或是一个笑容,或是一个眼神,击中了你的心灵,使你被呈现出这种感觉的灵魂所俘获,哪怕这只是他的一个碎片!


(二)
我时常想,人们其实只是把他们的生活构筑在一系列观念和感受上,所以我们根本无法穷究这个世界的原貌,更进一步,我们的世界其实是自己塑造出来的。或许这么说太过唯心,但却令人振奋,难道还有比你能塑造自己的世界更让人激动的事情吗?


“嘉清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张楚岚淡淡笑着说,但滋味却很复杂,让人分不清是悲哀还是羡慕,只是那遥远陌生的目光足以啄痛一个人。于是我把书从沙发边的圆桌上抽走,那是一些诗歌和小说,拿到自己的卧室,只在睡觉前翻两页。因为喜欢他,我不觉得自己是在违拗自己而取悦别人。


楚岚哥希望我务实一点,这也没什么不好,我那时觉得。


可在那晚过后,这些都变得令人心惊。他大概那时就开始讨厌我了,我想道,感觉腹中肠子扭结着,痛苦地绞着。可他什么都不说,一点也不显露,直到最后……


这样的时刻有时发生在我的工位上,我不得不扯出几张纸巾,擦掉泪水或者清涕,然后拿出化妆镜看看粉底有没有花掉。电脑屏幕上光标在未完成的句子后一闪一闪,我擤了擤鼻子,继续赶写到一半的报告。


我俩的聊天记录仍停留在档案袋照片和那句“别人给你的。”

我是颤抖着发出这些东西的,在发出后恨不得每几分钟就去看手机的信号灯。它亮了几次,只是一些无关的事。于是我狠下心关了手机,直到晚上赶完报告,从办公大厦出来,需要打车回家,才想起手机的事情。


我从未觉得开机时间这么漫长,可是除了朋友的几条消息和父母的未接电话,便再没有别的了。


我既松了口气,又倍感失落。


十一点半,北京的暑气未消,炙亮的路灯染黄了周围的空气,在马路上留一下片片橘红色的光影。车辆奔驰而过,呼啸着,如同白日一样焦虑。高矮交错的楼宇间,霓虹灯依旧地闪烁,我想起父亲小时候对我说的话:


要诱使一个孩子犯罪,最好的办法就是带他去逛百货商场。


我在树影下的人行道上走,从旁边的紫叶小檗中传来蟋蟀轻盈的鸣叫,这使我昏沉的头脑渐渐放松下来。我感到有些庆幸,毕竟我成功地忘记了他,虽然只有一天。我厌恶被别人牵着走的感觉,尤其对方已经否认了我,他便不再有价值。我应该回到自己的生活了,这么多年,我可以没有男朋友的照顾,却不能不振作起来照顾自己,况且,还有我的家人呢。我突然心里愧疚起来,发现自己从没对父母的事这么上心过。


就在我往明天的备忘录上写给爸妈回电话的时,张楚岚回复了我,


“有的事情,假如你都忘记了,那它还算发生过吗?”


我没有立刻回复他,而是从滴滴上叫了辆快车。


我并非没有猜测过档案袋的内容,但想到的最合乎情理的就是他们两个人都爱过的女人的照片。可能她最终选择了王也,而没有选择张楚岚。再想到市委书记待嫁的女儿和王也出家的事情,我想这可能是个红颜薄命的故事,最后他遵从她的嘱托将其留下的遗物交给另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他可能也是这个原因拒绝了我。


这个故事虽然只是假设,却使我开始同情张楚岚了,或许他掩藏自己是不想在旧日情伤上徒加新痕,我想着想着鼻头突然酸了起来,一串热泪沿着太阳穴淌到枕头上,我感觉自己心里好像有个歇斯底里的声音对着空荡的山谷大喊,楚岚哥,我怎么会伤害你呢,我怎么会那么残忍呢?

那时已是夜里两三点了。擦擦眼睛后,我静静地盯了会儿天花板,望着白色吸顶灯模糊的边缘放空了很久,最后从枕头上拿出手机,看着屏幕上的两行字,慢慢打道:


“对发生的事情,人本就不应该忘记,哪怕记住它会非常痛苦。”


张楚岚的头像再跳到我微信的联系人前列已是两周后的事了。起初我时不时会盯着沉寂的信号灯,烦躁时还会点开他的朋友圈,可一点更新都没有。后来我再不对打开大门怀有任何期待了,也习惯了紧闭的卧室门,只是在一些晚归的时刻,一个人走在小区幽暗的道路上时会想起他来,想起他穿着拖鞋和居家服下来接我,或者一起去旁边的711买当做夜宵的关东煮和泡椒凤爪。


“嘉清,这周末你能陪我去趟湖北吗?”


我晾了他三天,直到周六晚上才回了电话过去。到此我才知道他原来一直在711旁边的宜家住着,我居然没有去附近的旅馆找他一下,脑海中的这个
想法有些刺痛我,可是他那晚也没有找我啊,我在宜家大厅的沙发上坐着的时候想道。而且现在还让我等他,我越想越气,感觉自己每次都在快要忘掉他的时候,便会飞来一个消息使他又重新入侵我的世界。我不能老是这样被人牵制,我冷静地想道,如果张楚岚愿意,他可以玩弄我于股掌之中。

他直接拉着行李箱走了过来,身上有一股非常刺鼻的烟味儿。见到我,那张脸仍旧疲惫地笑了一下,如果说有什么差别,只是他的面庞更瘦削了,两颊都有些陷落下去,显得那对浑圆的眼睛更明显地突了出来。


他依旧穿着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件星战的半袖,白色的衣料因为洗得有些薄了而透出里面背心的边沿,黑色的加粗英文字母也已经花掉了。那些旧得不行的衣服他都会洗得非常干净,一件件地晾在阳台上,因为我个子矮,他便特意挂在高处的铁丝上。有时去阳台晾衣服的时刻,我有时会走到它们下面,踮起脚闻那种清新的苹果味儿或者奶油味儿。如果有正好有风从纱窗里吹进来,那些洗得褪色的旧衣服就像小帆一样扬起,露出天空或者白云的一角,阳光便会流泻下来,刺得我不得不眯起眼睛。


但此刻有点呛人的烟味儿让我有点想躲开他,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又开始抽烟了,可是“你怎么了”这几个字愣是一字都没从我嘴里漏出去。


“今天这么好看,我都不好意思跟你一块走了。”


我已经打算好了,一句话都不跟他说。


“好吧,回家吧。”


对于一些女人,当她们所爱的浪子回头时,必定历经磨难,饱受摧残。在这人生最辉煌的时刻,她们一定要先冷酷地拒绝这些遍体鳞伤的可怜人,再慢慢地心软,最后毫无保留地贡献出自己苦守中积蓄的爱,滋润那些疲惫凄怆的心灵。

我们一前一后穿过拥挤的小街,在白炽灯光和声浪里穿梭。中途他停下来,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扔进驼背老人手里的白色搪瓷缸子里。我站在树下等他,半张脸遮蔽在黑色的阴影中,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不是禁不住考验的人,可现在他却不得不向我寻求支撑。


“老爷子怪可怜的。”


我想回他“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却只是低声说了句“快走吧。”


我开始希望他一声不坑地离开我的生活了,希望他仍是想象里的那个冷酷的深渊似的人,任什么都不会在坚硬的心灵上留下划痕。在我沉浸在思绪中时,他已走到我身侧了,手中拉着的旅行箱发出单调又浑浊的响声。那晚,小区里的行人格外少,球状路灯昏暗的白光,洒满密实的灰色砖路,两侧高大蔷薇花丛隐没于阴影里,显得分外幽深,黑黢的叶片在微风里摇动,让人想起月光下层层叠叠的海浪。我再一次听到了那漫长的虫鸣声,上一次听到这样的声音还是在王也来找他的那个下午。


虫声比之前要疏落了些,旺盛的夏日似乎在我的两次惊醒之间走过了它最炽烈的路程,而今带着些许的颓然面临初秋蔓延的寂静。


我叹了口气,意识到的时候眼泪已经从下颌上滴落下来。当我从爱恨纠葛中脱身的时候,却又落入时间罗织的网里。但我知道,五十年后的我希望自己能在这一刻原谅他,我不能选择爱情,却能决定是否让自己的世界在这一刻沐浴在宁静的光辉里,我知道这光将穿越沉淀的尘埃和黑暗的时刻,指引我走在由选择和偶然铺就的道路上,我将由此,无所畏惧。

点评

我还以为你不会发到水云间呢~  发表于 2018-4-1 16:47
厉害厉害,可以可以,66666666666666666666  发表于 2018-3-28 08: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1 17:19: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沉默的邦兄 于 2018-4-1 17:20 编辑

这篇是紫璇目前为止文学上最成熟的一篇吧,至少就我看过的为准。事实证明练习还是会有效果的。写作是门手艺,而勤奋是你最好的天赋。

张岚和王也你是打算写成同志关系?至少在前两章我还看出特别明显的暗示,不知道是留在后面情节了,还是我眼太大没发现哈哈。如果是后者请提醒我。

同人文我看的不多,这种把原作人物关系迁移到现实生活场景中的,读起来确实有种特殊的趣味和美感。
不知道历史人物是否也能这么写。比如来一段李白、杜甫和汪伦的都市言情曲折三角恋哈哈哈哈。一个小脑洞,可供灵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4-2 21: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的邦兄 发表于 2018-4-1 17:19
这篇是紫璇目前为止文学上最成熟的一篇吧,至少就我看过的为准。事实证明练习还是会有效果的。写作是门手艺 ...

邦兄说勤奋我其实挺惭愧的,因为从寒假到现在还没认真写过别的,这篇还在修改中……我其实觉得同人是个框,主要还是看作者境界和修养,按老车的话,“《三国演义》不就是《三国志》的同人吗?”另外,李白杜甫这俩人我其实是不敢写的,毕竟资格还差太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9 14: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喜欢张楚岚被拒了,然后发现他和这个叫王也的神秘男子之间存在不可告人的“奸情”?

哈哈哈,小璇璇的想象力真是太丰富了。我觉得文中的“我”最后可能会喜欢上王也。

点评

哈哈哈其实不是哟~  发表于 2018-4-11 10:4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12 23: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完这篇真的是惊到了,我的旋笔力进步太大了,和一年前的你判若两人,当然生活上还是那么逗比吸吸。
跟老车说,我觉得到从这篇开始,我已经没法给你提意见了,你已经一骑绝尘向前去,我还停留在高中的水平像个二百斤的孩子。果然如邦兄所说,写作是门手艺,我至少见证了你上学期的勤奋。
然而最后我忍不住吐槽一下,“快住手你这根本不是同人文”,你这个打着同人耽美旗号的小骗子,虽然这种的确更适合水云间,完全当原创看也很棒

点评

哈哈被发现啦~  发表于 2018-4-16 12: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4-16 12: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紫璇 于 2018-4-16 16:22 编辑

(三)
“人都是得寸进尺的,有了一点之后,就想要更多。”

这便是他故事的开场白。他说完这句之后顿了一下,抿了抿起皮的嘴唇,于是我知道这是他第一次向别人讲述这些。

他七岁时祖父去世,八岁丧母。别人盖起赤瓦的新房时,他们家的围墙仍是用石块垒成的。牵牛花和野草从手指粗细的缝里滋长出来,爬满整座墙体,他和别的孩子常在墙下的阴凉里抓子儿。后来有一次下了整整三天雨,墙整个塌了,因为花草的根系松动了固定石头的泥灰,在大雨和狂风的冲击下石块垮了下来。

人们帮忙清理石头后发现,压死了一只在街上晃荡的老狗。

那时,一到下雨,他和爹就会睡不好,时不时有水落在脸上,还有一次他在睡梦里摸到了一只爬到枕边的蝎子,所幸蝎子蛰到了他的手,而不是眼睛。

拉起灯后,他爹愤怒地将那只手掌那么长的蝎子从炕上划拉到地上,抽起自己踩平了的胶鞋,把它拍的稀烂,烂成一滩薄薄的泥,好像嵌在灰泥地面上。

那件事之后,爹就离开村子了,像别人家长一样,每年过年才回来一次。他被交给大伯抚养。后来因为成绩优秀,父亲决定带他到自己打工的北京读书,这时他才知道爹把准备盖房的钱给了一个京郊农村的女人,通过和这个女人假结婚,爹就有机会把自己的户口转到北京,这样他就能在首都读书甚至高考!

女人有自己的日子,实际上她也是为了供孩子读书才和丈夫假离婚的。父子俩仍没有固定居处,父亲常年随建筑队在工地窝棚住,而他就寄居在打工子弟学校的宿舍里。

学校设立在城市和郊区接壤的地方。他从市里面的工地里看完父亲,便乘东直门枢纽站的长途汽车回学校。路上,蛋糕盒子似的楼群向后退去,渐渐变得疏落,最后变成天边灯塔似的黯淡的剪影,成片的波涛似的杨树取代了它们,杨树后面是广袤的平原。即便到了三月平原上并没有什么颜色,非常单调,一点都没有课文里那种令人欣喜的样子。干燥的黄土,零星的野草,干瘪的杨树或柳树,剩下便是远处铁青的群山与无尽的墙壁似的天空。若有一阵风掠过,垅上便腾起一阵尘埃,卷起去年的树叶,不过吹了一阵就悻悻散了,好像没什么意思似的。

两个小时的车程后他来到学校所在的郊区,下车在站上等往村镇去的小公交。和那些拉着小孩的妇人或者进城看病的农民一起上车,摇摇晃晃中度过了一个小时,汽车把他留在了校门口。那个时候食堂已经没饭了,他就从校门口的小卖部买一袋龙潭,回宿舍泡了吃。

放学后校门口都会聚集几个穿衬衫和皮鞋的年轻男人等女朋友。他们身形削瘦,头发或染或烫,每人都抽根烟或拿瓶饮料。那些男人都是发廊里出来的,他们的女朋友也经常换,不过跟他们好过的女孩似乎都会慢慢地从课堂里消失。

他没想到有一天这些人也会找上他。

“你别想多,就是市里缺个酒吧服务生。听他们说你每周末都要去北京看你爹,周五周六干两天,周日你该干啥干啥。”

“包吃住吗?”

“当然,洋酒西餐,一天两百。”

“市里没人吗,为啥非得找我。”

“跟你说吧,我打听你一阵子了,凭你的皮相和聪明,在这地方读一辈子书也没法出人头地,有本事的都在市里边混。”

那人拍他肩膀的时候,他就像被电着似的不禁一抖,警惕地瞪着那个人。

“小兄弟啊,你这点胆量都没有吗?你爹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那是拿命给你挣钱,你去个酒吧就怂成这样?再说了”他冷笑了一下:

“你一个大老爷们,又不比女的,我们能怎么着你。”
      
      他于是同意了。
  
那时他根本不知道GAY吧,甚至连同性恋都还没听说过。

他是被训练了两个月才正式工作,这期间领班还带他剪了头发,他是极不情愿的,因为这样没法向父亲解释了:

“头发还不长的时候就剪了,你以为自己是少爷吗。”

但父亲并没有这么说,他只是抬起手摸了摸他的头发,说他剪了头看着就跟城里的娃儿似的,都不像自己的孩子了。他淡淡笑着,两手在桌子下不安地拧着一次性筷子的塑料皮。一旦父亲问剪发的花销,他腹内编排好的言语便会滴水不漏地道出。但爹叫服务员点菜了,问他想吃啥,服务员走后,问他期中考试的事情,宿舍里还有没有牛奶,他们班老是考第二那个最近又惹没惹他……

从吃饭到离开馆子,他都是心不在焉的,好像耳边父亲的话来自于一个遥远的地方,像阳光和蝉声一样。一种复杂的情感将他和父亲分隔开来,他深陷于这种情感里,好像隔着一层玻璃似的看着父亲干裂的嘴唇瓮动着。

“到岁数了,也该捯饬了。”爹吐出一口烟说,

他看了父亲一眼,低头笑了一下。

“你肯定编一肚子话了,但是,不想说就不说了。爹知道你。”男人卡了口痰,扭头吐在树荫下的月季花丛里,一只蝴蝶忽上忽下地飞走了。“什么事儿,自己心里有数就好,你也大了。”

他在父亲的身后默默点了头。

他们并没骗他,除了少有女人之外,那个酒吧和别的几乎没有区别。

酒吧在一个地下室里,四周没有窗户,只有个排风扇。屋顶的白炽灯只有关门打扫的时候才会打开,单调清冷的灯光下这里和街上的小资餐厅并没有区别。而营业时亮起的只有昏暗的壁灯和一些脚灯,以及小桌上盛在玻璃杯里的蜡烛。他在吧台后面,负责倒酒,擦杯子和酒瓶,在工作的间隙他得以有时间观望这个地方,渐渐觉得那淹没在幽暗中的空间充满了张力,每一处阴影和模糊似乎都饶有魔力似的吸引着他。

当然,深渊也在凝望着他。

也不知什么时候,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开始频繁出现,他总坐在同一个位置,而且时常和他亲热地说话,他每次都会点最贵的酒,但要求只能让他来倒。他告诉他自己是某个传媒公司的老总,甚至在上头还认识不少人,接着又问他在哪里读书,家里人身体状况都还好不好……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旁边的人要么暗暗发笑,要么一声不吭地离开去别的地方坐。这一切收在他眼里了,他只不动声色听他说话,私下里和同事打听这个人的来历。好像见他不相信自己,那个男人便掏出自己的名片给他,就在他伸手接过的时候,他一下拉住他的手,贪婪地抚摸着,像蛇一样直接向上游走过去。他吓坏了,惊叫了一声,这时旁边喝酒的几个年轻人回过头来,那个中年男人才收回了手。

“装什么纯情。”他冷笑道。

“大叔,您这是怎么说话呢?”其中一个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的小伙子站了起来,

“您这儿耍流氓还骂别人。”

“小兄弟,你说话可是要讲证据啊。”

“这小哥儿就是证据啊,再说了您每个礼拜都过来搁这儿腻味,在座的几位谁没看见啊?”

少年的话引得在座一片哄笑。

“你继续装吧。”那男人转过气红了的脸,狠狠瞪着吧台后面的他,“不就是找棵大树嘛,你这种外地来的贱人,北京一抓一把。”说完男人扔下一张红票子就气急败坏地走了。甚至在男人还没关上门的时候,在场的就已经鼓掌欢呼起来了,也不知谁喊了一声“亲一个”,还有人说“以身相许”的,引得众人笑得更欢了。他的脸腾得一下子红了,见这么多人一下子看着他有些不知所措,往后退了几步后撞了酒柜上,碰的玻璃瓶一阵轻响。

“诶呀,你怕啥,他们就是起哄而已。”那少年懒洋洋地说,“我来这儿不是为干这个的。”

“干什么?”他警惕地看着他,“你们来这儿干什么,这不就是喝酒的地方么?”

少年无所谓似的摆了摆手。

“说说吧小哥儿,你……现在高几?”

他迟疑地看了那少年一眼,

“高一。”

少年点了点头,

“你愿意帮我们写作业么?”

“啊?”

少年告诉他这个酒吧是他铁磁老爸开的,离他们高中不远,每天放学哥几个就来这里找个包间抄作业。

“家长和老师肯定找不到这里。”

他们穿过一条充满霓虹灯迷幻光彩的通道时,少年对他说道,接着他打开门,带他进入一间二三十平方的屋子。他看着地砖上的欧式螺旋花纹,墙壁上皮质的菱形包厢布,以及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感觉有些眩晕。可是,在沙发中央的那张矮桌上,一大片摊开的书本、练习册和笔记本,却又让他一下子找到了落地的感觉,这种突如其来的亲切使他有些想哭。

“行了,你回去吧。”少年对一个穿着白半袖的年轻男人说,那人于是笑着撂下笔,站起身往外走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下面穿得竟是一条皮质紧身裤,大腿根之间一团肿胀高高地凸起,他立刻低下眼睛,好像被什么刺痛了似的。

“要是可以的话,你现在先帮我写一点?”

他从此不用在吧台待着了,每天下学直接去那个包厢,可他甚至都不知道每周给自己结账的少年叫什么名字。但他真心羡慕他,并不是因为他出手阔绰,而是他每天不写作业,却能给他讲自己冥思苦想都解答不了的题目。

“你得换个脑子。”他跟他说,“这屋子待久了太闷。”

每次少年和他起来要出去的时候,沙发上的其他人就会笑着说

“又带你们家小哥儿出去啊。”

“关丫屁事儿,劳逸结合写得快不知道啊。”

他静静听着,在少年尴尬地解释的时候,他说他想太多了。

他们于是出来坐到吧台上,调酒大哥见自己过去的小弟现在坐在顾客的位子上,盯着他笑了一下。

“你想喝什么吗?”少年问他,

“水就好。”

“那我给你推荐个好喝的,”他于是转过去说,“来两瓶冰豆奶诶。”

少年嘹亮干脆的北京口音引得一些人朝他们这边看了一眼。

“你真的没有在意吗?”

“我在意什么?”

“我觉得你没有说实话,你在这里时间也不短了,应该能看出这是个什么地方了吧。”

他心里咯噔一下,本想不搭理少年,可他的目光就这么直勾勾地留在他身上。

“我,”他警惕地看了少年一样,“大概知道了,只是……”

“只是什么。”

“无所谓了,反正我现在也不用在这里抛头露面。”他喝进一大口豆奶,感觉紧张好像都被冲走了似的,“直接给你写作业不就有钱赚了。”

“你想明白真是太好了,因为在这儿找个跟你这么认真的有点难。”

“那你喜欢男生吗?”他盯着少年的眼睛问道。

“怎么可能,不是告诉你就来抄个作业嘛。”

他们起初聊一些学习上的事情,少年为了给他讲清楚,就用调酒师递过来的圆珠笔,在柔软的餐巾纸上写字,上面的字体虽然肆意,却不潦草,甚至在他看来都像艺术品了,不过写在这样被随手丢弃的纸上。所以他每次都会小心翼翼地把它们对折,放到自己的上衣口袋里,有时抬起头会撞上少年望着他的目光,他眼睛里含着一点点笑意。

“你那么喜欢啊?”

“我得回家再自己算一下。”

“哦。”

“你咋这聪明?”

“小聪明啦,还是勤奋比较重要,我就没你这么好学。”少年说着伸了个懒腰,然后趴在吧台上,偏头看着他。

“有时候也玩一会儿嘛,兄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

他看着少年,想说点什么,但话堵到喉咙又涌回去了,少年那时已经没在看着他了,而是枕着胳膊,努力吹动自己额头上的刘海,可他吹了两下,自己似乎也厌倦了,眼皮开始打架……

他轻轻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少年有没有听入耳朵里。

后来的日子里,他们不仅在吧台上喝豆奶,少年决定晚饭也在这里吃了,于是少年开始跟他聊一些关于这里的酒客的故事,谁有女朋友,谁有老婆孩子,谁总是换伴侣,谁是真心想找个人过日子……他说这些的时候声音压得很低,以至于清扬的北京口音都消失了,变成一种模糊又柔缓的语调。起初他只当这些故事是茶余饭后的奇闻异事。尽管它们好像毛虫似的钻入他的耳中,令他浑身不自在,却让人听得欲罢不能。他想要少年继续讲下去,有时候少年还故意卖关子,似乎非要把他逼到生气的边缘,就在他情绪爆裂的前一瞬,突然服软,带着胜利者的姿态笑嘻嘻地讲后面发生的事。但是少年讲得越深,那种瘙痒难耐的感觉就越强烈,他越觉得自己无可抑制地想要听得更多。

渐渐地,他们开始如影随形起来。这是那么自然,自然到敏锐的他都没有察觉,也没意识到在这暧昧的环境里意味着什么。他甚至忘记了在中年男人出现在酒吧之前,他就看见过少年了,他一直在吧台喝饮料,或许他只是没注意到少年飘来的眼神而已。

      少年每周末来酒吧的时间越来越早。有一次,当白炽灯仍然亮着的时候他就到了,服务生们在各自打扫着负责的区域,他们白衬衫的袖子撸到肘部,手臂上的绒毛在灯光下显得分外茂密。他在擦桌子的时候听到少年叫他的声音,见到他,少年把书包往铁凳子上一撂,也把袖子撸了起来,不知道从哪找来了一块抹布。他问少年怎么没开张就来了,得到的回复是这周作业多帮你干完活好能快点给我写。他瞅了瞅鼓囊囊的书包,于是让少年去擦旁边那列圆桌。

      “三儿,你干啥呢?”老板迈着小碎步赶紧从楼梯上跑了下来,“谁让你干的?”

      老板的语气使他立刻抬起头下意识地瞅了一眼少年。

      “帮大爷您干点活儿。” 少年笑着说。

      “边儿待着去吧啊,让你爸知道你上我这儿做苦役,他不得气死了。”老板拍了拍少年的肩膀,问他这大汗淋漓的喝不喝个豆奶。

      “您就别管我了,大爷。”少年不耐烦地说,“我也不能让我爹知道我老是往您这儿跑啊,您说是不是。”
  
      老板低头笑了一下,抬起头的时候正好撞上他的目光,那笑容凝固了一下之后似乎更灿烂了。

      “小张啊,”他越过少年喊道,“好好伺候三儿,看他多喜欢你。”
      
他说完这话之后便不吭声了,低头看着在挂面碗中的鸡蛋,腾起的热气在墙壁上留下虚缈的影子,我拍了拍他肩膀。

“所以你那时候才发现?”

张楚岚点了点头。

“伺候。”他冷笑了一声,“那个词他一说出口,我脑子里都是那天看到的那包鼓起来的东西。”

我把筷子放了下来,陪他一起沉默着。

“但我已经离不开他了,并不是我离不开他的钱,那些钱我都存了起来,一分都没有动,只是我受不了过去那样完全靠爹养活我的日子,我在赚钱,这给我力量你知道吗。”

我点点头。

“后来他叫我去他家打游戏,每次这帮人作业写完后都会去他家玩。我们到那间公寓时,饭菜酒水永远都是准备好的,但却没有一个人。玩到十一二点的时候,那些人就都回家了,他问我要不就先住这里,别回酒吧了。我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因为在酒吧我们都是睡在几张拼起来的桌子上的。其实习惯就好,我本来就爱睡板床,反而那天睡他家的床垫总睡不着。当然,我心里多少也有点不踏实。然后我就听见他敲门的声音,他问我是不是也不困,要不一块看电视。我同意了,然后他拿了一盒子碟片走了进来。那个公寓每个卧室都装了超薄电视机,你可能觉得现在没什么,但是在北京还没开奥运会的时候……我拿了一张看着挺吓人的鬼片,他好像愣了一下说那张碟坏了,我问坏了为什么不扔,他又支支吾吾说不出什么,我也没在意。最后还是他选了一张,我们就开始看电影了,俩人并排躺在床上,他没看一会儿就睡着了,我也困了。然后我从他手里拿了遥控器,研究了一下,才把电视关上,甚至把插销都拔了。当我转身要回到床上的时候,看到他就那么躺在那儿,借着从窗帘渗进来的光还能看到他的胸脯起起伏伏。我也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直到黑暗里的揉成一团的薄被在眼里轮廓都模糊了。就跟小时候看窗帘想象后面有鬼似的,那张床上好像也有什么怪物,也正在等待着我。我当时不知道怎么办,耳边咚咚地都是心跳声。我当然可以再找个屋睡,空房间有的是,但我还是站在那里,因为我觉得那么做他会很难过。这么想又让我觉得自己很蠢,为什么我这只猎物要替猎人想这么多呢?不过我后来我想通了,如果他真的想睡我,我跑到哪个房间他都能得手,这是他家啊。但如果他不这么想,一切都无所谓了。于是我就上了床,把被子摊开给他盖好,自己拽着一角就睡过去了。什么也没发生,我俩一直睡到周日中午,甚至我差点误了去看望我爹。”

他说着摇了摇头笑了起来。

“他能藏着就藏着,你知道吗?有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误会他了。有一回他们打游戏喝酒,他喝多了,晚上洗澡的时候摔在浴盆里,一见我冲进来,赶紧扯条毛巾把自己腰围上,然后问我为什么不敲门。我说两个大老爷们儿至于吗,他说这是隐私。我就说你们城里人就是讲究,这要在我们农村……他立刻说自己说错话了,跟我道歉。你知道,他就是这样,好像在我面前委屈又软弱,随我摆布似的。所以我想他应该是很喜欢我了。”

我点了点头,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他真的,很干净啊。”我感叹道。

张楚岚没说话了,低头开始吃面。

那是我们去武当的前一夜。我很早就下班回了家,途中买了酱牛肉和挂面。推开门的时候,他正抱着一堆叠好的衣服走到餐厅,这使我好像又找回了过去的那种感觉,仿佛表白那一夜的大雨,和这几日他给我讲述的故事,都不过是我自己的一场梦,醒来之后我俩还会继续住在这间房子里,我继续暗恋他,他继续假装什么都不知道,这一切永远都会持续下去。

吃完饭之后,他便让我坐到沙发上自己去看档案袋里的东西,自己则端着碗盘到厨房去洗。档案袋就放在沙发旁边的圆桌上,在我那一摞小说与诗集的旁边。这里唯一一本属于张楚岚的,就是那本深蓝封皮的《菜根谭》,他读书的时候眉头微微皱着,那种状态可以持续两三个小时,我之所清楚是因为我总是会忍不住时不时地从书页里抬起头看他一眼。

档案袋里只有一个优盘和一个巴掌大小的硬壳相册,相册上的米奇和米妮以及他们背后五颜六色的背景都已经有些发黄了。我打开之后看到的第一张照片吓得我差点把相册丢到地上。

我把相册倒扣着放到了桌子上,两只眼睛盯着淡黄色的瓷砖,脑海中一片空白,我试着忘记自己刚刚看到的情景,可它却好像逼着我直视一样,总在我悬在眼前,尤其是那个被红色天鹅绒布蒙住眼睛的男孩儿,他赤裸精瘦的身体……我没办法把它跟那个在厨房里洗碗的男人联系起来。

张楚岚拍我的时候我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

“吓着你了吗?”他小心翼翼地问,他说话时淡淡的烟味儿钻入我的鼻腔。

“那个人是谁?”

“你见过了。”

我困惑地看着他,努力回想自己近一段时间接触的人里有哪些同性恋。

见我半天不吭声张楚岚笑了一下,却不由感慨地说:

“十年了,他变化有这么大吗?”

我愣了一会儿,梦呓似的说道:

“是的,似乎真的改变了很多。”

他于是把相册拿起来,翻到最后,在白色的硬壳封底上,有人用碳素笔竖着写了三个字:

对不起。

“一晚上是五千块钱,两周的时间我去了八晚。我到现在才知道提这个要求的是他,可是不管是谁,我那个时候都会同意的。我大伯,他当时得了尿毒症,经常要做透析,家里的钱花光之后老婆就带着儿子跑了,甚至还带走了我爹给他哥哥治病的钱。”

他惨淡地笑了一下。

“借钱的时候我已经有点恨我爹,他难道不知道供我读书,考出去才是这个家里最重要的事情吗,或许他也知道吧,可是还是把钱借给他们了。但现在,他要回山东照顾我大伯了,你知道吗,他要回去种地。我们商量了一个礼拜要怎么做,最后决定,留我一个人在北京打工,他从老家定期来看我,其实一方面也是为了对付大队的人口调查。七年,只要他和那个女人维持七年的婚姻关系,我们就有北京户口了。”

“北京户口就意味着能在这里高考,比起在山东压力小太多了。而且,替他写作业的另一个好处就是,我了解了市重点老师讲课和出题的思路。相比之下,我们那儿的老师上课简直就是在说梦话,他们自己连高考的评分规则都搞不清楚。当然,也是因为我们班能上大学的本来也凤毛麟角。所以我很清楚,想考上大学我还得进市里读书,离中心城区越近越好。不过这些真的靠我和我爹打工,都是泡影。”

他狠狠地嘬了一口烟,眉头紧皱着,似乎仍然在昨日的痛苦里备受折磨。

“所以后来我去找老板,有没有赚钱快的方法。那时我已经有心理准备了,但等他带我看了片子后,还是被吓坏了。老板告诉我不用怕,他有一种药,吃了之后会使人忘记最近的几个小时里发生的事情,为了让我相信他还写了一份捐助协议,提前给了我五千块钱。四万放现在看来并不多,可是那时足够我高中和大学的学费了,于是我同意了。”

“酒吧的上面就是万豪,我拉着旅行箱从电梯里出来,跟前台的人提了老板的名字后就被给了一张房卡。进屋之后,我按老板说的,先把行李箱中的枕套床单毛巾之类的都换好,然后在浴盆里洗了个澡。等我擦干净身体,躺倒床上,把自己的眼睛蒙好后,我突然特别希望自己变成一具尸体,这样我就会没有任何意识了,可是我越这么想就越清醒,尤其他给我吃的东西,让我有种发低烧的感觉,脑袋很沉,可是心里面却特别焦躁,怎么也没法睡过去。”

“后来我听见门把手拨动的声音,于是更紧张了,但他好像没有一下子扑在我身上,而是走进了洗手间,打开了喷头。那段时间可能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刻,甚至都不是我被他干完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因为我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谁。当时我一直觉得,开价要我的,是那个摸过我手的老总。我一直都忘不掉他最后看我的那个眼神,甚至有一次做噩梦梦到他把自己都吓醒了。可这次,谁也救不了我了,我绝望地想,听着浴室里哗啦啦的流水声。不知为什么,我脑子里开始浮现王也的脸,想起我俩喝几块钱一瓶的冰豆奶,想起他写在餐巾纸上的那些好看的字,我哇的一声就哭了。”

“等他把被单掀起来的时候我还在哭,眼睛上的布估计都打湿了。我以为会有几个巴掌落下来,可实际上被单又重新落在我身上。他似乎坐在了我旁边,用一只手轻轻挠着我的头皮,后来每次完事儿后他都会这么做。见我肩膀不再抖了,他才钻了进来,从背后抱着我。那时我才意识到躺在身边的应该不是那个中年男人,他不会这么温柔。可我也真没想到是王也。毕竟,我那时一直都相信在我面前他仍是个胆小鬼,一个眼神躲闪的人。”

他用手摸着封底上的三个字,眼睛缓缓闭上。

“最意想不到的,但却最合理。”我感慨道。

他没再回应我,只是忧郁地望着封底,深陷在沉默里。

(四)

七点五十的时候我们到达了南苑机场的候机大厅,透过被分割的窗户,能看到越来越湛蓝的天空。但大厅里全日明亮的灯光似乎使人忘记了白天和黑夜的区别。我身边的两个旅客,一个趴在自己的行李箱上,另一个披着黑色运动服仰在铁皮座椅上,都陷入沉睡中。还有一些人,他们推着行李箱来来往往,使我觉得自己如同置身于一团巨大而混乱的蜂群里,而我,其实也不过是一只沉默着的蜜蜂而已。

我试着问他去武当山找王也的原因,但得到的回答是就是想去看看他,

“可你怎么找到他呢,他把电话给你了?”

“没有。”

他的目光立刻黯淡下来。

于是我感觉跟说错话似的,再也不吭声了。这是多么荒唐的一件事啊,我盯着落满灰尘的地砖想,我这是在追求什么呢?当然我可以说我还喜欢张楚岚,可似乎也不止于这种男女之情。或许我只是觉得,如果不经历这些荒唐的事情,自己会活得很没意思。有时在我回顾自己的生活时,喜悦和成功往往失去了它们仍是未来幻影时的光彩,因为在实现之时它们就变成了件水到渠成的事情。反而那些无以言说的时刻,埋没在沉默深渊里的瞬间,却总让我不禁回味,如同经年的陈酒,那种苦辣是如此丰富,蕴藏着无数的秘密,关于人的,关于生活的,仅仅远观这些,我就已经如此沉迷了。

从北向南飞的时候,原本高远辽阔的蓝天渐渐阴郁起来,松软华丽的云朵也变成层层叠叠,连接成片的阴云,等我们到武当山机场的时候,已经有零星雨丝落下来了。机场零售店的雨伞卖到了一百块钱一把,因为我们俩的背包里只是一些替换衣服,就买了一把大伞。我们的酒店在差不多半山腰的南岩。坐大巴车从武当山的白玉牌坊处开进去,浸润在水汽中的林木愈发饱满、青翠,时而从片片蓊郁的掩映中出现一座红墙青瓦的观宇,因为年久失修,在渐渐密集的雨水中,显得斑驳而深透。

车子里的游客稀稀落落,乘务员简单介绍了几句后,便回到第一排的座位上。雨声和引擎声交织在一起,我看着远处的山峰,重重的雨帘和蒸腾的云气,使得群山仿佛被缥缈的仙云托举而起,静静伫立在天空阴郁的尽头,让人觉得是那么遥不可及。

张楚岚一直盯着地面,时不时有深蓝色或者白色的身影,他的目光都会追随而去,再失望地收回来。他或许没有注意到,就在车子驶过仁威观的时候,一只灰色的鸟从旁边的老树上腾空而起,穿过层层雨帘,朝淡影似的群山之巅飞去,最后消失在远天弥漫的云气里。

在停车场下车之后,我们继续往上走,走到五龙宫的时候,看到在两座破败的小阁之间,一座石头平台上有一群人在练武,于是我俩从杂草堆间的那条石板小路上走过去,一个身形清瘦却挺拔沉稳的白衣道人正负手督促他们。

“道长,打扰您了,您知道一个新来的叫王也的道士吗?”

他转过头来,黝黑的面庞上,一对灼人的眼睛,不屑地扫过我们俩。

“你们这些记者有没有完。”

“我们不是记者,是他朋友。”

我说完之后,才觉得心虚了起来。

“朋友?叫什么名子?”

我拽了拽一直站在我身后的男人。

“张楚岚。”

“张楚岚,没听他提过啊。”

“是他过去不经常联系的朋友。”

“行了行了,你这丫头别解释了。”

我们从五龙宫出来回到东神道的时候,张楚岚一直都没有说话,雨声在耳边越来越响,直到埋没了白衣道士用方言训斥弟子的声音。

于是我们就在大雨、山林和宫观间沉默地往上走,从古老的东神道上,偶尔会有一两个打伞的青衣道人迎面下来,可是张楚岚的目光再也没有抬起来过。我轻轻拉着他的手,心里不再有那种因暧昧而紧张的感觉,或许我只是想提醒他,至少他的身边还有一个人。

到了位于南岩的旅馆之后,我俩把背包都放到了房间里。我跟他说雨雾中的金顶一定非常美。

“并不是为了替你找人,我是真的很想看。”我再次强调了一遍。

“好呀,本来这次找人也不是最终目的。”他淡淡地笑着,就在我要打开房门要离开的时候,跟在身后的他,一下子抱住了我。

“嘉清,对不起。”

我感到他整个人都在颤抖着,一股热流融在我的右肩上。

我缓缓地闭上眼睛,感觉千万思绪涌上心头,但却什么也说不出,只有窗外哗哗的雨声在聒噪不停地响着。

在我淋雨的那个晚上,他一直都没有睡下,他准备在十一点时给我打电话,如果我撂下或者各种原因没有接听,他就向公安局报警。可我十点五十的时候就回来了,他一直在卧室门后面听着,听到我走进了厨房,后来又听到我摔在地上,见我不再有其他动静,他犹疑着把手放在把手上,后来又拿开,因为他听到我哽咽的声音了,说明我还有意识,而如果我此时大呼他的名子,他一定会冲到厨房里来。

我可没有叫他,只是哭了会儿后,一个人揉揉屁股又起来了。

他于是松了口气,可刚走到床边的时,门外又响起一阵轻轻的落地声。这样,他又来到自己门前,一直站立着,直到我打着哈欠,趿拉着走回自己的卧室。

他和我说完这些的时候,我们已经快要走到朝天宫了。虽然雨渐渐小了,可是云雾仍旧很浓,远远看去好像能抓在手中攥出水来,可真的走近了却发现什么都抓不住,不过扑了一场空而已。渐渐地,一片茫茫之中红色的院墙显露了出来,一个撑伞的青衣道人正沿着台阶缓步向上走去,流动的雾气使他仿佛真的踏入了仙境。朝天宫前的石阶因为年久失修而有些向外翻着,石缝间倔强的杂草沾满了清寒的雨珠。我们往上走了两步就看到了刚刚进去的那位道长,他正站在主殿外收伞,跟另一个道士交谈着。他背对着我们,因此只能在云雾中隐约看到那高大的身形。我突然有点好奇,就拉着张楚岚又向上走了两步,可能我踏着雨水的声音吸引了那道士的注意力,他微微偏过头,于是露出了高挺的鼻梁,那一刻我的心差点从胸膛里跳出来。

“两位施主,雾障蔽目,山高路滑,莫要再往上走了。”对着我们的那个道人喊道,

我刚要开口,胳膊却被张楚岚扯了一下,

“知道了。”

他淡淡地说,眼看着那背对着我们的道士收起雨伞,迈进漆黑的观宇里。

后来我才知道,朝天宫在武当是天庭与人间的分界线,这里是神仙云游观视红尘的最低界线,也是凡人登临的最高境地。

但人仙殊途,哪怕咫尺相隔,也注定云泥有别。

从武当山回来之后没多久张楚岚就把在北京的工作辞了,我问他想去哪,他说想去青岛。

“从小就想去青岛看海,这几年在北京都没逮着空去一趟。”

我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得到的答复却是不知道。

“你想跟我走吗,嘉清?”

我的心噔地沉了一下,几日以来悬而未决的焦虑终于炸裂开来。

“我们……”我小心翼翼地说着,“留在北京不好吗,想去看海的话可以放假的时候去啊。”

他什么也没说,只把双肩包从摘了下来放到行李箱上,从里面拿出了那本青色仿线装封皮的《菜根谭》。

“没关系。”他微笑着说,“人之常情罢了。”

我脑子里迅速地反应着他所谓的人之常情,一堆话涌到我嘴边。可我还是没开口,可能觉得没什么意思,只是徒增解释,丝毫不会改变什么。于是我两手接过书,低头看着那已经边沿有些破损的书皮,眼泪啪嗒一声落在上面。

“你不要送我,把门直接锁好,我那天就是这样才狠下心才没有去追你的。”

张楚岚走之后我一直没有新的舍友,后来等我询问房东才知道,原来他把自己和我的房租都提前交付了半年。房东是个四十岁上下的精瘦女人,烫了一头细细的卷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她用饶有深意地眼神看着我。

“他还告诉我,先不要跟你说呢,诶,上哪找这么好的男孩儿去。”

见我沉默不语,她便又补了一句,

“女孩子家家,眼光别太高了。”

那么我到底想要什么呢?怀着这样的困惑我打开了那本《菜根谭》,那时我一个人窝在双人沙发上,经过了很久才有勇气打开这本书,甚至正面思考这个问题。可就在我翻开它的时候,一片薄薄的餐巾纸从书页里掉到了我的大腿上。

那是王也给他写的演算纸。

我把它摊在手心里,像捧着一只脆弱的蝴蝶标本。这上面写着一些肆意却清晰的数字和运算符号,而在右下角,有一个头发中分的小人。作者用一道长长的弧线表现他的鼻子,而那两团浓黑来应该是他的眉毛了。虽然看起来非常滑稽,但小人的笑容却那么温暖,甚至还有一点羞涩。我把它按原样叠好,重新夹在发黄的书页里。那时候我突然明白了,自己想要的不过是这样一段感情而已,或者说这样强烈地爱着的感觉。人们总需要确认自己活着,要么通过他人的回应,要么就是通过像爱情那种强烈的感情,极致的幸福和痛苦,对后者而言,都只是用以确认自己生存的方式罢了。

半年的时间其实一晃而过,父母开始叮咛我年底容易出事儿,甚至催我再找新舍友了。我和往常一样趴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应和着,可刚挂手机,门外就响起一阵拿钥匙开锁的声音,我以为是房东阿姨领人来看房,却又疑惑为什么没有提前通知我一声。于是我在睡裙外头披了一件风衣,趿拉着拖鞋走了出去。公共餐厅里并没有什么人,但张楚岚过去的房间门却开了,一个穿着黑色机车克和红色运动裤的男人站在里面,我吓得赶紧捂住了嘴巴。

王也回过头来,皱着眉头看着我。

“谁让你进来的!”我说着后退了几步。

“我把这房子买了啊。”他转了转手上的钥匙。

“我,我怎么不知道。”

“我没让那阿姨告诉你吧。”

他不紧不慢地从张楚岚的卧室里走出来,见我的房间没有关门,飞快地朝里面瞥了一眼。这让我的更羞惭了,脸好像越来越烫。

他一屁股坐在我的沙发上,把黑色鸭舌帽摘了下来,露出高扎着的马尾,整个人显得英气十足。

“你怕什么,我又不吃了你。”他小声地说,不知道为什么,我脑海里浮现出他埋首咬着张楚岚脖子的那张照片。

我说我要进屋换件衣服,他点了点头,然后问我圆桌上的书他能不能翻,我说请便。

我换好衣服的时候他正在看毛姆的《刀锋》,见我出来了,就拍了拍一旁的垫子让我坐在旁边。

他告诉我自己知道我们去武当找他的事情。

“所以呢,你为什么这么晚才来?”

“怎么说呢,如果不是我爹骗我,我也不会下山。”

“原来不是为了他啊。”我不自觉地嘀咕了一句,之后我们两个人都沉默了一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告诉他张楚岚去青岛这件事儿并不那么重要了。

“我俩的事儿,你知道多少?”

我对他说自己什么都知道了,见我这么坦诚他反而有一点点惊讶。

“所以,你才没和他在一起是么?”

我说是我自己的原因,然后问他是什么人拍摄了那些东西。

“当然是我朋友他干爹啊,后来这小子开车撞死一个人,怕坐牢找到我,老是觉得我没有尽力帮他们,就把这些东西发到我爹的邮箱里。”说到这,他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不过后来嘛,都摆平了。”

我说自己有点懂他为什么会出家了。

“我这么一说,你这么一听吧。”他笑着摆了摆手。

于是我问他会不会再去找张楚岚。

他没有再说任何话了,只是又开始翻手中的那本小说。他问我张楚岚平日里是不是也会读这些书,我说那是我读的,然后从卧室里拿出他送我的那本《菜根谭》。当王也翻到夹着纸巾的那页的时候,他的表情凝固在了脸上。

“风来疏竹,风过而竹不留声;雁度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我看着书页念道,“故君子事来而心始现,事去而心随空。”

“你喜欢这句话?”

我点了点头。

“因为我觉得为爱献出生命和在寂静中喟叹往昔的人都一样深情。”

“可谁称得上君子呢,多少人不是逃避和无力,就是自欺欺人。”他近乎严厉地说,“还是宁守一时之寂寞,毋取万古之凄凉吧。”
      我敬畏地点了点头,他翻了几页后,小心地把纸夹在原来的地方,将书双手递给了我,接着要了我的手机号和微信。

我问他你不要张楚岚的么?

“他有什么事情,你告诉我就好了。”他出门时淡淡地说,“当然你有事儿也可以找我。还有,那间空房,就先给他留着吧。”

我一一点头,像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样目送着他,一点点消失在楼梯下。

我回到了卧室里,既不想玩手机也不想读书,很多时候我都会独自倚在墙角,看着落地窗外绚烂的夜景,楼宇间像星辰一样灿烂的灯光,远处缓缓流动的,像钻石之海一般的车流,我深深沉迷于这种华而不实的璀璨之美中。而后我看到在路灯巨大的光晕下一个黑点在安静的车辆间移动着,他靠近其中的一辆汽车,似乎和驾驶座上的人说了什么,而后那辆汽车打开了车灯,缓缓地从静止的队伍中转头,向远方驶去。只留下这个黑点,独自面对这寂静无人的街道。

王也似乎回过了头,他朝我挥了挥手,我也抬起胳膊以示呼应。

其实张楚岚走的时候我也送了他一本书,那是塞林格写的《破碎故事之心》,我并没有读完这本书,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其中的一段话:

“重要的是,莱斯特小姐。有些人觉得爱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和一堆孩子,或许爱就是这样,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

“我觉得爱是想要触碰却又缩回的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4-16 12: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紫璇 于 2018-4-16 12:28 编辑

— E N D —下一篇写去武当山的游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水云间

GMT+8, 2024-4-23 18:40 , Processed in 0.049751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