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知为什么,我从小总有一种对于生活有些遗憾的感觉,好像什么都不完美,好像完美的都是假象。大概这是由于我情感丰沛又天生敏感,所以一面对人和事总会有很高的期望,而另一面,一旦任何瑕疵出现,我都无法容忍,以致灰心失望,陷于深深苦恼之中。经过十几年的成长,我的性格变得不再那样强烈了,可它依旧存在于我的血液和骨髓里,潜伏着,当一些时刻降临,我终于不能再对自己的遭遇如同旁观者一样漠然时,它便爆发出来,统领整个世界,就像暗中积蓄的乌云一样,在我的心灵上空降下一场激荡的狂风暴雨,把那精心调整好的一切和平,冷静与理智都撕扯得破碎,徒留下疲惫而失望的心绪。等我独自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一点点地,抚慰,疗伤,再重新上路。
所以我觉得自己不会得到幸福,只是在一次次轮回中,不断回到原点。
当我淋着雨路过一对撑伞的情侣的时候,我幻想自己的背影或许会使他们的眼神里多出一分惊讶。当时我刚从芍药居地铁站前的天桥走下来,雨水从桥栏杆的空隙中淌下,浇在一闪而过的车顶上。地铁行驶的噪音和雨声混在一起,在混乱里叫嚣着。那时我的灰色针织裙已经湿透了,变成了黑色,紧紧贴在身上。雨水从眼皮流到眼角处,和滚烫的泪水融在一起,变得冰冷。于是,车灯和路灯橘黄色的影子在我眼前形成一片片光斑,这让我不得不一遍遍抹眼睛,可前面仍旧一片模糊。我只能两手抱紧了自己的大臂,逆着风继续向前走。脚上的带跟凉拖因为渗进了水,使得脚掌不由自主地向下滑。我本来就和鞋带摩擦的小指,现在已经蹭破皮了。我想起电影里那些同样在暴雨里行走的女主角,可是不同的是,从后驶来的一道道金色光束,总有一对会为她们停留下来,亦会有一把伞停留在她们的头顶。但现在什么也没发生,那些车辆从我身边呼啸而过,粗暴地溅起一滩水花,打到我赤裸的小腿上。
张楚岚不会找车来接我的,实际上,他甚至连房门都没给我留。我回来的时候他屋里的灯已经熄灭了,因为明天是周一,他还得上班。对做金融的人来说,睡眠永远都是不够的。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样轻地关上门,是怕惊醒他,还是遏制自己制造声响以图引起他注意的欲望,甚至我还把自己的鞋子拿掉了。闪电明晃晃的白光透过厨房的窗户照到地板上,雨中的北京城,漆黑、潮湿,但远处流动的车灯和闪烁的霓虹却被暗夜映衬得璀璨又淋漓。我常被这样的美吸引,下班站在地铁里,看窗外星光一样漂浮的窗户,这时城市在黑夜里失去它坚硬的轮廓,只剩下柔和的宁静,它抚慰着我。倒不是我幻想着自己能够在那群悬浮的光亮里找到自己的栖息之所,我只是想象到了灯光之下的幸福,并为这幸福而祝福。生活掀开它温柔的一面,使我的期待和希望又涌了出来,盈满整个干涸的身体。
我于是在厨房站了很久,不自觉地从璀璨得不真实的夜景里汲取力量,可就在提着鞋往回走的时候,脚下一滑直接摔倒在了地上。那时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甚至连后背一阵阵钝痛都忘记了,黑暗中我听着自己的心脏咚咚跳动的声音,也不知过了多久,只看着折射在天花板上的条状灯光一次次缓缓地滑入黑暗里。渐渐的,窗外雨声似乎比之前小了。我感觉到自己的耳朵因为流进了泪水,瘙痒得令人难耐,于是就坐了起来,一边骂着自己是个蠢货,一边揉着酸痛的腰和屁股。在往我租下的卧室走的时候,他的门依旧紧闭着,一股热流又从我眼眶里涌上来,我想挪动步子,可还是不由自己地来到了那扇门面前,颤抖着伸出手,轻轻抚在上面,就好像触着的是他的面庞。
于是我在那扇门前坐下,两手环抱着双腿,脑袋抵在柔软的膝盖上。这个状态也不知持续了多久,或许滴在我腹部的眼泪都变得冰冷了,或许我觉得自己再也为他挤不出任何泪水了,我头脑昏沉,全身酸痛,脚趾头沙沙地疼。于是我站起身来,再也不顾及会不会弄出什么声音来,走回了自己的卧室里。
我和上司请了一天的假,理由就直接说自己失恋了。其实根本不是失恋,只是暗恋别人很久,为他做了不少事情,最后还被拒绝了。我的上司是和我一个大学毕业的师兄,宽厚的他准了我两天假,还叮嘱我调整好之后到他家里吃个饭,跟嫂子好好聊聊。他告诉我自己过去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你看我现在不也遇到你嫂子了吗。”
我在电话另一头笑起来,说了一连串是。
我的卧室有一道三十厘米宽的落地窗,从窗户里能看到对面高楼林立的街道,清晨的时候,密密麻麻的车辆拥挤在马路上,黯淡的尾灯还没有熄灭。车流向前迟缓地移动,望着他们给我一种仿佛超脱于众生之上,居高临下的感觉。后来传来大门扣上的声音,于是我知道他离开了,我的心好像也再度沉了下去。
他一天都没有露面,甚至晚上都没有回家。
第二天我便继续上班了,正好要去出差,这样一来我就可以直到周末才回到家了。我不得不在这栋房子里住到月底,但在这里,尤其他昨晚为了躲我根本没有回来这件事,使我一踏入这间合租的房子便被一种深深的屈辱感俘获。
周六下午我推着旅行箱回了家,一打开门一股尘土和发霉的味道扑面而来,并且伴随着和室外一样的高温。我把旅行箱从门外拉到小餐厅里,走进厨房把窗户打开,又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开盖了的冰糖雪梨,坐在吧台的高脚铁椅上喝了起来。也不顾自己穿着短裙,两腿径直敞着,高跟鞋的细跟不耐烦地敲击着椅腿的横杆。阳光从厨房里照进来,整个屋子笼罩着在棕黄色的光线里,显得燠热异常,在橘红色的光柱间,细小的尘埃飞旋回舞,穿过厨房和沙发之间狭小的餐厅区域。我那晚背过的挎包仍旧跟被人遗弃似的丢在贴着墙边的双人沙发上,肩带的位置似乎仍保持着我离开时候的样子。
搞不好这孙子一周都没回来,我一边忿忿地想着,一边扯开衣领上的扣子,高温使得我的前胸渗出了一层黏腻的汗珠。
有本事这个月你都别回来,妈的,老娘下次把锁都给你换了。
虽然心里这么想着,可我喉头却跟什么卡住了似的,无论灌进多少饮料,好像也冲不淡这郁结住的干涩。
不知道在涌入室内的热气和人车的喧嚣声里坐了多久,我终于站起身来,蹬掉的两只高跟鞋重重地砸在地板上,发出咚咚的声音。于是我准备去关窗,可就在我光着脚从厨房里出来,往敞开的防盗门那里走去的时候,一个带着鸭舌帽梳着马尾的高大男人从楼道里走了过来,他先看了看对门的门牌,后又转到了我这里。
“这里是张楚岚家吗?”他彬彬有礼地问道
“他现在不在家,我是他舍友。”
我本来有些紧张,因为他没有穿快递小哥的工作服,而是套了一件橘黄色半袖和一条墨绿色短裤。而且,他又留着长发,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头发留得这样长的男人。可是当他面对我的时候,那些担忧一下子就消散了。他看起来二十六七岁的样子。五官非常深邃,鼻梁高挺,这使他有些不像面部扁平的亚洲人,可他又生了中国男人才有的一副浓眉。他的眼睛很秀美,但眼角却有点向下耷拉,仿佛睁开眼睛站在这里看着我都是一件烦琐的事情。这种慵懒的神态乍看起来无精打采,实则有种轻蔑的意味,一种已经看透了我因而觉得索然无味的态度,毕竟自从打招呼时他眼中闪过后一点零星的好奇后,那里就再也没有任何因我而燃起的神采了。
我觉得自己浑身有点不自在,便下意识地捋了捋耳边的碎头发,见他手里拿着一个档案袋就问他需不需要由我来转交。
“哦,不了,我想还是亲自交给他比较好。”
“呵呵。”我冷笑了一下“他这阵子应该是不会回来了。”
“出差吗?”
“差不多吧。”我淡淡地说,“我想他下个月应该会回来了,你下个月再来吧。”
他双眉蹙起来,垂下眼睛似乎在想着什么心事,我于是斜靠着门开始打量他。他看着一米八的个子,但是因为衣着太过随意宽松,反而看不出衣料底下的身材,只是露出的两臂和小腿都肌肉饱满,线条流畅。
他似乎注意到了我的目光,咳嗽了一下。
我愣了愣,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开始寻思别的男人,觉得惊异又羞赧。
“你和他关系好吗?”
“啊。”我叹了口气,但想到过去我们还是朋友时的情景,犹豫了一下说道,
“还算可以吧。”
“那请你把这个交给他吧。”他缓缓地把档案袋递到我面前,
“这里面的东西非常重要,请你一定原封不动地给他。”
我于是从门框上直起身子,犹疑地看了他一眼,或许是他凝重的神情感染到我了。看着那平整的牛皮纸袋上面没有一个字,我心中的疑惑涌了上来,可聚集到喉头又不知该问些什么。于是我只两手接过了。
在我接下的时候,他全程眼神凝滞,似乎连呼吸都停止了,平静得吓人。如果说之前傲慢的态度尚存一分人情,这时他似乎已把自己舍弃了,他眼中那种光芒,决绝得让人有些害怕。
我把档案袋抱在怀里,看他转身下楼,身影一点点下沉,消失。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紧张起来,心里有一种非常想要挽留住他的冲动,可又矜于女孩子那层薄面,生硬地堵在嘴边。
“喂!”我还是跑到了楼梯扶手处,朝下喊道,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偷看呢?”
“不会的,你看起来不是那种人。”
他头也不回地说,脚步声继续有规律地响着,直到消失在楼道里充斥的引擎声和知了的鸣叫里。
我后来才知道他叫王也。那时我正去师兄家跟他们夫妻俩吃饭,嫂子聊到中海地产老总的儿子出家,因为长得帅上了百度热搜。师兄却冷冷地说不仅如此。
“有人传,在他出家前,市委书记的女儿差点嫁到王家。”
“我的妈。”
我惊得手里握着的筷子都掉到了桌上,手忙脚乱之间又被我碰掉在地上。
“嘉清啊,这种事儿用得着这么吃惊吗?”嫂子一面说,一面走进厨房给我换了一双。
我笑着接过来,连忙解释道,
“就是觉得这富二代还挺有个性。”
“这不算什么,古代太多了,一看就是读历史少。”
“是是。”我点了点头,继续拿起碗来往嘴里扒拉饭。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张楚岚,与他合租的这一年半里,他从未提过王也,一般人如果认识这等人物,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件事儿。认识这样的人,又把关系藏得这样深久,让我觉得有点害怕。于是我粗略回想了一下过去和他生活时自己肆言无忌的时刻,那些性情流露的表现想必都落他眼里了,但是他是什么反应呢,我一片茫然。或许正因为他并未表露出强烈的喜爱或厌恶,我才对此没有记忆。或许他只是淡淡地笑笑,倦怠地望着我,饱含平静,要么就是在看手机或者读书的时候抬起头,提醒我不要忘记带钥匙或者放味精之类琐碎事情。可我为什么喜欢他呢?似乎因为他的体贴。他是那样周到的人,我从不担心家里的口罩或者空气净化器的滤网,打开冰箱永远能拿出应季的水果。周末推开房门,看到他捡起我掉落在瓷砖上的头发,扔进纸篓里。
“楚岚哥,你这样我太惭愧了,家里乱一点才温馨啊。”
我打着哈欠坐到吧台的高脚椅上,拿起他已经放糖的永和豆浆饮了一口。
“你擅长温馨,我擅长收拾。”他走过我身边的时候拍了一下我的头。
“不刷牙就吃早饭,你能有点女孩儿的样子吗。”
“大家都是兄弟,没必要装,我就这样。”我吧嗒嘴道,“人生嘛,多一点真诚,少一点套路。”
可我分不清他何时在套路,何时真情流露,亦或,真假掺半。这想法让我脊背一冷,仿佛蓦然回首,见到自己走过的道路上原来哂笑与厌恶丛生,这种险恶令人胆寒。
可是人又是多么奇妙。居然会在彻底了解一个人之前,先爱上他。那一定是他在某一时刻打动了你,或是一个笑容,或是一个眼神,击中了你的心灵,使你被呈现出这种感觉的灵魂所俘获,哪怕这只是他的一个碎片!
(二)
我时常想,人们其实只是把他们的生活构筑在一系列观念和感受上,所以我们根本无法穷究这个世界的原貌,更进一步,我们的世界其实是自己塑造出来的。或许这么说太过唯心,但却令人振奋,难道还有比你能塑造自己的世界更让人激动的事情吗?
“嘉清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张楚岚淡淡笑着说,但滋味却很复杂,让人分不清是悲哀还是羡慕,只是那遥远陌生的目光足以啄痛一个人。于是我把书从沙发边的圆桌上抽走,那是一些诗歌和小说,拿到自己的卧室,只在睡觉前翻两页。因为喜欢他,我不觉得自己是在违拗自己而取悦别人。
楚岚哥希望我务实一点,这也没什么不好,我那时觉得。
可在那晚过后,这些都变得令人心惊。他大概那时就开始讨厌我了,我想道,感觉腹中肠子扭结着,痛苦地绞着。可他什么都不说,一点也不显露,直到最后……
这样的时刻有时发生在我的工位上,我不得不扯出几张纸巾,擦掉泪水或者清涕,然后拿出化妆镜看看粉底有没有花掉。电脑屏幕上光标在未完成的句子后一闪一闪,我擤了擤鼻子,继续赶写到一半的报告。
我俩的聊天记录仍停留在档案袋照片和那句“别人给你的。”
我是颤抖着发出这些东西的,在发出后恨不得每几分钟就去看手机的信号灯。它亮了几次,只是一些无关的事。于是我狠下心关了手机,直到晚上赶完报告,从办公大厦出来,需要打车回家,才想起手机的事情。
我从未觉得开机时间这么漫长,可是除了朋友的几条消息和父母的未接电话,便再没有别的了。
我既松了口气,又倍感失落。
十一点半,北京的暑气未消,炙亮的路灯染黄了周围的空气,在马路上留一下片片橘红色的光影。车辆奔驰而过,呼啸着,如同白日一样焦虑。高矮交错的楼宇间,霓虹灯依旧地闪烁,我想起父亲小时候对我说的话:
要诱使一个孩子犯罪,最好的办法就是带他去逛百货商场。
我在树影下的人行道上走,从旁边的紫叶小檗中传来蟋蟀轻盈的鸣叫,这使我昏沉的头脑渐渐放松下来。我感到有些庆幸,毕竟我成功地忘记了他,虽然只有一天。我厌恶被别人牵着走的感觉,尤其对方已经否认了我,他便不再有价值。我应该回到自己的生活了,这么多年,我可以没有男朋友的照顾,却不能不振作起来照顾自己,况且,还有我的家人呢。我突然心里愧疚起来,发现自己从没对父母的事这么上心过。
就在我往明天的备忘录上写给爸妈回电话的时,张楚岚回复了我,
“有的事情,假如你都忘记了,那它还算发生过吗?”
我没有立刻回复他,而是从滴滴上叫了辆快车。
我并非没有猜测过档案袋的内容,但想到的最合乎情理的就是他们两个人都爱过的女人的照片。可能她最终选择了王也,而没有选择张楚岚。再想到市委书记待嫁的女儿和王也出家的事情,我想这可能是个红颜薄命的故事,最后他遵从她的嘱托将其留下的遗物交给另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他可能也是这个原因拒绝了我。
这个故事虽然只是假设,却使我开始同情张楚岚了,或许他掩藏自己是不想在旧日情伤上徒加新痕,我想着想着鼻头突然酸了起来,一串热泪沿着太阳穴淌到枕头上,我感觉自己心里好像有个歇斯底里的声音对着空荡的山谷大喊,楚岚哥,我怎么会伤害你呢,我怎么会那么残忍呢?
那时已是夜里两三点了。擦擦眼睛后,我静静地盯了会儿天花板,望着白色吸顶灯模糊的边缘放空了很久,最后从枕头上拿出手机,看着屏幕上的两行字,慢慢打道:
“对发生的事情,人本就不应该忘记,哪怕记住它会非常痛苦。”
张楚岚的头像再跳到我微信的联系人前列已是两周后的事了。起初我时不时会盯着沉寂的信号灯,烦躁时还会点开他的朋友圈,可一点更新都没有。后来我再不对打开大门怀有任何期待了,也习惯了紧闭的卧室门,只是在一些晚归的时刻,一个人走在小区幽暗的道路上时会想起他来,想起他穿着拖鞋和居家服下来接我,或者一起去旁边的711买当做夜宵的关东煮和泡椒凤爪。
“嘉清,这周末你能陪我去趟湖北吗?”
我晾了他三天,直到周六晚上才回了电话过去。到此我才知道他原来一直在711旁边的宜家住着,我居然没有去附近的旅馆找他一下,脑海中的这个
想法有些刺痛我,可是他那晚也没有找我啊,我在宜家大厅的沙发上坐着的时候想道。而且现在还让我等他,我越想越气,感觉自己每次都在快要忘掉他的时候,便会飞来一个消息使他又重新入侵我的世界。我不能老是这样被人牵制,我冷静地想道,如果张楚岚愿意,他可以玩弄我于股掌之中。
他直接拉着行李箱走了过来,身上有一股非常刺鼻的烟味儿。见到我,那张脸仍旧疲惫地笑了一下,如果说有什么差别,只是他的面庞更瘦削了,两颊都有些陷落下去,显得那对浑圆的眼睛更明显地突了出来。
他依旧穿着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件星战的半袖,白色的衣料因为洗得有些薄了而透出里面背心的边沿,黑色的加粗英文字母也已经花掉了。那些旧得不行的衣服他都会洗得非常干净,一件件地晾在阳台上,因为我个子矮,他便特意挂在高处的铁丝上。有时去阳台晾衣服的时刻,我有时会走到它们下面,踮起脚闻那种清新的苹果味儿或者奶油味儿。如果有正好有风从纱窗里吹进来,那些洗得褪色的旧衣服就像小帆一样扬起,露出天空或者白云的一角,阳光便会流泻下来,刺得我不得不眯起眼睛。
但此刻有点呛人的烟味儿让我有点想躲开他,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又开始抽烟了,可是“你怎么了”这几个字愣是一字都没从我嘴里漏出去。
“今天这么好看,我都不好意思跟你一块走了。”
我已经打算好了,一句话都不跟他说。
“好吧,回家吧。”
对于一些女人,当她们所爱的浪子回头时,必定历经磨难,饱受摧残。在这人生最辉煌的时刻,她们一定要先冷酷地拒绝这些遍体鳞伤的可怜人,再慢慢地心软,最后毫无保留地贡献出自己苦守中积蓄的爱,滋润那些疲惫凄怆的心灵。
我们一前一后穿过拥挤的小街,在白炽灯光和声浪里穿梭。中途他停下来,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扔进驼背老人手里的白色搪瓷缸子里。我站在树下等他,半张脸遮蔽在黑色的阴影中,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不是禁不住考验的人,可现在他却不得不向我寻求支撑。
“老爷子怪可怜的。”
我想回他“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却只是低声说了句“快走吧。”
我开始希望他一声不坑地离开我的生活了,希望他仍是想象里的那个冷酷的深渊似的人,任什么都不会在坚硬的心灵上留下划痕。在我沉浸在思绪中时,他已走到我身侧了,手中拉着的旅行箱发出单调又浑浊的响声。那晚,小区里的行人格外少,球状路灯昏暗的白光,洒满密实的灰色砖路,两侧高大蔷薇花丛隐没于阴影里,显得分外幽深,黑黢的叶片在微风里摇动,让人想起月光下层层叠叠的海浪。我再一次听到了那漫长的虫鸣声,上一次听到这样的声音还是在王也来找他的那个下午。
虫声比之前要疏落了些,旺盛的夏日似乎在我的两次惊醒之间走过了它最炽烈的路程,而今带着些许的颓然面临初秋蔓延的寂静。
我叹了口气,意识到的时候眼泪已经从下颌上滴落下来。当我从爱恨纠葛中脱身的时候,却又落入时间罗织的网里。但我知道,五十年后的我希望自己能在这一刻原谅他,我不能选择爱情,却能决定是否让自己的世界在这一刻沐浴在宁静的光辉里,我知道这光将穿越沉淀的尘埃和黑暗的时刻,指引我走在由选择和偶然铺就的道路上,我将由此,无所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