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庄的任自然思想是大家都知道的,不过楼先生的文章将之谈的比较清楚,值得一读。 有个问题 “由此可见,这样的"无为",比之于那种盲目的、违背事物性质的、不顾后果的,唯人类之私意义术的"有为",不是具有更多的合理性和积极意义吗?不是具有某种防止和克服人类自我异化的作用吗? ” —---关键是如何界定一种行为是“盲目的、违背事物性质的、不顾后果的,唯人类之私意义术的”,而另一种行为是“按照客观规律去行事”。事是要人来做的,评价也是人来评的,那么,主观的东西不可能消弭,每个人,至少是绝大多数人在行事时是认为自己的所为是“按照客观规律去行事”的。当然不排除明知其非而昧心行事的,但我想楼先生的关注点应该不在此处。所以,我觉得,主要的问题可能在于有识,能够全面的透彻的超越集团利益甚至是超越时代的去看待问题,而实践证明,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或者说,这对于决策者而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任何一件事情,当从不同的角度,尤其是不同的历史角度来关照的话,都可能得出完全对立的结论,而局中人则往往因身在其中而无力超越,因此,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全身心地投入一件错误的事情。 异化,诚然是个大问题,但社会发展至今,可以说,违背自然的东西比比皆是,甚至可以说,社会本身就是非自然的。显然,历史证明,人类在进步加异化和停止加自然中选择前者,这是人类的本性决定的。 我想是否应该将社会异化与自我异化区分开来,对于社会而言,社会对自然的异化实际上标志着发展和进步,而对于人类而言,自我异化才是真正要面对的问题。尤其是如何在社会异化不断加剧的形式下,保持自然的本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