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要不要加上“文责自负”之类?
如果是涉嫌对论坛内部成员人身攻击,那还是要由论坛来管理的。但你说的这一条也有参考价值,那就是如有捏造事实诽谤论坛外其他人物者,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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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咱们的版规!谢谢白水老师!
支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但是有一个问题,版规出来了,大家会不会认真看?
真要讨论通过了,最后出一个定稿,总固顶,会员有注意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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