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云间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剩翼

[转帖]从“政治正确”到《蜗居》的“乙肝歧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6 23: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剩翼在2009-12-6 22:07:51的发言:
QUOTE: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绝望的呐喊,还是昂扬的呼唤?


我觉得孔子实际上并不怎么看好人性这个东西,后世的性善说,应该主要继承的是孟子的思想,而孟子的思想与孔子的思想,其实有着不少不同。

诛心而论的话,或许孟子也不一定就看好人性,但正如伏尔泰所说“即使没有上帝,也要造一个出来”,所以这些理论的领军人物必须找一个出路来。实际上,先秦时代,性恶论有时略占上风。只是秦帝国迅速灭亡后,单纯的性恶论完全被打入了冷宫。

比较有意思的是,中国的性恶论特别是方法论上,主要是想方设法地对付下愚与臣恶,对于上恶和由之而来的权力之恶批判得似乎就不够力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6 23: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治正确"改变的仅仅是能指(signifier),而非暴力的意指系统(signification),类似从“同性恋”到“同志”,正名立刻又污名,于是,一方面是语词的不断增殖和同质化,另一方面则是社会主流价值的稳若泰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7 11: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剩翼在2009-12-6 22:00:47的发言:
QUOTE:
经过认真研究,我们认为这句台词确实不妥。尽管制作方解释说,那仅仅是剧中角色的陈述,制作方主观上没有对乙肝患者的歧视,但这样的台词确实容易带来误解。所以我们已经要求制作方把这句台词删掉,以后这部电视剧里就不会再有这句台词了。


我个人对这一段颇感兴趣。电视剧的制作方该不该对“一个剧中人的陈述”负责呢?假如这不是一部都市情感剧,而是一部抗日题材的影片,影片中有一个汉奸,他说了些明显让中国人无法接受的话,那么是否该因为这句台词歧视了中国人而删掉它呢?如果这样,所有电视剧中的汉奸是否就不能按照汉奸的样子去说话了呢?我觉得这是个问题:)

呵呵,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有位作家白桦的剧作《苦恋》曾被痛批,被痛批的原因,是因为剧中有位角色说了这样一句台词:“你爱这个国家,可这个国家爱你吗?”因此这部今天看来相当主旋律的作品倒了大霉。后来白桦在一篇申辩文章里问道,如果我笔下写了蒋介石,那我是不是还要为蒋介石的话承担责任?这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后来研究金庸,研究金庸小说中的女性观时又思考过这个问题。思考结论是,作者固然并不一定要为作品中角色的言论负责,但作者还是有办法通过各种文字手段传达他对人物言论的态度,比如,剩翼兄这里举到的例子,“一部抗日题材的影片,影片中有一个汉奸,他说了些明显让中国人无法接受的话,那么是否该因为这句台词歧视了中国人而删掉它呢?如果这样,所有电视剧中的汉奸是否就不能按照汉奸的样子去说话了呢?”,作者将那个说话人定位为汉奸,这本身就是传达其价值取向的一种手段,因为它很明确地向接受者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说话的人是汉奸,因此它说的那些“明显让中国人无法接受的话”自然不算数,最多也只是反照出汉奸的丑恶嘴脸,因此,不会有观众提出异议。但如果这类话让《亮剑》中的李云龙这类抗日英雄来说,我想那也一定会掀起轩然大波的。那是因为,剧中正面人物的言论,一般会被视为代表作者的价值立场,代表整部作品的价值立场,这时,观众由剧中人物的言论而将火烧向作者,就不能说全无道理了。《蜗居》这段台词风波听说过,但剧作我没看过,不知具体情形如何,但从争论文章的描述来看,我们固然不能说编导就是同意剧中人的看法,但至少还是要说,编导在这个地方的处理欠考虑:删台词其实倒也不必,只要让另一剧中人顶上一句:“你这也太无知了,报上早就说了,……”这样处理,对高明者来说很难么?举手之劳的事而没有做,就会让人想到“非不能也,不为也”,认为“表明了这部电视剧(至少是电视剧的编剧)对这句台词反应的心态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如果编剧辩称他非有意不为,而仅仅是疏忽,那么,一个人不该为自己的疏忽至少承担部分责任么?总之,作者要不要为笔下人物言论负责,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当然,主题帖里涉及的话题很多,本帖讨论的问题相对来说有点小,但小问题也是问题,讨论清楚,也还是有价值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7 11: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剩翼在2009-12-6 15:52:26的发言:
 

现在,请大家做几个简单的测试题。以下描述中,请选择跟你的做法、想法或经历符合的选项。  

  1. 只要有可能,我尽量和得了乙肝的保持距离,因为害怕自己被传染。
  2. 我觉得得了爱滋病的人肯定是做过什么不检点的事,甚至有可能是同性恋什么的。
  3. 只要有可能,我尽量和有爱滋病的人保持距离,因为害怕被身边的人说什么闲话。
  4. 我觉得同性恋是一种病态的性行为。
  5. “某人有抑郁症”在我看来和说他“得了精神病”是一样的。
  6. 如果我听到别人说我“是同性恋”,我会认为他在骂我。
  7. 我曾经(哪怕是在幼儿园)取笑过班里长得不好看的女孩或者胖女孩。
  8. 我觉得变性人很恶心。
  9. 我崇拜“春哥”或者“曾哥”。
  10. 曾经有人要我小心街上的维吾尔族人,他们特别蛮横无理,而且很危险。

第1、3题的措辞值得我们注意。我用了“得了乙肝的”和“得了艾滋病的”来混淆这两种病的“患者”跟“病毒携带者”之间的区别,我们一般认为“病毒携带者”肯定已经发病,其实尤其是乙肝,很多人可以终身带毒而活到很老才病发。在未发病时,病毒携带者的表现和正常人并无二致。第2题把“同性恋”包含在“不检点的事”以内,还加了一个“甚至”。即使我们没有选“是”,很多人也可能会默认题目中“同性恋=不检点的事”这个定义。第4题中“同性恋=性行为”的定义同样是错误的,严格来说同性恋应该被称为性取向,这并不一定导致性行为。第5题如果你觉得“抑郁症不应该受到歧视”而选择“否”,你反而已经默认了说某人为“精神病”是一种歧视。实际上抑郁症确实是精神疾病之一,当然了,网瘾也是。然后,看到第9题,相信很多人都会会心一笑。如果你足够有心的话,还可以注意到我在指代某个人的时候用的代词是“他”。咦,为什么不能是“她”呢?

我最感兴趣的是这一段,在课上曾反复跟学生说到,讨论问题,有时不要急于进入到对方的论据、论证这些环节,有时对方使用的前提里就有很多预设的圈套,要养成注意对方前提的思考习惯。上引部分,就给出了很好的例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8 18: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白水在2009-12-7 11:44:13的发言:

作者将那个说话人定位为汉奸,这本身就是传达其价值取向的一种手段,因为它很明确地向接受者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说话的人是汉奸,因此它说的那些“明显让中国人无法接受的话”自然不算数,最多也只是反照出汉奸的丑恶嘴脸,因此,不会有观众提出异议。但如果这类话让《亮剑》中的李云龙这类抗日英雄来说,我想那也一定会掀起轩然大波的。那是因为,剧中正面人物的言论,一般会被视为代表作者的价值立场,代表整部作品的价值立场,这时,观众由剧中人物的言论而将火烧向作者,就不能说全无道理了。

总之,作者要不要为笔下人物言论负责,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嗯,看了剩翼学长的帖子,我的第一反应也是这样。对于反面人物,他说出的反动台词不必要作者来负责,但对于代表作品价值立场的(或者说代表观众所认为的作品的价值立场的)人物说出的话,就要谨慎了。

这是一点,此外,我觉得这也和剧中人陈述的内容有关,对于观众可以做出明确判断的台词,可以放心些出现,但对于本就概念模糊,或是很敏感的话题,即便是出自反面人物之口,也要慎之又慎的。比如说,让一个汉奸说“不洗手,回头得乙肝,找工作都没人要”,而没有人出来反驳,那恐怕也会引来不少非议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2-8 19: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白水和寒凝的回帖我看过了,基本同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对策,不过也许是自己比较刻板,对没有一个可靠标准的事情,总有些不安。上面我自己提到的汉奸的例子,白水提到的蒋介石、李云龙的例子,固然都不错,然而因为比较极端,所以似有简化问题的嫌疑,生活里多得是分不清左中右的人物,影视剧里,或者干脆说艺术作品里也多的是分不清持什么立场的人物,那么,如何判定一个人物就是代表了作者或者作品的价值立场呢?固然“剧中正面人物的言论,一般会被视为代表作者的价值立场,代表整部作品的价值立场”,可要是没有正面人物呢?这样的艺术作品恐怕多得是,有时候你同意哪个人物的观点和思想,完全取决于你个人的价值观(插一句题外话,这样没有明确正反面人物的作品,往往艺术价值不低),这时候,怎么办呢?

其实我并不反对有人对影视剧中的歧视性台词提出抗议,但我不赞同广电总局要求制作方删台词的做法。主要是,今天应乙肝患者的要求删了这一句台词,明天就可能应另一利益集团的要求删更多的台词,因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基本上等于没有标准,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就不得不要求广电总局动用行政权力来决定删与不删,其结果是最后我们被迫认可的,其实就是广电总局这一集团的价值观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8 20: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木耳在2009-12-6 21:48:26的发言:

再讲讲地铁趣遇。

1、我在地铁上,站在一排座位最边上人的脚前。数站后,该人起身,说时迟那时快,不等我坐下,与其邻座的第二个人迅速移动身子到这最边上的座位,空出第二个座位,此时站在我旁边的人迅速坐到第二个座位。可能这个女生觉得靠边的座位更好吧。就像大家经常在公汽或火车上争坐靠窗顺向座位一样。

这种事情工作迄今(三个月)遇到两次。

2、依然在地铁上,我对面的人起来后,旁边的人迅速抢坐。这里主要指我的身子和对面座位人的对应度超过51%的情况而言。最极端的一次是对应度超过了300%,具体是指车厢里站的人很少,一排座位并排坐了ABCDEF六个人,我正面对D,另外两个人一个对着B,一个对着F。当D起身下车时,还不等我坐下,正对着B的那个人飞身而至。该人坐了两站后下车,我接着她的座位再坐。

这种事情遇到接近二十次了。


我争者,人必争,虽极力争之,未必得;我让者,人必让,虽极力让之,未必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水云间

GMT+8, 2026-10-10 09:55 , Processed in 0.129715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