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剩翼在2009-12-6 22:00:47的发言:经过认真研究,我们认为这句台词确实不妥。尽管制作方解释说,那仅仅是剧中角色的陈述,制作方主观上没有对乙肝患者的歧视,但这样的台词确实容易带来误解。所以我们已经要求制作方把这句台词删掉,以后这部电视剧里就不会再有这句台词了。 我个人对这一段颇感兴趣。电视剧的制作方该不该对“一个剧中人的陈述”负责呢?假如这不是一部都市情感剧,而是一部抗日题材的影片,影片中有一个汉奸,他说了些明显让中国人无法接受的话,那么是否该因为这句台词歧视了中国人而删掉它呢?如果这样,所有电视剧中的汉奸是否就不能按照汉奸的样子去说话了呢?我觉得这是个问题:) 呵呵,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有位作家白桦的剧作《苦恋》曾被痛批,被痛批的原因,是因为剧中有位角色说了这样一句台词:“你爱这个国家,可这个国家爱你吗?”因此这部今天看来相当主旋律的作品倒了大霉。后来白桦在一篇申辩文章里问道,如果我笔下写了蒋介石,那我是不是还要为蒋介石的话承担责任?这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后来研究金庸,研究金庸小说中的女性观时又思考过这个问题。思考结论是,作者固然并不一定要为作品中角色的言论负责,但作者还是有办法通过各种文字手段传达他对人物言论的态度,比如,剩翼兄这里举到的例子,“一部抗日题材的影片,影片中有一个汉奸,他说了些明显让中国人无法接受的话,那么是否该因为这句台词歧视了中国人而删掉它呢?如果这样,所有电视剧中的汉奸是否就不能按照汉奸的样子去说话了呢?”,作者将那个说话人定位为汉奸,这本身就是传达其价值取向的一种手段,因为它很明确地向接受者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说话的人是汉奸,因此它说的那些“明显让中国人无法接受的话”自然不算数,最多也只是反照出汉奸的丑恶嘴脸,因此,不会有观众提出异议。但如果这类话让《亮剑》中的李云龙这类抗日英雄来说,我想那也一定会掀起轩然大波的。那是因为,剧中正面人物的言论,一般会被视为代表作者的价值立场,代表整部作品的价值立场,这时,观众由剧中人物的言论而将火烧向作者,就不能说全无道理了。《蜗居》这段台词风波听说过,但剧作我没看过,不知具体情形如何,但从争论文章的描述来看,我们固然不能说编导就是同意剧中人的看法,但至少还是要说,编导在这个地方的处理欠考虑:删台词其实倒也不必,只要让另一剧中人顶上一句:“你这也太无知了,报上早就说了,……”这样处理,对高明者来说很难么?举手之劳的事而没有做,就会让人想到“非不能也,不为也”,认为“表明了这部电视剧(至少是电视剧的编剧)对这句台词反应的心态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如果编剧辩称他非有意不为,而仅仅是疏忽,那么,一个人不该为自己的疏忽至少承担部分责任么?总之,作者要不要为笔下人物言论负责,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当然,主题帖里涉及的话题很多,本帖讨论的问题相对来说有点小,但小问题也是问题,讨论清楚,也还是有价值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