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日月光华在2010-10-9 15:09:12的发言: “至于后面所言,我觉得老师夸大了问题所在,或者说偏离了问题所在,论题范围是一回事,辩论规则是一回事。” “怕的就是你说的是A,人家回答你的时候你又跳到了B上去反对,人家刚说B,你又说到了C” 似乎木耳的反驳却驳到了自己?讨论在很多时候到最后就变成了各说各的话题,偏离了正题。所以,我赞成白水老师说的讨论前先正题。当然,灌水就另当别论了。 我反驳到自己很有可能,不过恕我愚钝,能否讲明白些,不胜感激。不过对于君接下来的论述,却不敢苟同了。 1、君赞成白水的看法,可我没看到白水有“讨论前先正题”的说法。如果这是君的抽象总结的话,我疑问就更多了。 首先,我有赞成/反对过“讨论前先正题”么,君在这里论述这东西有什么意义。打个简单的比方说,如果白水说我的顶楼不符合1+1=2的原理,你自然可以赞同白水,也可以继续论证我是怎么不符合1+1=2的原理,但貌似不需要论证1+1=2是正确的吧。我怎么担得起同这样宏大的命题做斗争的重任呢,我从来没有这种想法也不敢有这种想法,君如何从我们的具体讨论中抽象拔高到这样一般的命题上来呢。 其次,君既然主张“讨论前先正题”,那能否解释下什么是题,什么是正题,如何正题,然后再从一般到特殊,指点下我的顶楼是如何歪题的,否则君这样高度概括的主张实在让我一头雾水。 2、加黑之句的因果关系实在让我纳闷。 首先,“很多时候”是多少时候,是什么时候,作为演绎推理的大前提不能这么模糊吧。这让我想起轰动南京的彭宇案,主审法官大致说,很多时候,撞倒人的人一般会去扶起被撞倒的人,彭宇在马路上扶起了倒在地上的老太太,所以彭宇是撞倒老太太的人,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传说,现在南京一般没人敢扶倒在地上的老头老太太了。 其次,“正题”就能保证讨论不偏离主题了?偏离主题的原因有很多种,题目不清顶多是其中一种,甚至于,如果题目都不清,君怎么知道偏没偏离主题。白水用的是“效率”,你这里的描述我觉得已经远离了白水的本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