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木耳在2010-12-2 22:58:37的发言:你可以说“一回事”跟“另一回事”,但你不能把“另一回事”当回事,因为“另一回事”不是“一回事”。在我看来,你在阐述你的理解,也就是第二句的时候,你把“另一回事”当“一回事”了,或者说,你混在一起了,把你的逻辑理解和感性理解杂糅了。不知这么说对不对呵。 另外,我不是老师,虽然我很想当老师,现在当老师可不容易:) 我看懂了你指出的“逻辑理解和感性理解杂糅”这一问题。我也不知道对不对,听上去挺有道理的。 反正我现在是彻底晕了…… [em06] 苦笑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