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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许多,只是想论说,精神并非幻象,以及不应将精神与现实对立看待。
我想,我和老师的分歧,不在于“语言的有效性”,或者“精神对人的养成作用”,而在于是以唯物或者唯心的态度看待世界,或者说,怎样看待精神。前者,我持的是叔本华的观点,前面已引,不再赘述。后者,这里需要对“精神”这一概念作一讨论。我们讨论的“精神”,大概是指人文领域的种种成果。眼下手边没有词典,参考了一下“百度百科”及“搜狗百科”,解释分别是“哲学范畴,人的精神指人体对现实物质的记忆,及思维意识对此记忆的演绎”,“精神指的是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的心理状态”。如果将精神理解为涵括以上的广义概念,那么精神与其说是人类的发明,毋宁说是人类的存在。因为意识、思维及心理,与眼耳鼻喉身,同样是人本身的存在。我们所说的“现实”,其实是我们眼见感知的现实,也就是经过精神折射的现实。主观个体必然与客观现实这样联系,所以很难说精神与现实对不对等,这不是二元对立的两个概念。固然地球相对宇宙是沧海一粟,黑夜里一点萤火,但这不代表人类的精神及其所达到的成果,与宇宙相比,也如实体空间是一粟一火。我以为,不能这样类比。
何况,就算顺着钱穆的比喻说下去,同样是黑夜里的萤火虫,老师看到的是萤火背后的无边黑夜,我惊叹的却是黑夜里的点点萤火,流光美景。对,有限、暂时、构造,但那又怎样呢?如果确实有光,照亮纤毫之地,那也是光,那也是“实存”如黑暗者,难道仅仅渺小,就成其为“虚饰”的么?何况,渺不渺小,也是一说。毕竟帕斯卡尔说过:“人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苇。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毁灭;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是一无所知。因而,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但无论如何,存在就是存在,“有限、暂时及构造”不等于“虚饰、虚无及幻象”,这是两个概念。
老师的比方,那我也可以这样说。“一个作家在屋子里写作,门口传来士兵的脚步声,他就要被抓起来枪决。虽然他要被抓起来枪决,这个结局不会改变,但是他的作品,可能会影响其他人,他的精神世界,可能会影响他面对死亡的态度。这就是我所说的,纵使现实坚硬残酷又怎样呢,精神有其自己的胜利。”
至于说到语言,之前的回帖也谈过,语言有其历史性,是表称世界的符号。符号无所谓浪漫、夸张、虚饰,真正浪漫、夸张、虚饰的是使用符号的人。“他们哪知道真正的‘壮士断腕’有多痛”,对呀,不知道的是“他们”,是使用语言的人。语言也是工具媒介。工具媒介,无论是何种映射、符号及象征,甲事物都全然不是乙事物本身,这是一定的。但甲事物也无须是乙事物本身。“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艺术无法成为现实的复制,也无须成为现实的复制。真实的痛苦或者经历,在创作中,往往只是素材。何况,人都是戴着镣铐跳舞,在有限中追寻无限。我说得糊涂,但木心有段话,说得明白。他说:“作家有个文字关。一切符号都是不真实的,文字是符号中的符号。但艺术不是为了‘真实’——顶多追求一点‘真实感’,用这点‘感’来辅助美感。人的天性喜欢美,因为美代表永恒。普鲁斯特纠缠在真实或不真实、外观或内观,但这里有个前提:‘真实’不可能,‘真实感’可能。”
最后,如果单以“有限性,暂时性和构造性”就去否定事物,我们只好去否定人与生命了。或者我们因为精神的有限而单去面对个人的现实,可是之前的帖子也提到过,个人所能面对的现实也有其有限性,暂时性,坚固而同时也是飘忽的。历史就是明证。我们的存在都是有前提的。在我而言,我接受这样的前提,接受生命的短暂,精神的飘忽,现实的变化,语言的限度。然后,在可以努力的地方努力。
[ 本帖最后由 行香子 于 2014-10-17 22:43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