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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喜欢科幻文学的缘故,邦兄的小说中有一般文学青年那里很稀缺的科技元素。思辨能力感觉也很成熟。
前半段的核心情节是一个面对屈辱的人拿枪杀死了自己,和《米沃什词典》里写旧俄贵族范儿很像:十月革命后,几个底层人在饭馆里百般侮辱一个贵族,他实在忍无可忍,从口袋里掏出枪来,杀死了自己。
后半段核心情节则是一个观念:究竟是作者写小说,还是小说借作者之手来完成自己?邦兄应该是更偏向于后者,当然,真正小说的完成,必然是两种力量相互拉扯的结果,好比小说中白先生独立于黄先生,但结尾终究还是被黄先生结束掉一样。关于小说虚构的限度问题,应该是邦兄写作的切身体会。在虚构中尊重现实的逻辑,邦兄于小说之手艺,已经登堂入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