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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远风

《美学概论》作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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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2: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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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粉蜻蜓在2007-11-12 23:14:04的发言:
也如女孩的常态是温柔,

这已经带有主观判断了,还是你所说的“自然”、“常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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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9: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看来,与其谈自然与美熟高熟低,倒是不如讨论自然在美和审美中所处的地位。 
    先谈谈我理解的美与自然。大致方向与一贴相同。美不可缺少的三要素:审美的主体、客体和审美过程(即主体对客体的欣赏和理解过程中所产生的愉悦感或其它的情感形式);而自然可指唯物世界中相对社会而言的独立于任何社会而存在的客观世界(其意义是相对于社会和艺术这两个审美范畴而言),也可以指在审美过程中所存在的一种美的创造方式(如错采镂金和出水芙蓉的对比)和审美结果(如神妙逸能四品美学的境界)。
    一帖中所列出的美的含义:“美是主体对客体进行观照时所产生的愉悦感受”,是我比较赞同的。用辨证的看法来说,欣赏的主体和客体极其间的相互作用,才能构成美这一个完整的过程。只是这种愉悦的感受,有着不一样的表现形式。或许是温婉绮丽带来的秀丽和柔美,或许是参差鬼魅的奇异与崇高,还有由怜悯激励的悲和丑陋中掘出的另一番感受。
    自然作为自然界中的理解:毋庸置疑的是美的一个对象。人类审美的发展,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审美的领域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在不同的门类中,大致可以将对象划分为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这三者的划分,只是浅层次的,无多大意义。三者由于不同的领域,很难简单地判其高低。庐山的蔚林峭壁、绕山云峰,是美;生死关头的鼎力相助、相互扶持是美;蒙娜丽莎的微笑还是美。对于自然领域的美,人们首先欣赏到的是动物的美,而后及植物和更广大的范围,这一点可以从文学和绘画的发展中窥视出来(人类早期的图腾多选择动物,产生对它们崇拜和敬畏的可以理解为“崇高”的美感,而后,生活的优越,人们才开始享受美丽的自然界,田园诗和山水画兴起)。
   自然可以使一种创造美的方式,是出水芙蓉的创造美,而非“错采镂金”。这一点强调的是在审美中用怡然而自得的态度来创造美。庄子已有身外无物的审美境界,怡然山水;怀素和杜甫看见公孙大娘舞剑,平心秉性,自得好字和诗篇;太白更得其胜,“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份洒脱的自然,让他留下无尽华章。精雕细琢,苦吟推敲,颜厅之和贾岛他们有的是错彩楼金的华丽和精细美。对此还有从另外一个角度的理解,自然地审美,相较功利性而言。自然审美,是从自己的内在心灵属性上自然感到了美的存在,产生了美的力量,强调直觉性。而功利性的审美,或是有着占有的目的,或是想着审美所带来的社会利益,有意而为之(除了自然和功利性地审美,还有其他方式,如情感性审美,移情于客体)。可以看见的是,文中的对比中多是两类相较,我并非是强调二元对立,只是能想到的是这些~~
    自然是一种境界,是美的一种结果。中国美学史上已有对诗歌“神妙异能”的高低品评,自然的“逸”便可谓一种自然之美。因为“逸”颇似任意恣肆、洋洋洒洒、语出天然,这岂不是一种自然之态!王国维要求观照景物能体现某种景物内在的本性,即“神理”,达到“真景物”,“理念”的真;在体现人生的感情时能反映人的内在本性的真,达到真感情,创造出独特的艺术画面,诗人“忧生”、“忧世”的理想与感情自然渗透在作品之中。自然与理想,写境与造境,写实派与理想派,合而言之,都应当达到这种境界,便是美(划线文字引自一贴,自己的理解不能企及其深度和言辞美。
    需要注意的是,李泽厚先生提出了美的“内在自然人化”和“外在自然人化”的观点。内在自然人化强调生理性和动物性的内在自然渐渐演变成社会性的人的内在自然;后者则强调人在实践活动中改变生糟的自然,创造出显示了人的本质力量的第二自然。美的产生,就是内在自然不断人化、外在自然不断人化的过程,两者相互向前演进,前者产生美的形式,是美的本质;后者产生美的形式感,是美感的本质。
    另外,审丑也是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一个美感的产生,除了人的欣赏过程之外,被审视对象需要具备美的自然性质或特质。历史上多有人描述,美的对象具有“节奏、对称、比例、和谐”等审美性质,而审丑作为其中的一个范畴,往往也能带来几分奇特的、新鲜的怪异的美。但是,丑不是美,审丑是审美的范畴,审丑的过程能带来美感。
    生活是美的。
    [em25]

o(∩_∩)o...,远风前辈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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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20: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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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粉蜻蜓在2007-11-12 23:14:04的发言:

谈到自然与美,我认为应将自然分成两个层面去分析:一是单纯的自然界,一是指事物本来的原貌。

若自然指单纯的自然界,那么它便是被欣赏、被审美的对象,是客体;而美则是一种心理感受,是主客体的统一,也就是说自然的美的欣赏只有客体是不够的,必须有审美主体的存在才能构成审美关系,才能产生美感。所以,人在自然中见美,是由于人与自然的契合,一种自然现象越是和人的情感契合,它就越是显得美,正所谓:“美不美,因人而彰”。

若是自然指事物本来的原貌,那么诸如“自然美”和“自然就是一种美”的说法从美学角度讲是自相矛盾的。一般人说“自然美”好像以为自然中已有美,纵使没有人去领略它,美还是在那里,这种美浑然天成。但在美学上,是“美”就不“自然”,只是“自然”就还没有成为“美”,因为美是主客体的统一,如果我们觉得自然美,自然就已经被艺术化,成为我们的加工品,不是生糙的自然了。比如,我们欣赏一个女孩,说这个女孩美,我们看到的已经不是女孩本身的特征了,体重、身高、长相等,而是将我们的喜好、价值观投入到她身上了。

所以,我认为无论将自然看成什么,自然与美都不是在同一个概念中,自然是审美的对象,美是审美者与审美对象相结合所产生的一种体验。

至于“自然美”的说法的合理性,它是相对“自然丑”而言的,这里的自然指的是合乎常态,不是稀奇古怪,更不是变态。如山的常态是巍峨,所以巍峨最易显出山的美,水的常态是灵动,所以灵动最易显出水的美;也如女孩的常态是温柔,温柔的女孩更显得美。[em17]

有自己的看法,将自然与主客体融合相对举,不错。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此你将自然仅仅理解为没有经过主体观照的客体,这是不够的,尤其在中国美学中。相信上次课的内容会对你有所帮助。

另,引用错误:“美不美,因人而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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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20: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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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冥冥在2007-11-12 23:51:57的发言:

自然与美的关系

       ——美之于自然

自然与美,是两个相互交叉的概念,除了自然美之外,还有社会美艺术美,同样,是自然的,也不一定是美的。美,就算是没有经过人类加工的自然美,也不能脱离审美主体人而独立存在。所以在自然与美这两者的关系中,人这个审美主体是不可缺少的,人是自然与美二者关系的桥梁,何况脱离了人,也没有任何美可言。

洪荒远古,苍穹辽阔,一片混沌,可谓壮美,然而却有谁人能予评说?就算是极尽天公之美,留给我辈的,也只是无尽的畅想与永世不得见识之憾了。可见,在人类产生以前,自然界纵然有“美”,那也是一种浪费,离开了审美主体对美感“接收”,客观外物的审美价值便得不到实现,没有实现的“美”,何以言美?最多只说它们具有美的潜质罢了。就算是今天,那些未被人类发现的美的东西,仍然也只能说是具有美的潜在性。正如马克思在探讨经济问题时用的比喻“一件衣服由于穿的行为才现实的成为衣服,一间房屋无人居住,事实上就不成其为房屋。”所以,只有实现了自身的价值,这样东西才真正成其为某种东西,美也不例外。同时,这种审美主体非人不可,某些动物虽然偶尔有趋美倾向,但都是无意识的,是动物本能的趋利避害。

美作为人们审美活动的感受,不可避免地参杂着人类主观因素,所以自然美当然就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简单再现,而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车尔尼雪夫斯基说“人一般都是以所有者的眼光去看自然”,所以会有泰国人的睡莲,埃及人的尼罗河,希腊人的橄榄这些民族象征物。至于审美过程中,主观的情或自然物的境,到底是谁占主要方面抑或是平分秋色的,这就得分情况讨论了。前面所提的民族象征物,是一种约定俗成,由于历史传统的作用,沉淀成一种共识,又如以莲来喻君子,以初升的太阳喻朝气蓬勃的青年,以苍松喻顽强不屈的生命,由于这种约定的关系,这些自然物的美,都能给予审美主体以双重的美感。在这种情况下,情与境是相浑参半的。而对于蓝天白云,碧水姣月,孩童见之亦会喜形于色,这种单纯的美,不需要任何文化背景,这种情况下,情的因素又会相对境较少了。再者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就应了王国维的“以我观物,故物物皆着我之颜色”,是情在主导,观的不真是花鸟者,叶者虫者也是可以的。而这或美或丑,也是因人因事而定的。

总之,自然与美的关系中,人作为审美主体,却是一个隐着身的关键。

ps:写着写着总觉得偏题了,看了2楼的回复,更觉汗颜~~学生才疏学浅,辛苦半日,实在也舍不得丢掉,老师海涵^^


与粉蜻蜓观点类似,能引用中外名家论断证明自己观点,很好。不过,仍需进一步思考,自然仅仅是美的组成部分,还是具有更深远的意义。首先,我们要界定自然何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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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20: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10楼

以创作来理解自然的境界,并引东坡论断,甚好。隔与不隔,亦搔到痒处。

全文可以说触及到关键点了,但似乎尚未说透,可再斟酌思路,锻炼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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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20: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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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琉璃在2007-11-13 19:00:45的发言:

    在我看来,与其谈自然与美熟高熟低,倒是不如讨论自然在美和审美中所处的地位。 
    先谈谈我理解的美与自然。大致方向与一贴相同。美不可缺少的三要素:审美的主体、客体和审美过程(即主体对客体的欣赏和理解过程中所产生的愉悦感或其它的情感形式);而自然可指唯物世界中相对社会而言的独立于任何社会而存在的客观世界(其意义是相对于社会和艺术这两个审美范畴而言),也可以指在审美过程中所存在的一种美的创造方式(如错采镂金和出水芙蓉的对比)和审美结果(如神妙逸能四品美学的境界)。
    一帖中所列出的美的含义:“美是主体对客体进行观照时所产生的愉悦感受”,是我比较赞同的。用辨证的看法来说,欣赏的主体和客体极其间的相互作用,才能构成美这一个完整的过程。只是这种愉悦的感受,有着不一样的表现形式。或许是温婉绮丽带来的秀丽和柔美,或许是参差鬼魅的奇异与崇高,还有由怜悯激励的悲和丑陋中掘出的另一番感受。
    自然作为自然界中的理解:毋庸置疑的是美的一个对象。人类审美的发展,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审美的领域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在不同的门类中,大致可以将对象划分为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这三者的划分,只是浅层次的,无多大意义。三者由于不同的领域,很难简单地判其高低。庐山的蔚林峭壁、绕山云峰,是美;生死关头的鼎力相助、相互扶持是美;蒙娜丽莎的微笑还是美。对于自然领域的美,人们首先欣赏到的是动物的美,而后及植物和更广大的范围,这一点可以从文学和绘画的发展中窥视出来(人类早期的图腾多选择动物,产生对它们崇拜和敬畏的可以理解为“崇高”的美感,而后,生活的优越,人们才开始享受美丽的自然界,田园诗和山水画兴起)。
   自然可以使一种创造美的方式,是出水芙蓉的创造美,而非“错采镂金”。这一点强调的是在审美中用怡然而自得的态度来创造美。庄子已有身外无物的审美境界,怡然山水;怀素和杜甫看见公孙大娘舞剑,平心秉性,自得好字和诗篇;太白更得其胜,“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份洒脱的自然,让他留下无尽华章。精雕细琢,苦吟推敲,颜厅之和贾岛他们有的是错彩楼金的华丽和精细美。对此还有从另外一个角度的理解,自然地审美,相较功利性而言。自然审美,是从自己的内在心灵属性上自然感到了美的存在,产生了美的力量,强调直觉性。而功利性的审美,或是有着占有的目的,或是想着审美所带来的社会利益,有意而为之(除了自然和功利性地审美,还有其他方式,如情感性审美,移情于客体)。可以看见的是,文中的对比中多是两类相较,我并非是强调二元对立,只是能想到的是这些~~
    自然是一种境界,是美的一种结果。中国美学史上已有对诗歌“神妙异能”的高低品评,自然的“逸”便可谓一种自然之美。因为“逸”颇似任意恣肆、洋洋洒洒、语出天然,这岂不是一种自然之态!王国维要求观照景物能体现某种景物内在的本性,即“神理”,达到“真景物”,“理念”的真;在体现人生的感情时能反映人的内在本性的真,达到真感情,创造出独特的艺术画面,诗人“忧生”、“忧世”的理想与感情自然渗透在作品之中。自然与理想,写境与造境,写实派与理想派,合而言之,都应当达到这种境界,便是美(划线文字引自一贴,自己的理解不能企及其深度和言辞美。
    需要注意的是,李泽厚先生提出了美的“内在自然人化”和“外在自然人化”的观点。内在自然人化强调生理性和动物性的内在自然渐渐演变成社会性的人的内在自然;后者则强调人在实践活动中改变生糟的自然,创造出显示了人的本质力量的第二自然。美的产生,就是内在自然不断人化、外在自然不断人化的过程,两者相互向前演进,前者产生美的形式,是美的本质;后者产生美的形式感,是美感的本质。
    另外,审丑也是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一个美感的产生,除了人的欣赏过程之外,被审视对象需要具备美的自然性质或特质。历史上多有人描述,美的对象具有“节奏、对称、比例、和谐”等审美性质,而审丑作为其中的一个范畴,往往也能带来几分奇特的、新鲜的怪异的美。但是,丑不是美,审丑是审美的范畴,审丑的过程能带来美感。
    生活是美的。
    [em25]

o(∩_∩)o...,远风前辈请赐教~~

前辈万万不敢当,或许痴长几岁,且谈谈自己的看法,共同探讨。

这段文字,最高明处在于对自然进行了界定,分别从不同角度来讨论,使整个问题更明晰了。而在自然的不同含义中,与美的关系当然不同。至于每种情况下的阐释,大家应该问题不大,反在其次了。

李泽厚先生的论断过于凸显其美学社会性的观点,我感觉还有进一步商榷的余地。到底社会性在审美体验中占据多大比重,尚未有定论。至少目前全盘接受他观点的学者极少,这个问题还可继续探讨。

“丑不是美,审丑是审美的范畴”可能这样表述更好,丑是审美范畴,审丑的过程能带来审美快感。我们要区分开汉语中“美”本身的含义与美学、审美中“美”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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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21: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与美

自然与美是两个相互交融的范畴,自然中包含着美,美中又有自然之美。自然景物之美,有江南的秀丽,北方的雄浑;有“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又有虎啸山林狮奔草原。美中有“错彩镂金雕缋满眼”之雕琢美,更有“出发芙蓉自然可爱”之自然美。

美学之“自然”,指的是行云流水、毫不做作的本色流露,而其体现的是最根本的“自然之道”。我国历代将文章作为天地人生之自然表达的传统,作为诗学原则为后世普遍认同。虽然历来对“自然”的理解各有所偏——“载道”派看到的是自然之理,“性灵”派看到的是自然之情,“山水”派看到的是自然之物,但莫不以“自然”为艺术美的依据。王国维《人间词话》云:“诗词贵自然。”诗人崇自然之道者如陶潜李白诸大家,以率真的性情于天地间,除却一切矫揉粉饰,透出扑人的清新之气。传统书画对“自然”的境界亦是推崇备至,张彦远《历代名画记》曰:“夫失于自然而后神,失于神而后妙,失于妙而后精,精之为病也而成谨细。自然者为上品之上。”这里的“自然”,正是一种囊括万殊却不事雕琢的大美。“贵自然”的精神深刻浸蕴于中国美学传统中,成为衡量艺术境界与人格风流的根本尺度。《庄子·齐物》云:“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这种天人为一的境界就是中国文人雅士所追求的自然之境。再说说美,李泽厚认为的美是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这当是一种恰当的说法,美不是自然物,而是社会物,朱光潜也认为一个物体在被欣赏之前只是一个感性存在的东西,只有人将物体的其他价值排开,留下审美价值,这时物体才是美的,美来源于审美,首先是具有客观性的审美客体,经审美主体的审美动作而产生美,所以美又是主客体的统一。从个人来说:美是一个生成过程。这里可以有两种途径:(1)一见钟情。看到触到就自然而然的产生一种愉悦感。就好像我们看见苍山,绿树,溪流,立刻会产生一种美的享受(2)经过大脑的处理,有一句话说得好: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旅游中导游的作用,就是让他提醒自己,不仅通过自己的审美取向获得美,而且可以感受超越自己审美感受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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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4 10: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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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子非鱼在2007-11-13 12:52:47的发言:

这已经带有主观判断了,还是你所说的“自然”、“常态”吗?

非鱼所言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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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4 10: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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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Zidane1在2007-11-13 21:06:52的发言:

自然与美

自然与美是两个相互交融的范畴,自然中包含着美,美中又有自然之美。

-----开宗明义,表明观点。

美学之“自然”,指的是行云流水、毫不做作的本色流露,而其体现的是最根本的“自然之道”。

-----以此引出自然的境界。

这里的“自然”,正是一种囊括万殊却不事雕琢的大美。“贵自然”的精神深刻浸蕴于中国美学传统中,成为衡量艺术境界与人格风流的根本尺度。

-----这种理解很到位。

(1)一见钟情。看到触到就自然而然的产生一种愉悦感。就好像我们看见苍山,绿树,溪流,立刻会产生一种美的享受

-----即所谓直觉,无意识或潜意识的大脑处理

(2)经过大脑的处理,有一句话说得好: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有意识的大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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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16: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与美

    自然与美,互通互融,它们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人们进行审美评价时,往往将二者互相参照,互为标准。自然不仅指自然界,还泛指一切天然的本真的事物和情感,金碧辉煌绚丽多姿的景象固然可以给我们美的感受,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摈弃那些矫柔造作的繁琐,而倾心于清新典雅的自然,其实潜意识里就已经将自然当作了美的标准之一.我们读陶潜的诗词,欣赏王羲之的书法,听喜多郎的音乐,无不倾注了对于自然的喜爱与理解.<<瓦尔登湖>>里写着这样的话:“我引以为容的是,有一来客用黄色胡桃叶当作名片,并在上面写下了几首斯宾塞的诗,我把它当做我的陋室铭:‘人们来到这里,充实了小屋,不需要多余的款待;休息就是盛宴,一切顺其自然,最崇高的心灵,最能怡然自得。'"自然美对于人的内心所具有的强大吸引力便在于此,很喜欢怡然自得这个词,因为它将自然与人灵魂深处的某种默契表现的恰倒好处.

人在自然中见出美,是由于人和自然的契合.自然之物,如朝霞,山岭,弯月,群星,单就他们直接呈现的样子而言,只是具有某种形式的感性存在,我们之所以认为它们美,是因为在它们之上呈现出来的一种属于自然的景象,或者说是情怀,而这种生发于自然本真的景象与情怀是与我们观照者的心灵相通的,因此可以理解为一种契合,正是因为这样,它们才从某种感性存在变为审美客体.因而,自然之所以美,是因为它与人类情感上的通融.因而自然与美,也就由人这中特殊的关照而联系了起来.可见在我们讨论自然与美的问题是,人是一个饶不开的因素.自然与美孰高孰低的问题也是人为的强加的问题,其实,当我们在欣赏一幅美景,一件艺术品或一首诗时,我们大可以敞开澄明的心境,用一颗"澄怀"从它们的美中汲取快乐,抛开功利的想念,去领略美的本真,而若你真正做到了,这样的"美"岂不"自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4 23:09: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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