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白水 于 2012-3-17 15:35 发表
呵呵,好通透的见解。这篇文字确实很好,我读了也很喜欢。木耳转述的社会学教授的说法,那又是另一理,如果说为了过这种诗意的生活而到了瓮牖绳枢举家食粥、儿号寒而妻啼饥的地步,那这种选择确实可议。但这篇 ... 哈,这回大概就是一百个人眼里有一百部红楼梦了。 灵儿从小喜欢看书文艺,在公务员教师的家庭里,一开始是极受鼓励的,我到初中都以为自己会念文科。可是,后来父母为了让我好就业,坚持要我读理。好吧,读了理,我仍喜欢语文,也不影响理科学习,但妈妈开始不让我看小说了。没问题,到了大学,我自己重新找散文集看,虽然周围的理科生们都会觉得你很奇怪,不过无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好不容易毕业了,自己谋生,想大概没人干涉了吧,却来了人人都不喜欢读书的地方。我的业余时间很大一部分是放在纯文艺上的,从未想过以此谋生,毫无功利之心吧。但家人还是说,你为什么不做些女孩子该做的事呢,逛街打扮,或想些赚钱的事啊?白水老师,我该说什么呢?我再看书时会有阴影了,我想,我怎么会对自己喜爱的东西有了阴影,是我动摇了吗?我并没有为了读书影响到其他正常工作生活啊,按理说该理直气壮,但我的心里还是蒙了灰。 所以,坚持一项和周围人价值观格格不入的事业是很难的,不止是经济原因,更多的精神压力随时都可以把你淹没。“表弟”还那么小,文中也说家人并不欢喜他爱兰,我也不知该持什么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