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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神远游——中国如何改变了美国现代诗》读书笔记 200640008 刘玉美 引语: 不久前,我读完了赵毅衡先生的这部著作,记了许多零散的心得与体会。不过自己却始终苦于找不到一条主线,以便将这些片段贯穿起来。好在今天的一道考题忽然点醒了我,于是决定结合文学交流机制的几个层面的问题,谈谈自己读《诗神远游——中国如何改变了美国现代诗》一书的理解与收获。
一、缘起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仍然是个很年轻的国度,在文化上也是如此。相对于“新贵”,当时的美国更像是个暴发户,没有多少属于自己的文化积淀。英语文学的中心仍然在伦敦。当时的美国诗,只能算作英国诗的一个附属。当时控制着美国诗坛的“绅士派”诗人,走的也是“高雅路线”,株守成法,竞相模仿英国的维多利亚诗风。美国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却不得不接受英国施加的文学传统,这是一种尴尬。 1912年底,芝加哥文化届名人哈丽特·蒙罗创办《诗刊》(Poetry)杂志并邀请当时的青年诗人爱兹拉·庞德担任海外编辑,由此揭开了美国新诗运动的篇章。《诗刊》不跟当时已经成名的诗人打交道,只刊登新人作品。这个独具胆识的编辑方针,为破除旧传统、开创新诗风提供了便捷的途径。许多新诗人纷纷在美国诗坛上崭露头角。而《诗刊》也由最初的一份不起眼的小众杂志,逐渐跃居美国现代诗坛的领军地位。一时间,美国诗坛新星璀璨,旧传统溃退,新诗风横扫全国。 新诗运动中意象派是其中最为引人注目、对美国现代诗坛影响最大的一个派别。它与中国古典诗歌的渊源也最为深厚。意象派不仅译介了大量的中国诗,还创作了不少中国题材的新诗。 二、中国诗的译介 “中国之于新诗运动,就象希腊之于文艺复兴。” ——庞德(1915年) 新诗运动在文学史上被称作“美国诗歌复兴”。由此,我很自然地想到了14到16世纪发生在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欧洲的文艺复兴以古希腊罗马文化为标杆,宣扬自己的文学、文化主张。与之相似,美国的这场“诗歌复兴”也需要择取一种全新的诗歌理念,来对抗当时盛行的绅士派诗歌,同时也可以借机摆脱英国诗歌传统的束缚。然而有趣的是,美国新派诗人这次把眼光投向了陌生而遥远的东方。中国诗风由此被新诗运动中的各诗派所接受、吸收。其中尤以意象派对中国古典诗歌的译介最具典型性。 美国诗人、东方学家费诺罗萨在日本学习中国古典诗歌时做了大量笔记。他死后,庞德根据费诺罗萨的笔记整理出的《神州集》(Cathay),得到了广泛赞誉,奠定了庞德在美国现代诗坛的地位。福特·马道克斯·福特曾评论说:“《神州集》是英语写成的最美的书……如果这些诗是原著而非译诗,那么庞德便是当今最伟大的诗人。”甚至连学院派的批评家也承认《神州集》是庞德所译中国诗中最出色的作品。除了庞德以外,诸如罗厄尔、弗莱契、蒙罗、林赛、宾纳、艾略特等等三十多位知名新诗人都受到了中国古典诗歌的深刻影响。 三、冲突与交融 中国古典诗歌并不是一开始就在美国诗坛获得如此高的推崇。与任何新事物一样,它也经过了一个开疆扩土的过程。在新诗运动之前,绅士派诗人占领了正统杂志,现代诗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能进入这些杂志的版面。后来,新诗获得了越来越多读者的认可,新诗创作也由一种孤芳自赏的运动渐变成了美国诗坛的主流。许多大杂志这时也不得不转而发表中国诗的翻译以及涉及中国题材的诗歌。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中国大陆上星光黯淡的古典诗在遥远的美国大陆重焕生机呢? 四、中国古典诗歌在美国现代诗坛绽放异彩的原因探究 纵观文学史的发展历程,一旦某种创作理念受到无节制地推崇,很容易就会走向发展的另一个极致,招来厌烦的声讨。于是大家在批判讨伐的声音中再建一套新标准,翻起一层新波澜。 (一)形式层面 新诗运动前,后维多利亚诗风笼罩着英语诗坛。二十世纪初崛起的乔治诗派依旧固守维多利亚浪漫主义的余波。一些正统诗人代表如罗伯特·布里奇斯等过分追求格律与辞藻。他们所作的诗大多华美、虚空而冗长,摆着一张呆板的正统面孔。 而此时一些被西方学者译介的中国古典诗歌,开始进入了新诗人的视野。由于语言方面的巨大差异,汉语诗歌在译成英文诗歌的过程中,很难保持原来的形式、格律。同时,作为外来的文学形式,西方学者和诗人在处理汉语诗歌时相对比较自由,他们可以选择自己擅长的方式译介中国古典诗。诗人们往往从中国诗歌中汲取内容而不拘泥于严格的韵律要求,他们有了更多自由发挥的空间。 (二)主题内容层面 “美国新诗运动诗人认为中国诗是充分现代化的,甚至题材上都是充分现代的。当然中国诗里没有汽车、摩天大楼等素材,但是中国诗用友谊来代替追求恋人激情,用离愁代替失恋时要自杀的痛苦,用日常事务和自然景色来代替半神式的英雄。” 恰是因为当时的西方的抒情诗差不多都是歌咏男欢女爱的陈词滥调,而此时进入美国新诗人视野的中国古典诗歌爱情题材却很少。于是我们眼中已经成为惯常的山水、田园、离别、战争、闺怨等题材,在西方诗人的眼中则带有一种神秘的新鲜感。 新诗运动进行到后期逐渐淡却,美国现代诗人对于中国诗的热情却没有消退。五十年代末“垮掉的一代”和其他反学院派诗人再次掀起了中国古典诗歌热潮。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国的闲适诗、禅韵诗使后工业时代的美国人找到了一种精神慰藉。诗人查尔斯·莱特坦言“中国诗和画中那种晴朗,那种宁静,那种蕴藏于宁静中的力量,就是我追求的东西……”。最早译系统地介寒山诗的垮掉派诗人加里·斯奈德后来甚至避居内华达山区,过起了隐士的生活。中国古典诗歌里表现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内容,给了现代派诗人许多灵感,同时也迎合了某种时代需要。 (三)艺术风格层面 西方的诗歌传统是夸饰,有一分讲十分。而中国诗歌重含蓄,绝不一语点透,通常会留点余地让人回味,读诗的人参与度更高。不少中国人觉得古典诗歌固然含蓄,但总缺少了点狂热和激情,不够畅快淋漓。然而恰恰是这一点,引发了美国现代诗人的兴趣,成了他们追捧的目标。 对于西方人而言,这是一种新鲜的艺术风格。艾肯、庞德、弗莱契等人对中国古典诗歌这种“因而不露”、“不加说教”的“克制陈述”十分欣赏。 庞德十分赞同《大学》中“日日新”的理念。而美国现代诗人的任务也正是要革新,要脱离常规,对抗维多利亚浪漫主义的旧的创作方法。从艺术手法的角度看,中国古典诗歌恰好给新诗运动的诗人们提供了一种可以借鉴的范式。从威廉·卡洛斯·威廉斯的《红色手推车》、庞德的《地铁站内》、《诗章》第四十九章等作品实例中所采用的意象堆砌的手法,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国诗歌手法的影子。 五、创新与误读 对于原始作品的误读,是文学交流中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源作品在进入目标文化后的流传过程中,就很自然地伴随着“创造性”解读。这种误读,或是无心之过,或是有意为之。 美国新诗人曾经仿写了大量中国诗。他们往往选取中国诗歌中的某一点,为我所用,并加以阐发。比如女诗人凯瑟的《夏天,在河边》一诗由四首乐府诗《子夜歌》而来,她对原诗有意误读,有目的地略过部分语句,将其改造成了一首表现“女权主义”的中国诗。照理说,中国诗中是很难看到女权主义的影子的。美国现代诗人较多地采用了这种“点化”的方式,仿写中国诗,使得中国诗更符合他们的文化心理,更有利于他们寄托自己的创作理念。 相比之下,庞德把汉武帝刘彻当做中国诗的代表人物就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罗厄尔与艾思柯发明的“拆字法”译中国诗,更是一种奇特的念头。他们把“骏马似风飙”译作“horses!/ horses!/ Swift as three dog’s wind!”(骏马,骏马,飞驰如三条狗的风!)与之类似,庞德曾经把李白的“惊沙乱海日,飞雪迷胡天”翻译成 Surprised. Desert turmoil. Sea sun./ Flying snow bewilders the barbarian heaven.译成汉语就是:受惊的/ 沙漠混乱/ 海日。/飞雪迷惑了野蛮人的天堂。读来很有喜感。 总结性补充: 二十世纪初国内的新文化运动,我们的诗人正想要极力摆脱古典诗的束缚。而美国新诗人却纷纷从中国古典诗歌中汲取营养,中国诗成了他们批判主流文化的有力武器。这一西一中一扬一弃形成了有趣的对比。其实公道的说,即使没有中国诗的影响,美国现代诗歌一样会举起反对维多利亚诗风的旗帜,摒弃旧传统。中国诗只是在刚刚好的时间里进入了美国新诗人的视野,帮助他们有效地实现了这个目标。中国诗有他们需要的特质,所以才会为其所用。寒山诗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受到“垮掉的一代”推崇,也是一个例证。
参考书目: 《诗神远游——中国如何改变了美国现代诗》赵毅衡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3 《美国诗与中国梦》钟玲 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 《寒山诗在美国的传布与接受》周晓琳 胡安江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第10卷第2期 《寒山诗的美国复活》 曾慧 《科技信息》2009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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