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白水 于 2013-4-17 23:04 发表 呵呵,你把一切都归结为“利”了?在这个问题上,我倒是更服膺梁漱溟的看法,即人类的历史进程,是力、理、利三者交互作用的结果。这其中毕竟还有个理,所以才会有历史进步。
要说我把一切都归于利,也没什么不对。不过我倒不是不承认理的存在和作用。我只是觉得利更基础,力和理是源于利的,我个人是相信进化论的,人在进化过程中,利益是优先考虑的,而理则是在谋利过程中,因为以力谋利不一定能够有好的结果,所以才发展出来,理是秩序的一部分,秩序是在博弈尝试得失考量分析中形成的,秩序保证参与竞争的单位在足够安全的基础上得到最大利益,因而为人所接受所奉行。我也相信所有利他主义背后都有利己动机,一方面利他主义可能使自身产生幸福感,求仁得仁,也有“得仁”的考量。另一方面,一部分人的利他主义使得群体能够更好存续,这也是从人类的基础上的一种利己动机。
有句话得说明白,我认为利更基础,不代表我认为理不重要,我认为利他主义有利己动机,也不代表我认为利他就是虚伪的,我以为,就算理是从利产生而来,也不影响理的伟大光荣正确文明进步高尚,但说到推动历史进步的本源,这就是个科学问题,科学求真,不应为道德判断所影响。
至于国际政治博弈,我之所以强调丛林依旧是丛林,不是说公理道义没有作用,而是说公理道义会成为博弈参与者的考量因素,同样是基于利益最大化,伤害最小化的综合考虑,如果说一个人与他人的竞争,也许还有可能他自己出于非理性的因素做出一些仅凭公理,毫不考虑个人得失的选择,那么一个民族国家,一个利益共同体,要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话,就难以想象了。
再多说一点,我也不是个性恶论者。尽管我认为性恶论比性善论要深刻一点,但我是个中性论者,因为谈到本性,就是个科学问题,事实问题,而善恶是个道德评判,道德是后起的,后于本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