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白水 于 2013-4-18 17:31 发表
呵呵,在我们以往的讨论中,常出现的一种情况是,在发问后预想对方可能的回答是什么,然后,看到了对方的回答,果然,“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这次也是,我发问之后,就猜到你会从论证道德的起源来入手,强调道德 ...
先澄清一下,我所说的利益最大化,伤害最小化是指博弈参与者对其可能采取的各种策略进行比较后选择的最优化的策略(当然这涉及一个水平问题,不过这与讨论无关,暂且不谈),因此是共时性的。比如一个博弈参与者,美国,他可能有N种对伊拉克的策略,这里简化为两种,一种是成吉思汗式的,一种是现下众所周知的后来美国实际采取的,然后对着两种进行分析比较,发现成吉思汗式的不可取,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即使暂时得到利益,可能会面临无法想象的报复和压力,可能来自国际,也可能来自国内,最有可能的是二者都有,最后我失去的可能比得到的更多,所以不能采用,采用第二种策略。再比如成吉思汗,他可能有N种对西夏的策略,也简化为两种,一种是屠城,一种是迫降,然后比较,发现没必要采取第二种策略,屠城灭族会带来更大的利益。
这是两个时代各自的比较,而不是两个时代之间比较,但两个时代之间比较,依然有共同点,就是利益,不同点呢?成吉思汗的时代,所谓公理正义至少在他那个民族可以忽略不计,但美国得考虑,为什么得考虑,前面已经说了,而考虑的公理正义的目的是什么?是利益。
所以,我一向强调利益是目的,公理正义是考虑因素,正像实力也是考虑因素之一一样,白水兄说“将公理正义和利益并列”,这是什么意思呢?将一个因素和目的并列么?要说将公理正义和实力并列还差不多,但也只是种属类别上的并列,实际情况中,二者权重可能不同,也就是说并列也不等于等价。这就像一个数学表达式,f(N1,N2,N3,......Nn)=X。结果X就是利益,变量N是各种考虑因素,函数f是各种策略,策略不同得出X值不同。
这就是我说丛林依旧是丛林的意思,考虑因素可能增加,但改变不了皆为利来皆为利往的本质。 |